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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思就这么惊愕的看着李东华,一语不发。那一双眸子依旧在淌着泪水。
就在我也跟着吃惊的时候。花爷竟然冷不丁的用意念和我交流起来:“傻瓜,顾林说的没错。你只要和思思结婚了。不管结什么婚。真婚假婚还是冥婚。只要是在她健康的时候举行了婚礼仪式。思思就能真正脱险了。你对她的功德就圆满了。”
听到花爷的解释。我才恍然大悟。
原来,我要和思思成为了夫妻,她才能真正摆脱厄运。
之前,我一直以为,我要三妻四妾,带着无数个老婆闯荡江湖。现在想来,我是误解了。
我需要的,是功德圆满。用这种方式,弥补我对这些女人的亏欠。未必是占有她们,也未必是真正的,在法律上,和她们成为真正的夫妻。
而是替她们解除这该死的蛊咒,再偿还她们一次幸福。
只是,我万万想不到,自己第一次举行婚礼,便是冥婚。卧槽!
能再忧桑点不?
哥的肉身虽说没有了呼吸,没有了脉搏和心跳,但是哥还要回去的啊!卧槽!
只是,现在局势很复杂。我只有和思思姐举行了婚礼,才能功德圆满,把亏欠她的,还给她,这样才能有一个了断。并且,我已经无法在这个城市再呆下去了。我已经是杀人犯。只要我还活着,我需要面对的就是逃亡……
所以,我带着思思是不现实的。带着她,只会连累她。我天生命孤。所以,这个时候,是该我把和思思的一切做个了结的时候了。
“难得姨夫如此大度。小姨,你不知道,这次棣哥能够成功逃出来,多亏了姨夫帮忙呢。”我开始给顾林打圆场。
现在要做的事情,便是在思思姐能接受的最大限度下,让事情做一个小结。我不但要把我该还给思思的,还给她,还要让她断了对我的情宿。
有时候,死,反倒是最好的解脱。只要她一心认为我死了。便不再会挂念我。然后才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这才是对思思最好的爱。
倘若她知道我还活着……这一辈子,都不会放下我。说不定,还要想着跟我浪迹天涯。这对于她来说。简直就是毁灭。
我不忍心她再为了我,付出任何的东西。
尤其是生命。
有时候,分别才是最好的保护。
听到我这么说,思思姐沉默了一下。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是,从她眼神中能够看到,她现在的心情,极度的复杂。对于我的死。她空前的悲痛。
我知道,思思这一路走来,很不容易。
被连环计一步步的,嫁给了徐大瑞这么一个年纪不小的小老头。然后还变成了寡妇。再受尽了之前那李东华的欺辱。即便是合法夫妻,可这一段夫妻之间的生活,也是如同噩梦一般,在折磨她的神经。
所以,这么长时间来,她是痛苦的。
现在,好不容易真正遇上了一个真正爱的男人,也就是我。我却“死于非命”。这对于一个内心敏感的女人来说,无疑是最大的打击。
所以,思思现在的心,一定痛到了极点。
我不知道如何再劝解她。我只知道,这一刻,她需要舔舐自己的伤口。
她之所以没有嚎啕大哭,正是在隐藏自己的悲痛。
“小棣。你这个傻瓜。你为什么那么傻。”这时候,思思姐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而是伸出她的纤柔细手,抱起了我的肉身。让我这袒露的身子,躺在了她的双腿上。
并且,思思,还把我那一件血衣,披在了我身子上。估计是害怕我“冷”。
☆、第一百五十七章 归魂
“你这个傻瓜。你为什么那么傻。姐姐一直就是有夫之妇,真正心存内疚的人,是姐姐啊!你看你现在,姐姐心好痛。”思思姐边说,边伸出小手来,抚摸了一下我的脸庞。即便流着满脸的泪水,思思依旧是声音极其温柔。让我听着无比难受。
她一脸的疼惜和怜爱我。我知道,抚摸这一副冰凉的身子,她的心,在滴血。她知道,她即将永远的失去我。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何尝不在滴血。
我对思思姐的喜爱,前所未有。要是我是寻常男人。不管她是不是已婚还是未婚。我一定会想尽办法,挖墙脚,无论如何也要娶她做媳妇。然后给她幸福的生活。永远过普通的日子,做一对人间鸳鸯。
只可惜。我命不凡,给不了她正常的生活,并且,还有可能害死她。
所以。真正心存愧疚的人,是我。
现在,我们明明就在一个世界中。却只能假装阴阳相隔。
“小姨,你别这么说。其实棣哥哥他也没你想的那么好。既然人已经没了。就让他安心去吧。他这辈子都没结婚过,所以,你就成全他一次。跟他冥婚一次。让他好安心走好。”我现在不希望思思沉入这种悲痛中不可自拔。也不希望她过分依恋我。
只希望干净利落的,做一次了断。
“好。”思思其实还有千言万语想要和我说,但是这个时候,说什么都是空于的。我了解她。她只会在独自一个人的时候,舔舐自己的伤口。独自承受这种失去的疼痛。
听到她愿意冥婚。顾林也松了一口气。
山洞里,条件有限。什么都没有。只能是给我的肉躯穿好那件刺眼的血衣。然后,我再以“伴娘”的身份,去山腰上,采摘了一些鲜花来布置山洞。然后再给我的肉躯血衣的胸前,插上了一朵大红花。
在顾林的安排下。我们举行了一场简单的冥婚。拜天地,敬鬼神。再用矿泉水代替白酒,喝了“交杯酒”。
就这么。简单的完成了这神圣的结合。
我知道,我这辈子都亏欠她的。但是,我只能这么结束两个人的交集。我不希望这善良美丽的女人,再卷进该死的风波中。
顾林说,因为我是通缉犯,所以,不能这么就直接埋了。他准备让我实行天葬。让我的尸体永远呆在山洞中。
所以,在顾林和我的黑白脸的劝说下,思思姐准备回城里,和李东华先离婚。然后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我知道,思思是重情重义的女人。她不可能如此快就放下我。只 是她顾全大局。知道拿捏分寸。
所以,在“ 伴郎”骚猴的驾车下,我们回到了都市。
当然,我的肉躯,交给了瑶瑶看管。我已经用意念和这小妞沟通过了。只要有她在,任何鬼怪财狼都休想动我的肉躯。
李东华和思思的离婚办理的很顺利。
从此以后。思思姐的生活,彻底归于了平静,不再会有渣男李东华欺负。
思思姐,也变成了单身。开始打理徐大瑞留下的家产。准备回归平静的生活。
顾林说,他看透世俗,准备浪迹天涯。所以,以后和思思只是普通朋友。不再骚扰她的生活。
思思也说了,只要李东华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她还是会当他是好朋友,能帮就一定帮忙。这一点,思思还是相当大度的。
而作为小月,我只能是说学校发生了那么多事情。想要一个人跟一个旅行团,去散散心。以后再回来上学。
思思姐也不是小月的父母,所以,不好干涉小月的事情。只能是由他选择自己的生活。
李东华,骚猴,小月,我们仨,在事情办妥后,于思思姐的家中,吃了最后一顿团圆饭。这一顿饭,吃得我很心碎。
看着思思姐强掩痛苦的款待我们。我的心很不是滋味。
骚猴和顾林先后找理由离开了思思姐家。而我,和思思姐过了最后一夜。
毕竟作为小月的我还是思思姐的家人。这一夜,我以外甥女的身份,和思思姐睡一个屋,聊了一夜……
次日,才收拾好了行李以要去旅游的名义,依依不舍的和思思姐告别了。
我很清楚,作为小月,她已经不可能再回来了。她的灵魂已经消散。她剩下的,只有一副植物人一般,只会呼吸和吸收营养的躯壳。
在离开思思姐之后。我去逛了一次商场,准备置办一身行头。我总不可能在还魂以后穿着一身血衣到处晃悠吧!
买了几套休闲装和休闲鞋,一个大旅行包,一些方便食物和水。然后联系上了骚猴。
咱们仨,回到了幺山的山洞内。
只见瑶瑶正兢兢业业的守着我的肉身……
所谓的兢兢业业,是这小妞,竟然把我的肉身,摆出了N个姿势。正在使劲的把我的身子,当做玩具在玩耍。
当我看到自己被摆出一个超级蛋疼的造型的时候,简直有了要杀死她的冲动啊……卧槽。
不过,现在我根本没心情生气。也没必要生气。发现,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哥哥的度量有涨。不再是以前那么的容易动不动就躁动。
“咳咳,我们回来了。”看到瑶瑶正开心的玩弄我的肉身,我咳嗽两声。
“早知道你们要回来了。所以,让你看看我的杰作。嘿嘿。没想到,哥哥你的身子骨挺灵活。我怎么摆都能摆出好看的姿势呢。”这小妞,天生的乐天派。任何时候,都是一副开心的样子。
不过,也好。和乐观的人在一起。生活自然会乐观向上起来。在这蛋疼的世界中。需要这种正能量。
“咳咳,三天时间,快到了。你天黑就能要回自己的肉身了。”顾林现在也是松了一口气。
他终于 摆脱了李东华这个身份了。以后,就能自由专心的跟着我了。
至于骚猴,这货铁了心要跟着我。也好。有那么多小伙伴。还怕前路的豺狼虎豹么?
哥现在反正是不怕。
事情。竟然比我想象的顺利。
我成功灵魂归位。换好了新买的衣服。
而小月。也真的变成了植物人。只有呼吸,却不再能动弹了。
我们,带着小月的肉身。下山了。
因为小月的肉身成了植物人,所以,我们偷偷的,把小月的身子送回了思思姐的学校宿舍。我知道,思思姐在发现她以后会把小月安排妥当的。虽然她会伤心一段时间。
这件事情,其实我很内疚。小月其实也很无辜。她之所以有今天,算起来,其实也怪我。
人各有命。事已至此,需要向前看。
我和骚猴,瑶瑶,顾林,坐在骚猴的出租车里,出了城。
一路上。大家都在沉默。
因为经历的太多太多。
由于我成了通缉犯的缘故,我戴上了商场买来的棒球帽,还有墨镜。这样看上去,便不像我原来的样子。当然,这个样子貌似也更酷帅很多。
我们几个人,没有去别的地方。而是去了我的老家。
为什么要回老家?当然是为了寻找朱天泽。
因为,第二个媳妇祝君紫之所以在血屋里留下字条,故意说朱天泽是凶手。无论真假,这祝君紫,是认识朱天泽这个人的。至少听说过这个人,或者和这个人有交集。
即便祝君紫没有给我留下这个线索。我也会去找朱天泽,因为我要 的东西在他手里。
虽说朱天泽未必会在老家,但是他的家人可能在。只要从咱们的老家找起,或许,会有突破。
我。又回到了那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村子。我才离开这个地方一个多月,却恍如隔世。就好似自己几十年没回来过一般。
看到村口的歪脖子树,看着村门边上的小卖部,我鼻子一酸。浑身不自在。
要是我是个普通人家的孩子,我现在应该生活在这个宁静的小山村。过普通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