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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嫣然战死之后留下一个孤女,这姑娘就是青鸾,青鸾天资聪颖,十八岁时就有了丹境的实力,只是在成年之时功夫却一直停滞不前。
为了寻求突破,青鸾东渡樱国寻求武道极境。我不知道青鸾在樱国究竟经历了什么,但自从那以后,她追求武道的精神就变了。
凌欢,作为一个异人,又同时武者,你究竟更倚重血脉的力量还是功夫的修为?”叶振龙说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反问了一句。
凌欢一愣,这问题如同利剑一样穿透他的胸膛击中了他的软肋,当初纪玄机也这样问过自己,而他却始终给不出答案。
血脉的力量和功夫,这之间冲突吗?
最开始的时候,是察觉不出来的。可凌欢却清楚的记得自己在面对纪玄机时自己异能被封锁的状态。
异能有时候并不是万能的,反而功夫上身的感觉却靠得住。
可功夫,终归没有异能好用。
或者说凌欢还没有找寻到功夫的极境,功夫的极境是什么?自明暗化劲之后便是丹罡神武天道境,天道……
何为天道?
行于世,这世界便是天道!
凌欢天马行空的想着,忽然就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叶振龙笑吟吟的看着凌欢神游物外的模样并不打扰。
人会偶有所感,这是一种突破桎梏的好机会。叶振龙不说话,这也是助凌欢更快的成长。
过了许久,凌欢终于回过了神,他深深地呼吸了一下,竟有一种灵台空前明悟的感觉。
心境突破了!
凌欢心里一喜,尔后便对着叶振龙抱拳行了一个武者礼:“叶总,谢过了!”
这一谢,是谢叶振龙为自己护法。
叶振龙点头,表示不在意,继续道:“青鸾再见识了异人之后,追求武道一途的精神动摇了。
在她看来,完美的人类形态应该是身具功夫的异人,比如你。”
“我并不完美。”凌欢道。这不是客气,这是事实。不管是异能还是功夫,凌欢只愿意承认自己比普通人强一点。
因为他明白一点,一个人如果心智不够坚强,不管体魄有多强大,始终还是个辣鸡。
辣鸡是不完美的。
“你可以这样认为,但青鸾也可以有自己的看法,至少她付诸行动了。那份从川井春海手里购买的人体实验数据,这东西本来是青鸾用来试验异能的。
但是试验往往是不受控制的,这不,她制造出了足以毁灭人类的超级细菌。
至于她自己,凌欢你也看到了,她可以换做三种不同的形态出现在你身边而不让你察觉,至少我有理由相信,她已经通过实验获得了异能。
纪青鸾做什么,其实我并不在意。她毕竟是江湖人。江湖事江湖了,闹的大了有你们江湖人出手,但这份超级细菌,我必须要,这不是为了我自己,甚至也不是为了华国,而是为了整个人类世界,凌欢你明白吗?”
作者云桥易搭说:感谢coba丿xnan大兄弟的三朵鲜花!
第二卷 江湖往上 第三百四十四章 余秋雨
“我明白。”凌欢沉默,无言以对。
归根结底叶振龙毕竟是总统,他要掌控大局。因为要掌控大局,所以他不在乎细节。
巫咸怎样?那是你内江湖的事。等你们解决不了的时候,当局才会插手。
再说了,你们内江湖充其量也只是一些功夫高手,可国家系统不一样,有枪炮,有军队,有各种各样的武器,逼得不行了还可以拿核武器种蘑菇。
蘑菇一丢,甭管你是神是鬼,分分钟叫你灰灰。
可超级细菌不一样,这东西杀人不见血,一杀还是一大片一大片的。不怪叶振龙想方设法的挖坑让自己跳,实在是超级细菌这东西太bug,坑爹的是他还真吃不准纪青鸾的态度。
这丫头入道疯魔,把自己变得人不人鬼不鬼,她会拿这超级细菌怎样?叶振龙不敢赌。
再加上瑞凯实验室的背后是米国人,米国人胆子有多肥?为了利益,他们在二战结束之后连犯了战争罪的甲级战犯都敢庇护,这帮人的价值观和他们完全不一样。
所以叶振龙只能铤而走险的去偷超级细菌。这是玩火的勾当,一不小心搞出战争都是有可能的。
他不敢派特工过去,堂前燕又听调不听宣,所以就算计上了凌欢。
可如今的凌欢又精明的一比,再加上他身边有一个智商超过一百八的龙门女帝,叶振龙这棋下的着实有些臭了。
不过幸好,凌欢的一颗心,始终是偏向着华国的。
叶振龙叹了口气:“把纪青鸾杀了,超级细菌必须摧毁。就当我欠你个人情。”
能让一国总统说出这样的话,纪青鸾搞出的事儿也的确是逼的叶振龙没办法了。
凌欢想了想道:“人情就算了,这不是私人恩怨,作为华国人能为国家出点力是应该的,但叶总,我还有几个问题。”
“说。”
“你六年前派遣龙小队前往北欧冰原,是不是为了夺卷轴?”凌欢记得不错的话,那份卷轴应该是巫咸的笔记。
叶振龙点头:“是,但当时我掌握的情报并不知道这卷轴是什么东西,现在看来这卷轴对我没用,倒是对你有用。”
“龙女她们被纪青鸾囚禁的六年里发生了什么?”
“研究异能,作为异人供体为纪青鸾提供不同的异能。”
凌欢点头:“原来她要我的血是为了这个。”
“什么?”
“没什么。”凌欢有些心浮气躁,别人不知吞噬异能真正强大的地方在于何处,可是身具吞噬异能的凌欢却是无比清楚的。
存于他血脉中的力量可以吞噬普通人的生机,也可以吞噬异人的异能转化为己用。如果他猜的不错,纪青鸾之所以要自己的血液,八成是为了融合这些异能。
如果他再猜的不错,纪青鸾已经成功了。
凌欢不愿意去想纪青鸾为何能以不同的身份不同的面貌改变性别气息诸如此类的特征出现在自己面前。但是既然她能做到,这说明这女人的确成功了。
一个在几十年前就有丹境修为,如今又有着和他一样异能的老怪物,这boss不好杀啊!
凌欢稍微收敛了下心情:“叶总,这事儿我可以干,但我一个人搞不下来。我需要帮手。”
“利刃给你。”叶振龙大手一挥,十分爽快道。
凌欢摇头:“不够,利刃干点儿脏活还行,但对手是纪青鸾的话,档次还是太低了。”
叶振龙苦笑:“可只有利刃,我才信得过。”
“叶总是担心堂前燕不好控制吧?”凌欢心细如发道。
事实上在叶振龙开诚布公的说了纪青鸾的事情之后凌欢就想明白了很多细节,比如在冰原上龙女为何要临阵换帅,再比如,底特律之行明明是他做主导,但司马素素却一个人把活儿给干了。
龙女是在执行叶振龙的命令,但司马素素的作态,显然是自我意识太强了。
毕竟利刃部队和堂前燕不一样,一个是当局的刀,一个是保护华国的刀。当局的刀可以向内向外,但护国的刀,只会向外。
叶振龙喝茶,说不上什么情绪:“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话虽是贬低江湖武人,但江湖人终归要比普通人强上那么几分。同样的,江湖人重江湖,和朝廷,你们是这么说的吧?”
凌欢点头,表示是。
叶振龙继续道:“向来不与朝廷为伍,这群燕子,我抓得住,但养不了。”
凌欢一笑,既然江湖事江湖了,那江湖上的人自然要江湖管了。叶总身边有个高手,不妨请出来一见吧。”
叶振龙的笑容凝固了一下,沉默片刻。身遭忽然传出一阵杀意,凌欢未动,只因这杀意并不是冲着自己而来。
一个人影凝实在办公室的沙发上,中年,长衫,八字胡背头,看起来颇有几分民国时的扮相。
“凌家的孩子,果然有几分眼力。”
“倒是不知你哥子……”
“别,帮派盘口那一套就免了,我姓余,江湖上的兄弟不嫌弃,叫我一声余叔。”
凌欢一笑,敢这么说话的人,这余秋雨恐怕辈分也是高的不得了了。他倒是没装逼,微微侧首,行了个武者礼:“余叔。”
叶振龙开口道:“堂前燕秋雨说了算,你若要司马素素和鲁修,和秋雨商量吧。”
凌欢看向余秋雨。
余秋雨微微一笑:“鲁家的千机术,司马家的盗术,都是内江湖数一数二的传承,这传承可以用,但不能毁。”
“毁不毁,这得看他们自己功夫硬不硬了。”凌欢笑道。
“好刀拿在强者手里是为神兵,拿在弱者手里便是废铁,凌欢,你懂这个道理吗?”
凌欢沉默了一下,忽然摆了个起手式:“余叔,请赐教!”
道理是很简单的道理,但武行的道理,是要用拳头打出来的。
司马素素和鲁修是好刀,但能不能把这把刀用好,还得看手底下的功夫。人余秋雨都把话都喂到了嘴里,凌欢也只能接招了。
余秋雨八字胡一撇,嘴角终于勾起了一丝笑意:“好!”
第二卷 江湖往上 第三百四十五章 摘你扣子,穿你喉咙
好字落地,余秋雨的身子忽然消失,下一秒,整个人就掠到了凌欢的跟前。男人没有使用兵器,却伸手并二指朝凌欢肩头点了过来。
这个地方叫做肩井穴,江湖人过招,比搭把手分胜负更要凶狠一些,但却不是杀人分生死的地步。
很显然,余秋雨在对付凌欢的时候是手下留情了,他不想要凌欢的命,这小子还得留着给叶总办事,但立威也是很有必要的,内江湖如今以他为尊,凌欢既是江湖人,那也要遵守这个规矩,就算他是暗影联盟之主也不行。
凌欢看似散漫,实际上却无时无刻不处于备战状态,余秋雨一动,凌欢也就动了。功夫中有一种说法叫做控势,控势的精妙之处在于预判,预判出对手的攻击意图,如果身手相当的话,就已经赢了。
可这种控势的战斗技巧对于余秋雨是没用的。像余秋雨这样的高手早就不在乎什么战斗技巧,一开打,他就会按照自己的方式来,一般来说,在这种强大的威压之下,对手也只能按照他的攻击模式来打,这也是控势的一种,忽略预判,以攻为守强行控势!
凌欢猝不及防,肩头一麻整个人往后跌了过去,余秋雨伸手一抓凌欢手肘,看似是搀扶,实际上却掐中了凌欢的穴位,凌欢只觉得自己半边身子都麻了。
“好功夫!”
“你再练十年,也是好功夫。”见凌欢松口,余秋雨放开了凌欢的手。
他表情波澜不惊,内心却有些洋洋得意。他又赢了,他总是赢,十八岁出师,打遍内江湖年轻一辈无敌手,二十二岁接受禅坐上堂前燕头把交椅,统帅内江湖三十三门派。四十二岁被叶振龙拜为先生。
这一生的成就到这里,也算是圆满了。
暗影联盟之主又如何?在他内江湖一亩三分地,就算是条真龙,也得盘着!
凌欢微微一笑,举起了手里的扣子:“对了,余叔,这个是你的吧?”
余秋雨的表情一下子凝固在脸上,下一秒,一张清素的面孔竟瞬间涨红成了猪肝色。
凌欢是什么时候把他的扣子摘了?好快的手!
能摘了他的扣子,也就能穿他的喉咙!去他妈的什么从未败过,人只是不想杀自己,如果凌欢方才有一分杀意,恐怕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