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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过了这么多年的手机sim卡。
这是2014年的盛夏,从那以后,我便害怕过夏季了,因为每到夏季,我都会不停想起那年所发生过的那些令我撕心裂肺,伤心欲绝的事。
当然,我也并没有像自己表现得那样铁石心肠,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我依然想起高新晨的脸,想起他的拥抱,他的微笑,以及他温柔抑或是霸道的吻。
第127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
中国和美国都在北半球,纬度也相似,所以季节也应该是一样的。我知道,当我这里的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杜宇诺那里的秋天也就开始了。
如果你不出去走走,你会以为这就是世界。
这是他最后给出的,他必须离开的最终理由。他到了加州以后,还给我邮寄过来一本关于旅行游记的书,贴着美国的邮票,寄件地址却模糊不全。书上有一段话被他用彩『色』笔勾了出来:很多人心中都向往着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是在自己还不够强大的时候,却没有资格和勇气那么洒脱,说离开就离开。
是的,我知道,我还是有那么多的放不下,所以即使是离开,我也选择去一个对于我来说,算不上陌生的城市。我在这里,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必须要继续用心努力的生活。我把他送的这本书放在了行李箱的最底部,我会把它带去我要去的地方,然后放在书柜的最高层,踮起脚就可以拿到,一抬头就可以常常看到。
而此时,隔了万水千山的美国加州,某家私立医院的年轻护士刚刚轻轻叩响了有着枫叶木纹的病房门,但是隔了许久都没有听到里面的回答,迟疑了片刻,她才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有些昏暗的房间里,只有病床一旁的仪器上还闪烁着冰冷的光泽。
病床上逐渐单薄的身影,因为昨夜在抢救室里折腾到今天凌晨,此刻睡得正熟。
未合严的窗帘透进窗外姣好的艳阳,而那束光偏偏又十分不听话地爬上了床头,灿烂在了杜宇诺的肩头。她想也没想地走过去,手指刚刚触碰到柔软的窗帘,就听到身后的床铺上传来轻微的响动。病床上的杜宇诺低沉又沙哑的嗓子随即传了过来,“打开吧。”他说:“医生说其实多照照阳光会好一点的。”他一口标准的英文,听着令人十分舒服。
护士依言将窗帘打开,加州独有的风光顿时在眼前显现,杜宇诺侧过脸看了几眼,“这个城市又忙碌起来了,现在几点了?”
“快十一点了。”
护士转过身,走近了看他床头仪器上的各种数字,并且十分专注地记录了下来。
“我大概睡了有三个多小时吧?”杜宇诺有些疲惫地笑笑。
护士冲他点点头,忙着帮他收拾病房,忽然看到了他写字台上他写下的便签: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当然,护士是美国人,她并不认识中国字,她只觉得这字很好看,她并不知道的是,这诗的情景其实跟此时的杜宇诺的所知所想倒有些相似。
当他被查出,自己得了癌症的时候,已经到了末期,医生说让他该吃吃,该玩玩的时候,他反而有了想要活下去的愿望,因为夏朵,因为这个,他最喜欢的人。
他卖掉了一切能卖掉的东西,房产和股票,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希图通过医学的进步,找到还有挽回的余地。其实对于死,杜宇诺并不怕,他怕的,更多的是再也不能见到夏朵,就算不能拥有她,只是在一旁看到她的笑,其实也好。
不过,他也算做好了一切准备的,除了活下去,他来这里,还有另外的一个私心,那就是如果有一天,仪器上波动的线条真的变成一条直线,那么在他离开后,也可以不让夏朵知道,那么这样,或许他就会在她的记忆里永远保留着一个位置。
第128章 人生不如意事十有七八()
以上的这些,我一直都不知道,我估计我会一辈子都不知道了。
因为在我和杜宇诺一样,选择离开自己出生的这个城市的时候,他已经的在大洋彼端,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不是所有的希望都能够达成,也不是所有的美梦都能成真,人生的旅程有太多意外,所以就算是天空上南来北往的云朵里,也应该会有太多的遗憾吧。
我能够给杜宇诺的,只是让他成为我生命里那一段灿烂的记忆。
不过杜宇诺,说真的,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说再见,原来就是再也不见。
我回到这个我读大学的城市以后,并没有通知任何人,当然,我没有脸去联系叶榛,我当时是多么决绝地离开他的,我又怎么可以厚颜无耻的再去找他。但是既然回到了这里,我还是一个人去了很多曾经和他一起去过的地方,比如我们第一次遇到的蝴蝶吧,比如那个我毫无吃相的自助餐餐厅,比如我曾经打工的他们公司对面的咖啡厅。
我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我甚至连打听一下他的消息我都不敢。
我只知道,据说张晓静出国去读书去了,她还新找了一个外国男朋友,过得很开心,而高新晨的公司刚刚得到新的一轮融资,他的生意做得蒸蒸日上,周建成的公司好像也越做越大了,新换了市中心崭新的写字楼。然后还有跟我同在这个城市的林鑫,他和他现在的女朋友已经恋爱了有半年了,也许明天就会分手了。还有他正做着自己喜欢做的工作,并且为此每天加班加点的努力。而陈静呢,依然是做着她的美食编辑,因为吃遍整个城市的缘故,有了口服自然身材越发的发福,
我一个人,在这个城市里,看书,写字,到处走,然后回忆过去。
直到,我在独自一个人很久以后,终于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被陈静碰到,然后理所当然的被她大呼小叫的责难,差点动手打我,怎么回到这里也不通知她。
我不懂应该怎么像她解释,只是用力紧紧抱住她,然后就那么流了泪,我发现原来人生不如意事十有七八,而老天虽然会让你失去一些,但也一定会让你得到你应该得到的。
(第一部分完,未完待续)
第129章 番外一:风铃背后的那扇窗(1)()
相信没有熬过夜的人一定没有体验过熬夜后的那种感觉,除了身心的疲惫,其实还会有一种感官因为疲劳到底限,而瞬生的,一种回光返照似的彻底清醒,这对于我,也许是一种最难得的体味,所以,我会经常熬根守夜等到晨曦的到来,在天边微『露』出鱼肚白的时候,喝完一整杯温热的牛『奶』,然后把一整夜看过的动漫或者电影作为美梦的佐料,在所有人都即将要苏醒的时候安然入眠。
这是我回到这个城市,回到我大学所在的城市,开始重新喜欢上的一种作息方式,我知道这样并不好,但是还是忍不住经常这样,经常贪婪地享受着这种日夜颠倒的随意。
我总是相信我会变得更好,却也总是会将自己看得太轻,以为一切跟从前相比,有所改善的东西都是运气,我也总相信,曾经的痛苦,也都只是我从前不够好的结果,我没有对任何人怨怼,也从来不会埋怨命运,所以我回到曾经一居室,房间还是曾经的那种样子,到处都有软软的垫子和沙发,明明亮亮的落地窗和有着淡蓝『色』海豚花纹的墙壁。
我会拉紧卧室的窗帘,让逐渐灿烂的阳光透过棉布的质地,温润的洒满整个房间,然后在这种幽明幽暗的光线里,我会在软软的大床上伸个大大的懒腰,随意扭动肢体舒展酸软的筋骨,随后闭眼,静静安睡。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道是巧合还是基于什么奇妙的机缘,我开始发现,有好几次都几乎是同时的,这边厢我的房间的灯光刚刚彻底熄灭,那边,另外一个男生的窗户的灯光会即时亮起。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习惯成为自然,我逐渐『摸』到了他的大概规律,他会在我通宵熄灯后的第一时间跑到窗边,呼吸清晨最清新的空气,而我自己,则会躲在自己的窗帘后,掀起帘角,悄悄看清楚他眉目分明的脸庞。
他姓甚名谁?我一直一无所知,只是,他站在那里,无缘无故就会让我想起高新晨,他们明明并不是那么的相像,但不知为何,也没有任何原因的,他就这么开始,经常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我讨厌自己,还是没能完全忘掉高新晨,尽管,我还为此发过誓。但是,喜欢一个人需要时间,忘记一个人又何尝不需要时间呢?
况且,我曾经还那么努力地要求自己,要求自己一定要喜欢上他,可是,当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他的时候,他却又那么狠狠地伤害了我。这也许是老天给我的报应,我这么想。
第130章 番外一:风铃背后的那扇窗(2)()
我居然更加开始热爱起熬夜,因为每次熬夜以后,我就可以偷偷在窗帘后窥视着他那么短短几十秒的房间。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的过着,我开始慢慢熟悉他,在我们两个人根本就毫不相识的情况下。
我会知道他书架上的每一本书,他最喜欢的应该是那本《追忆似水年华》,因为经常被他拿来放去,但总是不离开床边,书桌和书柜这几个小小的范围,而且估计是这书本被翻得多了,边都磨旧了,微微卷了起来。他还看过连我也都看过的《原谅我,来不及爱你》《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和《你好,旧时光》这并不奇怪,这几本书早已经畅销成了一种神迹,也并不是它们的内容有多好多好,只是大约大家在年少的时候,在那青葱的年纪,都是爱借这样悲凉的故事而故作自己的忧伤。
很明显,他也像很多男人那样喜欢玄幻和武侠,金庸和黄易的整套书都封存在他书架最显眼的地方,摆得很高,我有时候能看见他踮着脚去取下来,一翻就是一整天。jk罗琳的《哈利波特》他居然也会有,只是不知道翻拍成的电影以后,他有没有都去电影院里看过?即使是最近才出的新书,他好像也会屁颠屁颠地去买回来,有柴静的《看见》也有张德芬的《遇见未知的自己》和莫言获得诺贝尔奖以后,再版的《檀香刑》及《丰腴肥『臀』》。
他会弹吉他,会写一手很漂亮的字,喜欢吹着口哨收拾被他折腾到不堪到也许连他自己也都看不下去的脏『乱』房间,他在打完篮球回家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自己脱得只剩下条白『色』的内裤,大字型的躺在床上。他在半夜醒过来的时候,会『摸』黑靠在窗边的写字台上,咕嘟咕嘟地喝掉一大杯的矿泉水。
他是不是从来也没有发现过我?
还是他根本就不在意,把自己的生活细节都暴『露』在我的眼前?
每次想到这里,我都会不能自已的感觉到自己的脸有些发烫,说实在的,帅哥我也见得不少了,怎么会还这么的『色』?又怎么会如此的注意一个男人的一举一动?
并且这又算不算是偷窥呢?算不算犯不犯法?
不过这好像也并不能全部都怪我吧?
因为,他总是不关窗也不拉窗帘,我们的窗户相对,我的视力又是出了名的远视,就算不想看到,也都会被我全部收进眼里。实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