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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运通天-第2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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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事情怎么能瞒得过我,好在我躲进主人的身体里,要不然被那个女妖精发现了,你可就完了。主人,今天晚上跟你在一起的那个女的根本就是一个鬼奴!”

    方大雷从阿多的话语里面,听到了一丝恐惧。

    “鬼奴?”

    “不错,鬼奴只能在夜间活动,能够吸收男人身上的阳气,然后输送给自己的主人。”

    方大雷还不能完全理解阿多的话,这需要一个过程,毕竟自己以前的世界观里面,没有一丝这种东西。

    方大雷皱着眉头思考着阿多的话,不过,想不明白。

    这个叫孟娜的鬼奴,难道是万通地产老总的情人?想不明白,一点都想不明白。

    方大雷对阿多说:“你先到葫芦里面去吧。”方大雷可不喜欢被人监视着。

    看到阿多化作青烟飞进了聚灵葫芦里面,方大雷把聚灵葫芦放进了修真收音机里,收好了收音机。

    早晨的时候,表姐的同学赵丽来找自己,很显然,赵丽喜欢自己。

    赵丽的身材稍微丰满,这在她这个年龄段里面有一种独特的优势。一般身材稍微丰满的人皮肤都很好,细腻而且弹性十足。而且赵丽的丰满是那种不浪费一点肉的丰满,屁股坚挺,滚圆,胸高耸,像两座小山峰。从穿衣的效果来看,她的腰还是挺细的。而且造成赵丽看起来比较丰满的另一个原因,应该是她那张可爱的娃娃脸。稍微有点像婴儿肥,比何洁的好看多了,跟福原爱的脸型差不多。

    送走了赵丽,方大雷自个儿躺在床上发呆,眼前赵丽的身影晃来晃去,挥之不去。

    对了,找阿朵聊聊。

    方大雷打开聚灵葫芦的口子,只见里面一股青烟飘出来,就跟西游记里面出来个妖精一样的场面。

    “主人,你身体里的元气好奔放啊。”

    阿朵从葫芦里出来,五秒之后对方大雷说。声音是从方大雷的身后传过来的,难不成这家伙钻到自己的身子底下去了?

    “什么叫元气?”

    “人之初生则元气聚,阳元足则寿命长,一般注意养生修道的人都能长命百岁,就是因为阳气足。元气分为阴气和阳气两种,纯阴为鬼,纯阳为仙,半阴半阳为人。天地间只有人既能为仙,也能成鬼,所以人可以修炼。而主人你现在体内元气巨大混杂,阳气丰盛,四散奔突,不受控制。”

    听阿朵一说,方大雷忽然意识到,自己刚才内心烦躁,燥热发汗竟然是因为这个啊。自己还以为是脑子里想的全是跟赵丽幻象交gou的场景激动的呢。

    “阿多,这和修炼有什么关系呢?”

    “当然有关系了,人乃阴阳合聚之体,纯阴不成人,纯阳必飞天。修炼一途,就是丰盛体内元气,聚元阴与丹田处结丹修性,散元阳与体表外营卫修命,终达性命双修之鸿途,以成御剑飞仙之伟业。”方大雷听到阿多的声音由近及远,不知道这家伙在干什么。

    方大雷现在根本看不到阿多,听阿多说,等自己修为达到结丹之后,开了天眼方能看到修灵阿多。

    “原来这样,刚才我还以为”方大雷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虽然说阿多属于自己,但是有些话还是不好意思说出口。

    “哈哈哈哈,主人的意思阿多明白。你刚才肯定是受了至阴之人的诱惑,方才动了元气,乱了方寸了。”

    “你怎么知道的?什么是至阴之人?”

    “主人,我可是聪明的修灵阿多啊,当然知道了。天下没有纯阴之人,纯阴之体乃是鬼也。但是天下有至阴之人,有些女性,手脚冰凉,体态或纤细或丰盈。此类女子体含异香,体弱凝脂,男子见之则神魂颠倒,拜倒裙下。”

    方大雷若有所悟,点头说:“刚才赵丽确实身体中有一种奇怪的体香,我还挺奇怪以为是什么香水呢。”

    “你说的赵丽是谁?”

    “我表姐的同学,看样子她就是一个至阴之体。”

    “对,刚才那个女人就是至阴之体。主人,有些神秘的修士,利用至阴之体来吸收男子的阳气,然后再吸收到自己身体。而这个至阴之体,就称为鬼奴,而那种修炼方法,就叫做鬼修。”

    鬼奴?这个词方大雷听着怎么这么耳熟呢。对了,自己想起来了,那个网名叫蓝se诱惑的,不正是王向阳的鬼奴。难道,王向阳也是个修士?

    “那被吸收了阳气的男子会怎样?”

    “如果一个男子被鬼奴吸收了超过一半的阳气,就会折寿大半。身体也会异常孱弱,病体缠身。”

    “这种修炼方式可真缺德。”

    “可不,主人,那天在那个别墅里我们还好跑得快。要不然被那个三百年道行的鬼奴按倒,你别说修炼成仙了,你这小命说不定也保不住了。”

    听阿多一说,方大雷还真有点害怕了。这个鬼修的万通地产老总,果然有两把刷子。而且竟然还是个千年道行的活神仙,不知道能有什么法宝和会什么仙术。

    “那些鬼奴都用什么方法吸收男人的阳气?”

    看样子这个鬼奴都是女的,而且都是用来被鬼修的修士豢养起来为自己服务的。不过方大雷必须承认,那个叫蓝se诱惑的鬼奴确实很有几分姿色。

    “人有七窍二阴,合称九孔。按说这九孔都会泄露阳气,不过尤其是前阴泄露的阳气最多。更加上如果是和至阴之体交gou,估计几天之后,阳气就所剩不多了。不过如果真遇到道行非常高的修士,即使至阴之体,也吸取不了一丝阳气。当年吕洞宾想要擒服九阴女鬼,就是故意钻入了九阴的怀抱。当行交gou之时,吕洞宾乃是得道大仙,当然不会轻易落败。双方行房三天三夜,吕洞宾硬是金枪不倒,固精不射。不过可惜后来九阴探得吕洞宾的弱门在大椎穴,用自己手指甲死死插进去,顿时让吕洞宾射掉了一半的阳气。好在吕洞宾瞬时提裤就跑,要不然恐怕也成了九阴女鬼的胯下亡魂了。吕洞宾能对付一般的鬼奴,却对付不了九阴女鬼。”

    看样子这个九阴女鬼确实是个人物,厉害,连吕洞宾这种成神的大仙都拿她没什么办法。那自己要是碰到九阴女鬼,还不就二分钟榨成风干鸡了。

    “吸收了别人的阳气,来提高自己的修为,这样有点缺德吧,难道没有人管?”

    “人当然管不了,天上哪有空关心地上的事情。再说了,鬼修之人永不上天,根本动摇不了天上那班人的地位。”

    “那他们还鬼修个毛啊,没什么好处。”

    “怎么没有好处?难道只有上天还有好处?天道不通,通魔道。要知道,三十万年天魔转换,每隔三十万年,天界就要和魔界转换。到时候天地之间又要经历一场浩劫了。”

    天魔转换?这事听起来新鲜。看样子这个天界和魔界之间还真有故事,不知道这个阿多还知道什么。

    “是不是每隔三十年,天界就和魔界转换一次?”

    “正是,天魔转换之时,天地昏暗,四界混乱。三十年后,新的秩序诞生,新的天界产生,而失败的一方就成了魔界。”

    “你是说,天界大仙和魔界大仙之间,要来一场战争?”

    “是的,而且是非常惨烈的战争!”

    如果不修仙,方大雷估计这辈子也听不到这么匪夷所思的故事。天上有两伙大仙,每过三十万年来一场战争,然后分个输赢。

    “那距离下次战争,还需要多久?”

    “很快了,还有一年。”

第324章灵兽Reens。() 
“轰隆隆!”

    连着几个炸雷,豆大的雨点滴落下来。然后忽然一切好像平静下来,接着“咔嚓”一声巨响,方大雷心里都有点害怕了。惊雷之后,接着雨就敞开了头,越下越带劲了。

    哎,方大雷东躲西藏,终于在距离自己家饭店不远的公交站牌下找到了一丝避雨的地方。好在没有风,要不然估计自己可就倒霉了。

    电闪雷鸣,四周一个人也没有,方大雷脑海里现在正担心着自己那敞开的窗户,还有如何才能溜回家的方法。这件事确实比较棘手,因为下雨,饭店的门有可能开的要晚一点。方大雷望向天空,心想老天爷你就别为难我了。

    “咔嚓!”

    又是一道闪电划过夜空,把方大雷周围整个环境照的通明。然而这一次不到三秒的明亮,却带给了方大雷以后永远都忘不掉的记忆!

    “那是什么?”方大雷心里惊呆了。在公交车前面的马路上,竟然横卧着一条两米左右的花蛇,而大蛇对面,竟然有一个只有人的脚掌般大小的小动物。有点像小猫,也有点像小狗,但是看不清到底是什么。

    而小动物的那双眼睛,已经深深地印入了方大雷的脑海中,挥之不去。那眼神中流露出坚毅,勇敢和倔强,这种眼神深深地震撼了方大雷。自己从来没有过这么决绝的表情,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大的多的对手,在大雨倾盆的夜里,一动不动。

    如果能看得见,方大雷真想过去帮一帮那个小家伙,赶走大蛇,救下小家伙。大雨倾盆下了十来分钟,忽然起了风,几分钟后竟然云淡风轻,一片晴空了。

    太突然了,仿佛一切都没发生一样。而现在方大雷已经能借着下玄月的微弱亮光看清楚眼前的东西了,一个小动物,正在啃食着一条两米长的大蛇!

    方大雷惊呆了!刚才那个只有自己脚掌般大小的家伙,竟然杀死了那条貌似强大无比的大蛇!方大雷清楚地记着,那道闪电闪过的时候,大蛇是翘着头面对着小动物的,而现在大蛇已经一动不动了!

    那个小动物浑身淋湿了,毛贴在弱小的身体上,看样子楚楚可怜。不过这家伙现在摇头晃脑,使劲撕扯着大蛇的七寸部位。原来刚才小家伙一下子击中了大蛇的要害,直接要了对方的命。

    小家伙嘴里呜呜噜噜,看样子在使劲撕咬。方大雷一直盯着这个小家伙,看得都呆了。其实现在的时间顶多也就是凌晨三点,整个城市都陷入了寂静当中,小家伙撕咬蛇肉的声音清晰可见。

    那个可爱的小动物距离自己只有五步远的距离,光线还算可以。虽然这个地方的路灯早就不知道被谁的弹弓给消灭掉了,但是残月仍然闪耀着不算强的光。

    更让方大雷想不到的是,这个又像狗又像猫的小家伙,竟然转过头来径直朝方大雷走了过来。那架势,好像从来就认识自己,跟自己很熟一样。这到底是什么呢?方大雷一时没有了注意。不过看着这家伙楚楚可怜的样子,自己确实真的太喜欢它了。而且这个小动物泪汪汪地看着自己,好像在渴求自己收留对方一样。

    自己家开饭店,有的是剩菜剩饭,如果收养一个狗活着猫应该没什么问题。可问题是现在自己也弄不明白,这个小可爱到底是个狗还是个猫。

    方大雷低头弯腰,非常友好地抚摸了一下这个小动物的身体,太可爱了。由于小动物的可爱,甚至方大雷都忘记了刚才与那条花蛇对峙的就是这个小动物。换句话说,正是这个可爱的小动物,杀死了那条两米长的大蛇。这小动物不但可爱,而且勇猛无比。

    小家伙一个劲地用脑袋蹭着方大雷的裤腿,蹭一会然后抬起头来,眼泪汪汪地看着方大雷。忽然,方大雷发现小家伙嘴角流着血,而且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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