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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嘴里,像是女儿前世修来的福分似的!
冯米娟说行。
他让李陶把女儿带到香港去,她则在家里,做楼凤,顺带养活儿子。
就这样,一个家庭分成了两半,一半在闽南,一半在香港。
在李陶带着女儿走之前,冯米娟还找人,给女儿的肩膀上,做了一个纹身——颇有点
当年美国大兵纹身的味道。
当年美国大兵出去打仗,怕自己客死他乡,尸体不好认领,就给自己做奇奇怪怪的
纹身,战友或者家人,根据尸体上的纹身,就能认领出他们的尸体来。
冯米娟给女儿做纹身,估摸着是想——不管女儿多大,只要看到纹身,就能认得出来。
同时,纹身也是冯米娟唯一能留给女儿的念想了。
两半家庭分开了。
李陶带着李斯曼去了香港,他也真的加入了当地的黑社会。
还真别说,李陶去了黑帮,发挥了他性格里逞强斗狠的一面,很快,在那个小黑帮
里,迅速混成了帮会红棍,钱也赚了不少,也给冯米娟他们,汇去了不少钱。
当时的李陶,真的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尽长安花”,他当时以为钱就是这么
好赚,人也飘飘然了,吃喝嫖赌这些事,搞得更凶了。
最可怕的是,他还沾惹上了毒品。
开始是搞摇头丸,后来抽海洛因——他一陷入了毒品,没风光个四五年,一次在吸食
大量毒品的情况下,死掉了——心肌因为过度亢奋,绷紧得太久,断掉了!
李陶死了,当时快十岁的冯米娟直接跑路了。
她很机灵,别看她当时年纪小,但是……她很深刻的认识到——周围的叔叔阿姨,没一
个好玩意儿,有父亲庇护的时候,她还没人欺负,现在她父亲死了,这些阿姨和叔
叔,也许会把她变成一个蛊惑女,也许会把她卖到红楼。
李斯曼直接逃到了另外一个城市,找当地的慈善机构,在慈善机构的帮助下,上了
公立的学校。
她平常就住在慈善机构的收容所里,白天在学校发奋学习。
后来,她考上了香港一个不错的大学,拿了奖学金。
李斯曼说到了这儿,把肩头的衣服蜕掉,露出了后肩膀上的纹身,说道:我的事说
到这儿,一直都算悲喜交加,可是,因为我肩膀上的这个纹身,就是我母亲当时把
我送到香港来之前,给我纹的纹身,让我的生活,变成了一个十足的悲剧。
是吗?我半信半疑的看着那个纹身——不过,我这一看那个纹身,心里默念了三个字
——阴阳绣。
李斯曼肩膀上的纹身,是一个阴阳绣的纹身,这个阴阳绣纹身,既不是我师父做
的,也肯定不是涂鸦做的,也不是我做的,那到底是谁做的——白衣獠做的吗?
第七百零三章 罗曼蒂克(zq冠名)
1
白衣獠和我们阴阳绣一直都在作对。
而且,白衣獠的眼神,我也似乎见到过——他似乎真的是我曾经见过的某个人。
我看到了李斯曼身上的阴阳绣,下意识的想到了——这个阴阳绣,会不会是白衣獠做的?
白衣獠曾经也是我们阴阳绣里的人——他到底是谁?莫非是我师父收的另外一个徒弟?
我看着李斯曼肩膀上的阴阳绣,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了。
这时候,冯春生喊我了:哎!水子,想什么呢?
我猛地怔神,说道:不想什么……不想什么。
我坐直了身体之后,对李斯曼说道:你继续说说呗——怎么因为一个纹身的事情,你
的命运发生变化了?
“哦,是这样的。”
李斯曼继续说了起来。
原来,李斯曼后来在慈善中心的帮助下,考入了一所不错的大学,因为大学提供奖
学金,所以,李斯曼算是彻底脱离了慈善中心。
李斯曼在大学里面进修的是“世界严肃文学”,期间,她听了老师说的一句话:这世
界唯有文学和音乐不可辜负——文学描述精神,音乐渲染情感,没有了文学和音乐的
世界,这世界就变得死气沉沉。
她很感动老师的话,决定等大学毕业了,就开始“音乐之旅”,她想当一个音乐人。
真等她大学毕业之后,她背上了自己的“吉他”,踏上了离开香港的轮船。
她为什么要离开香港。
因为现在已经不是上个世纪了——上个世纪,整个中国的流行音乐,香港星光闪烁,
但现在,香港的音乐明显已经落后大陆地区了,她决定来大陆,发展她的事业。
去哪儿呢?
去上海!
李斯曼去了上海。
在上海玩音乐的人太多了,真正苦逼的音乐人也太多了。
有些音乐人,吃不上饭,可能穷到要卖电脑显卡的程度,等下个月经济缓过来了一
点,再出钱把自己的电脑显卡给赎回来。
有些音乐人,钱不够租房子,都是和七八个朋友,一起租一个地下室的小单间。
当然,现在音乐人的条件也好了一些,但依然非常恶劣。
李斯曼成为了这个社会群体里的一员。
不过很可惜,她的音乐之路,实在是坎坷——比天赋,有比她天赋强一百倍的人,比
才华,有比她才华强一百倍的人,甚至比拼热爱音乐的决心——比她强烈一百倍的
人,依然也有。
在她花光了最后一分钱的积蓄——那些大学靠勤工俭学赚到的钱之后,她把她的吉
他,送给了她的室友,一位十分渴望能站在北京鸟巢上唱歌的女生。
那女生领略到了音乐之美,她跟李斯曼说:小曼,我好希望我能站在鸟巢上唱歌,
不过上不去也没关系,始终还有一个人,在听我唱歌,我愿意为她唱一辈子。
“谁啊?”李斯曼问。
“我的影子啊。”室友笑颜如花一般的跟李斯曼说道。
李斯曼这才知道,在音乐的路上,她真的什么都不算——她急流勇退了,留下了吉
他,带着一把口琴,准备回香港。
可是,她在买票的那一刻,她忽然对自己说道:我回香港去干什么?
她在香港有什么?
在香港,她没有朋友,也没有家,她一直都在慈善中心住着——现在她肯定回不去慈
善中心了,也回不去大学了——她去了香港,还能去哪儿?
她忽然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根羽毛一样,不知道要漂到哪个地方去,也不知道自己
存在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那天,她大哭了一顿,然后在洗澡的时候,她侧着身子,看到了肩膀上的纹身。
她肩膀上的纹身,是一枚铜钱——铜钱的中心,写着一个“卐”字!
其实这枚纹身到底是什么含义,不光是李斯曼不知道,连我也不知道——我知道这是
阴阳绣,是因为这纹身蕴含着阴阳二气——但这幅图案,我没见过。
不过,凭借上面的“卐”字梵文,我知道这枚纹身,是佛家的纹身,我完全可以在下
午去问问不戒大师,他肯定知道。
李斯曼看到了镜子里肩膀上的纹身,她忽然觉得自己有事情做了,也有意义了,她
早就听父亲说过,这个纹身是母亲找人给他纹的,她要去闽南寻根,她父亲说她还
有母亲和一个弟弟。
这个世界上还有亲人,就不会那么孤独。
“李公子,我要去寻找我妈妈和我弟弟了。”李斯曼对自己的室友说道。
李公子?
我听了李斯曼的话,有些惊讶,李公子是谁啊?她的身体里,可藏着冯春生老婆的
残魂呢。
冯春生听到了“李公子”三个字,也特别的上心,问李斯曼,说:你室友是李公子?
她两只眼睛,是不是盲了?
“是啊!”李斯曼说:李公子的声音很奇怪啦,听上去像是噪音,但听进去了,就会
发现,真的超级好听。
冯春生笑着说:这个世界真小,你室友就是我老婆!
“你老婆啊?李公子成为你老婆啦?”李斯曼哈哈一笑:不过你有点老。
我推了冯春生一把,说道:什么就成你老婆了……这还哪跟哪呢!
我对李斯曼说:你继续说呗!
“哎!”李斯曼说她和李公子分道扬镳,她去了闽南,找母亲冯米娟和弟弟李斯文。
在中国,要找人是很难的,毕竟地方太大了嘛。
李斯曼就跟着自己的印象,慢慢去找……没钱就当流浪歌手……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李
斯曼已经彻底失望的那天,她在我们市里的码头旁边卖唱,唱给过江的游客听。
她准备攒够三千块钱,就立马回香港去的。
这一天,她唱完了歌,去吃晚饭。
那一天很美,天上下着雪,李斯曼哈着手,到了一家摊位前,找老板要了一碗热腾
腾的炒面。
她在炒面里放了一勺辣椒酱,狼吞虎咽着。
老板娘也送过来了一杯冒着热气的豆浆,说:看你唱了好几天歌了,也是累,出门
在外不容易,大妈送你一杯豆浆。
李斯曼听了老板娘的话,再看着豆浆,整个人顿时泪流满面:谢谢你,大妈!我妈
要是和你一样慈祥就好了……我找我妈好几个月了,找不到啊!
“你妈妈怎么了?”老板娘问李斯曼。
李斯曼摇头,说她从小和母亲分开了,好久没见面了,她就知道她的母亲,叫冯米娟。
这时候,小摊位的老板娘坐直了身体,小声询问李斯曼,说道:你的背后,是不是
有一个纹身啊?一个铜钱纹身!
“你怎么知道?”李斯曼问老板娘。
老板娘直接把右手的袖子给卷了起来,她的右手手腕上,有着一个“铜钱”纹身,和
李斯曼一模一样。
剩下的事,自然不用多说,李斯曼和老板娘两人心领神会的抱在了一起——哭成了一团。
“踏破铁鞋无觅处……妈,我找到你了。”
“闺女啊,想死妈啦,多少年都不见你啦。”
母女俩的这次相遇,多少有点浪漫精神,用时髦的话说,叫——罗曼蒂克。
一位流浪歌手,一位小吃摊的摊主,相遇在了一起,这一刻,真情流露,在街头相
拥而泣,期间,冯米娟还不停的拉着李斯曼的手,对周围那些摊位的摊主说道:看
看,我闺女,看看,我闺女。
这都不罗曼蒂克,什么才叫罗曼蒂克?
我听了李斯曼的话,问道:那么,你和你母亲,又是如何反目成仇的呢?
罗曼蒂克如何消亡的?
李斯曼想了想,说起了之后的事。
那天,两人母女相认,好事!
李斯曼也决定,就把发展的重心,定在闽南。
她开了一家小小的音乐工作室——专门给当地的一些小电视台做一些音乐策划,音乐
编排的工作,一个月辛亏点,也能赚个七八千块钱。
生活本来不错。
不过,一年半之后,噩耗来了。
在北京读大学的李斯文,打电话给他。妈冯米娟,说他毕业了,要在北京和一个女
人结婚,要在北京买房,让冯米娟拿钱出来。
冯米娟当时还不太清楚北京的房价到底多少钱,就询问了李斯文一句:那房子多少钱?
“没多少钱,四五百万吧。”李斯文说。
冯米娟立马说道:这个……这个也太多了吧?
“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