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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悔九二-第4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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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也意味着,Harlem区是纽约的黑人聚居地之一。

    何世元说这里有点乱就是这个原因。

    为了方便吴小正和马丽,何世元不仅给他派了人带路,还专门安排了一台林肯车。

    “吴师叔,我叫林坤,你叫我小坤就是了。”

    负责给二人带路的是何世元的一位徒弟。

    论年龄,他应该比马丽都还要大一点,可是论辈分,他就得老老实实地叫吴小正师叔。

    马丽好奇地问了起来:“小坤,Harlem区真的有那么乱吗?”

    “确实是比较乱的。”

    小坤开始给二人介绍起来。

    “Harlem区是黑人和拉美人的居住地,一部分条件相对较差的留学生也会在那一片租房。”

    条件比较差的留学生?

    莫非自己的同学在这边其实过得并没有信里所说的那么好?

    马丽记得,她同学在信里可是把纽约吹成了天堂,她在这边过得无比滋润之类的。

    可现在小坤这么一说,马丽忍不住犯起了嘀咕。

    “你们知道,黑人和拉美人的教育是很有问题的,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很没有教养。”

    “而且,这里的黑人和拉美人对亚裔的态度很成问题,有着强烈的敌视情绪。白天还算好,一般来说不会有太大的安全隐患,但到了晚上的话,街头到处都是不三不四的小混混,单身出门得多加注意才行。”

    这话更是让马丽有所不安。

    她开始为她同学的安全担心。

    她又问道:“下城区不是有唐人街吗?那些留学生为啥不住唐人街去?”

    这个问题连吴小正都可以回答她。

    毕竟他跟着何世元去唐人街看过,也稍稍了解了一下纽约华人的生存状况。

    论居住条件,现在的唐人街还不如Harlem区,房子又小又旧不说,还死贵。

    基本上,早起过来的华人,条件稍微好点的,比如说何世元这样的,都早已搬离了华人街,只剩下了一些产业在那里。

    之所以这样,还是跟国内过去的华人有关。

    在这个年代,有一个热词叫“偷渡”。

    之所以有偷渡热,其主要原因自然是出国热。

    在这个人人以出国为荣的年代,其实出国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尤其是那些家境一般、又不懂外语的人来说,想要拿签证出国基本上属于不可能的事。

    于是,那些削尖了脑袋想出国的人,出来的唯一办法就是偷渡。

    在粤闽一带,经常有整村整村的人通过蛇头偷渡了出来。

    偷渡出来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好过的。

    因为是偷渡客,因此这些人属于没身份的黑户,一旦走上大街被警察发现,就会立即被遣送回国。

    因此,唐人街便成了这些人的庇护之地。

    这些人藏身在这里,艰难地活着。

    运气好一点的,能在唐人街找上一份薪水低廉的工作,然后能让自己过得稍微好一点。

    若是那些运气差的,或者负担重的,过得就相当凄惨,有的人租住的是阳台,大概一到两个平方的巴掌大地方,有的人甚至只能睡大街。

    在这个年代,脏乱、喧哗、冷漠成为了唐人街的代名词。

    因此,条件好的华人搬走了,而正规出来的留学生也不愿意在这里租住。

    听完小坤的介绍,米粒一下就呆住了。

    在此之前,她也是属于削尖了脑袋想出来的一员。

    她一直在想,一旦拿到了签证,又准备好了路费,那她就立即跑出来,开始边打工边学习,让自己在这边生存下来。

    可现在看来,自己有点想当然了。

    如果条件不好的话,想在这边存活还真不容易。

    但她还是有点不死心,又问道:“留学生在这边打工容易吗?”

    “据我所知,留学生一般拿的都是F1签证。按照美国的法律,F1签证只允许在校园内打工,并且每周工作小时数的限制为20小时,假期时则为40小时。一旦违反,很有可能会被遣送回国。”

    “当然,持有合法学生身份,入学9个月以上,成绩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就可以在学校的国际办公室申请校园外打工批准,从而获得移民局或劳工认证的公司去工作,但工作时长同样受限制。”

    “因此,很多学生只能偷偷去打黑工,然后接受黑心老板的压榨,靠一份低廉的薪水来勉强养活自己。而有的留学生为了生存,甚至放弃了宝贵的学习机会。”

    马丽:“……”

    都说美国是天堂,可稍稍了解之后,我怎么感觉像是在地狱呢?

正文 第798章 意外的结果

    位于世界上最富裕的城市,却过着最贫困的生活。

    这是林坤对于Harlem区的形容。

    据他介绍,这里的居民,只有40%左右的人有着正经的工作,而40%以上的人没有公开收入,因此,相当一部分黑人、拉美裔小伙姑娘只能浪迹于街头。

    因此,Harlem区被称之为街头文化的发源地之一。

    在这个年代,这并不是一个好的评价。

    一进入Harlem区,吴小正和马丽就感受到了这里的不一样。

    在原本就不算宽的街道上,一阵阵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从四面八方传来。

    这是Harlem区最流行的说唱音乐。

    可问题是,每隔三五米就有一个音源传来,就显得非常嘈杂。

    而在街道的两边,三三两两的黑人小伙,还有拉美后裔聚集在一起,很慵懒地在闲聊着。

    吴小正他们坐的这台林肯车似乎有点抢眼,时不时有人扭头看过来,用冷漠的眼神盯着他们。

    “在这里,50%是波多黎各人,40%是黑人,还有10%是亚裔之类的,基本上很少有白人出现在这里。请记住,一会下车后,不管街上这些人怎么对待你们,都不要搭理他们,也不要回头。”

    林坤又强调起了注意事项。

    事实上,就在车缓缓经过时,因为车窗开着,坐在后座的马丽已经引起了一些黑人小伙的好奇,时不时有口哨声、尖叫声传来。

    这不是一种友好的行为。

    在前世,吴小正曾听说,从七十年代起,Harlem区一直就是整个纽约最乱的地方,一直到九十年代末,美国政府采取强有力的改善措施后,这里的治安才有所改善。

    据说,这里是抢劫、DUPIN、凶杀案的高发地。

    现在他已开始感受这种氛围。

    他不禁在想,马丽的那个同学,作为一个女孩子,怎么敢在这种环境居住?

    他忍不住问马丽:“要是你来这边留学,你敢住这种地方吗?”

    马丽扭头看了看街道两边那些并不友善的目光,坚决地摇了摇头。

    马丽现在有些害怕。

    别说是在这种地方,就算是在长市街头,当初她面对大米小米兄弟那种街头小混混时,她都有强烈的恐惧心理。

    这让她怎么敢来这种地方住?

    好在有吴小正陪着,否则她来都不敢来这种地方。

    “我开始有点佩服张文丽了,不知道她怎么敢住这种地方。”

    张文丽就是马丽的那位同学,据说她俩上大学时就是好闺蜜。

    “师叔,你们稍等,我找人问问路。”

    看来,就算是对Harlem区比较熟悉的林坤,也对马丽所提供的那个地址有些不熟悉。

    他把车靠街边停了下来,向一家酒吧门外站着的一个黑人小伙招了招手:“嗨,兄弟,过来一下。”

    “Fuck,黄皮肤的小子,你开了台好车,有什么事?”

    那黑人小伙走了过来,冲着林坤问了起来。

    从他的语气,吴小正听不出友善,也听不出明显的恶意。

    不过,电影里那种最常见的粗俗之语,却最先进了他的耳朵。

    也许住这一带的人,都很流行用这种粗鄙的方式来跟人打交道。

    林坤没有理会黑人小伙的无礼,而是直接把纸条递到了他面前:“知道这个地方吗?”

    黑人小伙瞄了纸条一眼。

    “整个Harlem区就没有我凯撒不知道的地方,不过要想我帮你,你得给我十美元,否则,你们就从我眼前消失!”

    早就听说了这个年代的黑人对亚裔并不友好,但吴小正还是没想到,这个叫凯撒的黑人小伙,言辞竟然如此无礼和粗鄙。

    这跟他印象中的黑人很是有点不一样。

    而且让他更不舒服的是,凯撒在跟林坤说话时,眼睛却肆无忌惮地扫向了坐在后座的马丽。

    “答应他,让他在前面带路。”吴小正强忍住心中的不快。

    “成交。”

    林坤听从了吴小正的吩咐,答应了凯撒的条件。

    凯撒咧嘴一笑,想绕道另一边上副驾驶座。

    “不,你走在前面带路。”林坤冷冷地说了一声。

    “Shit!”

    一句脏话又从凯撒的嘴里冒了出来,然后很不乐意地在前面拐了起来。

    马丽要走的地方离这里已经不远,在拐了两个弯之后,凯撒在一个小巷子前停了下来。

    “嗨,车开不进去了,你们要想找到这个地方,就必须跟我走。”

    这是一条只能容下两三人并排走的小巷。

    “师叔,马小姐,看来我们得下车走一段了。”

    林坤把车停在了一家士多店门口。

    因为还是白天,他倒没太担心车会被砸。

    吴小正带着马丽下了车,开始跟着凯撒往里走。

    这是一条有点阴暗并冷清的小巷,巷边的楼,几乎是紧紧地靠在一起。

    这样的环境,吴小正只有在粤省的一些城中村的握手楼见过。

    如果不客气点讲,这种地方,环境比吴小正前世住过的城中村还差。

    “看来,你同学在纽约的日子过得并不怎么好啊!”

    吴小正忍不住调侃了一句。

    马丽并没有回话,而是有点紧张地抱紧了吴小正的胳膊。

    这是因为,在前面带路的凯撒,会时不时地回头瞄上她一眼。

    七拐八拐之后,凯撒停了下来。

    “你们要找的地方就在这里,给钱吧!”

    吴小正核对了一下地址没错后,从口袋里掏出了十美元给了那个无礼的家伙。

    在目送他离开之后,他开始带着马丽上了三楼。

    敲开马丽所带的地址上的门之后,一个拉丁裔的胖女人出现在了门口。

    “你们找谁?”胖女人操着一口口音很严重的英语。

    “请问张文丽是住这里吗?”

    “张?不在!”

    胖女人显得很不耐烦。

    马丽地上了纸条:“可是她留给我的地址就在这里。”

    “她跟我儿子已经分手了,早就搬走了。”

    胖女人砰地一下把门给关上了。

    马丽立即就懵了。

    张文丽跟这胖拉丁女人的儿子?然后又分手了?

    她竟然找了个黑皮肤的老外?

    短短的几句对话,隐含的信息量实在是有点大,也有点超出马丽的想象。

    她忍不住看了吴小正一眼,生怕这事会引起他的反感。

    吴小正却笑了笑。

    对于这样的事情,他并不感到意外。

    事实上,在这个年代出来的女人,很多都嫁给了老外,区别在于,有的是白皮肤,有的是黑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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