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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闲嫡女-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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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淮之连连摇头,不好说什么打击的话,周若苒在长公主那里碰了壁,自然就知道难了。

    周若苒见着简宝华答应了下来,兴奋的跟什么似的,自觉和简宝华更亲近一些。

    赵淮之就见着了素来心高气傲的小表妹,如何到了最后下马的时候,喊简宝华做宝华姐姐。那模样是说不出的乖巧。

    凌云阁统共有五层高,占地广,并不是单独的一栋,而是风格相似的楼组成的院落,京都里的达官贵人极其喜欢这里,而赵淮之显然是这样的常客,见着他,掌柜亲自迎了过来,带他们去了三楼的雅间。

    且行且听着丝竹之声,是卖唱女手持琵琶弹唱。

    “让清歌过来奏琴。”

    “得嘞。”

    简宝华挑挑眉,想到了记忆之中赵淮之惹出的一桩事来,赵淮之生的好,又流连于风月场合,就招惹了情债,那个因为赵淮之惹得京都里最为美艳的花魁为他倾心,那女子名叫清舞。相传她容貌倾国倾城,双目含情,楚腰细细,舞姿美艳绝伦,惹得仙鹤飞来,与她共舞。

    简宝华不觉得这故事是真的,但从这个故事可以略知,清舞姑娘是美丽且跳舞跳得极好的。

    这样的绝美女子,多少人为她倾心,她却卖艺不卖身,最后自赎到了江宁王府面前,只求做江宁世子的通房丫鬟,赵淮之拒绝后,自戮在他面前,听闻血都溅了江宁世子一身。而江宁世子,只是嫌恶这样绝美的女子,污了他的衣裳。这个事情在京都之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两耳不闻窗外事的简宝华,也是知道得清清楚楚。

    此时他叫了一个清歌,与清舞有什么干系?

    “清歌是才到的卖唱人。”赵淮之说道,“唱曲是极好的。”

    简宝华见到了清歌之后,当即就愣住了,不是因为这清歌生得美丽,而是因为她生得很丑。她的半张脸清秀,半张脸狰狞,红色的胎记毁了她的半张脸,也毁了她的人生。她弓着背,头深深地埋着,抱住她的琵琶。

    “啊。”周若苒被吓了一跳,语气也是嫌恶,“表哥,你怎么你怎么让一个这么丑的人唱曲!”

    听到了周若苒的话,清歌的头埋得更深了,她抱住了琵琶,双手是那样的用力,指尖都犯了白。

    “还是这样,听不得别人说实话?”赵淮之的下巴微微抬起,漫不经心说道,“你应当怎么说?”

    赵淮之吊儿郎当的态度,让她沉稳了下来,身子也不再发抖,轻轻开口,“这位姑娘,我虽说长得丑,唱曲是长的很好的。”

    她的声音温温柔柔,听不出与寻常女子有什么不同。

    周若苒的眉头依然皱着,而清歌站在原处,忽的手指抚在琵琶上,指尖拂过,琵琶声响起,她开口唱了起来。

    第一个音便镇住了简宝华,很难想象她会听到这样的声音,听到这样的曲。滴滴的雨落下,女子靠在窗边,想着过去的事,那童年的美好,那情窦初开的羞涩,那如同狂风骤雨的巨变,最后只剩下落魄靠窗,雨打小窗,淅淅沥沥,女子就这样靠着,坐到了天明。

    等到声音骤歇,简宝华才发现,她的面上已满是泪水。

    肖喻丽与父亲至始至终都是相敬如宾的,父亲从来喜欢的都不是肖喻丽那般的女子,攀附他人而生的菟丝子,蔓生缠绕着一人,就算是那人不堪也断断不可能离开,若是离开她便会死。肤如堆雪,长眉若柳,瞳眸含情,她待自己总是有几分的讨好,有几分的惧怕。肖氏的好容貌因为她的性情大打折扣。

    虽然是一个如同菟丝子一般的女子,简宝华却生不起厌恶之心,只觉得她有些可怜。肖氏觉得自己嫁过人,还带着一个与简家没有血缘的孩子,她小心翼翼地讨好每一个人,简母不喜欢她,她也是日复一日礼不曾少,作为一个继室,从来没有穿过正红色。

    另外则是简宝珍了,想到了妹妹,简宝华露出一个笑容,简宝珍从肖氏那里得了好容貌,聪敏而好学。一开始的时候有些怯懦,毕竟只是孩童,她一点点的绽开属于自己的光华。

第145章 疟病生() 
购买比例不够50%的;订阅后满50%即可见“你在干什么才是。”何氏拍开齐奕庭的手,见着简宝华的面上红了一块,伸手揉着简宝华的面;“粗手粗脚的,你当宝丫头是个面团;任你揉搓不成?”

    齐奕庭见着简宝华的面发红,“宝丫头的面皮也太娇嫩了。”

    “女儿家家的本就娇贵,你以为呢。”何氏白了小儿子一眼;说道,“什么时候你有轩儿的一半沉稳;我也就阿弥陀佛了。”

    “那您现在就可以了。”齐奕庭嬉皮笑脸说道;长臂一勾把齐奕轩揽着,“我还当真有我哥哥一半的沉稳。这话不是我说的;书院里的师傅也是这般说的。”

    齐奕轩的眼里流露出无奈;却没有推开弟弟。何氏看着兄弟两人,眼底也带着笑意。“你这皮猴儿。”

    “我和哥哥可是双生子;难道我哥也是猴儿?”

    齐奕庭是最闹腾的,上下嘴皮子一碰;上蹿下跳的。和美的一家让简宝华艳羡,心中也想要守护这安宁。

    闹过之后何氏很快就开始询问简宝华今日里的事,简宝华知道何氏不放心,略一思量其中没什么不可说的;便从头到尾把事情说了一遍。

    “宝丫头居然还和郡主交了朋友;你这样的性子;岂不是被那刁蛮郡主欺负死了。”齐奕庭嚷嚷着。

    “浑说。”何氏伸手打在了齐奕庭的手背上,“郡主的性情,也是你好议论的。”

    何氏眼底的忧虑简宝华窥的出,她挽住舅母的臂膀,整个人都偎在她的怀中,“我知道你们担心我,不过放心,郡主性子傲了点,却不难相处。她是和越长公主的掌上明珠,身份尊贵,自然是傲气的。但心思并不坏,因为身份的贵重,少有朋友,所以我才能入了她的眼。她若是待我不好,怎会想让我养猫儿,还起一对儿的名字。”

    “你喜欢不喜欢猫儿?”齐奕轩忽然开口。

    简宝华看着大表哥,当齐家在风雨飘零之中,她的这位表哥撑住了这家。那时候的他更沉默,更为消瘦,简宝华点点头,“我喜欢。我见着它软软的,团成一小团,我的心都要化了。”有些歉意地看着舅母,“我没有知会一声,就带了猫儿回来。”

    “养只猫儿,需要什么招呼?”何氏放下了心中的忧虑,复又笑容满面,“你喜欢就好,我一直都说把这里当做自己的家。家里那么大,你养只猫儿打什么招呼?”

    “叫汤圆,这名字古里古怪的。”齐奕庭说道。

    “这个奴婢知道。”跟着何氏身边的大丫鬟,从年少一直陪在何氏的身边,嫁了人之后也在何氏身边伺候着,叫做青杏。她开口说道:“婢子的男人是南方的,那里元宵节吃的不是元宵,而是汤圆。”

    “汤圆和元宵什么分别?”

    热热闹闹在一起说话,简宝华偎在何氏的怀中,她面上一直带着笑,这一切太过于美好,美好的像是梦境里似的。

    等到回屋之后,简宝华面上的笑还没有褪去,刚推开大门,就见着柒夏迎了上来,“小姐,今个儿玩得好不好。”见着简宝华的笑,便嚷嚷道:“一定是极好的,还笑着呢。”

    “恩。”简宝华点点头,“猫儿呢。”

    “正睡着呢。”柒夏说道,“怎么忽然养只猫儿?猫容易抓人,应当养一只狗的。我家里就有一只狗,聪明的狠。”

    “我觉得猫儿挺好。”简宝华说道,“我去看看。”

    染春搬了一个绣凳让简宝华坐下,柒夏叽叽喳喳,“郡主打扮的真鲜亮,世子爷也生的好,不愧是皇家的人。”

    “确实是天人之姿。”简宝华颔首,脑中浮现的是赵淮之的面容,前世与今生,她都再未见过比赵淮之生的还要好的人。“汤圆吃过了没有?”简宝华问道。

    “汤圆?”柒夏说道,“名字古里古怪的。”咕囔了一句之后才说道,“我也不清楚吃过没有,等会去问问外间的小丫头。”

    “恩。”简宝华应了一声,见着汤圆团成一团,伸手把汤圆抱在膝上。猫儿大半的时候都是在睡觉的,简宝华这样的动作并没有惊动猫儿,反而简宝华的膝盖上热乎乎的,汤圆发出了咕噜声,简宝华听着它的呼吸声,勾起一笑。

    “呀,脏不脏啊。就这样放着。”柒夏皱着眉头。

    “小姐,这猫儿还没有洗过澡。”染春说道。

    “没事。”简宝华笑着说道,“猫儿是最爱干净,不脏的。这猫儿是世子爷送的。”

    “呀。”柒夏笑了,“世子爷送的,那肯定身上没什么跳蚤。世子爷好不好说话?郡主的性子不大好,但是世子爷的性子看起来不错。小姐你下午不能回来,留在公主府上,这个消息还是世子爷亲自送信过来的。”

    柒夏干脆蹲在简宝华的身边,眼里满是憧憬,“可惜我没见到,也不能和他说说话。”

    柒夏的叽叽喳喳让简宝华听着有些头疼,染春看出了简宝华的眼色,“好了,柒夏,你早点休息,今个儿我守夜就好。”

    “啊可是。我与你”柒夏想要与染春换一下,她今个儿晚上想要守夜,这样便可以与小姐多说说话。

    “没什么可是。”染春的一双手推在柒夏的背上,“小姐身子刚好,今个儿要早点休息,夜里还要候着呢。”

    柒夏听言只好罢了。

    等到柒夏离开之后,整个房间都安静了下来,简宝华呼出一口气,觉得整个人都松快了不少。

    她安静地坐着,安静地想着,她现在到底算是什么?有着老者一般的心态,喜欢柒夏活力四射,又不喜欢太过于吵闹。齐奕庭因为是她的兄长,她与他的血脉天然的联系,她受得住,柒夏这般吵闹,她就有些烦了倦了。简宝华伸出手,食指按压在太阳穴处。

    “小姐,你身上是不是不舒服?”染春送走了柒夏,来到简宝华的身边。

    “没有。”简宝华说道,“我就是想抱着猫儿坐一会儿。你忙你的罢。让其他的丫鬟也出去罢。”

    染春应了下来,让简宝华坐在软椅上,自个儿捡了绣凳坐在不远处,手指灵巧地打着络子,偶尔抬头看简宝华这里,看看小姐有没有什么可吩咐得。

    染春的作为让简宝华高看了她一眼,因为染春去的早,许多染春的事情她已经忘了,现在来看,染春比她前世其他的丫鬟都要好用的多。房间里的水晶宫灯里烛火摇曳,染春虽然是在打络子,每当烛蕊烧的多了,都会静悄悄站起身子,用小剪剪去多余的烛蕊。

    简宝华抱着汤圆,闭眼开始想事,手中有一搭没一搭抚着汤圆的毛发。

    外祖母膝盖不大好,走不得远路,深居简出。舅母何氏是信佛的,初一和十五的时候,都会去京郊的浩然寺上香,其余的应酬是不多的。两个兄长在书院念书,剩下的就是自己和外祖父。在外祖父看来,开始念书了之后,大半时候都是绕着读书的,在没去书院念书之前,定要劳逸结合,多与人与自然亲近。所以,无论是两位表兄,还是简宝华,在正式读书之前,外祖父时常带着外出。

    她怎么带着外祖父,避开那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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