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
“我在这抚顺千户所也任职多年,与你建州一直相安无事。我相信,此番叶赫之征,也不过是一场误会。”
只见那李将军态度友好,倒不似我在沈阳城中见到那些汉人,对奴酋深恶痛绝,恨不得立即抓来千刀万剐一般。
哈赤听后,又是一叩首,万分感激道:“得李将军信任,真是努某莫大的荣幸。”
“这些大礼就不必了,我虽官职挂在明朝,做这抚顺千户位游击多年,辽东的事情我看得清清楚楚。倒是那朝中的宦官们大惊小怪了。”
虽然不知哈赤葫芦里卖得什么药,但以他的举动来看,倒像是有意要想明朝示好,决心放弃叶赫了单单因为叶赫后头有了大明的保护,他就会善罢甘休吗?不会的,叶赫是建州统一女真的最后一部,哈赤怎么可能真的放弃!那么他今日的举动,完全是为了假意与明修和,好换得喘息的机会,好好休养,来日再战吧?
“承蒙李将军这番过人之见,只是努某还有一事”
“但说无妨。”
“这位姑娘,当日在我赫图阿拉中走失,因通晓女真话,被我留在府上做了俘虏。也算是为表诚意,今日便将此女子归还与明。将军这里若是空闲,不如将她安顿于此,也算是了了我的一桩心愿。”
这番说辞,便是李将军,也生了几分狐疑。但我见他与哈赤二人,眉目交汇,竟是老相识了一般,立马会意。
“既然通晓女真话,自然是在我这儿大有用处的,”李将军别有深意地点了点头,“你既开口相求,我定会好好儿地安顿她。”
原来,哈赤是要把我交到明朝来,交到这个抚顺城的李将军手上。这个无论是皇太极还是大妃,都探不到的地方。对他来说,最为安全的地方。
于是,哈赤完成了任务,李将军起身送他出了营帐,而我被留在了原地。
临走,哈赤回头望了我一眼,只是匆匆,不到半秒的时间,便大步流星地迈出了营帐。
他的眼神在告诉我:对你,我已仁至义尽了,有生之年,我们就不要再见了。若你再出现在我面前,对我亦或是对你,都不是什么好事。
我满心凄凉,接下来我在抚顺的命运,会是如何呢?
第76章 【番外 篇 】巴约特公主()
万历二十七年,春。
“孙带,你太慢了,还是别跟着我们了!”
“大哥,我们还是等等她吧。”
褚英勒马,回头冲那遥遥落在了后头的身影喊道:“孙带,你一个女孩子家的,去找东果吧,别跟来了,我们要去猎野味,可没空照顾你!”
孙带骑在一匹马驹上,吃力地握着缰绳,“我也要打野味,我要跟你们一起!”
“这个孙带,怎么跟个男孩子似的,成天追着我们屁股后头!”褚英无奈地放慢了速度,一旁的代善正关切地望着那只有十岁的小女娃,全然没有听见褚英的抱怨。
好不容易是踉踉跄跄地赶上了队伍,褚英便没好气道:“你阿玛额娘也不管你吗?让你出来这么疯?”
孙带两个脸颊被裂缝刮得红红的,却全然不觉,笑嘻嘻地说道:“大哥是建州的大英雄,我喜欢大英雄,我就是要跟着大英雄!”
褚英盯着这个理直气壮的女娃子,彻底犯了愁。可是眼下他们已经行出费阿拉好几里了,也不能就把她扔在这儿不管。可是按照她的速度,什么时候他们才能行到野狗山啊?只怕天都黑了,哪儿还有野味的踪影,他还等着猎上几只奇珍在阿玛面前邀赏呢!
“下回见到叔父,一定让他好好管教管教你!”
孙带无辜地吐着舌头,“我一定不会再掉队了!我发誓!”
褚英不再理她,一心记挂着那野狗山里的野味,策马而去。
代善瞧那孙带甚是可怜,想出了个解决办法道:“你的小马驹,脚力不好,若是不想掉队,就坐我的马吧!”
“不行,这样大哥又会瞧不起我了。”孙带坚持道。
于是他们又这么走走停停地折腾了两个时辰,才到了野狗山。
果然,抵达的时候已是夕阳西下,天色渐暗,褚英气不打一处来,一路上他是走个几里就要停下了等这位孙带格格,原本出城时太好的兴致都给搅没了。
真不知道这个孙带是怎么溜出来的?他知道她是个跟屁虫,所以这次特地什么消息也没透露,只偷偷地跟代善约好了时间。没想到这也能被她知晓,然后也不知道她是哪里寻来的小马驹,就追了过来,非要闹着一起出城行猎,他赶也赶不走,劝也劝不动。
他只要说一句气话,孙带就顶嘴喊道:“我就是喜欢你!”
褚英无奈,一个十岁的小姑娘,能懂什么喜欢?也不知道拒绝了她多少次:“你别喜欢我了,我是你哥哥,再说我已经娶了福晋了。”
“你你娶了福晋,我也可以当侧福晋!你是洪巴图鲁,给你当侧福晋不算委屈?”
褚英真是哭笑不得,不知道阿玛和叔父听到这番话,会作何感想呢?
代善蒙头听着他们二人的对话。是啊,大哥是费阿拉当之无愧的大英雄,从小就能征善战,比他还有其他的弟弟们都强多了。去年他就披甲上阵,独自带军去讨伐安楚拉库,出兵又快又狠,连夜去了屯寨二十处,其余屯寨尽行招服,俘获了人畜万余,大胜凯旋。阿玛当即封他做了“洪巴图鲁”,这可是勇士的最高称呼啊!别说是孙带了,如今费阿拉多少女孩儿想嫁给这位洪巴图鲁啊?
在褚英那里碰了一鼻子灰的孙带又落队了,幸好代善老老实实地在等她。
孙带酸酸地问:“我跟那常书将军的女儿比,到底差在哪里了?”
常书将军的女儿去年嫁给了大哥当嫡福晋,为了这件事情,孙带大哭大闹了一个礼拜,谁都拿她没办法。没想到到现在她都还念念不忘。
代善想了想,说道:“她是女人,你还是个女孩儿,没有可比性。”
“我也会变成女人的!”
“是啊,或许等你变成女人了,大哥会对你另眼相看吧”代善安慰她道。
褚英提着箭,一下就蹿进了野狗山没了踪影。代善怕孙带一个人害怕,便紧紧地跟在她身旁。
“二哥,山里不会有狼吧?”
孙带的牙齿都害怕得在打架。代善的那句“不会”还没有说出后,忽地一个影子窜了出来。
孙带大叫地掉下了马背,代善连忙握紧腰间的刀。
“二阿哥,奴才奴才可算找到你们了”
待一定身,才见那影子并非是狼,而是一个穿着旗装的奴才,那奴才不是别人,孩子正是府上的奴才。代善连忙先下马,将摔了个结实的孙带扶起来,才松一口气,问:“什么事情?”
“二阿哥,府上府上的嫡福晋生了!生了个大胖小子呢,你赶紧赶回去看看吧!”
“哇!二哥,你当爸爸了!”孙带倒是丝毫没有摔着,拍了拍屁股就爬了起来,激动地抱着代善的胳膊,“我们快回城去吧!”
代善昏头转向地想着,我真的当爸爸了?怎么没有一点儿真实感
听见了动静的褚英也赶了过来,手上已经多了一只小花麋的的尸体,喜出望外,“什么?二弟当爸爸了?”
“好像是的。”
“那还等什么,咱们快点回城吧!”褚英又瞧了一眼那摔得浑身是泥,却仍满眼崇拜地望着他的孙带,无奈道:“回城你就做我的马,我可不想因为你这个拖油瓶,坏了二弟的好事。”
孙带满心欢喜地答应。啊她一想到待会儿能坐洪巴图鲁的马,心里就兴奋极了!
夜幕降临,幸亏褚英一路疾驰,才赶在了三更前回到费阿拉。三人马不停蹄地去王代善的府邸奔去。福晋已经睡了,孩子有奶妈照看着,代善推门而入,走到榻前看着那用锦被裹着的小身体
孙带伸出一只手指,轻轻地戳了戳熟睡的娃娃的脸颊,好奇道:“这个娃娃的脸怎么又红又皱的,傻乎乎的,像只小猴子”
“刚生下来的娃娃都长这样,你也是!”褚英说。
代善却好像失了神,望着孩子,一言不发。
“二弟,你莫不是开心得懵了?哈哈”
“是,我是开心,”代善抱着褚英,终于爆发出一声欢呼,“我太开心了!我当爸爸了!”
“对了,二哥,”孙带问,“你想好给他取什么名字没有?”
“没有还没来得及想”
“叫岳托吧!”孙带建议道,“你看他像个猴子一样,呆呆的”
“不行不行,这是什么鬼名字”褚英嘟囔。
“岳托”代善念了一遍,突然面露喜悦,“就叫岳托!”
褚英这下彻底蒙圈了,岳托可是傻子的意思啊代善真是开心得疯了,连脑子也不灵光了。
“这可是阿玛的长孙啊!二弟你可要想清楚了,取个好名字才对。”
“就叫岳托吧,我喜欢这个名字。阿玛也会同意的!”
见代善这么满意,褚英暗暗地咽了口口水:“好吧,反正是你的儿子,你开心就好。”
数月后。
“二弟,你才不过十六岁,还是年少,这次征哈达,还是让我跟阿玛去吧。”
代善却是心意已决,利索地换上甲胄,对褚英道:“我想像大哥一样,做个大英雄!大哥十六岁的是能只身杀入敌营,我也能!”
褚英拗不过他,也不知道这个一直温温吞吞的二弟,怎么突然就斗志昂扬地要上战场了。
万历二十七年,九月。哈赤以背盟为由,出兵哈达,代善随征,擒杀猛各孛罗,遂哈达部灭。
万历二十九年。哈赤进京朝贡。
万历三十一年。建州迁都赫图阿拉。
万历三十三年。喀尔喀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巴约特台吉恩格德里投附建州。
哈赤当即下令将时年十五岁的养女孙带许配给巴约特台吉。孙带大闹汗宫,不允,遂婚事作罢。
她跑去大贝勒府找褚英,褚英却叹着气,劝她:“孙带,你还是早些嫁人吧,别再跟着我了。”
“不要!我才十五岁,我还不想嫁人!我——我还想继续跟着大哥,能跟一年就跟一年!”
“你跟着我有什么用?那蒙古的巴约特台吉,大哥帮你瞧过了,是个好人,你啊等你成家了就会知道,自己现在有多无理取闹了。”
“我不去不去不去!我不去蒙古!去蒙古干什么?放羊去吗?还有那个巴约特台吉,一点儿本事都没有,还不是屁滚尿流地跑来投奔汗王!哼——”
她根本听不进去褚英的劝告,赖着不走:“我要嫁也要嫁个大英雄,像大哥这样!”
褚英敲了敲她的脑袋,无奈道:“孙带,你也该长大了。”
万历三十五年,春。
“二哥,我想跟你们一起去乌拉。”
代善看着眼前这个孙带,她已经从小女娃长成了一个大姑娘,但性子还真是一点儿都没变。汗王昨日方在家宴上下令出征乌拉,隔天她就跑来找他,求着他要同行出征。
这几年,从费阿拉搬到赫图阿拉城,城中愈发不太平,勾心斗角,权利纷争不断。乌拉一战,建州早就蓄势待发,只是眼前这个单纯的孙带,哪里会知道,这是阿玛给叔父下的一个圈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