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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燕凤。”
冬瓜瞥了一眼纸条,目眦欲裂,一把从姬洛手头揪扯过来,撕成碎片,扔进灯火里,随后落坐竹席上,粗胖的手指撑着眉骨,重重叹息:“关中的号角和云中川上的马蹄声,你可有听见?这个时候去代国,虎口夺食,不啻于送死啊,难怪没人肯接这个任务!”
所有的片段刹那间涌入脑海,姬洛恍然大悟——
难怪张蚝会领兵困青州,出关东;难怪杀将会北入漠南草原;难怪苻枭会被派去招安河间的坞堡势力;难怪楼括从长安来带着消息说楼西嘉一切安好,甚至和铁弗部的世子多有亲近,这些看似没有关联的事情,恰恰都指向代国。
王猛逝后不过一载,苻坚终还是没能沉得住气,发兵代国!
青州不过虚晃一招,张蚝根本的意图是带兵走关东,穿过河朔,绕道漠南,断云中盛乐城的后路;穿过河间,必会引起斩家堡的注意,所以苻枭招安,一石二鸟;至于杀将夺物却未西归,保不准根本不是他自作主张,而是将夺来的图纸,就近用在战场上!
而刘卫辰先为代国追杀,又与独孤部乃旧敌,此次出征,亦少不得他,苻坚自然不会白白默许楼西嘉与刘卫辰的儿子交好结党,不过是引巴蜀势力和匈奴势力相互制衡,有李舟阳握兵长安,刘卫辰这样狡狯之人,绝不敢首鼠两端!
燕国已灭,仇池既亡,西蜀安定,只要代国归秦,自此后苻坚将雄踞北方!
姬洛心中不免叹息,此计绝非短时间落定,必然经过长久考量,只怕那位“智盖诸葛”的王景略王丞相早留下了治国良策和“定北伐南”的大计,在其死后,亦是搅动天下风云。若代国当真覆灭,南方岌岌可危!
“别担心,我帮你!”姬洛站在冬瓜身侧,左手落在他右肩,轻轻拍了拍,语气十分坚定。他定定瞧着灯油里的纸灰,心中暗道:子章兄,我们很快将会再见。
冬瓜按住姬洛的手背,脸上露出笑容:“冲你这句话,上酒,我们好好痛饮一番!”
孔雀回了屋子,拆下竹筒,展开纸条扫了一眼,随手搓了个纸球扔在妆奁边,取出身上带着的银匕,亲手打了水,配了毒,将其浸泡在金盆中,而后摘下腰上的藤鞭,伸脚踏在白墙上,一边压腿拉伸,一边叫麻雀备酒。
今日,他难得没有发疯,还有几分高兴,因而在师昂端来两盅甜酒时,他非但没嫌弃数落,甚而亲自跑了一趟厨房,换了两坛烧酒。
“麻雀,干完这一单,我们就能成为人上人了!”孔雀把酒坛一甩,哪里是斟酌,分明是泼水,两口大碗瞬间给满上,飞溅起的酒花沾湿了师昂前襟,师昂不由得低头瞥了一眼,眼中难掩嫌恶。
孔雀端碗,一口饮尽,师昂则捡起那张字条,看了一眼,轻声说:“这个人可不好杀。”
“没有我杀不了的人!”孔雀醉酒,口气非常狂妄,“十年前我还是任人宰杀的畜生,谁能想十年后我却成了索命鬼,我偏就是要叫所有见过我的人都心生畏惧,再不敢有一丝一毫的轻贱!”
“如果死了呢?”
孔雀睨了一眼:“谁不会死?”他给自己又倒了一碗酒,目光透过支起的竹窗窗缝,落在对面冬瓜的门前,续道:“呸!怕死的人就不该来当杀手,杀手不需要假惺惺的善良,有钱就赚,有任务就接,怎么,你怕了?”
师昂端起酒碗的手一僵。
“越胆小的人越容易撞鬼,越是怕死的人死得越快。如果你失手,我不会救你。”孔雀当他畏缩,眼睛一眯,眼尾一挑,露出轻蔑和鄙视,嘴巴上狠狠耻笑,“别说我给你穿小鞋,我们这一脉传的就是个‘拼’字,拼争,拼命,拼死拼活!”
看他醉了,师昂伸手欲将他扶到榻上,却被孔雀一把蛮横推开:“没规矩,行前酒不懂吗?不醉不归!”
师昂放手,定定地看着他:“这么拼,不知你老东家死得有多惨?”
“黄雀?哈哈哈,也没有多惨,就是被碾成了肉泥,”孔雀放下酒碗,用右手拇指摁着太阳穴,抿着唇,脸上露出苦涩,“他这个人啊,心里头很有些想法,就是时运不济,没碰上好年岁。”
“入这一行,本是为了攒几个钱救她妹妹,不过钱还没攒够人就死了,最后作罢,散尽多年积蓄贴补穷人,最后南下想投奔朝廷,可惜因为出生,被拒之门外,最后又灰溜溜调头,重拾杀手,专杀胡地汉官,可惜,最后却死在了自己人手下。”
孔雀站起身,碰翻了酒盏,踩着碎片,摇摇晃晃走到窗边,挥袖指着冬瓜的屋子,啐了一口:“死了都活该!他妈的,跟这个死胖子一样,做杀手就做杀手,只管杀人就是,讲什么个性,讲什么人情、恩义、道德,王八羔子!死了我连收尸都不会去收!”
“并不是每个人都爱杀人。”师昂冷冷地说。
孔雀却毫不在乎:“反正我不想再过苦日子,只想成为人上人,用命换我也愿意。”
“命都没了,怎么成为人上人?”师昂蹲下身,端来托盘,仔细将酒盏碎片收捡。其中一片压在孔雀的靴子底下,他没挪脚,拿不出。
那个花衣白面郎听见他说的话,长长吐出一口酒气,最后抬脚,退了一步,右手拽着竹帘,左手抓起桌上的酒坛,直接仰头倾倒:“没有命,我还可以活在江湖的传说里,永垂不朽……”
师昂捡拾碎片的手一顿,轻声叹息。
孔雀蔑笑:“有什么好叹息的?若不能如此,难不成要像黄雀那样,寂寞无名?呵,名?别说名了,死后无全尸,连殿中的案卷都被烧了,他在这个世上是当真一点儿痕迹也不留,我才不要那样!”
“也许他的亲故旧友还记得,记得,就不算泯于尘埃。”师昂趁机套话。
“亲故?双亲早亡,唯一的妹妹又惨死,他哪儿还有……不,我想起来了,黄雀他妹妹有个儿子,下落不明,后来他多番打听,才知道这孩子被人给抱走了,想他死前还十分惦念这个外甥。”
师昂问:“被谁给抱走了?”
孔雀没有答话,转过身来,紧紧盯着师昂的脸,呵出一口冷气:“你问这做甚?你是他外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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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间,姬洛也在和冬瓜喝酒,江湖里的人都有各自的信奉,这种酒,又叫行前酒,摔碗为证,用来壮胆,也聊表死志。
姬洛发现,冬瓜在喝酒时老看着窗外,不由道:“他和你一样也接了朱漆任务,恐怕亦是九死一生。”
“千秋殿里,没有哪个任务不是九死一生,钱那么好赚,就不会路有饿殍,”冬瓜心有戚戚,“当我还是个庖厨的时候,人吃人也不是没见过。”
姬洛忽然问:“你当初选我,是因为我认识麻雀?可惜,我似乎并没有给你带来有用的消息。”
“不,不是,是因为你们是朋友,”冬瓜否认,对着姬洛呵呵一笑,眼底有了惋惜,“我和孔雀,曾经也是朋友。”
姬洛疑惑:“为何会走到这一步?”
“只能说道不同不相为谋。孔雀自幼被贩子卖作奴隶,深受戕害毒打,因为苦惯了,所以非常渴望飞黄腾达,他是我们所有人里最拼的,什么任务都肯接,无所不用其极,”冬瓜猛灌了一碗酒,两颊上飞红晕,整个人明明显露醉态,可眼睛却清亮无比,“但我不一样,说句不要脸的话,我讲原则,不能昧良心。杀手嘛,不过混口饭吃,早间你也听到了,我挑人,还挑任务。”
姬洛明白了:“所以你们互相看不起?”
冬瓜哈哈大笑,搁下酒盏,指着他道:“如果这次任务我失败了,不用救我,你务必求自保。”姬洛一愣,又听他接道,“当然,如果你暴露了,我也会自个儿跑路,毕竟我是个惜命的胖子,养这一身膘可不容易。”
姬洛笑容凝住,冬瓜却一面欣赏他这表情落差,一面又反了口:“小子,不要苦着脸嘛,你是善后的人,活着的机会比我大,还是那句话,有我吃肉,不会让你喝汤。”
两日后,冬瓜和孔雀同时动身,这天在院里狭路相逢,他二人面上彼此作礼,话中却实为酸讽。
“听说你也接了朱漆任务,好好好!你不是从来嫌我来钱脏手吗,若你此去不归,我便散尽家财,金盆洗手,自此不杀好人。”孔雀两手一搭,冷眼作了个福礼,掩嘴呵呵一笑,转身越过生死门,“祝君早死,造福他人。”
冬瓜在廊上叫住他,拱手回礼:“彼此彼此。”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只是两个酱油角色,但我可喜欢冬瓜和孔雀了。
第244章
秦国建元十二年,着于史书; 需浓墨重彩一笔。
八月; 秦军破凉; 饮马河边,校尉姚苌初露锋芒。自西凉大将常据自刎于阵前,秦军一鼓作气,连下数城,最后于姑臧城前; 逼降凉王张天锡,秦天王谪封归义侯。
当年李势蜀中归降桓温,也是这么个名头。
兵报至长安那一日,天有酷暑; 楼西嘉与白少缺早间泛舟灞水; 李舟阳于府后竹林练剑; 偶然发现,大片竹节生有穗状白丝。
竹子开花; 亦为兵祸之兆。
不久; 苻坚从幽、冀、并三州调兵三十万,直取代国。
翻越太行山,跨过秦边境; 往北直达漠南,皆是碧草连天,河川汇流的丰茂之地,平原千里无隐蔽; 偶尔有两棵翠绿的树,扎根在水洼附近,放眼一望,犹如一小簇花蕾。
而万顷青碧之间,有一道铁马也难渡的城墙,据传乃是汉武帝为防匈奴跨过阴山所筑,东边直达高句丽,称之为“光禄塞”,西段能抵天山,名为“居延塞”。
此刻,“光禄塞”沙土石墙垒起的城垛上站着两个人。
右边的青年腰冠长剑,怀抱短剑,一头青丝为锦带束起,却因未作帻冠,而发尾扬于风中;左边的胖子手上举着一柄牛皮黑伞,挡住草原毒辣的日光,再不遮着点,保不准还没到代国王都,他已经换了一身皮。
冬瓜叫苦不迭,往昔出任务从没有岔子,哪曾想,这头回上代国,便撞上一连七日太阳毒得跟个照妖镜似的,把他身上的白癜风给照了出来。
眼看大事儿在急,叫他好不烦闷——无论技艺高低,杀手最忌讳身具辨识,不利于动手,亦不利于逃命。便是如楼括这般位列十二殿殿首,除了成名武器,单论长相,却也无任何地方叫人熟记。
他只有一次机会,一旦露了脸,就是九死一生。
千秋殿中杀手所得的情报,皆来自于殿主直系管辖的“影子婆娑”,除了提供必要的列国消息,那日所见的信使也属其中,他们负责联络金主,并外放任务,说白了,殿主之所以能统御十二殿,靠得就是这掮客生意。
冬瓜在离开前,先取了代国的资料研习:“自拓跋什翼犍立国以来,除了东部王族,手底下还统御着三个最为重要的部族——白部,独孤部以及南部。白部和独孤部为代王左膀右臂,如今都已折损,被唐公苻洛杀得溃不成军,拓跋什翼犍不得不改派南部作战。”
“南部大人我记得是代王的外甥刘库仁,很有些智谋。”姬洛接口道。
冬瓜从城垛上跃下,半跪于地,把一张羊皮卷绘的草图拍在石面上,指着上头的山水道:“七日前秦军在这里,按步骑兵拔营行军的速度,刘库仁如果沿着云中川南下,必然会在石子岭交战。”
“石子岭,距离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