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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很短。
也许,是一秒,或者,二秒。
我的脸一直热辣辣的,我赶紧低下头去,不敢再和男子四目相对。男子却一直盯着我看,他身上有着一股浓郁的纨绔子弟气质,举手投足之间透着桀骜不羁的因子,颇有几分土匪的味儿——这味儿,叫男人味。因为这男人味,让他看起来有着一股洋气奔放,时尚国际的范儿。
他问:“第一次?”
我赶紧说:“不,不是。”
他又再问:“紧张?”
我否认:“没……没有。”
他说:“那你为什么不敢看我?”
我只好不情不愿把头抬起来,看着他。恰好这个时候,18楼到了,电梯停下来,门开了。于是男子伸手搂了我的腰,走出电梯。
到了1808房间门口。
开门,进去。
取电。关门。然后,男子转头看我,还好,他没有进行下一步动作——比如说,强抱,强吻,强/暴之类的,而是用了命令的口吻,对我说:“你先去洗个澡吧!”
我没吃过猪肉人,也见过猪走路——听说干那事儿,是要清洗身体的。我咬了咬嘴唇,然后我说:“还……还是你先吧,呃,那个……那个男士优先洗。”
男子双眉一扬:“我们一起?”
我吓了一跳,涨红了脸,又是摇头又是摆手:“不要!”
男子问:“害羞?”
我也没否认:“是。”
男子咧嘴一笑。他笑起来没有不笑的时候好看,因为笑容的牵动,五官突然失去平衡。但一笑起来,他的嘴角微微翘起,浅浅露出雪白的牙齿,一双眼睛眯了起来,像月牙那样弯弯,不羁之中又透着一股邪气,带着点危险气质。
他到底有多少岁?
二十七?二十八?三十?
有时候男人的年龄,也一样让人猜不透。
男子当了我的面,把身上的衬衣脱了,赤/裸着上身,露出了健硕而诱人的胸肌,线条有说不出的流畅,一股雄性荷尔蒙的气息势不可当地汹涌而至。
我一张脸更是热辣辣的。
暗中“咕嘟”地咽了一口唾液,赶紧把头转到一边去。
男子进了浴室。
很快,浴室里的水声响起来。
这个时候,我忽然后悔了——真的后悔了。我感到此时此刻我的血液一直往上涌,身体深处如同有一股热腾腾的火花四处乱窜,而我整个人,就如一只惊慌失措的小鹿,忍不住的手脚颤抖起来,不能自抑。
浴室内,“哗啦啦”的水声还在响。
此时不跑,待何时?
我觉得我没用,真是够窝囊废,有艳/遇的心,却没艳/遇的胆。我如丧家之犬,拔腿就要逃之夭夭。跑了两步,想了想,我又再折回头来,抱起那束娇艳的玫瑰——这可是我长了这么大,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的花。
然后,我抱着玫瑰,赶紧溜之大吉。
下了电梯,冲出酒店。
我像丧家之犬那样,兵荒马乱的在大街头乱跑了好一会儿,估计安全了,终于气喘吁吁地停下脚步,然后捂着自己的胸口,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在喘气的当儿,忽然我想起一事来,我的手袋……天,我的手袋忘记了拿,遗留在酒店里面了。里面有身份证,各种证件,还有钱包,家里的钥匙。
天哪,我怎么办?
折回去拿?
不不不,如果我回去了,那岂不是羊入虎口?可是我不回酒楼,那我怎么办?我身无分文,又没家里钥匙,我总不能在大街上,溜达一个晚上吧?
虽然我长得不怎么样,但好歹我还是个女的,也挺年轻,不老,到时候发生什么不测的事,比如说,给不怀好意的色/狼调戏了,又再来个霸王硬/上弓什么的,那我就晚节不保,欲哭无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正在彷徨间,忽然看到不远处有一个电话亭。
真是不幸之中的大幸。
如今电话亭已快成为出土文物,不过还没完全在这个城市消失。我运气真不赖,竟然给我遇到了一个。
我跑了过去。
刚好有一个年轻的男孩子打完电话,刚想离去。我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厚着脸皮叫他:“呃,帅哥……能不能,给我一块硬币?”我垂头,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我身无分文,钱包……呃,钱包不知什么时候给扒手顺手牵羊扒去了,手机也掉了,我……我要一块硬币打电话给家人,让家人来接我。”
帅哥挺大方,从钱包翻出一块硬币施舍给我。
我大喜过望,接过了:“谢谢谢谢。”
帅哥一笑:“别客气。”
我拿了硬币,赶紧走到电话亭。我对数字不大敏感,只记得自己的电话号码,其它的没什么印象,苦思冥想,好不容易想起了一个,却忘记是谁的了,不管三七二十一,投了硬币,按了数字,“嘟嘟”响了几声后,那边有人接了:“你好——”
靠,是江嘉其那家伙的。来不及多想,我连忙说:“江嘉其,快快快,江湖救急,快快快!”
“拉拉?”那边的江嘉其像是一愣。
“不是我还是谁?”我说。
“这么晚了打电话过来,有什么事吗?”江嘉其声音惊诧。
“如今我在大街头,手袋不见了,身无分文,家中的钥匙也丢失了。”我声音带着哭腔,有多可怜便装可怜:“我今晚没处可去,没地方住。江嘉其,你能不能行行好,江湖救急一下,收留我一晚?”
“发生什么事啦?”
“说来话长。江嘉其,你先过来接我,一会儿我再告诉你。”
“你现在在哪儿?”
我环顾了一下周围的环境:“我在人民路,对面是南方大厦,旁边有一座天桥,天桥对面底下有一个电话亭……对,我就是在电话亭里,用别人施舍的一块钱硬币给你打电话……江嘉其,你快点,别让我等久了,这儿好像……呃,好像不大安全。”
——
第19章:薄情之男1()
不到二十分钟,江嘉其那辆黑色的奔驰,便停了在我跟前。江嘉其这人,尽管人品有点问题,做事有点不厚道,也有点自私自利的说,可总归结底,他也不是十恶不赦的人。
我打开车门,坐了上去。
这个时候我才发觉,我手中一直捧着那束玫瑰。
江嘉其瞧了瞧我:“拉拉,你怎么这样狼狈?大半夜的,手袋不见了,家中的钥匙也丢失了,身无分文,却捧着一束玫瑰满街走,到底发生什么事?”
我无精打采:“一言难尽。”张张嘴巴,想对江嘉其细说从头,却不知该如何说起,只得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哎,还是不说为好,说了都是一把辛酸泪。”
江嘉其失笑:“说得好像历经沧桑似的。”
我把头靠在座位背上,又再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嘟囔:“哎,说得最正确没有!我就是历经沧桑,饱经风霜,阅尽繁华终成空,鬓发斑斑泪痕干,一失足成千古笑,再回头是百年人。”
江嘉其又再瞅了我一眼:“什么乱七八糟!”他一脸不以为然,又再说:“拉拉,你这个人最擅长是乱用成语,其次是喜欢把小事化大,把大事化无。”
呸!说得好像挺了解我似的。
江嘉其把我带回他家。
那是本市有钱人家住的地段。不但闹中取静,据说还是风水宝地,楼房的对面,是一条小河流,有清澈的河水,欢游的鱼儿,小河流中间架着一座桥,桥的旁边耸立着高楼大厦,风景优美,绿叶成荫。
朱子诺不在家,去西藏采风去了。
她是个画家。
所谓的画家,都有艺术家气质。所谓的艺术家气质,就是清逸空灵,不食人间烟火,不被生活琐事牵绊,视金钱如粪土。
因为如此,所以成就了江嘉其。
江嘉其傍上了朱子诺这个富家女,便从一无所有的穷小子,来个华丽丽的转身,跃身为一间大广告公司的老总——原来的老总,是朱子诺老爸。他去世后,作为独生子女的朱子诺,成了唯一的继承人,而作为朱子诺的夫君江嘉其,理所当然接管了广告公司,成为公司的老总。
很久以前,我曾经看过的一本书。
书中的女主对男主说:“每个人都有一个梦想,梦想就像一座大山,有些人需要一辈子才能爬到山顶,有些人一辈子也爬不到,但有些人需要十年,或二十年,或三十年,有些人则很幸运,一出生就拥有。”
女主问男主:“你想实现你的梦想吗?你想爬上你梦想的山顶吗?”
男主说:“想!做梦都想!”
女主又问:“你计划用多长时间爬上山顶?十年?二十年?或一辈子?”
男主回答:“越快越好。”
女主说:“我可以助你一臂之力。”
男主问:“如何助我一臂之力?”
女主说:“如今,我正站在山顶上。我很幸运,一出生就拥有,不需要拚搏,便站在我梦想的山顶。如果你需要我帮忙,我可以在通往我那座山的路上,装一部电梯,你搭了我的电梯上去,然后站在我的山顶上搭一块板,你便可以直接的走到你那座山的山顶上去,省去了大汗淋漓,一步一个脚印的艰辛。”女主的意思明白不过,只要男主愿意和她在一起,她可以帮他,达到他梦想的山顶。
男主想了又想,想了又想,然后说:“我愿意!”
我总觉得,书中的男主和女主,就像是江嘉其和朱子诺的写照。
钱谁不爱?在男女平等的年代,宁在宝马上哭不在自行车上笑,这不单单是女人的专利,男人也可以理直气壮加入到其中去。
当年的江嘉其,就是为了尽快达到他梦想的山顶,省去了大汗淋漓,一步一个脚印的创业艰辛,便抛弃了他爱的,却在事业上对他毫无帮助的左琳琳,义无反顾地敞开他那不宽厚的胸怀,拥抱着朱子诺,奔向无限美好的光明钱途,与朱子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没多久,江嘉其在朱子诺老爸的赞助下,与朱子诺一起去了美国,攻读硕士学位。
爱情,在男人心目中,并不是生命的全部。
有情饮水饱的年代,早已过去了。
梁山泊与祝英台的故事,已过时。
我迷恋江嘉其这个现代陈世美,已迷恋了整整八年时间。这八年来,我一直没有男朋友,一直没谈恋爱,除了我的相貌不大受男孩子欢迎之外,多多少少,是受了江嘉其的毒害,因为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以了他为样品,作为参照对比。
当年,我考上了大学,从偏僻落后的小县城到省城C市。那个时候,江嘉其还是左琳琳的正牌男朋友。
左琳琳没空,让江嘉其到火车站来接我。
一直记得,那是个阳光灿烂的夏日。
四周林立的高楼大厦,耀眼的阳光穿过空隙,带着飞扬跋扈的倔强,那霸道又柔情万分的灿烂光线,丝丝缕缕的,落到了江嘉其身上。
江嘉其仿佛是从韩国言情电视连续剧里走出来的男主角,高,瘦,帅气,皮肤白净,眼睛清冷,嘴唇凉薄,颧骨微凸。
但那个时候的江嘉其,不懂得穿着,衬衣领的后端,有一小块纠结,边角上有小小的线头露出来,裤子还算平整,皮鞋则过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