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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善军长出了一口气,看着瞬间化身温顺绵羊的两只狗狗,好奇心大起,饶有兴趣的打量了一会问道:“李老板,你家的狗狗是什么种啊,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啊?难道是国外新培育出来的种?”
见险情解除,孟琰很不好意从雷善军身后走了出来,摆出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低头看起威武雄壮小金和小白。要看书
当她看到两货萌萌哒的样子,还有那油光水亮的皮毛时,要不是刚才被吓得够呛,恐怕早就伸手摸一把了。
看着在李家兄妹面前,令行禁止的狗狗,孟琰忍不住轻声感叹道:“哇塞,好漂亮的狗狗,比我家养的花花灵性多了。李老板,你这狗不像是藏獒,难道真是进口的新种牧羊犬?”
李云珊听着两人惊诧的话语,脸上露出自豪的笑容,一边用手给小金挠痒痒,一边笑着解释道:“雷大哥,孟大姐,你们不要被它们的外表给蒙骗了。其实,这两货其实是地道的中华细犬,妥妥的国产货哦!”
李天才接话道:“没错,它们的确是我从别人那里买来的细犬狗崽。不过没有想到,它们在家养了几个月就变成这样了。不光是你们,很多人第一次到我家见到它们的时候,都以为是藏獒或是阿拉斯加之类的大型犬呢!”
“这是细犬?不是!”雷善军惊疑不定的看了又看俩狗,怎么也想不通,这两货竟然是国产的细犬。?
半晌后,他才开口说道:“细犬我还是很熟悉的,它是我国古老的狩猎犬种,用来狩猎和看家护院是最好不过了。只不过随着社会发展,狩猎犬的作用越来越小,所以饲养的也少,导致许多纯种细犬失逐渐消失。尤其是国外猎犬等种大量进入国内,细犬渐渐被惠比特、灵缇等猎犬所代替。”
雷善军顿了下又接着说道:“你们家这两只狗个头实在吓人,比起藏獒也差不了多少,更难能可贵的是灵性十足。这点比起藏獒来不知强了多少倍!”?
旁听的索雪茗这时也来了兴致,不解的问道:“雷哥,我听说藏獒是最好狗之一,被誉为东方神犬,忠诚勇敢,一生只认一个主人的。我怎么听你的语气,这两条土狗都比它要强啊?”
雷善军微笑道:“藏獒勇猛是没有错,但说它忠诚勇敢,一生只认一个主人的,那真是内行人忽悠外行人,说成黑白颠倒也不为过。其实,主要是因为藏獒智商低。它明知不敌还要跟敌人至死方休,那叫认不清形势;它记忆力差,记不住太多人,要养熟它得花老长时间才行,换人养的话就更难养熟。”
听完雷善军的解释,索雪茗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道:“原来是这样,那为什么藏獒的还那么贵啊?几万几十万的!”
雷善军笑道:“那是以前的事情了,还不是因为炒作呗。很多有钱人都被忽悠了,认为养一只纯种藏獒就能彰显富贵身份。对了,李老板,要是你们家狗狗下了崽,能不能个我们一只呢?价钱好商量!”
李天才挠了挠头道:“雷大哥既然想要,这个自然没有问题。只是这两货是亲兄妹,如果近亲繁殖的话,我可保不准后代会是个啥样。”
“优者愈优,劣者愈劣”是近亲繁殖的一大特点。
在近亲繁殖中,由于母犬与公犬的血缘非常接近,两者交配时,它们所有的遗传因子会更加加强,更加纯化。在此情况下,可能会在一窝狗仔内,有某一只犬的遗传中能表现出它本身血系所有的优点,这便“优者愈优”。
但相对来说,好的遗传可以集中在一起,劣的遗传也同样可以集中,所以所生的子代中,同样有机会出现一只集所有劣点于一身,外貌不像该犬种的犬出现。
“没事,这八字还没有一撇,咱们就走着看呗!”雷善军自然明白其中道理,但着实被这两只威猛异常的细犬给征服了,是真心想养上一两只这样的狗狗。
“说的也对!”李天才没有继续狗狗的话题,带着雷善军夫妇先在农庄里面溜达了一圈后,便将他们带到了酒窖里。
雷善军刚走进酒窖就觉得一股馥郁浓香扑鼻而来,光是这散发在空气中的香味,比起前天喝过的那两瓶便不遑多让。
雷善军脸上顿时激动不已,放眼打量起酒窖来。只见数百平方的窖房里,中间整整齐齐的摆着八列一人高的大酒坛,每紧挨的两列间还留有两米多宽的过道。
在看看两侧靠墙位置,四层木架上密密麻麻的摆着二十斤装的小酒坛。大小酒坛口都搭盖着鲜艳的红绸,一眼看去满满的都是喜庆色彩。
雷善军快步走到木架旁,伸出双手,小心的将一坛酒给抱了起来,掂量一下重量后笑着问道:“李老板,这就是你们说的二十斤装的果酒吗?”
李天才点头道:“没错,这些小酒坛就是二十斤装的。中间那些是大酒坛子,可以装500斤酒,只是大部分都没有用上!”
雷善军爱不释手的将酒坛轻轻放好后,信步往里走去,眼睛不停的上下打量着,突然他被两坛贴着红纸的酒坛吸引住了。
第213章 各得其乐
雷善军赶紧走到角落一看,只见在红纸上面还写作“特酿”两字,当即转过头来向李天才问道:“李老板,你这特酿又是咋回事啊?难道比普通版本的还要更胜一筹?”
李天才笑着解释道:“这两坛酒采用的酿造方法比较特殊和繁琐,选材更为精良,所以贴了张红纸区别一下。 ?至于效果嘛,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啰!我个人觉得还凑合,应该比普通版本要强一些。”
雷善军目不转睛的看着这两坛酒,鼻子凑到坛口跟前嗅了又嗅,好一副垂涎三尺状,半晌后才问道:“李老板,你也太谦虚了,你精心特酿的酒怎么会比普通版差呢。嘿嘿,我最喜欢就是尝鲜了。麻烦问下,这酒酿好了吗,可以让我尝一小口吗?”
看着雷善军那猴急的样子,李天才忍不住笑起来:“雷哥真是好酒之人,不服都不行!成,我们一会都来尝尝鲜,算算日子也差不离了。”
雷善军喜笑颜开的说道:“那就多谢李老板啰,嘿嘿,我光闻着坛口散出来的气味,就觉得这坛子的酒很不凡!”
李天才暗自翻了一个白眼,这马屁拍到马腿上了?你这话让哥都觉得脸红,密封得严严实实的坛口,你能闻到气味才怪。壹看书 ?
但伸手不打笑面人,李天才笑着奉承道:“佩服,佩服!雷哥,你这架势都快成酒仙了啊!对了,你们两口子难得来一次,不如多玩几天再回去?让我们也尽一下地主之谊嘛!”
雷善军原本打算逗留一个晚上就回去的,但经过短暂接触后,他打心眼里就喜欢上了这里的人和物,尤其是李家农场生机盎然的景象,更让他流连忘返。
雷善军咧嘴一笑道:“恩,说实话,我还真想多呆几天。你们这里不但空气好,景色也没得说,要不是家离得太远,事情又多,我们两口子还真想在这里度长假呢!”
李天才点头道:“小地方就这个好处,那行啊,就多呆几天呗。我们这里钓鱼、野炊、烧烤、爬山都是不错的娱乐项目,另外邻近古镇也可以去看看的。”
在雷善军与李天才酒论英雄时,孟琰则是兴致勃勃的跟在李云珊和索雪茗后面,一路上都是她一惊一乍的余音:“哇,好大好红的西红柿,这甜椒长得跟红灯笼一样,这些大白菜真够水灵的,哇塞这茄子这么长,四季豆、空心菜、蒜苗、芹菜、花菜、莴笋、洋葱、胡萝卜、白萝卜、卷心菜……你们这里没有建大棚,怎么什么菜都有啊?这有点不科学啊……”
孟琰并不是五谷不分的城里人,从小也干过不少农活,只是随着城市化建设,成为了失地农民,继而转化为农转非的城市户口,所以对李家农场感到格外亲切。?
也是因为从小接触过农活,她可是知道没有大棚控温下,各种菜蔬都必须按各自时节栽种才会有好的收获。
李家菜园子这种大杂烩不分时节的现象,让孟琰感到很诧异和新鲜。同时,身为一名家庭主妇,整天操弄锅碗瓢盆灶,她更是明白这些蔬菜的难能可贵处,这些可都是无公害的绿色蔬菜啊。
孟琰不由得想到平日里出门买蔬菜时,那些蔬菜不但贵的要死,买起来还心惊胆战的,生怕一个不留神就买到了那些打过药的有毒蔬菜。
尽管担心和害怕,却又不得不买来吃,这种矛盾心理那是相当折磨人。
孟琰看着满园的绿色蔬菜,不由得感叹道:“唉,要是我家也能有这样一块菜园子该多好啊!先不说别的,光是吃着放心这点,就能让人舒服的多活几年!”
李云珊笑着说道:“哎,孟姐,话是这么说,但如果不是农场效益还凑合,我们也没有办法守着土地过日子啊!我们几个都是在外面混不下去了,才回家靠种地吃饭。”
孟琰转头看向年轻靓丽的李云珊,心生羡慕道:“还是你们这些九零后好啊,年轻漂亮有活力,想干啥就能干啥。哪里像我们这样的70后,小时候吃苦受累,打拼了二十多年,到现在才好不容易有点家业,想做的别的事情,往往会瞻前顾后。
再往自己身上一看,更发现自己已经是人老珠黄啰,青春已不在了。要是再往前面想想,就更可怕了,搞不好用不了二十年,就得和这个世界说拜拜啰!”
虽说少年不知愁滋味,但李云珊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对孟琰的感叹也很有感触,点了下头安慰道:“孟姐,生老病死我们谁也阻止不了,就别老往那方面想了。现在医疗水平这样好,只要保持好心情,再多运动锻炼,健康活到九十九也不难的。
你瞧瞧那边,我外婆都快70岁了,她现在还能挑能担的,一天不干点农活,浑身就不自在呢!”
孟姐顺眼看去,只见一位头发花白的老太太,正挑着一副粪桶快步如飞的行走在田埂上,一看就知道她身体倍棒,不由得惊讶的问道:“怎么,那位老人是你外婆?快70岁了,还这么有精神?她这是在做什么啊?”
见到孟琰惊疑的模样,李云珊知道她想多,当即苦笑解释道:“我外婆这是在收集粪便,用来农家肥,用来浇灌菜园呢。哎,老人家实在闲不住啊,本来是让她到我们家好好玩的。其实,那些粪便根本不用清理都行,农场里的牧草完全能就地消化。”
孟琰微有些伤感的说道:“恩,就跟我妈一样,吃了一辈子苦。可惜她寿元不长,只活到了72岁就走了!”
快乐的时间过得总是很快,雷善军和孟琰感觉才刚到李家没多久,只是闲逛了一会,转眼间就到了晚饭时分了。
在李家吃过晚饭后,雷善军和孟琰再三谢过挽留和安排住宿后,径直开车到县里面,找了一家宾馆住下了。
雷善军一走进房门后,便直接走到边躺了上去,头刚一挨着枕头就打了个哈欠:“哎,这两天真够折腾人的,快一天没有合眼了。现在可算能好好睡一觉了,真踏马舒服!”
孟琰放下随身挎包,一屁股坐到边,笑嘻嘻的说道:“你个老头子,昨天你不是很能折腾人吗?怎么现在又不行了?有本事放马过来呀!”
第214章 借尸还魂
雷善军笑道:“老婆子,你急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