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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律师外传-第2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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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你的执业证,还有你的委托书,我先审查一下你有没有代理资格再说。”法官根本不管易望说什么。

    “这不是吗?我一直拿在手上,刚才就给你你不理睬。”易望将早就准备好的委托书、执业证、介绍信、当事人伍某夫妇的身份证复印件再次递给这个法官。

    承办法官接过易望的资料看了又看,改变了态度说:“哦,你就是县法律事务中心的易主任哟?对不起,刚才有点忙,请你不要计较哈。我听说过你,但是还不认识你。”

    既然这个法官的态度改变了,易望也不好再板着面孔了,也只好缓和了态度,说明了来意。

    经过跟承办法官交流,这个承办法官也大倒苦水,说了自己的很多为难之处,并解释了当时为什么没有通知失主。

    他告诉易望说,实际上法院当时也希望通知失主的,但是一直没有联系办法,要求检察院通知,检察院说他们也没有联系办法,也无法通知,检察院又让派出所通知。

    结果一等二等,都没有失主的消息,不见失主前来。法院只好通过信件方式通知,但是信件发出去了,也不知道失主收到没有,就只好开庭审理了。

    至于说到盗窃耕牛的退赃的事情,这个承办法官说这个事情不是他在负责,这需要找法院的财务室查询。

    当易望一行到了法院财务室,财务室又说这是承办法官在负责,他们只管按照法官通知收钱,其他的他们不管。财务室的说,如果要退钱只能找法官,由法官处理。

    没办法,易望只好又去找法官。承办法官却说赃款是交到法院的,但是和他交的罚金一千元一并上缴了国库,不能退还的。无论易望怎样与这位承办法官理论,他仍是那句话,赃款是缴到国库的,没有哪个私人收取。

    而且,他还说法院已经通知了失主,是他自己的原因没有及时前来领取,现在上缴到国库退不出来了,责任不在法院。

    见法官如此态度,易望十分生气,也知道继续跟这个法官论理已经不起任何作用了。

    为了帮助伍某夫妇,易望就带着伍某夫妇去找法院院长。可是院长不在,他们只好无功而返。

    由于伍某夫妇住在乡下,离县城比较远,交通确实不方便。加之,他们生活在农村,还有很多农活要干,不可能天天等着找法院院长。

    于是,易望让他们先回去,自己代他们找法院院长。

    可是,易望往法院跑了很多次,居然都无法见到院长。要么是院长不在,要么是院长开会,要么是研究案子,总之就是没有时间接待易望。

    面对伍某夫妇的遭遇,易望感觉再继续往返法院也不一定有什么效果。要替伍某夫妇维权,估计还得另寻他途。

    在找不到院长的情况下,易望代里伍某夫妇向县委、政府、人大、政协写了一份书面申诉书,请求县委、政府、人大、政协过问本案,替伍某夫妇做主,督促法院纠正错误,退回被告的退赃款给失主伍某夫妇。但是,这个申诉书递交后也没有一点反应,就像石沉大海一样。

    此后,易望又向《四川法制报》进行了投诉,请求报社给予帮助,进行监督。

    很快,易望向报社反映的相关内容在《四川法制报》头版“监督台”进行了实名制全文报道。

    这一报道,立即引起了县上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责成法院退还所收的赃款1100元,责令派出所退赔伍某夫妇所赔的500元,退赔派出所干警与当事人“三同”办案所开支的2000余元费用。

    伍某夫妇家的耕牛被盗,结果贼被抓了,钱也退了,可是失主却没有拿到一分钱。失主家耕牛被盗,向公安机关报案,派出所反而话了失主家几千元钱。

    这个案子一曝光,伍某夫妇马上成了当地的名人,群众对此议论纷纷。

    本以为,这样伍某夫妇的损失就会被追回来了,合法权益也会得到保障。但是,事情却远远没有这样简单。

    幸好,当地法院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很快同意将收取的1100元赃款退还给失主伍某夫妇,并通知易望持介绍信、委托书、执业证前往办理。

    接到通知,易望很顺利的到法院代理伍某夫妇办理了退款手续,并将伍某夫妇的银行帐号提供给了法院,法院也很快将款项存入了伍某夫妇的银行账户。

    然而,涉事派出所对监督及督促却没有任何动静。当事人伍某夫妇持《四川法制报》多次前往派出所,找派出所领导,均没有任何结果。

    派出所的态度让伍某夫妇非常失望,他们情绪激动,想到用过激行为维权,被易望果断制止。

    易望觉得不管怎样这还是一个法治社会,而且面对的是公安机关,如果当事人要用过激手段,无异于以卵击石,自讨苦吃。

    但是,对于公安派出所的态度,又不能这样就算了。于是,易望对伍某夫妇安慰了一番,自己又向《四川法制报》进行了反映,希望得到报社的跟踪监督。

    该报再次接收到易望的反映和求助,很快又在头版显眼位置刊登了一篇题为《xx派出所无动于衷》的文章,对该派出所进行了点名批评。

    这次报社的点名批评,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县委有关领导不得不再次关注这个事情。

    就在《四川法制报》第二次监督后,县政法委领导找到该派出所所长进行了谈话。再次要求退赔失主伍某夫妇的损失。

    这次,在报社的第二次监督之下,以及县委政法委领导的干预之下,派出所开始退钱了。

    第一次,派出所先退的500元医疗费。第二次,派出所退的他们吃饭、在路上警车加油的钱和他们去赌博向伍某夫妇索取的1200元。其余的钱,派出所说经济困难,无法退还,便再也没有退还了。

    伍某的堂哥虽然在派出所,但是中国的国情是一把手当家,他也爱莫能助。不但如此,为此他在派出所好像也不好受,反而处处受夹。

    后来,伍某夫妇又继续通过很多渠道给予呼吁,请求监督,可是派出所对此根本置之不理。他们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违纪,反而认为是易望坏了他们的名声。

    所以,伍某夫妇去找派出所要一次钱,派出所的人便会骂易望一次。他们认为易望多事儿,给他们造成了负面影响。但是,他们并不知道,如果不是易望从中周旋,伍某夫妇要去找派出所相关人员的麻烦,估计他们会更难堪。

    随着时间的推移,伍某夫妇跑了无数次,再也要不回来一分钱了。易望觉得,这个现实就这个样子,能够达到这个程度,把赃款退回来了,派出所的钱也退了部分回来,总算减少了部分损失,见好就收算了。

    在易望的建议之下,伍某夫妇觉得易望说得非常有道理,再说易望确实已经很努力了。

    为了不再给易望增加工作负担,他们决定干脆不再去找派出所要钱了。

    后来,伍某夫妇为了感谢易望的帮助,坚持要为易望送一面锦旗。易望认为这是一位正义的法律工作者的义务,为老百姓服务是自己的应尽职责,自己提供法律服务,收取了服务费,这些事应是份内之事,锦旗就用不着了,所以坚持予以了拒绝。

    当时这个事情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的,大家都认为他会受到影响,至少被撤职,或者被降级。

    但是,事实上这个派出所的所长非但没有被撤职,几年后反而被调进县公安局,在某重要部门任起了负责人,他不但没降职,反而升了。而,伍某的堂哥后来却无缘无故的被提前退休了。

    这个案件的处理,不想诉讼案件,这属于非诉讼案件,办理起来比其他诉讼案件要麻烦的多,阻力大得多。

    而且,处理这样的案件需要丰富的经验,还得掌握好当事人的心理态度,因势利导,不能让矛盾激化。

    所以说,在这个方面易望有着自己独特的一面,他不但熟识法律,而且对现实看得非常透彻和准确,尺度把握的也非常好,处理这样的疑难杂症,非常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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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买水泥受伤起纠纷() 
第279章买水泥受伤起纠纷

    如果说易望在法律事务中心这几年的最大收获,应该说是对法律实践经验的积累,特别是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的积累。

    也就在这几年时间,他一边忍受着法官、其他律师看不起自己,一边艰难的代理着案件,同时也在默默的辛勤的努力奋斗,暗自计划实现律师梦。

    这期间,他经历了大大小小数十件各类案件,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只是还不是律师的尴尬身份常常让他受人歧视。

    在他的代理生涯中,他感受到事件中司法不公确实存在,社会的公平正义很难彰显,常常是有理说不清,有冤无处伸,觉得这个社会的确实需要正义之士来监督法律的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由于易望的突出表现,加上他的专业能力,从2001年5月起他被司法局任命为某基层法律服务所主任,主持该所的全面工作。

    2002年,市司法局主管的司法干部学校也破格录取易望,把他招收为该校与四川师范大学联合办学的法律专业本科班,继续深造学习。

    虽然,自己是一个法律服务所的主任了。但是,如果自己仅仅是一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身份,要想实现这些伟大的抱负,那还是非常困难的。

    比如说,易望代理的那一件买水泥的受伤案子,他就觉得这个案子的猫腻过多,裁判结果十分不公平、不公正。

    这个案子中,以往代理的是一位女当事人袁渠,她是一位很能干的农村妇女。

    袁渠的儿女都很能干,并且早已成家立业,各自都有自己的幸福家庭,他们工作单位都很不错,家庭条件也很好,就凭儿女每月给的钱也完全够她的生活了。

    老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在编职工,长期担任县民兵武器仓库保管员工作,工作轻松,收入也不低,同样完全可以养活自己,实际上不需要她自己挣钱养家糊口的。

    1999年8月,闲着无事的袁渠想在家附近从事个体经营水泥。

    在子女的帮助下,她的水泥店如期开业,并进行了个体工商户登记。

    根据工商行政部门的登记,她的经营期限为3年。

    眼看,三年期就要满了,她也不打算再经营了,打算把这点尾货处理了就安享晚年。

    没有想到,就在最后的几个月时间里,袁渠遇到了一件很意想不到的事情,结果经营了三年的水泥不但没有挣到钱,反而被一起官司缠身,一打又是两年。

    最后,她挣那几个钱还不够赔偿,人也被拖得筋疲力尽,官司打输了,钱也赔偿了。

    虽然,这件案件已经过去10多年了,袁渠或许已经不计较10年前的这件事情了,但是,易望却始终无法忘记。

    为什么易望忘不了这件案件,是因为易望对这个案件有太多的遗憾并给他留下了几个教训,关键问题还是他很不服气。

    事情得从2000年7月19日说起,那天凌晨5时30分左右,一位姓张的村民去袁渠的水泥店购买水泥,用于修补自家厨房的楼顶。

    当天,天刚刚亮,张某便来到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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