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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琅把简宝华正过身子的时候,就见到了她发红的眼圈,心中有些愧疚,原本在半个月前他就应该到了,只是因为生了一场路,所以耽搁了返程。“是我回来的晚了,还错过了宝丫头的生辰。我给你的生辰礼物早就备下了,若是不喜欢,想要什么,明日里一早我就陪你出去买好不好?”齐琅耐心地哄着简宝华。
简宝华的心中一惊,“不要。”脱口而出,尖锐的声音几乎穿了人的耳膜。
猛然的尖叫骇了齐琅一条,见着小姑娘的面容惶恐,“怎么了?”
简宝华知道自己失态,揪住他的衣襟,摇摇头,收敛了惊恐之色,“你的身子还没有好全,我都闻到你身上的药味了,身子好了,再带我出去。”
“我身上不碍事的。”齐琅说完,就低低咳嗽了起来。
“你看,你还病着,身子还没有好全。我不要你带我出门。”简宝华飞快地摇头,今日里才和仝宸舟提了找吴生的事,赵淮之答应她,不用等到休沐日,这几日就会想法子替她去寻吴生,但是也需要一定的时候,吴生没有找到前,简宝华不敢让外祖父冒险。
拉着他的手,简宝华带着外祖父往屋内走,一边说道:“染了风寒,怎么还在风口里站着,前几日下了雨,天气有些凉,在屋内待着。”
“我们的宝丫头,也大了。”齐琅感慨道,笑眯眯任由着小姑娘拉着他的手,把他往屋里带。
“过来看看有没有好货色。”赵淮之把马匹的缰绳递给他,“有没有猫儿?”
“猫儿?”精瘦汉子一愣,“我这里都是海上送来的,哪里有什么活物。”
“水晶镜是从这里得的?”周若苒插话。
行商的人,眼力是最为毒辣,见着周若苒的打扮,便知道她的身份尊贵,加上皇室之人也知晓,便笑道:“郡主猜中了,前两日才从番邦过来的小玩意,小的就让人送到书院了。院子里虽然有些乱,但还有其他的好玩意,郡主若是喜欢什么,直接拿就是。”
王松又对赵淮之说道,“我等会让人去找老六,他喜欢鼓捣猫儿狗儿的,我去问问。”
“要乖巧一点的,不能太闹腾。还有好看一些的。”
“成。他过来还要一会儿,你们在这里,不如先坐着喝口茶。顺便看看有什么瞧中的。”
赵淮之应了。
踏过门槛,简宝华便是一愣,只因为这院子里垒着方方正正的木箱子,上面还贴着黄纸,有一小半被拆开,仆人的手中动作利落,在打开的箱子里分拣出东西。
简宝华经过的时候,看着分拣的是琉璃灯,被稻草严严实实裹着,若是捡着有破损的,就拿出,完好的另一人手中灵巧转动,把琉璃灯盏擦得是干干净净,再递给下一人,用绒布裹好,放置软布,最后放在小小的匣子里。他们的动作熟练,显然是惯常做这些的。
显然,从海外来的东西,都运到这宅子里,这里像是个仓库,把东西分拣开来。出了在分拣琉璃灯,还有零零散散分拣其他东西的。
王松见着郡主的一双眼都黏在琉璃灯上,笑着说道:“郡主,这院子里头的看着鲜亮,实则是不值钱的。工艺糙得很,比不上我们这里的匠人手艺,不过胜在便宜,琉璃灯通透,也能卖个好价钱。真正的好东西都在内院。”
“那我要看看。”周若苒连忙说道。
“不是要猫儿吗?”赵淮之说道。
周若苒怎舍得离开?她的一双眼几乎都不够用了,娇嗔道:“先在这里看看,又不费时间。再说,不是说人过一会儿才会来吗?”
赵淮之见着周若苒的样子,心知没有一两个时辰,她根本不舍得离开,心中一叹。
简宝华见着赵淮之苦恼的样子,抿唇一笑。
“有喜欢的,拿就是了。”赵淮之对简宝华这丫头说道,手抚在了简宝华的发丝上,她的发丝柔软,据说这样的人,心思细腻,心肠也软。手心里被发丝擦过,她乖巧任自己摸着,他就多揉了两把。
“恩。”简宝华应下。
就如同王松说得,好东西都是在内里的。周若苒去过首饰铺子,侍女行走优雅,掌柜殷勤介绍各式的首饰,首饰在灯下亮的出奇,璀璨美丽。却远远抵不过这里有趣。
内屋里有说不清的小玩意混杂在一起,许是拿起成色极好的红宝石,在阳光下比照着,红光亮的拢了整个屋子,有奇怪的万花筒,每转动一下,绽开不同的花,有样子古里古怪的套娃,一个又一个套在一起,让她玩得乐此不疲。
“郡主别嫌弃,因为不是正经做买卖的地方。”王松笑着说道,“东西都混在一处。”
“这样就很好。”周若苒的眼亮闪闪的,这般像是寻宝一样,一会儿可见着这个,往前走两步,又有完全不一样又新奇的玩意。简宝华见着许多东西,都觉得新鲜有趣,饰品是异域风情的另一种美,更何况周若苒?像是掉在了米罐里头的老鼠一般,“表哥,有这样的好去处,你怎的不早些带我来。”
第172章 及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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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母。”简宝华乖乖地喊着,眼前的人是父亲嫡亲的妹妹,唤作简琦。
姑母的这一生在京都里是颇为传奇,上一次简宝华同周若苒说起简琦的事情,也引得对方是唏嘘赞叹。小户之女嫁入到了高门大宅;夫家是京都之中赫赫有名的宋家,宋家出了三朝阁老;可谓是书香门第;而简琦的夫婿宋文清;也是为人称赞的才子。宋文清是翰林院的编修;此子才华横溢;他的诗作所呈现的场面;宏伟瑰丽。他能写的了大江东去的豪迈;也可以写的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婉约。他的诗作不仅仅是在大梁传颂,就连那附属的高丽也流传他的诗作。
“身子全好了?”
简宝华点点头。
“现在这样也挺好的。”简琦说道,牵着小姑娘的手,她说话带着江南女子的婉约;带着吴语的媚好。
与简琦的声音相比,她的容貌就算不得起眼了;她有些消瘦,容色略显得寡淡。没见过简琦的,总以为宋文清的妻子定然是才貌双全;若是见了简琦;恐怕会大所失望。
这般容貌寡淡的女子;如何能配得上宋文清?简宝华是知道答案的。
姑母与宋文清在一场诗会上相识,初次相识,彼此只留下淡淡的痕迹,一次上香的意外事故,让两人有了交集。宋文清并不是在意颜色之人,简琦吸引他的,是她的才情,是她身上的韧性,两人相知相恋,加上宋家并不大看重所谓的高门大宅,简琦的兄长也就是简宝华的父亲简延恩在京都里也是初露锋芒,只等着春闱大放异彩。宋文清的父亲见过简延恩,对他的品性赞叹,宋母心中有一小点儿的不愿,但最终宋家定了简琦。简延恩高中之后,宋文清也娶了简琦。
这一婚事,为京都之人赞叹。
“姑母亲自来接我,真是受不住。”简宝华说道,“外祖父说昨个儿见到你了,说想要知道我的身子状况,那我也应当去拜访,而不是让姑母亲自过来接我。”
简琦听到了简宝华的话,便笑了,“宝丫头也长大了,不过与你姑母,哪里有这么多的讲究?”
简琦拉着简宝华上了马车,两人便往东市行去。“听说琉璃巷里又有新的好玩意,我们去瞧瞧,若是你瞧着累了,就到茶楼里坐着等我。”
东市的东南方向又一株巨大的榆树,绕过枝叶繁茂的榆树,就是一条极其热闹的巷子,叫做琉璃巷。最早的时候,这里的商户都是买卖琉璃饰品,等到后来多了玉石与珠宝,再然后又有了笔墨纸砚古玩之物。
读过书有些文化,又不至于囊中羞涩之人,才常去这里。简琦便十分喜欢这条巷子,简宝华小时候是不爱这里的,刚开始的时候有些新鲜,孩童时候少了些耐性,总是沉不住,等到大了,后来又入了宫,更是不曾踏足这里。
“许久没有见到柒夏那丫头了。”
“她耐不住性子。”柒夏耐不住性子,一听要去拜会宋府,就推脱了。
简琦觉得好笑,简宝华也是坐不住的,不过到底要比柒夏强一点。笑着摇摇头,也随着简宝华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今个儿在黄历上是宜娶嫁的好日子,敲锣打鼓,有穿着红衣的新郎骑着高头大马,神气活现要娶妻。
简宝华的目光有些失神,上辈子最大的憾事莫过于未曾光风霁月嫁人,简家虽然家底不丰,她到底是嫡女,父亲将她视若掌上明珠,她却只是一顶青衣小轿抬入了九皇子的府邸,做了九皇子的妾。
就算是最后登上了高位又如何?她还记得父亲后来见到她,他心疼与懊恼的眼。一生之中,她只见过父亲落过一次泪,便是见到她以九皇子的侧妃回去时候的那一次。
原本被秋风吹着,见着热闹的街景,简宝华的心中是快活的,想到了父亲的眼,便低沉了起来。
“怎么了?”简琦的性子最是敏感,温柔地同简宝华说话。
“我想爹爹了。”简宝华说道,她原本就很是思念简延恩,说出这句话之后,郁结于心的思念之情喷薄而出,让她克制不住,红了眼圈。从理智上,她当然知道,不需要一个月的世间,她就会见到父亲,从情感上,从前世到今生,她与父亲已经隔了一世。
这些日子,她一直克制自己不去想父亲,却偶然从路上见着的迎亲的队伍,想到了父亲来。
简琦见着简宝华的模样,只等她安安静静地冷静下来,小姑娘红了眼圈,却抿着唇不肯让眼泪落下,那模样懂事的让人心疼。前些日子生了一场病,病中身子不舒服,父亲不在身边,心里头恐怕更是难受,身心的两重疼,简琦自然怜惜简宝华。
兄长虽说过些日子就要回京,简琦想到他兄长这次会带那个叫做刘珍珠的小姑娘来,便有些头疼,原本是想今日里告诉简宝华刘珍珠的事情,如此只好缓缓了。
简延恩在前些日子救了一人,便是肖氏。肖氏是许过刘姓的人家,她原本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算得上是书香门第,但父亲却性情古板,信奉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让肖氏识字,将她养的性子怯懦。家道中落后,肖氏匆忙嫁了人,她的丈夫还算是怜惜她,但娘老子实在是个不好想予的人家。一条街的人大半都见过肖氏的夫家打骂肖氏,若是旁人劝说几句,刘母就骂肖氏与那人勾搭,怀疑她的妇道。如此以来,谁敢相帮?简延恩忙着政事,也曾见过一两次肖氏,她身上大半是带着伤的,见着男子便低垂着头,如临大敌一般,怀中抱着木盆匆匆走过。
肖氏的身子不大好,只有一女,唤作刘珍珠,前些日子丈夫去了后,肖氏的婆婆就要卖了肖氏。肖氏知道这个消息,如同五雷轰顶,哭得跟泪人似的表示要守节。
肖氏的婆婆是个性子武断的,不喜欢肖氏,刘珍珠也是个小丫头,可以舍了。便要把刘珍珠交给人牙子,另外也让人牙子做线,寻个人把肖氏卖了,做个富贵人家的妾室,或是娶不上媳妇的老实汉子都可。只要钱给的足,就把肖氏这般“嫁”出去。
肖氏无家可归,决绝之下,竟是要自尽,刘珍珠央着娘亲,要一块儿死。两人抱着投了湖。
简延恩正与人在湖中小舟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