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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志城站直了身体,“我再想想办法。”依目前,是不可能的。
吴婶子点头,“行,我现在就忙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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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十八,风和日丽; 宜嫁娶。
宋家。
凌晨两点他们就在那忙活了。
头一回嫁闺女,钱丽头一晚早早躺床上了,结果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干脆披件外套起来,点着灯在那查看嫁妆。
她一起,其它人也睡不着了。
她娘家的几个妯娌过来帮忙。
她娘家二嫂磨磨蹭蹭地问她,“小姑子,真的就不再考虑考虑了?”
流言传回娘家时,小姑子都已经找好女婿了,娘家人又惊又吓。
钱丽看了她二嫂一眼,“犹豫啥啊还,不看这都啥时候了。”
闺女都要出门了,她心里头难受啊。
她二嫂闭了嘴,就不给小姑子添乱了。
钱丽洗了个冷水脸醒醒神,抹着脸上的水从厨房出来,“大嫂,二嫂,这些麻烦你们请的那几个壮伙子挑一下了,你们看看还有没有啥漏的,千万点清楚了,我去看看明宝。”
“行,你忙你的去吧。”两妯娌异口同声。
钱丽看见负责上妆的人出来了,她匆匆忙忙挤进房间里。
娘家嫂子,娘家哥哥,宋县长这头的亲戚,不大不小的屋子挤下来,走路都会撞到。
宋明宝坐在床头,困倦地眯着眼睛,头一点一点的。
她穿了一身绿色军装,扎着两辫子,脚下一双黑色皮鞋,远远的看着,是个娇小乖巧的女娃子。
床边有几个小孩在闹,是钱丽娘家的侄孙侄孙女,小孩估摸吵到宋明宝睡觉了,刚才被她瞪了一下,放低了声音窸窸窣窣的。
宋明宝皱着眉头,正要让他们安静一点。
钱丽进来了,想摸闺女的头,又怕把她头发打散了,干脆握着闺女的手,打量她的妆容。
宋明宝从小长得玲珑可爱,尽捡着宋县长与钱丽外貌的优点在长,这些年也没长歪,钱丽和她丈夫一宠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没想到有一天,闺女要出门了,离开自己到另外一个家庭。
宋明宝看见来人又低头打瞌睡,“妈,好吵。”
瞧着她置身事外的模样,钱丽又好气又不舍。
“醒醒哈,妈有事跟你说。”
宋明宝不情愿地半睁开眼睛。
钱丽辛酸地叹气,能听多少就听多少吧。
临到头了,钱丽才发现千言万语,最后变成寥寥几句话:那就是让闺女听话,但若是受欺负了那就回家,娘家人会护着她。
“听到没?还有,妈塞给你的钱,你自己收着存起来,不要给别人,嫁过去了,多听听女婿的话……”
钱丽说着说着眼睛红了,不舍,怕女儿受委屈。
闺女听没听进去她也不知道,只能再重复一遍。
“知道了,”
钱丽酝酿好的话堵在喉咙里 ,“受欺负了就回来,”
她显然忘记了,闺女一向没被人欺负过。
何况陆家已经分家,女婿搬出去了,闺女头上没婆婆和嫂子顶着,日子就能顺遂不少,得知消息时,钱丽都能多吃一碗饭。
时钟滴答滴答在走,钱丽恨不得把自己的脑子打开给她看,让她能学多少学多少。
时间慢悠悠转向早上五点,钱丽亲自下厨煮了一碗面条,奢侈地卧了两个鸡蛋在上面,香喷喷的。
宋明宝吃了一半就吃不下了,钱丽好歹逼着她把两个鸡蛋给吃了,剩下的没胃口,结果秦芸不嫌弃,捧着碗全塞肚子里了,想着是好日子,不能生气,钱丽才没和儿媳妇计较。
天空渐亮,大家伙准备出门了。
哄哄闹闹的,新郎上门了。
陆志城穿了一件白衬衫,灰色长裤,身材健瘦,头发稀稀碎碎又黑又亮,搭拉在前头。
“新郎来了!”
哄闹的都是钱丽娘家人,请的都是关系好的,他们意思意思拦了半会新郎便放过他了。
拖拉机在楼下等着,钱丽的娘家人扶着新娘坐上车,喊了一句,“开车的呢?”
白衬衫在眼前一闪,陆志城坐上去,一只手半搭拉在摇杆上,“坐好没?”
嗬,新郎会开拖拉机!!
“坐好了!”
突突突突突突,伴随着热热闹闹的笑声,寓意往后生活热闹美满。
钱丽他们作为新娘的父母,按当地习俗是不能跟上去的,她眼看着闺女的身影越走越远,眼睛湿润了,她背过身也不敢哭,大喜的日子可不能哭。宋县长拍拍她肩膀。
“走吧,这边的宴席要准备了。”
钱丽掖了掖眼角的泪水,转身忙碌去了。
嫁妆除了柜子是手拉车推的,其它都是用肩膀挑的挑,不能的就两人一起扛。负责扛嫁妆的都是钱丽娘家那边请的壮汉,路途远,他们坐后头坐到镇上,镇上到村里那条路则直接靠两只腿了。
钱丽找了赵来菊负责前面带路,走到一半,大家伙心里都有想法。
他们以为县长女儿嫁到了镇上,直到越往镇子的边缘走,隐约可见村子。
望向骑开拖拉机小伙的目光越来越复杂。
宋明宝忍了一路的颠簸,差点没吐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作者设置发表时间花了二十分钟,后台显示“正在加载”,作者等啊等,然后“加载失败”……
无数次如此循环。
真的面无表情到表情崩裂!
气到了!!!
第22章 夫妇
到了镇上; 扛嫁妆的下来走路。
娘家人从车上牵下来两个十三四岁大的女娃子,将车上两枝绿油油的柏树枝放到两娃手上。
柏树枝陪嫁; 柏子谐音“百子; ” 寓意意着“柏子偏心,有子有孙”; 也有着“百年好合”的意思。
两枝成双; 预示着美好的姻缘。
女娃子跟在队伍中间抬嫁妆的,拖起一路灰尘。
赵来菊招呼着大家,顺便看着宋明宝; 娇小姐一路来没发火,她既安慰又松了一口气。
宋明宝坐上那个乡下男人的车后; 一直有意无意地憋着呼吸。她怕闻到啥难闻的味道; 还好; 只有清新的淡淡的肥皂香。
越靠近柳树村,陌生的环境; 天差地别的生活条件; 宋明宝拳头握得越紧; 极力忍住才没喊出让陆志城停车的话。
陆志军察觉身后越来越重的呼吸声; 拖拉机速度减缓。
同行的以为新郎是体贴他们,好意笑了笑了,埋头跟上。
到了村口,呼啦一群小孩跑来跑去,欢天喜地地跟过年似的。
宋明宝收缩着脚,她瞥了一眼那些穿得脏兮兮的小孩; 生怕他们碰到自己,其中有个小孩随手糊弄掉鼻涕,就这么黏在袖口上,她立马撇过了头。眼不见为净。
“到了!新娘到了!”
气氛到达高潮,宋明宝踏下拖拉机,看着陌生的面孔,陌生的环境,陌生的笑容,后知后觉,一片空白,浑身不由自主地竖起了刺。
有个脸生的妇女笑嚎着嗓子牵她进门,一激动起来说话口水飞溅,宋明宝下意识撇开她的手。
“我来吧,”
陆志城及时上前三两下打横抱起。
妇女原本收敛了笑容,见状又笑了起来,只以为是新娘只认新郎,新郎呢,疼新娘。
毕竟娇小姐嘛,比她们娇贵是应该的。
宋明宝就不是个安静的主,反应过来后,她挣扎着就要下来。
耳边温热气息划过,“别再动了!”
她绷紧了身体,指甲、牙口,都是她的利器。
陆志城未对她做什么,抱她进了一间房。
接下来的事,宋明珠浑浑噩噩的。
称赞声,好奇声,小小的房间挤满了一波又一波的人。
赵来菊生怕她们惹着宋明宝,看着差不多了,赶紧乐呵呵着让她们出去。
“屋里挤不下了,外头酒席快开了!”
看新娘是次要,吃顿好的才是他们的目的。
一听这话,前面的看完人挤出去,不到十分钟,屋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果然,屋外的宴席已经开始了,吴婶子一早忙到现在,新娘子也没来得及看,吩咐几个妇女帮忙上菜。
新房提前布置过,陆志城是个爱干净,屋子里没啥异味,入眼是红色被套和床单,绣着红色的大牡丹和鸳鸯,对面多了一张女式的小型梳妆台,一个大红色外壳的暖水壶,两个原木色箱子,新娘子的嫁妆再挤进来,房间基本满了。
房间还没有她的二分之一大。
宋明宝一颗心扑通落到了深潭,又冷又绝望。
稍微与宋家亲近一点的亲戚送完礼就离开了,赵来菊是自愿留在这的,好歹等宴席决定了她才能走。
别说宋明宝,赵来菊都有些难以置信,房子太小了吧?!
她连安慰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低头看见床边坐着的宋明宝,赵来菊叹气,简直是命苦啊,首先这环境就很难让宋明宝接受吧?
但是,听说陆家已经分家了,幸好。
屋外,饭桌是东凑西凑凑齐了十几桌,年老的坐一桌,妇女带着孩子坐一桌,年轻点的男子坐一桌,一个菜上来,风卷云涌,下一个菜还没上来呢,上个菜就吃完了。
吴队长媳妇手艺好,大家伙吃得顾不上说话,一时只剩下碗筷碰撞声,还有小孩在催夹菜的声音。
其中有一桌特别突出。
那就是陆家人的单独一桌,当然,陆红兵要脸,他挤到年纪大那桌去了,笑呵呵地和他们喝酒吃饭,好似啥也没发生过。
孙荷花霸道,带着儿子和孙子凑齐一桌,座位没坐完,别人一看是孙荷花,宁愿和别人挤也不愿过来。
陆老大和老三脸红一想走,孙荷花作势就要骂,骂他们蠢,怕引起别人注意,他们憋住情绪坐下。
但一吃起来,谁还客气。
菜一上来,孙荷花还想像平常一样去分,结果钱月梅筷子就下去了,两个儿子饿了许久都动手吃起来。
闻着菜香,孙荷花骂不出来,干脆拿起筷子,捞一把吃一把,活像饿死鬼投胎,她虽然气吴队长媳妇,但不能否定的是,她煮菜是真香。
每隔十分钟上一道菜,不到一小时,菜上完盘子也空了,请的都是一个村子的,除非关系特别近的,大家吃完就散了。
桌上的碗筷摆得到处都是,但经历过饥饿年代的人,至于掉桌上和地上的饭粒和菜,真瞅不见几个。
吴婶子匆匆忙忙扒拉完饭,手脚麻利地喊上几个妇女帮忙。
桌子凳子和碗筷都要还给村里人的,谁家的上面都有记号,很好认。
吴婶子找到角落的陆志城,“饭菜还有多,婶子待会给你送过来。”
“不用了,”陆志城揉眉,“你留一人份的给我就成,剩下的婶子你收着。”
“那哪成?”她虽然心动,但粮食是精贵东西,若还剩一碗,她可能偷摸摸留下,但置办的饭菜大概还有两三个半盆这么多。
陆志城朝着他房间方向看了眼,“婶子你留着吧,你现在方便吗?我去你那取一碗。”
“行,走吧,”既然他坚持,吴婶子不收就是个傻子了。
“你们收拾快点,待会分你们一点菜拿回去吃!”
“诶!”听到能拿菜,帮忙的妇女手下动作更快了。
吴婶子不藏私 ,示意他看一下剩下的饭菜,“真的不要?”
“不用,”
既然这样,吴婶子盛了一碗给他,陆志城从兜里掏出三块钱,放在桌上。
“嘿!”吴婶子一转身才发现桌上的钱,朝着他离开的背影喊一声。没得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