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种田之安墨-第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可那天他去买酒时,随意问了句,卖酒的人压根没听说过有平底的锅卖,还不沾底,更别说那种白瓷罐了,小镇的人家消费不起。

    还有安墨所说亲手缝制的那个布衣柜和衣物,且不说之前她那继母便埋怨过安墨是个万事不沾的千金小姐,安墨会读书写字他不疑惑,安墨手艺精湛他也不疑惑,但她做事如此麻利,就令李铖疑惑了。

    那床上的蚊帐,小孩穿的鞋,自己的新衣,屋里的衣柜,不是大物件便是精致品,都是需要费事费力的东西。短短几天她能赶的出来吗?若是她真的能赶的出来,那她继母应该会把人锁死了留在家里,好生钱,绝不会这么匆匆忙忙卖了出去,连价都不怎么抬。

    还有刚刚编织的手链,李铖虽不懂女孩子的首饰玩意,但农人多不富裕,女孩子手上戴的多是自己编织,他也无意中见过一些,安墨拿出来的彩线种类,其中几个颜色是他以往没见过的。

    三丫刚好收好尾,收好后,手链还能收缩,正想看安墨出来没,一抬头触及李铖看过来的眼光,不禁打了个冷战,又把头低下去了。

    还有这一点,他常年待在军营,虽然近年来没什么战事,但因为。。。。他沾的血不少,常人,莫说女孩子,就是李力叔还是认识小半年,两家熟悉起来,知道他的为人,才敢来往。

    当初安墨见到他时,生父去世是一个缘由,另一方面也是害怕,所以一路上不敢跟李铖搭话。但是,这几天天,他发现,安墨是压根一点都不害怕自己,不仅不害怕,还隐隐有得寸进尺想要压在自己头上的趋势。

    安墨出来了,手上拿着一个盒子,盒子里装的是之前上商城买的串珠和铃铛。将盒子放到桌上,安墨挑了铃铛递给三丫道:“喏,你穿在多出来的那截线上,这样就不怕散了。”

    三丫接过铃铛,铃铛小巧精致,忙推辞:“不不不,这些太贵重了。”铃铛是银色的金属制品,她误以为这是银制的。

    “给你就拿着罢。”安墨推过去:“不然我要生气啦!”

    “哦。”三丫呐呐拿过,其实她也很喜欢这铃铛呢。挂在手链上,叮叮当当又好看又有趣。全部弄好后,三丫爱惜的摸着手链,编手链的是彩绳,就是那种一根线上就有很多颜色的那种,她以前都没见过,一定很贵,再加上这银铃铛,一定得小心收仔细,免得弄丢了,哭都来不及。

    安墨看她那小模样,哂笑:“不是什么贵重东西,那铃铛不是银制的,银哪有这么清脆这么硬,是普通金属做的。”

    “金属?”三丫疑惑。

    “呃。”安墨顿了顿,换了个说法:“就是一种常见的矿石。”

    “哦。”听了这话,三丫没有不高兴,反而放下心来:“嗯,谢谢你,安墨。”哪怕只是常见矿石,但这东西对三丫而言还是很贵重的。她见过铃铛,村长家的翠妞有一个手镯,上边就挂着两个铃铛,翠妞又爱惜又骄傲的在姐妹之间炫耀过呢。但是三丫觉得,自己这铃铛比她那个做的精致多了,而且这个还更小些,肯定手工更好。

    自从县里新来的县太爷上任,县太爷的官夫人带来了好多流行东西,她已经知道了,大户人家里和小农小户不一样,首饰不是越大分量越足才好,要看做工是不是精致、样式是不是新奇。

    想着,三丫郑重拉着安墨的手道:“你放心,我一定不把这编手链的法子告诉别人。”

    安墨:“。。。。。。。。”怎么一下子说到这个,刚刚她到底想了什么?何况告诉别人了也没什么,她又不用这个来卖钱。

    三丫走后,安墨收拾桌上一大堆东西回屋,没有客厅、没有储物室真不方便,什么都只能放卧室。趁机看了下时间,快到饭点了,安墨只能起身去厨房去做饭。

    李铖看着安墨切菜,最大的疑点就是这里。现在仍是铁器时代,普通人用的锄头、菜刀,战士用的刀剑、斧头,官宦人家收藏的名剑、贵器,他都见过,却从未见过那样的小刀,不说刀型如何奇怪,就说刀身,银光如雪,照人比铜镜可清晰多了。而且李铖曾试过,那刀又薄又锋利,坎东西可能不好用,但极适合暗杀。

第十章 上山() 
是夜,李铖砍了柴后,将杂物间收拾了一下,晚上便在那边睡了。安墨总算能安安稳稳睡下,虽然前两晚睡在同一张床上,也是分了被子的,可安墨总觉得不自在。

    李铖还没睡着,身下并不是什么床,而是一块木板,木板底下用石块、木头等垫着,架起来一点,木板也就离地一点点距离。

    说是杂物间,其实对方的东西不多,就一些以前废了的农具等,再加上安墨前稍稍收拾过,屋子是通了气的。只是这屋的窗和顶都败落了,很漏风,好在现在天气很好,没下雨,也不怎么冷,能凑合就凑合了。

    等到快子时,李铖动了,他轻巧起身进了主卧。

    两个孩子现在不是直接睡在床上,而是分别放在两个框里,框放在炕里边靠墙,安墨盖着薄被,一直手伸在脑后枕头下,另一只手搭在被子外边。

    李铖往安墨颈处某个位置一点,安墨头一歪,睡得更死了。他连着被子把安墨挪开一点,掀开枕头,底下有一根圆棍,比手掌长几分。

    回来第一天时,就发现她枕头底下藏东西了,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他从怀里摸出一样东西,柔和光芒出现,那赫然是一颗夜明珠。

    夜明珠凑近不明物,是一根黑色的不知名的小棒子,触感光滑,上面有几层大小不一一圈一圈的齿状,李铖双手摸索,不知道摁到哪里,木棍突然亮了,发出奇怪的他未见过的蓝中带灰的光芒。

    “呃。。。。。嘶”迅速接住滑落的黑棍棒,李铖另一只手不自然的下垂轻轻颤抖着,嘴角溢出隐忍的痛呼。oo

    冷静一会,摸索半天才把那刺痛能麻痹人的光亮弄灭了,李铖又把它放回原地,盖上枕头,此时他看向安墨的眼神已经有些忌惮了。

    李铖拿着夜明珠凑近安墨的脸,仔细观看,而后伸手在安墨脸颊、下巴处摸索几下。几分钟后,黑暗中的男人舒了口气,将安墨移回原位。

    李铖左手按着右手手臂回了杂物间,只是脸上仍带着不解的神色。

    翌日,安墨醒来的时候大天亮了。

    她自然不知道自己露出了诸多马脚,有些在她看来很习以为常的普通用品在这个时代的工艺根本达不到要求,她不知道可以做的出来离做出来还有很大差距。

    当然,因为她自觉行事隐秘,接触的几人,吴婶、三丫还有李铖也从没惊奇过,所以,安墨也没觉得自己哪里出格。

    再加上,安墨穿过来后几乎没有吃过任何苦,没有过渡期,直接便能使用前世用的东西,于她而言,现在的生活,只是到了一个落后一点的地方而已。因此,安墨行事作风便有了些前世的影子,骄矜自我。

    安墨迷迷糊糊撑起身子,一手按住后劲,有些酸痛,难道昨晚落枕了?疑惑的摸摸枕头,也不高啊!把防狼电棍收起来好了,反正以后不在一个房间就能放心多了,而且无意中被发现解释起来也麻烦。

    壮壮的婴孩篮斜倒着,人已经从里爬了出来,正坐在床边边,扯着帐子玩。

    安墨随他去了,那蚊帐看着薄,实际上是加入了金属元素的合成品,承重力能达到三、四个大汉,小屁孩怎么扯都扯不坏。

    她起身,抓抓头,乐乐仍躺着,只是眼是睁开的,见到安墨凑过来的脸,顿时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瞬间治愈心灵。

    穿衣、洗漱、喂孩子。

    三丫过来的时候,安墨恰好用七巧板摆出鸟的图形,给乐乐看,见着三丫,她也不起身,只打了个招呼。

    三丫凑过去看看:“这颜色真好看。”七巧板她看过,只是她看大的一般是普通木板的,没有这么丰富。

    三丫和安墨说:“我娘让我来看看你。”又问:“要不到我家吃饭去?”

    “不用了。”安墨摇头,想了想,道:“我想把乐乐和壮壮放你家放半天。”

    “好啊!”三丫爽利应了,而后疑惑:“那你呢?”

    “我想去后山走走。”一大早起来,发现李铖已经不见人了。他反正要上山几天,安墨想着在自己屋后山上转一下,不是说这边山上没什么危险吗?

    三丫惊讶:“上山?”

    “就那边。”安墨指指屋后的方向。

    三丫一下子高兴了:“我也和你一道去。”她小时候经常和哥哥一起上山玩,只是近两年她娘拘着她,哥哥干的农活也多了,她便慢慢不上山了。

    安墨蹙眉:“那乐乐和壮壮怎么办?”吴婶一天到晚风风火火事可多了,李家那两个小子也不能指望他们会去细心照看两个奶娃娃,她还想让三丫帮忙呢。

    三丫也知道这事,以前诚子个出门,说是说把孩子给娘看着,实际上都是她在看。

    “呀。”一个东西飞来,打在三丫腿上。三丫捡起脚边的球,壮壮麻利的跑来,要拿。

    三丫一边逗弄孩子一边道:“带他们一起去呗,反正山上也没什么危险,你看壮壮跑的多快啊!”

    那也太胡来了,她对两个孩子虽然不娇养,当然她也不会,但好歹上心,怎么愿意让两个孩子跑山上去。

    且不说危险,就是蚊虫叮咬,野草刮伤,就够孩子受的了。

    “没事的。”三丫劝道:“我以前也常去的。”

    “浑说,哪能带奶娃娃上山,你去玩的时候有六七岁了。”三丫话刚落音,就被人截住。

    “妹子!”吴婶快步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一罐头放在院里的桌案上:“诺,孩子的羊奶。”又扭头骂三丫:“叫你来这里,东西都没拿,这点事都办不牢靠,还敢带着孩子上山玩。”

    三丫被劈头盖脸一顿训,不止脸红,眼睛都红了。倒不是因为挨骂,她没少被训过,她是觉得在朋友面前失了面子。

    “吴婶,别怪三丫,都是我。”安墨打断吴氏:“我想上山转转。”

    “诚子不刚上山吗?!”吴氏愣住,而后想通了什么,叹了口气,道:“那你去吧!叫三丫和你一块,两个孩子放我那院子,我下午正好拆被子,就在家里看着他们。”

    李铖家里没田没地的,吴氏猜安墨是想上山找吃食。虽说这几年年景好,村里人人都过的去,但总有些意外,像他们,分家时就吃了亏,几个孩子家里只有三亩地,还只是中田,像诚子,父母去世了,当兵后,田地还被他大伯‘买’了,哪里有什么家产。

    吴氏猜的没错,安墨是想上山找些山货来着,却不是因为没饭可吃,她基本上现阶段还没考虑那么长远的问题。她只是有些吃不惯那米而已。

    从第一次,一桶泡面拉了一晚肚子后,安墨对商城的食物是有了阴影,后来,能自己做安墨都尽量自己做了,实在不能吃才去商城买。基本上李铖回来后,安墨家的饭菜都是自己弄的。

    吃了这么多天饭,哪怕吴婶天天说她奢侈,安墨还是觉得现在的米太糙了,又小粒,而且人各所爱,想过猫牙米她更喜欢珍珠米,因此,安墨上山找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在现代比较少的山货,到时候换些经过基因改良了的水稻。

    既然上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