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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莫有十来个老头围在路边的石凳旁,看着当中央的两个老头下棋,吵吵嚷嚷的很是热闹。
曹吾饶有兴致的凑上前去看了半晌。
“不下了不下了!下么子咯!”被将了军的老头恼羞成怒,起身嚷嚷着,随即便有人顶了他的位置。
又恋恋不舍的看了几眼,老头提起布包,吆喝道:“走了!回家吃饭!”
曹吾迈步跟了上去,笑着搭话问道:“老嗲嗲,您是本地人啊?”
“是啊!”大爷疑惑的回头瞧了瞧他,问道:“听你口音,是香城人啵?”
“咦?您怎么知道?”
大爷哈哈笑道:“我怎么听不出来?我老婆就是香城人。伢仔你来桃源走亲戚么?”
“是吗?”曹吾一挑眉毛笑道:“我来这里玩,想跟您打听一下,哪家饭店的菜好吃啊?”
“那就多咯!桃源的黑猪肉是出了名滴!”大爷说起吃的,如数家珍:“从这条路直走,过两条街右拐,有家胖头饭馆,那家店开了二十多年了,菜烧得相当地道,我们本地人经常去吃的。再或者你打辆出租车,让他把你拉到步行街,那里附近有几家米粉店也是很好吃的,我家儿媳妇经常去那吃……”
“不过这桃源最好吃的东西,都不在街上。”大爷得意的卖了个关子。
“那在哪里啊?”曹吾笑着接茬。
“当然是在我家!我老婆子做的辣子酱,夹糊塔子吃,天下一绝!”大爷说得兴起,一把拉起曹吾的手:“走!去我家吃!你尝尝就知道!”
“这不好吧?”曹吾吓了一跳。
大爷十分热情,连说带劝,非要带曹吾回家吃饭。
第一百四十二章 背包客
大爷很热情,但曹吾还是一再婉拒了。
拦了辆出租车,曹吾来到了大爷所说的那家胖头饭馆,点了几样他店里的招牌菜,味道果然不错。
吃过了饭,曹吾问了下路人,就往大爷说的步行街那里溜达而去,散散步,化化食儿。
沿着穿小镇而过的河边小道走着,来来往往的行人脚步缓慢,面上带着微笑,并不着急。
走了两站路,人流忽然密集了起来,曹吾扫了眼,步行街已经到了。
街口正对着一个小广场,晚上纳凉休闲的人们熙熙攘攘,随意溜达着。
几个穿着轮子发光的旱冰鞋的半大小孩,在空地上扭来扭去,滑得好极了。
带着孩子的年轻夫妇在气球摊前问了下价格,虽然有些贵,但看在孩子渴望的眼神,还是掏钱买了一只。
十七八岁的小情侣坐在长椅上,一起吃着一小袋糖炒栗子,无比甜蜜。
曹吾很喜欢这种环境,满是生活的烟火气。
忽然,一阵音乐声传来,曹吾看了看,朝着人群密集的地方信步而去。
人群围得里三层外三层,曹吾站在圈子旁,从脑袋缝中看去,却是一个留着长发,胡茬唏嘘的男人,正抱着一把吉他,站在话筒前。
他的身旁放着音响,面前有个琴盒打开着,里面零散的放着些零钱。
男人半闭着眼睛,没有看琴盒,随着音乐开口低唱。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以四海为家。”
……
男人的声音有些嘶哑,是酒吧歌手最喜欢的烟酒嗓,唱起这首歌的时候颇有些沧桑的感觉。
“Di li li li di li li li den da!”
唱副歌时,他仰着头,仿佛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般嘶吼着,歌声中有一种只有他自己能够体会的感觉。
人群中有小小的声音在随着他合唱,继而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第二段副歌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全场大合唱。
一曲唱罢,赢得了满堂喝彩。
男人喘息着,低声道谢。
好几个人上前往男人的琴盒中放了些零钱。
男人忽然看到一个戴着帽子的年轻人走上前来,往箱子里放了一张一百。
有些惊讶,男人看着他的背影道了声谢,但不知为何,他总感觉那个背影有点眼熟。
不过他没在意,看了眼就收回了目光。
每天在大街上唱歌,见的人太多了,难免有眼熟的,不过大多数是认错了。
今天的收获不错,一首适合自己的歌果然重要。
男人调整好了呼吸,准备开始下一首的演唱。
曹吾溜达进了步行街,每一家店都进去看了看,但什么也没买。
一家玩具店里有抓娃娃的机器,他一时兴起,花了一百块抓了一只拳头大的熊猫公仔。
虽然感觉有些亏,但看着公仔这么可爱的份上,也就算了。
逛得有些肚子饿了,曹吾看了看表,居然已经十一点多了。
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对面果然有一排小吃店,连着开了好几家米粉。
找了一家客人最多的,曹吾要了碗米粉,加了个牛肉浇头,吃得大汗淋漓。
时间差不多了,曹吾吃完后就出门搭了辆出租车,回到了酒店里。
吃饱喝足后上床睡觉,简直是人世间最舒服的事了。
给老妈打了个电话保平安,聊了会儿之后,曹吾便一觉睡到大清早。
昨晚的米粉没吃过瘾,他又开车杀会昨晚的那家店,吃了碗米粉,才开始上路。
今天他准备前往ZJJ。
ZJJ的风光是全国出名的,虽然离得不是太远,但曹吾还真没去过。
依旧穿县过市,专走乡间小道,虽然路不太熟,经常要停下来问路,但曹吾还挺享受这种感觉。
就比如曹吾正在行驶的这条乡荫小道,道路平整,一侧青山,一侧绿水,不远处稻田中还有耕牛在劳作,这是在城市中绝看不到的原生态美景,如果不是路比较窄,不太好停车,曹吾真想停下来好好拍几张照片。
开出去不远,曹吾忽然看到前方有一个背着巨大旅行包,戴着遮阳帽,拄着手杖前行的身影。
是个徒步的背包客。
放缓车速,曹吾驶到近前,放下车窗看了看,是个中年大叔。
“大叔!要不要捎您一段啊?”曹吾笑问道,他看到大叔已经满头大汗了。
大叔看了眼前面,略一迟疑,便爽朗笑道:“那就谢谢你啦!”
曹吾停下车,让大叔坐了进来,车里凉爽的空调让大叔不由得打了个冷颤,喝道:“舒坦!”
“您真有毅力,这么热的天还出来徒步啊?”
“嗯!”大叔掏出水瓶喝了口水,笑道:“我这才刚开始呢!我准备一路走到西藏去!”
“呦!那您可太有勇气了。”曹吾赞叹道。
“你呢?开车去哪儿?”
“去新疆,上大学。”
“自驾游?你也挺厉害啊!”
和大叔闲聊着,继续往前走,约莫过了二十多分钟,大叔便道:“差不多了,就把我放在这好了。”
“还有十来公里就到XX镇了,我把你放呗?”
“不啦!”大叔笑道:“能在你车上凉快凉快,我就已经很满足啦!我得趁着路好走,多练练脚力,不然什么时候能走到西藏去?”
曹吾停下了车,大叔下车道了声谢,却没关上车门,低身问道:“要不你也停下吃点东西吧?我带着吃的呢!”
想了想,曹吾点头道:“也好。”
他把车往前开了开,停在了一个岔路口的边上,便和大叔一起在路边找了块草多树大的地方席地坐下。
大叔掏出了包里的饼干,桃酥,八宝粥之类的方便食物,热情招呼。
曹吾也不客气,拿起来就吃。
虽然老爸叮嘱他在外面不要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但刚才在车上聊天,他感觉这大叔并不是个坏人。
吃了点东西,大叔话匣子也打开了,忽然聊起了自己。
“小曹啊,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大岁数,却突发奇想,要徒步走去西藏吗?”
“为了梦想吗?”
“嘿嘿!一部分吧!咱们刚认识,我也不怕告诉你,我呀!最多再活三年喽!”
第一百四十三章 君子之交淡如水
“我是九二年退伍的,回城转业,进了钢厂的车间,你婶子就是在厂里认识的。她是个好女人,给我生了个争气的儿子,比你大些,已经结婚了,但还没孩子。”
“我这一辈子,苦日子过了不少,下岗潮那会儿,我掏过厕所,去猪厂喂过猪,蹬过三轮儿,什么苦都吃过。没办法,你婶子身体不好,家里就指着我挣钱,我不累点儿,谁养孩子?”
“苦了大半辈子,临了了,总算能过几天好日子,没想到却检查出来了脑癌。”
“医生说能治,但只能做部分切除,需要长期治疗。即便有保险,我那点家底子也经不起这么耗。你婶子和你哥都劝我治,但我知道,如果要治,就得卖房子。我苦了大半辈子,就挣了这么套房子,卖了,你婶子住哪儿去?而且,治也不一定治得好,只是延缓时间而已,我觉得没必要。”
“我也看开了,这就是命。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一辈子没出过省,从结婚到现在,就围着家里老婆孩子转,最后这几年,我想为自己活一回。”
“你别看我穿得挺像那么回事儿,其实我从来就没玩过什么徒步,这已经是我做过最时髦的一件事儿了。”
“我走得慢,但我不急,哪怕最后我没走到西藏,死在了半路上,我也值了。”
“不过如果能走到,还是走到的好,我就想死在那高原上,没有坟墓,没有墓碑,就让野狼把我吃了,也算能有点用。”
“如果能被老鹰吃了,那就最好了,让我长进它的肉里,变成它的翅膀最尖端的羽毛,真正体会一把飞翔的感觉……”
大叔絮絮叨叨的说着,不知是说给自己听,还是说给曹吾听。
曹吾安静的听着,只是心中,却有一种感觉在翻涌。
“让你见笑了。”大叔哈哈笑道:“你是我碰到第一个主动捎我的人,我脚力不行,都走了半个月了,才走到这,不敢多坐车,得多练脚力。”
曹吾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他起身道:“叔你等一下。”
说罢,他跑到车后备箱里拿出了吉他,回到大叔跟前,笑道:“您请我吃东西,天高路远,以后还不知道能不能再见面,无以为报,我就给您唱首歌吧!”
“你还会唱歌呢?好啊!”
拨动琴弦,一段和弦伴着坡下的小溪流淌。
听着树丛间的鸟鸣,曹吾微笑开口。
“这是一首写在路上的歌,”
“主角是一名背包客,”
“鸟儿歌唱绿色,”
“小径百草遮,”
“生命的旅程,无畏的洒脱,”
“oh,你比寂寞更快乐,”
“比普通更独特,”
“爱你的人呐,永远记得,”
“oh,你是最美的焰火,”
“绽放璀璨花朵,”
“爱你的人呐,永远在这。”
……
歌声平淡却真挚,大叔忽然红了眼眶,低下头去,但很快便抬起头来,用最灿烂的笑容回应。
一曲唱罢,大叔鼓掌笑道:“好听!你这首歌比那些大明星唱得还好听!叫什么名字?”
“没有名字。”曹吾笑道:“这是专门为您写的歌。”
“真的?”大叔有些惊喜,继而有些犹豫,不好意思的开口问道:“那你能不能再唱一遍?我想录下来,在路上听。”
“当然可以。”曹吾重新唱了一遍,大叔举着手机,将整首歌录了下来。
“太谢谢你了,今天能够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