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除此之外,大堂服务员还提供了一个很重要的消息——其中一个男的,看上去很凶,像是道上的!
所谓“道上”是一个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名词,在不同的人心目中,有不同的解释。
比如在普通人眼里,一个街头混混就能被当作“道上的人”,在他们看来,任何不守规矩,喜欢打打杀杀的人都是一伙的。
而在王为眼里,差不多要青龙那种“级别”,才有资格自称是道上的。被他活捉的二虎,亲手击毙的阿猫,虽然手上都有过人命,在王为看来,只能算是犯罪分子,还没资格被称为“道上的”。
不过天歌夜总会的大堂服务员,别的不说,在看人这个方面,应该还是很有经验的,各色各样的人见得太多了。一般的街头混混,绝对不会被他当成“道上大哥”,就算是经常打打杀杀好勇斗狠的混混头目,应该也没这个“资格”。连他都认为是“道上的”,多半就是悍匪之类的了。
这个消息让在场刑警们兴奋之余也有一丝丝紧张。
如果真是劫匪,那就随时都有可能遇到强烈反抗,甚至爆发枪战。
当然,哪怕再危险,也必须行动。
都已经到了这里,哪里还有让他们溜掉的道理?
走道上灯光昏暗。
208包厢房门紧闭,看不到屋内的情形,也听不到什么声响。
离包厢还有几米远的时候,大堂服务员两腿打颤,说什么也不肯往前走了。
他虽然不知道马世勇犯了什么事,也不知道208包厢里那个长相很凶的客人到底是不是道上大哥,单单看警察这边的阵势,就已经足够吓坏他了。
十几个人,十几条枪啊!
就算展开一场小型战斗也足够了吧?
这要一打起来,枪子儿可不长眼睛。万一被流弹打死了,算白死还是算烈士?
就算评为烈士,他也不乐意啊!
耿波没有强迫他,直接从他身边绕了过去。
大堂服务员身子紧紧贴着墙壁,浑身轻轻地逗,恨不得将自己变成一张薄纸,死死贴在墙上,不让任何人发现。
刑警们陆续从他身边经过,脚下无声无息。
每个人都训练有素。
王为紧随在耿波之后,处于第二位。
十几名战友,他最年轻,耿波身为总指挥冲在最前边,王为没理由再落后于其他人。“王二愣子”的外号可不是白叫的,也不是说他只会耍横!
在另一个时空,上级领导对他的评价中有这么一句:不怕困难,不怕危险,迎难而上,敢打敢拼。
两人一左一右,逼近208包厢,自然而然地侧耳倾听了一下,包厢里似乎有人说话,声音压得很低,听不出来具体的情形。
耿波和王为对视了一眼,轻轻点了点头。
“行动!”
耿波下了决心,猛地一声令下,随即抬起了脚,想要一脚把门踹开。
王为早已先他一步,身子微微一躬,脚下用力,整个人如同离弦之箭,直撞过去,肩膀重重撞在了包厢门上。
轰然一声巨响,本就不多结实的包厢门被重重撞开。
“不许动,警察!”
王为第一个冲进包厢,双手持枪,直指而前,嘴里一声暴喝。
“不许动!”
“不许动!”
紧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喝令声,耿波和其他战友,纷纷冲进了房内。
刚冲进去的时候,包厢里黑黝黝的,几乎完全看不清楚屋里的一切,只能影影倬倬地感觉到,包厢的长沙发上横七竖八地躺了好几个人。
紧接着,惊叫声响了起来,不但有女人,也有男人的惊叫。
“吧嗒!”
有人打开了包厢里的灯光。
一般来说,KTV包厢里就算灯光全开,也是非常昏暗的。
天歌夜总会也一样。
不过已经足够让大家看清楚屋里的情形。
沙发上乱成一团!
男女都有,穿得都不多,甚至有人衣不蔽体,在警察黑洞洞的枪口下躲躲闪闪。
“不许动!”
又有警察暴喝。
这种拘捕的难度在于,人多混杂,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被捕的经验”,尤其是一些在这里陪唱的小姐,更是没见过这样的大场面,动不动就尖叫,就是不肯安静下来。
除非真的发现对方有枪,并且有攻击性的动作,否则警察也不可能真的随意开枪。
这样的情况,对警察素质的要求极高。
不能随便开枪,但万一对方有枪并且反抗,又要能够抢在嫌犯开火之前先制服他,否则就要承受难以预估的伤亡损失。
好在现场虽然乱,却没有人反抗,也无人掏出枪来。
王为等几名刑警随即亮出手铐上前,将几个男子一一铐住。
王为直接铐的马世勇。
尽管从户籍资料上翻拍的照片,失真度很高,王为仍然一眼就将马世勇认了出来。确定此人就在天歌夜总会,面对面了,照片再模糊,还是能认得出来的。
就在这个时候,卫生间里忽然传来一阵声响。
王为,耿波,白娇娇几乎是第一时间调转了枪口,直指卫生间。
九六年那会,夜总会KTV包厢自带卫生间的还很罕见,天歌夜总会不愧是整个城关镇最高档的夜总会,配置很齐全。
“谁躲在里面,出来!”
耿波一声大喝。
大伙都握紧了手中的枪。
没有人出来,却听到了开窗户的声音。
王为疾步上前,一脚将卫生间门踹开,身子随即闪向一边。
必须要提高警惕,以防嫌犯负隅顽抗。
卫生间里没有人。
“靠,跑了……”
王为疾扑过去,身体紧贴墙壁,往外一扫,只见一道人影已经直接跳到了楼下,顺势向前打了个滚,抵消跳下去的冲击力,翻身爬起来,撒腿就跑。
“快追!”
王为嘴里大喊,身子已经直接翻出了窗户,动作之敏捷,令人叹为观止。
耿波已经在下边留了三个人随时准备接应和“检漏”。
但等那三名刑警回过神来的时候,王为已经一跃而下,采取和刚才那逃跑者同样的姿势,落地之后顺势往前翻滚,抵消掉大部分冲击力之后,翻身站起,拔腿向前猛追。
相继又有两个人跳了下来。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紧随王为之后,从二楼卫生间窗口一跃而下的,居然不是男同志,而是一群刑警中唯一的女生白娇娇。
白娇娇身手几乎和王为一样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落地之后向前翻滚,随即起身,拔腿直追。
关键时刻,白大队的真功夫就显露出来了。
这女孩能被洪峰看中,大力栽培,年纪轻轻就提拔到了重案大队副大队长的位置上,可不仅仅是因为在刑侦上有着杰出的天赋,基本功同样非常扎实。
没两把刷子,白娇娇凭什么在重案大队服众?
这么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的动作,宛如教科书一般经典。
可惜没有观众,也没有掌声。
第三个从二楼窗口跳下的警察,是耿波。
相对来说,耿波的年纪算比较大了,将近四十岁,骨头基本都硬了,身手不能同年轻人相比,从三米多高的地方硬往下跳,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况且,他是现场指挥,县局副局长,原本可以不跳的。
但他还是跳下来了。
原因很简单,前边跳下去的两个,都是市局来的同志,县局的人,不能就这样被比下去了。
市局有英雄好汉,通远县局也不含糊!
第155章 这样都可以?
耿波是个不服老的人,而且他也确实没老。
四十岁,正当壮年。
在通远县局,耿局是把狠角色。
身体相当棒,不比年轻人差,甚至不少年轻警察的体能,还不如他。脑子活,体能好,能破案,能抓人,还能当领导。耿波在通远县局,是不少人崇拜的偶像。
但这次追逐战,让耿局亲眼见识了什么叫差距。
年龄差距。
体能差距。
跳窗逃走的那个家伙,没看清脸,不知道他的具体年龄,但跑得贼快,那爆发力,杠杠的,绝对不比百米冲刺慢。一转眼,就拐进另一条街道,撒开两腿狂奔。
一看这速度,耿波就心里发毛。他很清楚,如果那家伙能以这样的速度坚持五分钟,肯定能把他甩得影子都不见。
紧随在他身后的另外一名刑警,是县局留守在楼下的,一共三个人,看看这边已经跳下来三个,就只追上来一个,另外两人继续守在楼下。
你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逃走啊?
眼下跑掉的就一个,有四个人去追已经足够了,没必要六个人一窝蜂涌上去。
跟上来的这名刑警,比耿波略微年轻几岁,不过耿波对他压根就没寄什么指望,这哥们还不如他,刑警队这帮人的体能,耿波可以说了如指掌。
但接下来,耿波就有点犯愣。
白娇娇吓着他了。
就刚才,白娇娇抢在他前边,毫不犹豫翻过窗户往下跳的时候,耿波就觉得有点违和——这女人,是不是太强悍了?
虽然早听说过市局重案大队白大队的赫赫声威,但耿波总觉得有些言过其实。说实话,耿局心里头是有点重男轻女的。
实在刑警这个职业太特殊了,对体能要求不是一般的高,女孩子干刑警,确实有许多的不方便。
比如追捕犯人这活,还得是男人来干。
女孩子追捕牛高马大的持枪罪犯,只要想想就让人觉得不靠谱。
不过白大队以实际行动,给耿局上了一课!
并不是每个女人都那么娇弱的。
就算全天下的女孩都是弱女子,白大队也是唯一的一个例外!
白娇娇一落地,就全力冲刺追赶,速度之快,丝毫也不亚于前方奔逃的嫌犯。
然而到底还是慢了一拍。
毕竟白大队不是第一个从窗口跳下去的,耽搁的这么一点时间,在追捕之中,有时候足以造成难以企及的差距。
这玩意,有时候比的就是耐力。
人家先跑,耐力差不多的话,后边很难追得上。况且,一直这么狂奔下去,女孩子的体力到底还是有个极限,终究是比不上男人的。
好在白娇娇前边还有个王为。
王为体力极佳,跑得贼快。
饶是如此,也还是不能一鼓作气就追上嫌犯。
那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拼了吃奶的力气,或者天生就是逃跑的“国脚”,跑得那叫一个快。
说起来也能理解,他要是跑得慢点,下场很悲惨啊!
就好比猫抓老鼠。
对猫来说,追不上,只不过少顿饭,对老鼠而言,一旦被追上,就百分之百完蛋了。
这当儿,黎明前的黑暗已经消散,一缕晨曦倾洒在大地上,巷子里的情况已经能看得很清楚,不过还是静悄悄的没有行人,只有几个人狂奔的急促脚步声。
耿波远远看到,王为连续两次端枪瞄准,又两次都放弃了。
耿局能够理解王为的心情。
目测王为和逃犯的距离大约在十米左右,这样的距离上,如果王为受过一定的枪械训练,要一枪击中目标,难度不大。然而想要准确无误地击中嫌犯的腿部,那就很不容易了。
目前还不能确认此人是不是和“双十一抢劫杀人案”有关,不能确认他是否就是持枪嫌犯,随便开枪将他击毙,肯定是不行的。
就算开枪打他的腿,也得仔细考虑考虑。
两次举枪瞄准的动作,不可避免的要拖慢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