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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
简单的午休之后,杨轶便带着曦曦,来到咖啡店的小楼这边。
“以后,爸爸就要搬来这里住啦!”杨轶兴冲冲地跟女儿献宝,活脱脱得就像一个没长大的孩子,“曦曦,你觉得这里好不好看?”
曦曦其实也好久没有跟妈妈到户外玩耍了,才过来,她就很开心,小心翼翼地提着洁白的小裙子,踩着水晶小凉鞋,在小楼前面的青青草地上一跳一跳地玩着。
小家伙银铃般的笑声,仿佛伴着花丛里翩翩起舞的蝴蝶,在春风中悠悠扬扬,点缀了这方美景。
听到爸爸的话,小家伙有点小激动地跑过来,满是期盼的大眼睛眨了眨:“真的吗?粑粑,这里以后是粑粑的家吗?”
杨轶微微一笑,伸手去揉了揉曦曦柔软的乌发,纠正道:“是咱们的家,爸爸和曦曦的!”
“那麻麻呢?麻麻也住这里好不好?”曦曦指着外面盛开的花圃,天真地说道,“麻麻很喜欢花的,她如果每天能看到花,就不会凶凶的了!”
杨轶愣了一下,他看着曦曦一脸期待的模样,心软了:“当然可以,假如她愿意的话!”
杨轶不觉得墨菲会愿意住在这边,且不提他们俩水火不容的关系,就墨菲对自己歌手事业的执念,娱乐产业更加发达的滨海区更适合她的发展!
而且从的角度看,住在滨海区,也远比亭山区方便。以后墨菲免不了天天飞来飞去,滨海区自己能有飞往国内各地的大型机场,而亭山区,连基本的火车站台都没有。
当然,杨轶压根没有嫌弃墨菲,她如果要来,杨轶也不会介意。
老爷子“租”给他的小洋楼其实不小,不包括门口的花圃(其实那原本是一个院子,拆掉了围墙而已),占地面积都有三百多平方。
而且杨轶也没打算将二楼住的地方腾出一些空间来做生意,这么宽敞的住宅,还害怕没有给墨菲住的房间?
曦曦却因为爸爸这番话,心情愈发明朗开心起来,只见她要杨轶抱起来之后,甜滋滋地在爸爸脸蛋上亲了一口:“粑粑,你真好!”
都没有做什么啊?居然被女儿给夸奖了!
而且还被女儿赏了一个软软的香吻,杨轶有点无语。
这就有点像他在杀手界功名成就了,还要回去幼稚园领一朵小红花一样,感觉很奇特耶!
不过,这对于杨轶来说,其实还是蛮受用的。女儿的奖励,让这个家伙心花怒放,硬朗的脸庞也是浮起了笑意,这是骄傲的笑意,没有一点掩饰。
“走!爸爸带你去挑你的房间!”杨轶摇了摇手中钥匙,豪迈地笑道,“只要曦曦你喜欢,住哪一间都可以!”
“呜呜,我不要,我要跟粑粑睡,我要粑粑讲故事~”
第二十一章 车上一起唱歌
“出发!”杨轶挥了挥手,意气风发。
“粗发!”一个奶声奶气的声音也在努力地嚷着。
只见杨轶拎着大包小包,而曦曦也是,跟在爸爸的身后,背着她的小书包,“哎哎”地叫着,好像很吃力一样挪着小步子。
今天搬家,小家伙非要帮爸爸的忙。可是还没到四岁的小不点儿,能帮什么忙呢?
杨轶拗不过她,在她的小书包里,放了两本买给她的画册,让她背着。
其实这次的搬家,杨轶也没有搞出多大的动静,老出租屋里的东西,杨轶基本上没有动弹,只是收拾了一些简单的个人衣物,一些属于原身的军装、军功章等物品——这个是原来杨轶到哪个城市都要带着的珍贵记忆。
虽然现在的杨轶没有那么重视,不过他犹豫了一番,还是没有丢下来。
至于剩下来的家具、被子等杂物,杨轶一件也没有留恋,全部送给了欢天喜地的房东大婶。
这些都没必要搬过去,麻烦是一回事,更重要的是,杨轶自己很嫌弃!
去到新屋,人家装潢豪华,家具一应俱全,而且都是很高档的家具——据说是老爷子的儿子置办的。这样的情况下,何必要拿一些破旧、简陋的东西去影响了原本应有的格调呢?
“坐后面,坐后面!”杨轶把东西放进了后备箱,回来却看到曦曦蹬着她的小长腿,想要扒拉上副驾驶座,无奈地叫道。
曦曦继承了杨轶和墨菲的优秀基因,胳膊和腿都很细长,才不到四岁的年纪,就有一米一出头的身高,并不比普通的五六岁小孩矮呢!
恐怕再过一年,去游乐场玩都买不了半票了!
“唔,坐后面看不到。”曦曦撅着小嘴巴,不依地说道。
杨轶笑了笑,他伸出左手,从小家伙的腋下穿过,直接抱着,将她从地上提溜了起来。
“哎呀呀……”曦曦双脚腾空,又害怕、又兴奋地叫了起来。
杨轶不由分说地拉开了后座的门,然后将她塞进去,系好安全座椅的安全带。
其实杨轶对自己的车技还是很有信心的,要不是怕麻烦,他都可以不系安全带飙上秋名山的速度!但现在不一样了,他不是一个人,车上还载着女儿,为了女儿的安全考虑,他得稳妥一些!
这个车还是租来的,但原本没有配安全座椅,杨轶好说歹说,才租用了老板给自己孩子准备的安全座椅。
找个时间,得买自己的车了!
小家伙还气鼓鼓地看着爸爸,但爸爸力气太大啦,曦曦可挣扎不了,只能努力地用表情来表达自己的不满。
“好啦,坐在后面也能看啊!”杨轶揉了揉小家伙的脑袋,笑道,“等你长大一点,爸爸带你开车去旅游,就让你坐前面!”
“真的吗?”曦曦一下子又被爸爸画的饼给吸引了。
在爸爸坐上了驾驶座开车的时候,曦曦还在期盼地追问着:“粑粑,我们要去哪儿玩呀?”
杨轶开着车,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说道:“去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有大片大片的花田,有干净透彻的湖水,还有远处覆盖着白雪的山峰……”
曦曦努力地在脑海里构造着爸爸营造的画面,不过,她的阅历少得可怜,听到“雪”字,就激动了起来。
“粑粑,那是艾莎姐姐的家?”曦曦期盼地问道。
咋又提到艾莎了呢?杨轶其实都没有把自己给曦曦讲的故事放在心上,他哪里想得到,小孩子对这样的童话故事最痴迷了!
杨轶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说道:“是的,她以前就住在雪山最高处。”
就好像圣诞老人一样,给小家伙留点念想吧!
“那曦曦要去,粑粑,我们什么时候去?”曦曦殷切地问道。
“现在还不行,得等你长大了!”杨轶微微笑道,“不然去到那里,要生病的。”
曦曦委屈地撅了撅小嘴巴,遗憾地坐了回去:“那好吧,曦曦要乖乖听话吃饭,才能快快地长大。”
真的像个小大人一样呢!
气氛有些沉闷下来,杨轶想了想,一边开车,一边哼起了小曲儿,起码不要那么尴尬。
不过,他哼的是什么?
“我把车子开上五环,我把车子开上五环……啊,啊,五环,你比四环多一环,啊,啊,五环,你比六环少一环……”
按理说,这首神曲,杨轶是不喜欢的!但前世最后几年,他过得有些肆无忌惮,所以那种在旷野里飙车,听这首歌反而韵味十足!
只是,曦曦明显不喜欢这首歌,她听了一会儿便撒娇地叫道:“曦曦要听艾莎姐姐的歌,粑粑唱这个好不好?”
“又唱?”杨轶苦着脸。
昨晚小家伙就缠着他,不仅又讲了一遍《冰雪奇缘》的故事,还一遍又一遍地唱《let it go》。
杨轶可不是像墨菲那样的专业歌手,让他一遍又一遍地唱这个儿歌,他可是会腻歪的!
“嗯嗯!”小家伙开心地笑着,用力地点头。
好吧,杨轶拿女儿真没辙。
“咳咳!”杨轶清了清嗓子,开始唱了起来。
“the snow glows white on the mountain tonight/not a footprint to be seen……”
杨轶唱得这种歌曲不算好听,主要是很难唱出女声的婉转,但他咬字清晰,音准很好,所以还是能唱出歌曲原本的韵味。
曦曦还不能理解这前面几段歌词的意思,单词太复杂了,但她还是眨着晶莹剔透的大眼睛,认真地听着。
车子开上了笔直的郊区公路,道路两旁是绿意盎然的农田,是齐整的桉树,春天徐徐的微风吹得树叶沙沙作响,杨轶将车窗摇了下来,准备要拉开嗓子唱了!
“let it go……”
曦曦就等着这一句呢!只见她两眼放光,激动地跟着爸爸一起唱起来。
“let it go,can’t hold it back any more……”
这一句,曦曦唱得最熟了,稚嫩的童声,可能是继承自她妈妈的乐感,每一个字都唱对了音!
别说,竟然唱得比爸爸还要好听!
杨轶都微微笑着,他压低了自己的声音,只是给小家伙带头。
仿佛是一唱一和,父女俩的歌声,从车里飘了出去,在这个郊区的小路上,柔美了春光。
第二十二章 天祥唱片陈奕捷
港城今天的天气很好,阳光在高楼大厦间穿梭,艰难地给这个国际大都市洒下暖和的光明。
一栋西式的小白楼前,胡颂南正在院子里浇花。
这是儿子的家,看上去别墅不大,也不够豪华,甚至还有点年代感。但绝不要小瞧,能在寸土寸金的港城住别墅的人,绝不是一般的土豪!
胡颂南来到儿子的家,住了也有快一个星期了,但没有怎么出去“见世面”,主要还是因为他性格喜静不喜闹,弹弹钢琴,养养花,就成了他唯一能做的事!
孙儿孙女很乖巧,但毕竟年轻人,也有年轻人自己的生活。陪伴自然不多!
“爸,我们走吧!”一个年近五十、但保养很好的中年男子走了出来,恭敬地说道。
这是老爷子的大儿子,胡咏祥,港城唱片公司排名第四的天祥唱片的老板。尽管地位超然,但在父亲面前,他依然表现得很尊敬。
“你说我这个老头子,能给你们指点什么?”胡颂南坐在儿子的车上,还念叨着,“我又不是搞流行音乐的,怕是玩不转你们年轻人的东西哦!”
胡咏祥亲自给父亲开车,他微微地笑着:“哪里,爸您当了这么多年老师,经验丰富,正好帮我调教调教公司里这些音乐人!我都想不到音乐总指导这个职位不给您,还能有谁更合适了!”
其实,他也是在扯淡。
唱片公司有音乐总监,但从来没有听说过音乐总指导这个职位!只不过是胡咏祥为父亲设置的,他想让身体还算硬朗的父亲多走动,不然,一直待在家中,身体会出毛病的。
到了公司,胡颂南并没有指手画脚,他一直保持着慈祥的笑容,和来往的人打招呼,和儿子叫过来的公司高管温和对话。
“胡爷爷,您居然识讲白话(会说粤语)?”胡咏祥的秘书叶小凤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她是公司一个股东的女儿,被送过来锻炼的,性格还比较直爽,有点口无遮拦地问道。(为了方便大家理解,下面的粤语对话都自动调整成普通话。)
“嗯,年轻的时候,我也曾在港城求学。”胡颂南没有在意,他点头微笑地回应着。
“小凤,虽然是内地来的,但你可不要小瞧!”胡咏祥倒有些不满意,他一直觉得老爷子是他毕生的偶像,所以跟小孩一样卖力地炫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