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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的小兔郎-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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矗�
  这太反常了!
  白图图仔细打量常盛,发现男人的眼睛通红,布满血丝,眼里充斥着可怖的欲望。他脸上泛着不正常的晕红,呼吸急促灼热,一副中了情毒的模样。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白图图仔细想了想,常盛今天上山的时候没有受伤,也没吃什么奇怪的……
  不,常盛他吃了一条蛇!那条蛇好像是……淫蛇!
  “嗯——”忽然常盛低吼了声,身体绷紧躬起——
  下一刻,浓郁的精元之气喷薄而出,白图图被烫得抖了下,还来不及惊叫就被那骤然爆发的精阳迷住了眼,他的身体居然本能地去吸收这些落在皮肤上的精阳!
  这时候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已经溃散了的大腿在白图图吸收了常盛的精阳后,竟慢慢地长了出来!
  白图图惊喜地看着自己失而复得的双腿,意识到这是常盛的精阳起的作用,急忙把所有精阳都吸收了。
  发泄过一次的常盛脸上的潮红渐退,眼神也逐渐清明,他看着身下衣衫凌乱明显被人狠狠欺负过的少年,眼睛骤然睁大,整个人如遭雷击。
  感觉身体越来越凝实,白图图喜不自禁。他动了动手脚想要站起来,可常盛还压着他,一躬身便撞到那硬邦邦的胸膛。
  “你!”白图图一抬头就对上一双难以置信的眼,男人神色极其震惊,看样子神智似是恢复了正常。
  糟糕!白图图心里暗叫一声,情急之下对常盛吹了一口气,常盛整个人晃了晃,直愣愣地倒在白图图身上。
  “呼——”吓死兔了!白图图捂着胸口长出一口气,歇了半晌才艰难地把常盛推开手脚并用地爬起来。可脚刚沾到地,身子便软下来。
  新长出来的脚,脚趾像剥了壳的春笋,白嫩圆润,十个脚指甲透着微微的粉色,十分可爱,可是根本使不上劲。
  白图图不甘心地扶着床,两条腿撑着站起身,他歪歪扭扭地走了两步,感觉十分别扭,干脆蹲下身子,学着还是兔子的时候蹦跳了几步。
  “不对,人不是这样子走路的。”白图图低喃了两句,直起身子,努力控制着手脚慢慢往前走。
  “好累!”走了一会,白图图便全身发软地瘫在床上。
  眉眼精致的少年懒洋洋地趴在那,如瀑的长发散落了一床,他身上雪白的锦衣歪歪斜斜地挂在肩上,白皙的肩头和优美修长的脖颈布满了红印,尤其两条如玉光洁的腿直直伸着,脚踝小巧,脚掌纤秀,整个人透着股色气。
  “做人这么累的吗?”白图图抬眼看着常盛昏睡的侧脸,鼻子皱了皱。
  空气里还有些浮游的精元,想到刚才常盛对他做的事,顿时觉得大腿根火辣辣的痛。白图图后知后觉地红了脸,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满是羞恼。
  “混蛋!”白图图鼓着包子脸恶狠狠地瞪了常盛一眼,昏暗的光线下,男人刚才欺负自己的那处蛰伏在阴影中,看得白图图羞愤欲死,急忙扯过一张薄被扔过去盖住。
  摸摸自己滚烫的脸颊,白图图恨得牙痒痒的,但又不能责怪常盛。
  常盛根本就不是那种见色起意之人,是因为误食了淫蛇情毒发作才会对他这样,而且这两日常盛对他很好。
  “看在你是无意的和帮了我的份上,这次就原谅你!”白图图撇撇嘴。翻了个身,想要调整个姿势睡觉。今日心情大起大落的,又刚化出人形,他身心俱疲又虚弱,得好好休息。可翻来覆去怎么躺都觉得不舒服,白图图干脆意念一动,变回了小兔子的模样。
  翘起后腿挠挠头,白图图抖抖小耳朵,顿觉神清气爽!
  还是本体的模样自在!白图图满意地跑去枕边窝着。
  他已经是个人了,才不要睡干草窝呢!
  天色大亮的时候,床上的男人缓缓睁开眼。
  这么晚了?
  刺眼的光线从敞开的窗户射进来,常盛眼睛微眯,急忙坐起身。
  然而比生物钟失准了更让他惊讶的是自己的模样——下身光溜溜的凉飕飕的!一眼就看到那沉甸甸的东西直直垂在两腿间!
  怎么回事?常盛脸色铁青,一刹那间脑海里自动浮现一副旖旎香艳的画面。
  肌肤如玉眉目如画的少年躺在他身下,哭得对他又捶又踢,可他却不管不顾地……
  常盛神色难得羞窘,耳朵一阵阵发热。
  怎么无端端做起春梦?是这具身体太久没发泄了还是昨日喝了野鸡汤,又吃了红烧蛇段,补过头了?常盛懊恼地捡起丢在床尾的裤头穿上。
  前世一心扑在家族事业上,没心思谈恋爱,后来因为身体病弱,内心十分抗拒别人惋惜的目光,又不想拖累别人,以至于年过三十他还没结婚。可没想到一朝做春梦,居然梦到和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纠缠不休……
  难道他是个弯的?
  常盛陷入了沉思。
  这么多年来,他遇见过不少出色的女性,其中不乏有些对他有意的,那些女性都很有个人魅力,可他一点心动的感觉都没有,原来他潜意识里就不喜欢女人?
  常盛面无表情地站起身,准备去洗个澡。喜欢女人也好,不喜欢也罢,他现在过得挺好的,不需要喜欢人,也不需要人来喜欢。
  轻柔的风带着暖人的花香飘进屋里,让屋里浑浊的空气流动起来,正想去拿换洗衣裳的常盛嗅到那淡淡的香味,忽然整个人僵直在那。
  他慢动作地转过头去,黑沉沉的眼睛深深凝视着窗户。
  窗户又被打开了!
  到底是谁?
  常盛走到窗户旁,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可疑迹象。
  窗户没有被撬开的痕迹,明显是从里面打开的。
  他冰冷的目光在屋里逡巡了遍,确认过屋里的物品没有被翻动过的痕迹,也没有少什么。
  常盛拧眉,眸色沉沉。大门还锁得好好的,并没有人从外面进来,而屋里只有两个活物,他和一只小奶兔。
  他梦游了还是对方成精了?
  常盛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的想法荒谬。得了梦游症的人睡着之后做了什么他自己也不知道,至于后者,他都能死后从别人的身体里活过来,对方是一只成精的小兔子半夜跑去院子里玩耍也不是什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
  但到底如何,还得去证实。
  心里有了计较,常盛转身去把自己打理好,今日他得把昨日抓到的野鸡和野兔拿去镇上卖了。
  白图图醒来的时候,常盛穿着一身宝蓝色的粗布长衫在忙活,地上还放着昨日背上山的背篓。
  今天还上山?白图图蹦跳到床边,好奇地看着常盛。
  男人面色如常,应该没有对昨晚的事情起疑,白图图心里松了一口气。
  小团子睁着黑溜溜的大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自己,常盛走过去摸摸他的小脑袋:“今日我得去镇上,你和大花就留在家里吧。”
  去镇上?白图图眼睛一亮。他也想去!
  可常盛没有听到他的心声,直接把他抱回干草窝里,给他吃青菜萝卜:“别吃撑着,我会尽快回来的。”
  他想把小兔子关进笼子里,但小兔子一直很抗拒住笼子,尤其想到这小兔子有成精的嫌疑,常盛就歇了这个想法。
  吃完早饭的大花“喵”地一声跑进屋,围在常盛脚边喵喵叫。常盛撸了它两把:“回来给你带好吃的,照顾好小白。”
  “喵!”大花摇摇尾巴叫道。那语气那神态简直就是在说:好!
  白图图:“……”到底是我成精还是它成精?
  眼看常盛就要出门,白图图不再纠结这个问题,趁常盛不注意的时候,跳进了背篓里。
  要不是变成人走路太累,他都想变成人的样子和常盛一起去镇上赶集了!


第14章 进城
  今日起得晚了,常盛没能坐上村人的牛车,幸好常山村离县城不远,常盛脚程快,半个时辰就走到了城门口。
  把斗笠摘下,常盛抹了把脸上的汗。他现在身强体健,走远路并不觉得累,就是太不方便了,有机会得弄匹马来。
  今日是赶集的日子,有不少周边村子的那户人家把自家的农产品拿去西市卖。西市住的都是普通百姓,每逢集市日都会拖家带口上街逛逛,整条街上充斥着买东西的吆喝声、讨价还价声、小孩的嬉笑声,十分热闹。
  常盛要去的是与西市相对的东市。东市住的大多是富户,酒楼、客栈、银楼、书坊等都集中在东市。
  常盛买的是野物,很多富贵人家对常见的鸡鸭鱼肉已经失去兴趣,反而对各种野味颇为青睐,所以常盛没有去酒楼,而是直接往那些门口了摆放了两只威武的石狮子的大户人家的后门走去。
  用力敲了敲门,片刻后有小厮来开门:“谁啊?”
  常盛说明来意,把背篓放下,那野鸡扑棱着翅膀咕咕直叫。小厮看了两眼,让常盛等着,他去叫人。
  过了一会,一个穿着体面长着八字胡的中年男人来见常盛:“哟,真是活的?”
  常盛把野鸡提起来,正想说这野鸡挺肥的,谁想他一提起野鸡就看到一团白色的毛茸茸缩在他逮的野兔旁边。
  常盛:“……”
  被野鸡踩了几脚的白图图:“……”
  皱了皱眉,常盛捏住白图图的后颈把他提起,然后塞进怀里。
  中年男人问:“这小兔子不卖?”
  “不卖。”常盛把野兔提起,“大兔子要不?”
  “都要了。”中年男人让小厮提着野鸡野兔,给了常盛一两多银子,“下回若有野物大可都送到我们王府来。”
  西市农户买的家养的母鸡十八文一斤,野鸡比家鸡贵,一斤得五六十文,一只野鸡三到四斤,约摸能卖到两百文。这有四只野鸡,虽说都是活的,可再加上两只肥壮的野兔,也不值这么多。对方给这个价,看来这是想做长期买卖。常盛点了点头:“好。”
  “那小兔子挺可爱的,我们家小姐喜欢小动物,下回你带两只过来。”
  常盛:“只有普通的小兔崽子。”
  中年男人好奇道:“敢情那不是只普通的小兔崽子?”
  普通的小兔崽子白图图急忙支起耳朵,男人厚重的嗓音传过来:“那是我的爱宠。”
  白图图松了一口气。男人声音平静,应该没有生气!
  常盛当然没有生气,只是心里对白图图的怀疑又加重了。
  离开李府,常盛把他捧在手心抱着走:“怎么跟来了?”
  一双黑亮的大眼睛忙着左右张望的白图图抬头看他,抖了抖小耳朵,在心里说道:进城这么好玩的事情,他当然要跟来了!
  常盛也没指望他能说话,抱着他往城里最大的书肆走去。
  书肆里头除了卖笔墨纸砚,还兼售琴棋书画,甚至还售卖历届科举的优秀文章,因此店里有不少读书人光顾。
  这些读书人一般穿着儒雅的长衫,身材瘦弱,言行举止间文绉绉的,而常盛这么一个背着背篓穿着粗布衣裳全身上下散发着农家气息的汉子一出现,对比之下非常引人注目,进出的书生都好奇地看他一眼。
  常盛也不在意别人异样的目光,径自去找店里的书童。站在柜台后的书童看是常盛,便道:“是你呀?你上回说要的书里刚补了货……”
  书童言语间颇为熟稔的样子,让留意的书生诧异不已。一方面是诧异书童的态度,一方面是诧异这个农夫居然真是来买书,难不成他还识字?
  “有劳。”
  书童去取书,常盛便在店里逛了圈。书肆里充斥着淡淡的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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