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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李志的脸色,一连变了三变,然后激动地问我:“你小子你到底怎么弄的呀,怎么能弄这么多这种东西?”
这时再次问起,我就给他解释起来了。
我简单说了一下红毛鬼等人的事情。包括这些装备的来历什么的。以及我这段时间的经历。
李志一言不发的听了,然后给我一竖大拇指:“行!不愧是当兵出身的!有种!”
我道:“这帮人心术太坏,不可相与,我跟李哥你说这事,也是提醒你防着他们点,包不准哪天他们会闯到你这里来。到时心里有底,是进是退,你也能有个依据。”
李志感叹起来:“这帮人,也真是太胆大妄为了,怎么说都是一同遭难的同伴呀,不说大家互助互利,怎么能做出杀人这种事呢,简直是鬼迷了心志!”
我道:“人心各异,有好也有坏。特别是在这种环境下,人失去了法律与束缚,道德也就沦丧了。”
李志道:“这样说来,你是真得送我条枪了,不说打猎,防身我一定得用,真要遇上那班人,他要有什么歹心,我得有东西反抗才行呀!”
第四更!
(本章完)
第242章 我们划船你跟着
一边聊着,手上没停,这时我已经把整个猪肚给劏开了。
然后掰开一看,我与李志齐齐地哇了一声!
这玩意,还真是长膘呀,肚子上白花花的,好大一块猪油。
这在野货中,肥成这样,还真是十分少见的。一般的野物,都以精瘦结实为主,这更有利于生存,因为跑起来快,你要一身的肥膘,你跑得过谁!
看来这只大公猪,已经是这一带的统治者、山大王了,没有天敌,高枕无忧,这才敢吃那么胖。
我和李志一起把这一大块猪油解出来,然后递给苏舞:“洗干净了切成小块去熬油,这种猪油十分香,做菜很好吃的。”
而我与李志,就继续负责更脏的活,处理猪内脏。
这些猪下水看起来品色不错,很新鲜,看着不厌恶。
都是吃野草野食长出来的,比家养的那种饲料猪可好太多了。
至于味道,肯定也会更佳!
我与李志一对眼,都看出对方心里的想法了。
今晚的主菜,就是猪下水了。
猪大肠,猪肚儿,猪心,猪肝,猪舌,猪耳朵,每一样都可以做成一道美味。
猪心猪肚儿与猪大肠,拌野椒炒。
猪肝与小肠水煮,放蘑菇。
又剔了几根猪排骨,与野淮山炖。
猪舌头与猪耳朵各自清炒。
……
厨具不多,限制了我们的发挥,不然我们能做出更多的花样来。
时间已经不允许,我们只能把整只猪肚掏干净,另外卸了一条猪腿和一些瘦肉,准备晚上拿来烘烤,留作来日我出发时的干食。连猪毛都不刮了,这些留待明天再弄,办法也简单,烧个火堆,直接用火烧光,然后再拿铲刀刮就行了。
那边,女人们已经把材料都准备齐了,就等我们两个男人过去主持下厨。
我们把这些女人分开,又各自安排了一项任务,烧火的烧火,递水的递水,掌大勺的工作,当然是我们两个男人的事儿了。
一顿风风火火的行动,然后就是美味上桌。
其实没什么所谓的桌子,就是在平地上铺一张大的帆布,然后摆上饭菜。
面条罐头加上各色香气诱人的猪下水,让我们每个人都食指大动。
在李志这个领头的主人家的一声令下。
人们纷纷动起了筷子!
“吃!吃!吃!”
“都别客气!”
“这是个值得庆祝的日子,庆祝我们大家都平安无事,庆祝两拨人又再次重逢,庆祝小余顺利找回他表姐!我们条件有限,庆祝酒就没得喝了,就让我们大口吃肉吧。”
别看这工程师,做事一板一眼的,原来也挺逗的。
我表姐又特地夹了一块大排骨给李志,道:“我要感谢李哥,前段时间对我的照顾,这块肉是敬你的,李哥,谢谢你了!”
李志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呵呵笑着:“不提这些,不提这些。”
一顿好吃,肉足饭饱。
这时候,天色已经完全擦黑,处理好肚子,也该准备一下晚上睡觉的事儿了。
李志这班人,迁来这里已经有七八天,所以营地已经弄得像模像样,也搭起了遮风挡雨的小木房子。但却没有多余的,供我们这拨人入住。
我见头上天星闪耀,天气还行,没有下雨的担忧,干脆也不费那心思搭棚子了,直接铺两块帆布在地上,露宿算了。只是暂住而已,又不做长远打算的。
睡觉的时候,我特地找了我们的人马,商量起了孙莉晴的安排问题。
听我说要把孙莉晴留在李志这里,苏舞和田秋秋倒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看来是默认了我的主张了。
然而我表姐却犹豫起来,不太想同意。
她与孙莉晴相处的日子最长,感情自然也厚了一层,似乎不太乐意与孙莉晴分开。
我于是给她分析起了把孙莉晴留下来的好处,以及基于现实的考虑,还有李志方面的态度,又特别说明这是李志主动跟我提这事的。
“我们接下来的水路,还有很长一段距离,虽然乘船不费脚劲,但是在海面上,风大浪大的颠簸,特别是每日都要忍受太阳直晒,身体是很难扛的,没有很好的精神状态,根本就受不了。你让她跟着咱们,反而是让她受苦你知道吗。”
表姐最终被我说动了,道:“那好吧,我是看李志这人也靠谱,让孙姐留下来,倒也没什么。”
她又转头对那痴呆的孙莉晴说了起来:“孙姐啊,我们过两天又要走了,路上仍是那么辛苦,就像前些天的那样,朝行夜止,为了你的身体考虑,我们决定把你留在这里,让你跟李志哥这些人在一起了,你不怪我们吧?李志哥这些人都很好的,一定会照顾好你的。啊,孙姐?”
可惜目光涣散,没有焦距的孙莉晴,根本就不知道她在说什么。木着脸在那里毫无反应。
我抬眼又看向菲菲这小丫头:“你呢小鬼,你是跟你乐乐大哥哥走,还是留在这儿跟你李志叔叔一起过日子呢?”
菲菲一直都在旁边,早把我们的对话都听进去了,这时眨着眼睛,道:“我要跟你们走,我不想跟秋秋姐姐分开,还有苏舞姐姐,陆琳姐姐。”
这丫头,是一路跟着田秋秋的,两人的感情,自然也不消说。后面这段时间,跟苏舞与我表姐在一起,也算混得很熟了。
我笑道:“跟我们走,那就要做好继续吃苦的准备哦,像之前那半个月天一样的,可不许再喊累喊腰酸背痛,尤其是不能再缠着让人背,接下来咱们要出海了,要坐小船去了。”
菲菲皱起眉来,一脸厌憎的样子:“乘船呀,就那种红色小船呀?可是我会晕船的……”
我奇道:“你会晕船?”
一边的田秋秋听了,也点头道:“是呀,这孩子,挺怕摇晃的,之前我们一起逃难时,她就是一段昏睡过来的。”
“这……这样可有点难办。”我听得也皱眉了。
菲菲撒起娇来:“不管,反正我就要跟秋秋姐姐在一起。大哥哥,咱们能不能用走路的,不划船呀?”
我笑了起来:“可以呀,到时我们划船,你在岸上跟着就行了。”
第五更!
(本章完)
第243章 当时的那道白光
第二天。
我和李志,首先就把剩下的猪身,给处理干净。
这掐头去尾的,也弄出了三百来斤的净肉。
除了一小部分我带去路上吃的,这分量,也够李志这五六个人吃上许久的日子了。
他们得有好长一段时间不用再费心食物的问题。
因为要把孙莉晴安排在这里,得给她搭个屋子,于是上山砍了些木头回来,花了一早上的工夫,在李志等人的住处旁边,新起了一间起来。篱笆打墙,顶上铺茅草,挺宽敞的,床上睡两个人,都有富余。
我表姐等人,尤其是我表姐,知道明天就要作别这里,她与这些女人相熟,干脆一整天就与这些人混在一起,说些家长里短的,反正都是她们女人之间的话题。
田秋秋有一门熬药看病的手艺,也被女人们看上,然后那韦慧云,就向她求教起来。
田秋秋也不自秘其学,传授了一些简单的草药认知,以及普通常见的病痛医治。这种实用性的知识,是必然用得上的,韦慧云学得很认真。
下午没什么事,我便与李志凑合着去玩枪。
我从携行袋里,重新装出一只阿卡来。
这是打算送给李志的。
李志这家伙,也是个枪械爱好者,以前常去俱乐部玩射击。
他抚摸着光滑的枪身,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赞叹道:“名枪啊,绝对的名枪!这杆枪,算是我们绝大部分枪械爱好者的信仰了吧?我在俱乐部,玩过咱们国家仿制的五六式,八一杠也摸过几回。”
我笑道:“这玩意能受广大爱好者的偏爱,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就是特别的结实耐操,不娇贵,随你怎么折腾,它都能用。”
这工程师,虽然是在俱乐部玩过不少回,但玩的都是整枪,属于业余性的。我问他拆没拆过枪,他就摇头说完全没弄过。
因此我还得教他拆解与组装,边示范边让他自己动手,直到能自主完成,将整枪拆成零件,又能从零件组成整枪为止。
我这么做,当然有用意。
这种精细构件,是需要经常保养的,不可能一条枪你拿着,一整年下来你都只用不养。这会老化生锈,成一块废铁的。
因此你就得经常拆下来擦拭,上油。你要不会,你拆下来却装不回去怎么办?
至于怎么保养,我当然也仔细告诉了他,怎么擦,擦哪些部位,平时使用时要注意什么,简单的故障处理之类。
对于此道,我也算是半个专家,有资格教他这半桶水的了。
我们没有专门的枪油,我就让他以后有机会,弄一些植物油来,涂在火药熏染的部位,用来防锈、润滑、减磨。
虽然这效果没那么好,但也可以将就的。
传授了这些基本知识,插上弹匣,又陪他去外面试射了几枪。
李志的枪法不错,比我表姐要好一些,姿势准头什么的都算合格,看来以前没少去俱乐部玩耍。
打了几枪,这工程师点评起来:“后坐力大,枪口上跳有点严重,枪管短,远距离应该不太好打吧?”
我点头:“有效射程说是四百米,其中也就在这上下了。一两百米之内还是很好瞄准的。这对我们来说也够用的,我们又不用来打仗,主要是防身用的,要是有什么野兽,咱也用不着几百米外就瞄人家,等靠近再照着它脑袋开枪,没有什么有受得了一两枪的。”
我吞了个口水:“缺点是这些,但优点可就实在多了。这玩意不怕污浊,掉水里捡起来照样开火,丛林沼泽沙漠什么环境也都能用,听说当年美国佬打越战,战场上硬是丢掉他们的m16,然后捡这枪来用。现在咱们在这山中,这不正适合么。另外,这种中口径的子弹,打野兽可比那些小口径的要实用得多了。”
……
晚上,我们早早做了晚饭来吃,趁天色还早,都还没睡意,就围在一起聊起天来。
聊到各自的家庭时,我突然问李志:“李哥你应该成家了吧?”
李志点头:“早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