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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杀兔兔?兔兔那么可爱,我也属兔兔,呜呜呜~!为什么要杀兔兔??”
“那个好像不是兔子吧,我看着像是松鼠,这玩意可是国家保护动物,风哥再次杀生。”
萧凌风来到那个死去的啮齿类生物前,终于看清楚了它的样貌,“现在可以肯定了,它的确是刺豚鼠,是一种胆小,又相当灵敏的生物,若不是我及时用斧子将其砸死,它早就逃走了。”
刺豚鼠长17~26英寸(437~66厘米),其中尾巴长1~4英寸(2。57~10厘米);重3~9磅(1。4~4公斤);耳、尾皆短,腿细长;前足4趾,后足3趾,每个趾上有一个钩状长爪;毛粗厚,颜色依次为淡橙色、棕色到黑色;腹部为白色、黄色或浅黄色。细长的脚上长着钩状的爪子。刺豚鼠的毛很硬,每根毛上都有一种带纹。
整个看起来,毛发为浅红褐到浅黑色。它们以植物的根、叶和果子为食,有时会祸害人类种植的甘蔗和香蕉。
刺豚鼠天生胆小,因此练得一身敏捷的功夫。它们在大石头底下或林中树根下的地洞中产仔。
将死去的刺豚鼠带回去,今晚的晚餐会很丰盛,烤玉米,顺便来个烤刺豚鼠,这个可是不可多得的美味,一般在城市直接吃不到的。
“风哥打算吃这个大老鼠吗?这玩意明显不好吃吧?”
“这个是啮齿类动物,应该跟竹鼠味道差不多,都是超级美味,不过这刺豚鼠好像是保护动物吧?风哥违法了。”
“什么违法啊,在野外逼不得已的时候捕获一点野生动物没事,人类的性命最为重要。”
“抓一只鼠类而已,个人觉得可以接受,只要不吃人就行。”
看着直播间的弹幕,萧凌风差点抽过去,还尼玛吃人呢,这些个人才一个比一个极品。
。。。。。。
来到庇护所,石头堆砌的火堆还在残喘着,几乎看不到一丝明火了,只有淡薄的烟雾在升腾,用枯草跟干树枝把火救起来,萧凌风做了一个架子,用来烤玉米,刺豚鼠则稍微收拾一下,清洗干净再烤。
荒野烹饪,绝大多数都是烤着吃的,因为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最容易实现的烹饪就是烧烤,材料不需要太多,一个火堆,几根树枝就可以解决。
清理了一下刺豚鼠,将它的内脏放置在陷阱中,等待着猎物上门,其中已经有几只河虾了,在过一晚肯定还会捕获更多的河鲜。
“准备好食物,风哥又要开始作秀了,他绝逼是一个美食品论者。”
“风哥最擅长的还是美食节目,求生啥的也可以,吃东西的时候能不能不要一边解说一边享受的大吃大吃啊?”
“有时间水弹幕,不如赶紧找些吃的准备好,不然等会风哥吃饭的时候饿死你。”
“今天买的竹鼠,妈妈已经快要做好了,看看是风哥的烤豚鼠好吃还是我的炖竹鼠美味。”
萧凌风快速转动着刺豚鼠,剥过皮清理到多余内脏的刺豚鼠看着也不大,现在大约3斤左右,经过烧烤之后还会缩水,不过还好找到了玉米,相信会是一场很丰盛的晚餐。
火焰摇曳,萧凌风痴傻的盯着随风摇摆的火焰,脑海中映像的却是一道迷人的倩影,这个身影的主人正是段雪蓉。
用力甩了甩头,平心静气,萧凌风缓和了不少,笑道,“朋友们,又到了我最喜欢的环节了,美味的晚宴即将上演!”
第123章 味道不错
火堆上的烤玉米外皮泛着焦黑,绿皮包裹着黄白色的颗粒,丝丝热气从玉米中升腾。
那是一股特殊的清香,跟萧凌风儿时烤玉米的味道基本相似,但却有些不同,或许是环境因素,这烤玉米格外香甜。
萧凌风将烤玉米剥开,“丛林烤玉米,在以前真的是不敢想,不过自从来到荒野之后,我才发现大自然当真很奇妙,你永远都不会猜到前面有什么。”
委内瑞拉原始丛林地形复杂,从茂密繁杂的密林,再到开阔平坦的草原,紧接着是一个拥有高端石器文明的优美山谷。
谁又能想到竟然会在玛雅文明之地发现这么多的宝贝,那个半宝石的石碗跟夜明珠都是极具收藏意义的宝贝。
最要紧的,就是可以在这里享受烤玉米。
“烤玉米跟以前在农村吃过的基本相似,颗粒饱满呈金黄色,气味清新浓郁,咬一大口咀嚼,玉米粒在牙齿的挤压下纷纷爆裂,爽甜弹牙,味道清爽,着实不错。”
“玉米好好吃,但是灵灵更想吃右右,那个右右好了没有啊?”小萝莉盯着火焰上的暗黄色肉肉,上面滚动着晶莹剔透的油脂。
“烤玉米只能说一般,真正的大杀招在后面,烤豚鼠一般人没吃过,最多只吃过竹鼠。”
“老鼠肉能好吃吗?看风哥即将品尝老鼠肉,我怎么有种食不下咽的感觉。”
“刺豚鼠是啮齿类动物,跟老鼠有着天差地别的不同。”
“老司机提醒您,风哥表演即将开始……”
灵灵一直紧盯着刺豚鼠肉,萧凌风先给她扯下一根后腿,这里的肉最为饱满鲜嫩。
为了让肉烤熟好入味,萧凌风在肉上切了一道道花刀,匀称的花刀烤的张开,因为温度的关系,里面还有晶莹油脂在翻腾。
萧凌风扯下一块腿肉,肉质的纹理呈斜线形,“刺豚鼠肉我也是第一次尝试,肉质干爽有嚼劲,口感像牛肉,味道很特殊,有点兔子肉的味道,还有羊肉的味道,确切的说是两者的结合吧。”
“哦!刺豚鼠的肉第一口不咋滴,关键在于猛嚼,把肉嚼碎之后,史无前例的香浓感充斥着我的口腔,竟然有种吃香肠的感觉。”
萧凌风越吃越带劲,跟灵灵分食了美味烤肉,“总体来讲还不错,刺豚鼠的略微有点膻腥味,其中更多的是新鲜泥土青草香味,杂味并不是很重。”
萧凌风对于刺豚鼠的味道很满意,已经超越期效果,现在口腔中还惨留着妙不可言的美味。
“风哥好过分,我都没有见过刺豚鼠,你还在大秀特秀。”
“为啥看这货吃饭我这么饿,刚刚吃过饭的。”
“妈妈问我为什么不吃饭,家中的水煮大白菜直接没有食欲啊。”
“豚鼠属于保护动物,风哥竟然残杀保护动物,而且还吃其血肉。”
“妖妖灵吗?这里有人杀害豚鼠,还吃肉,而且在直播吃肉,能不能管管了。”
一顿饭吃完,已经是晚上了,山谷西侧天际映映的通红,夜幕逐渐拉进。
因为这里湿气极大,天空总是云雾缭绕,以至于满天繁星被遮掩大半,看不到星星无所谓,在漆黑的夜里总有一群小精灵在泛着光辉。
委内瑞拉的萤火虫数量很多,尤其是在这个安逸的山谷中,星星点点的绿色荧光漫天飞舞,形成了一片绿色的移动海洋。
明镜般的湖水漆黑如墨,映像着大片绿色萤辉,真实的萤火虫与湖中的影子相呼应,一时间美得如同仙境一般,强悍的视觉冲击让人应接不暇。
“哇!这些萤火虫好漂亮,真的好多多啊!”灵灵轻捂小嘴,一脸的震撼。
“是挺漂亮的,若是可以我真想住在这里,体验一下这种快乐舒畅的原始生活。”萧凌风抱着灵灵,两人脑袋靠在一起,出神凝望萤火虫形成的绿色荧光海洋。
“我去,这就是大自然原本的面貌吗?真的好美丽。”
“古玛雅人住的地方果然不一般,天天晚上欣赏这等美景,真令人羡慕。”
“城市里灯火辉煌的霓虹灯比不过这些暗淡的绿色萤辉,等我毕业之后一定要亲身体验一次荒野求生,目的地就是委内瑞拉,有没有一起来的?”
“带我,带我一个,我会风哥使用的聚光圈取火跟活塞取火法,我负责生火。”
萧凌风的节目引起了众人心中对大自然的向往,离开钢筋混凝土覆盖,满是烟尘的文明都市,来到一片青山绿水之地,这里没有便利店之类的,金钱在此处毫无作用,想要活下去必须得有高超的求生技能。
“朋友们若是真想试试荒野求生,记得一定要多带一些抗生素,尽量带着血清,卫星电话一定要随身携带,因为荒野不比都市,这里很危险。”萧凌风好意劝解道。
夜已深,是时候说再见了,关掉直播之后,萧凌风带着灵灵来到石屋,这次还是将火堆放在石头地面上灼烧一会,增加一下地温。
夜明珠泛着白绿色的光芒,小妮子爱不释手的抱着这个巨大的珠子,会发光而又精美的珠子的确很不错,这种天然夜明珠具有极高的收藏价值。
。。。。。。
一觉醒来已经是早晨了,太阳还未升起来,外边的天色有些昏暗,因为此处距离湖边太近,夜晚的空气很湿冷,萧凌风被冻了起来。
早晨的气温当真不高,而且空气中有着一层湿冷的气息。
灵灵还在呼呼大睡,小萝莉睡觉的时候总会吮吸手指,嘴角永远都残留着一道晶莹剔透的丝线。
火堆的火已经完全熄灭,昨晚睡的太熟,忘记管理火了,结果木炭烧光,火也跟着熄灭了。。。。。。
今天得离开这里了,昨天发现了一个通往外边的出口,从山谷中出去或许就能找到主河流了,紧接着顺流而下即可。
既然火已灭,就没有再生火的必要了,昨晚吃的不少,也不太饿,早饭又可以省略,倒是昨天做好的陷阱不晓得抓到些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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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阻隔
直播再次开启……
今天开直播有些早的缘故,看官并不是很多,但是大多数人都点了关注,相信很快就会有人进来看直播。
你大爷的九大爷,“风哥今天够早的,我刚刚在晨练,听到手机响就知道直播开始了。”
这个九大爷可是一个土豪,萧凌风的打赏就数他打赏地最多。
萧凌风客气问候,“大爷早上好,生命在于运动,您这个晨练的习惯不错。”
绝大多数现代人的身体处在亚健康状态,先不说颈椎病肩周炎之类的,坐的时间久了对身体也不好。
年龄只要到了50…60岁,各种老年病随之而来,心脑血管病,腿脚不灵活等等。
等到有病了在关注养生,虽说是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效果却不如一直坚持锻炼的人。
九大爷又跟萧凌风客气了几句,开始询问夜明珠的事,看得出来他蛮喜欢这个小玩意儿。
“呵呵,你的夜明珠想要卖,可得第一时间通知我。”
萧凌风笑道,“您放心,若是真想卖夜明珠,我绝对只找您。”
蹲在厕所逗蛆,“风哥不地道啊,我也打赏过你,为何不找我?”
“土豪们的世界搞不懂,一个发光的珠子而已,还没有电灯泡亮,干嘛非要抢着要?”
“楼上的绝对是一个**丝,夜明珠跟灯泡没有可比性。”
萧凌风歉意的笑笑,“如果夜明珠出售的话,我一定会通知各位,还是价高者得,好吧?”
来到湖边,萧凌风继续直播,跟预料当中一样,昨天制作的石头陷阱已经有收货了。
“陷阱中有许多透明的河虾,还有几条大鱼,看样子貌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