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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李凤答应着,跟着她来到绣房,帮着她打开箱子,从里边拿出几块衣料,都是上好的细棉布,一块靛青色的,一块深蓝色的,一块浅粉的,和一块豆青色的。
她拿了衣料去了西厢房,交给正在收拾屋子的杜大娘。杜大娘自然是千恩万谢的,觉得自己找对了主家。
此时此刻,宋恒之和陈安两个人因为是男子,不好进随幽然的屋子,全在书房里坐着,相顾无言,脸上只有苦笑,他们两个费尽心思想把这个消息给瞒下来,却没想到,这世上的事,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怎么就这么巧?家中买来的仆役,竟然会认得那人。
虽然当时跟杜大娘说好,只让她负责洗洗涮涮的活计,但是众人却错估了杜大娘的勤劳程度。看见李凤进了厨房去做饭,杜大娘便挽了袖子来帮忙,李凤说不用她帮忙,她却不肯走,又把儿子打发出去挑水。
杜希华估计在家中的时候也是个勤劳的小伙,虽然身量还没长成,但是挑起水来腿脚却十分利落。
等做好了饭,杜大娘帮着布好菜,便去了厨房吃饭。
众人也没拦她,因为堂屋里就只有一张八仙桌,实在也是坐不开那么多人,反正都是吃一样的饭菜。
转天一大早,天边刚刚泛起鱼肚白,杜希华就从炕上爬了起来,去厨房里拿了扁担出去挑水了。
村子里只有一口井,村子里的人都要到这口井里来挑水,一大早,井台旁边就排了长长的队伍。
村民们都不认识杜希华,纷纷出言打听他的身份,得知他是叶家买的下人,不禁纷纷侧目,对叶家也更羡慕了。
毕竟在这陈家庄,叶家的房子最大最好,也是头一家使奴唤婢的,一时间各种羡慕嫉妒恨。
第237章 老虎来了()
他也不多话,挑了水便回去了,刚一进厨房,便看见叶蔚蓝和宋佳音两个小丫头在炉灶前忙活,竟是在熬药。
“希华哥,你怎么起这么早?”叶蔚蓝很熟稔地和他打招呼,宋佳音却在一旁垂下头,她的年纪稍微大了一些,不太好意思和男孩说话。
“我习惯了。”杜希华憨厚地笑着,拎水桶,把里边的水倒进厨房的水缸,然后好奇地问。“小姐,你怎么熬这么一大锅药?谁要喝呀?”
叶蔚蓝淡淡地解释,“马厩里有匹马受伤了,我用这药给马洗伤口。”
“啊”杜希华赶忙道。“小姐,你身份尊贵,哪里能干这种粗活?还是把活交给我干吧。”
“不了,这匹马性子烈,爱踢人,你现在对它来说还是生人,小心点为好,等过些天,你和它熟了,再让你帮忙。”叶蔚蓝委婉地谢绝了他的好意,然后又道。“不过马厩里还有一匹马和一头牛,你可以负责给它们喂草料,你只要记着,远离那匹头上长角的马就好。”
这是叶蔚蓝一点小小的私心,她知道,马这种动物是最通人性,而小黑不凡的外表,和那天马贩子和沈洛的话,都让她知道,小黑是一匹宝马,所以她想和小黑培养感情,说不定什么时候小黑和她熟了,就会让她骑。
重活一世,她可不想再做那种娇滴滴的千金大小姐,她想活得自在一些。若是能和她姨夫再学些武功的话,那就完美了。
她把金创药水熬好,盛在瓦罐里,用一个大木盆,里边倒上杜希华刚从井里打出来的凉水,把瓦罐放进去,好把里边的药汁浸凉。
杜希华挑了几担水,把家里的水缸倒满,便挎了篮子出去挖野菜了,把野菜挖回来,剁碎了以后拿去后院的鸡笼里喂鸡。
这些活计都干完,别人才陆续地起床。
杜大娘起来以后就去了厨房做早点,当李凤起床之后,她已经快把早点做好了。
李凤心中暗暗点头,找一家勤谨的下人,总比找一家懒货要强,她也没说什么,便拎了小煤炉上的铜壶,兑了一盆温水,去服侍随幽然起身了。
叶蔚蓝给小黑冲洗了身上的伤口,看到伤口都已经结痂,没有化脓,也没有崩开的伤口,心中很是满意。
“小黑,你的伤快好了,你高不高兴?”她一边和小黑说话,一边给它上药。
小黑的鼻孔里往外喷着白气,很不高兴地伸嘴去咬捆在拴马桩上的马缰绳,他不喜欢被绑着。
叶蔚蓝没好气地轻轻拍了它的大脑袋一下,“不许咬,知道你爱吃肉包子,晌午给你包肉包子吃还不行。”
小黑歪着脑袋看着她,好像是在研究她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现在绑着你也是为你好,你身上擦了药,不能往地上躺,等你的伤好了,就不绑着你了。”叶蔚蓝和它打商量。
杜大娘走过来,笑道:“小姐,该吃早点了。”
“杜大娘,你们自去吃你们的,我一会儿就去吃。”这些天,她天天都是这么早起来伺候这匹墨角麒麟兽,觉得这匹马就像个任性的小孩子,须得好好哄着才成。
杜大娘没法子,只好不管她,自己去了厨房吃早点。
叶蔚蓝给小黑上好药,又哄着它说了一会儿话,才去厨房打水,洗脸洗手,又回去绣房换了身衣裳,这才去吃早点。
吃了早点,叶蔚蓝便跟娘打了招呼,说要进山去看沈洛,随幽然自然答应,还叮嘱她多带些吃的。
叶蔚蓝拿了几个馒头,想到姨夫那里有炉灶,便又带了一小袋小米,打算有机会熬点小米粥给她姨夫喝,也好过天天泡在酒里,她把东西全都放在一个竹篮里,让杜希华挽着,陪着自己又进了玉罗山。
玉罗山山脚下的这片林子,因为时常有人来砍柴或者挖野菜、采蘑菇什么的,所以野兽并不多,尤其是猛兽很少。当然,根据叶蔚蓝的猜测,野兽少的原因,跟她姨夫养的那只老虎有关系。不过她还没机会看见那只老虎,心中对那只老虎充满了好奇。
她是一个对动物有着极强的爱心的人,前世便是如此,今生,虽然她变得心狠手辣了,但那是对人,对动物不会。
昨天,叶蔚蓝放在门口的背篓已经不见了,显然是被人拿走了。
叶蔚蓝的心中一喜,抬手敲了敲门,屋门压根就没栓上,她轻轻一碰就开了,不过她没有马上就进去,而是扬声道:“姨夫,我来看你了,我给你带了点吃的,就放在门口了,你快出来拿进去吧,不然的话,会喂蚂蚁的。”
说完,她让杜希华把竹篮放到了地上,然后转身想要离开,没想到就在这时,她突然闻到了一股扑鼻的腥味,只听身旁的杜希华“啊”的一声惊叫,“老老虎”
她被这两个字吓得一激灵,她虽然从前没见过老虎,但是却也知道,老虎乃是山中野兽之王,极是厉害,便是打猎的好手,也很容易折在老虎的血盆大口之下。
所以听到“老虎”两个字,她的脚顿时就软了。
随着杜希华的话音,一只浑身上下黑白条纹的老虎从林子里窜了出来,正是她从书上见过的老虎的样子,这只老虎嘴里还叼着一只山鸡。
杜希华二话不说,站到了她面前,抖着双腿颤声道:“我就说这里有老虎的,你偏要来小姐,我我拦住它,你你你你快跑,只要你帮我照顾我娘和弟弟妹妹就好。”
叶蔚蓝又怎么能让他替自己被老虎给吃掉呢?进山本来就是她的意思,要是杜希华因此被老虎吃掉了,她觉得她压根就没有脸面回家去见杜希华的娘。
所以她忍不住张嘴尖叫道:“姨夫,救命啊”
却见那只老虎慢吞吞地晃悠了过来,低下头,把山鸡丢到地上,然后轻蔑地瞥了她和杜希华一眼,是的,是用轻蔑的眼神,一只老虎,用轻蔑的眼神瞥了两个人类一眼,然后连吼都懒得吼一句,便转身走了。
它最近在山里交了个女朋友,长得可漂亮了,它要去跟女朋友约会,才没空理这些讨厌的人类。
杜希华吓得浑身上下就跟从水里捞出来似的,见老虎走了,整个人虚脱一般地坐到地上,口中喃喃道:“吓死我了”
叶蔚蓝也吓得够呛,搞不懂这只老虎是什么思维,就在这时,她听到身后的屋门呼的一声打开,紧接着响起一个不悦的嗓音,“吵死了!”
她猛地回过头,就看见那落魄男子阴沉着脸孔站在门口,身上依旧是他那身破破烂烂的衣裳,而且酒气冲天。
“姨夫”她忍不住有些委屈,却看见他突然走了出来,步子有些踉跄地从她身边走过,径自走向那只老虎留下的山鸡,来到跟前,他弯下腰,把山鸡从地上捡了起来,然后又面无表情地走了回来,径自进了屋,还把屋门给关上了。
叶蔚蓝这才明白什么,那只老虎似乎是给他送野味的,她心中暗道,那只老虎果然是被他驯服的?不然的话,又怎么会知道给他送野味呢?难怪他喝得跟个醉猫似的,还能天天拿了野味去跟酒楼换钱打酒喝,原来都是这只老虎在帮他打猎。
她忽然意识到,沈洛进门的时候,好像没把房门从里边插上,于是她走到门口,小心翼翼地把门推开。
屋子里有一种野兽独有的腥臭味道,还有一种人长期不洗澡才会有的酸腐味,以及酒臭味道交织在一起,要多难闻有多难闻。
她想了想,把刚刚让杜希华放到地上的竹篮拎了起来,尽量将呼吸调整成自然的样子,走进屋子里,当先便看到满布灰尘的灶台,也不知道这灶台有多久没有用过了,角落里竟然还结着蜘蛛网。
那只山鸡就在灶台上扔着,灶台旁边扔着她昨天送来的背篓,背篓里其它的东西都在,只是装竹叶青的酒葫芦不见了。
她挎着竹篮走进里间屋,就见到沈洛躺在黄泥板垒的火炕上,草编的苇席上是厚厚的灰尘,枕头已经失了颜色,在枕头旁边,是一个已经空掉的酒坛子,坛子上的红笺子上写的“竹叶青”依旧清晰。
两个酒葫芦也随意地丢到一旁,盖子全都没有盖起来,不过里边的酒全都没了。
地上有一堆稻草,看样子是老虎的窝,旁边还有一堆鸡骨头。
这是一间没有女主人的屋子,似乎没了女主人,便再也不是一个家了。
“姨夫”她怯怯地开口,将手中的竹篮放到炕上。“我给你带了点吃的。”
她等了良久,都没等到落魄男子开口同她讲话,于是又道:“我把东西放在这里,你若是饿了就吃一点,我明天再来看你。”
说往,她转身要走,落魄男子却忽然坐了起来,他也不同她客气,伸手就把那竹篮拿了过来,然后在里边一通翻检,最后拧起眉头,不悦地瞪向她,“为什么没有酒?”
第238章 送酒上门()
叶蔚蓝轻声道:“家里没有酒葫芦了,大坛的酒我们两个也拿不动,所以”
落魄男子懒洋洋地把竹篮丢下,又躺了回去,声音冷淡地说:“没有酒,你以后就不用来了。”
“呃”叶蔚蓝知道他好酒,但是没想到他竟然会这么绝情地说出这种话来,心中不免郁闷,不过还是轻声细语地劝道。“姨夫,酒喝多了对身子不好”
话音未落,就听落魄男子不耐烦地发出一声低吼,“滚!”
叶蔚蓝差点被他这一嗓子吓掉魂,好在她身体里的灵魂和外表不符,不然真的会被他吓跑,她想了想,对他道:“姨夫,我去给你打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