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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头检查伤口,身上的T恤上多了几个窟窿,上面血迹斑斑的,伸手慢慢把衣服揭开,就看到钢珠牢牢地嵌在肌肉里面。
手臂上,身上,一共是十多个钢珠,还好他反应快,用手挡住了脸,不然可就惨了。
国道上处理伤口不方便,庄剑脱衣服,用矿泉水把它打湿了,擦掉身上干涸了的血迹,换了件长袖换上,检查了一番,感觉看不出来了,又去车尾看看,发现只是后箱多了十多个小坑洼,看不出是弹痕,这才是松了口气重新上了路。
衣服用塑料袋装好,半路找了个垃圾桶扔了进去,一路往前,开了将近三个小时,绕着神农架转了个大圈,来到了平安镇。
在手机里找好了酒店订好房,庄剑开着车停到停车场里,下了车想了想,还是把口罩给戴上。
“先生,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前台小姐微笑着说道。
庄剑有些紧张的递过去,倒不是怕那几个家伙报了警到处在抓他,而是担心被人认出来引来粉丝的追击。
还好,前台并没有关注上面的名字,只是对他晚上还带这个口罩有些疑惑,扫了几眼,摇摇头,并没有要求他摘下就办好了手续。
作为一个旅游热地的酒店前台,稀奇古怪的客人他见得多了,这种还是好的,只是不愿吸到污浊的空气,那些喝多了的,没带身份证闹着要入住的,还有不停讨价还价的,那些才是麻烦。
庄剑的名气还没有大到全国人民皆知的地步,身份证照片又和本人不一样,全国十几亿人口,同名同姓的海了去,不摘下口罩,前台只是觉得名字有些熟悉,完全都没有多想。
嘭。
关了房门,把链子挂上了,庄剑把巨大的背包丢在一旁,飞快的进了浴室里。
脱了衣裤站在浴缸里面,拿着一把小刀,咬着牙,轻轻地刺进肉里,把钢珠一枚枚的挑了出来。
叮当。
钢珠在浴缸下滚动着,头顶上水不停地冲刷下来,血迹散开,迅速的消失不见。
挨多了根叔的锤炼,痛楚神经早就麻木,痛倒是不痛,不过亲自动手在身上一枚枚的挑出来,这压力还是蛮大的。
“呼,还好我有横练功夫,要不然现在都不知道躺在哪里了。”
庄剑捡起了钢珠,拿在手里看了看,想要扔进垃圾桶,却又把手收了回来,想了想,把它塞到了背包侧袋里。
万一被打扫卫生的服务员认出这是什么,平白招惹来麻烦,庄剑决定进山以后再把它给处理掉。
晚上发了个信息给刘静怡报了平安,没有多聊,这一路本来就疲累,刚刚又被惊吓猛了,脑袋才是沾到枕头,人瞬间就睡熟了。
第二天没有退房,一些不需要带进山的物品留在了酒店,庄剑大清早醒来,吃了早餐后,背着巨大的背包独自往山里走去。
在他离开酒店不到半个小时,一辆五菱缓缓地沿着道路开进了平安镇,每个酒店停车场都放慢了经过,没多久,五菱车停了下来,两道目光从车里投射出去,落着停车场里面奥迪Q5的车牌上。
第两百四十三章 好心的小妹(1/5)
平安镇不是跟团游客首选的神农架景区入口,这里更多的是徒步爱好者。
走在街头上,到处都能见到三五成群的背包客,脸上露出兴奋地神情,还没有进入,手里就拿着相机开始不停地拍摄。
庄剑全副武装到了牙齿,头上戴着棒球帽,大大的眼镜把半边脸都给遮住,身上穿着长袖长裤,脚下捅着登山靴,露在外面的手和脸涂抹了防蚊虫叮咬的药水,背包上面绑着睡袋帐篷,里面塞得满满的,绝大部分都是各种高能量的食物,炉具燃料也都备齐。
在杭州的时候找了家最专业的商铺,庄剑信奉的是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人士,把自己要去的地方还有行进的路线诉说后,全套装备就迅速备齐,而且都是最好的牌子货,许多原来他没有想到的,例如说饮水用的消毒片等等,现在也都塞在了包里。
为了不引人注意,一路扫荡着早餐店,等到了景区入口,拥堵的人群早就已经进去。
把门票递给验票的小妹,正准备进去,小姑娘诧异的看着他背后那和小山一样的背包,伸手托了托,摇着头好心的说道,“大哥,你是第一次徒步吧?东西太多了,你这里起码有几十斤,这样走不远的,里面的道路可不好走,我看你还是一个人,要不,我给你找个临时队伍一起走?”
庄剑笑着摇头,“谢谢,不用了,我体力好,不信你看。”
说着,卸下背包放在地上,当着她的面单手拎起了举得高高的,连续几次,面不红心不跳的,露出八颗牙齿灿烂的笑着。
小妹脸红红的捂着嘴,不好意思的低下头,又偷偷地看着面前这高大帅气的男子。
庄剑笑着挥挥手,把背包背起,大步的走进了景区里面。
路上人来人往,刚进去的一段道路还铺着石板,等走出几公里后,地上已经是被踩得严实的泥面,庄剑不断地超越着人群,那些放慢脚步或是歇息或是拍照的徒步者,往往只感觉到一阵风从身边掠过,等回过头,就只看得到一个巨大的背包在快速移动消失。
……
五菱车停在停车场外,车里的两人眼睛里满是血丝,疲惫的神情迅速被兴奋给代替。
庄剑倒在酒店里呼呼大睡的时候,他们正顺着国道一路搜寻过来,一刻都没有停歇过,搜寻过附近停车场找不到汽车踪影,迅速的就会沿着继续向前。
这年头,不要以为犯罪分子都是些笨蛋,真要是如此,他们也就不会活到现在了,把这个当做职业,没点头脑早就被大浪淘掉。
追不上庄剑,副驾老大立马就想到了庄剑只有两种可能,一个是藏在了路边,等他们经过后逆向逃走,另一个是车速太快,他们没办法追得上,只是,这里是国道,又是荒无人烟的路段,路面并不算平整,不时就有坑洼出现,速度再快也有限,犹豫了不到半分钟,果断的决定掉头搜寻。
一路搜寻了六个可能的地方,就在两人信心开始动摇,有些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庄剑的杭州牌奥迪Q5终于出现在眼里,看着熟悉的牌照,还有那车身后面一个个凹坑,副驾默不作声的推开车门走进了酒店里。
冒充庄剑的同伴,在付出几张红红的票子后,轻易地就获得了庄剑已经背包出门的消息。
“走,这家伙已经进神农架了。”副驾上车狞笑着说道,“正好,山里人迹罕至,杀了随便找个地方埋掉,十年八年都不会有人发现得了。”
“那我们要赶快了。”司机迅速的打火开动,“里面太大了,不知道找不找得到。”
副驾没开口,侧头看着旁边经过的路人,突然喊着让司机停了车,推开车门,飞快的冲进了旁边的店里,没多长时间,提着两个大包走了出来。
“老大,这是什么?”司机惊奇的问道。
“你刚刚说得对,我们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副驾说道,“所有的装备我都买齐了,食物也在里面,足够我们在山里坚持一个星期的,这玩意好,带着这些,以后出了事往山里面一躲,都不用找山洞,什么地方都敢走。”
五菱车慢慢往前开,副驾爬到了后座,拿出了两把五连发,用刚买来的工具把枪给锯短了,塞进背包里都看不出来,又从旁边的袋子里找出大把的子弹,分门别类的把它装进背包里面。
这种自制的五连发威力其实并不大,平时他们装在里面的都是最小号的钢珠,一枪过去,漫天都是弹丸,吓都吓得死人,不过,昨天对付庄剑没能得手,再加上一通水管猛砸也没能将人放倒在地,副驾虽然没能明白究竟是什么个情况,不过还是果断的决定,再往后,直接就上最大号钢珠。
一弹一粒,就是野猪都能打得死,威力奇大,只是这样一来枪法就显得极其重要,还想和昨天那样抱着枪乱扣是不行了,以他的水准,起码也要走到几米距离才敢保证命中。
司机停好车买好了门票,两人在车里换了行头,把棒球帽往下压了压,戴着墨镜背着大包,左右看看,突然就放松了许多。
像他们这样打扮的可以说比比皆是,根本都不会有人多留意一眼。
“你好,请问有没有看到一个一米八左右,长得很帅气背着个很大的背包的小伙子进去?”
副驾在景区门口笑眯眯的对检票的小妹问道,见到对方疑惑的看着他,急忙解释着,“我们和他约好了一起进去的,只是昨天路上车子出了点状况,手机刚好又没电了,所以没能联系到人,今天去酒店结果他已经退了房,要是没进去我们就在这里等,要是进去了,我们得赶紧追上去。”
“很大的背包?”小妹回想起庄剑笑容,顿时小脸红了红,“有这么一个人,不过你们来晚了,他都已经快一个小时了。”
“知道他往那边走的吗?”副驾问道。
小妹似乎有些疑惑这约定同行的人怎么会不知道路线,不过还是说道,“那么大的包,不用说也是往最里面走了,就一条路,你们看看那边的路牌,顺着走就行了。”
第两百四十四章 走不动了(2/5)
“好大的背包,小伙子,厉害了。”
“帅哥,要不要和我们一起?都是美女哦。”
“这速度太快了吧?他不觉得累吗?”
“嘿,兄弟,坐下来喝杯茶再走。”
路上不断地有人热情的和他打着招呼,庄剑笑着挥手,并没有放慢脚步,大步的就从那些驴友身边经过。
半天过去,等到头顶日头当空,他前后左右已经看不到身影,连续三个多小时的行进,绝大部分的都被他甩在了身后。
找了块大石头,庄剑卸下巨大的背包,把它搁在脚边,从里面取出十几根能量棒,嘎巴嘎巴就着水,三口两口的吃了下去。
这玩意味道不咋的,不过在这样的环境下倒是比较实用,和压缩干粮有得一比,极大的节省携带的重量空间,又能充分的补充身体需要的各种能量。
背包足有一米多高将近百多斤重,也就是他,换个人,恐怕走出去几公里都要累垮了。
把包装袋收拾干净塞回到背包,擦擦嘴,庄剑继续上路。
周围的景色没办法让他停下脚步,顺着前人踩踏出来的路径一路往前,这边人来人往,灵气不用想都不会存在,被打乱了计划后,庄剑没有再去设定什么新的路线,而是用最简单的办法,走到尽头,去那林海的最深处。
道路逐渐消失,隔得很长的距离才能看得到踩到的野草,折断的灌木,显示着这里仍然有人出没。
翻山越岭,跨越沟壑。
天色慢慢的暗了,庄剑越过了几个宿营地,谢绝了对方的邀请,独自一人继续往前走出去几公里,这才是找了个空地停下。
刚刚得到冠军,网上电视里到处都是他的照片,庄剑可不想摘下眼镜帽子被人认出来,整夜都给陌生人诉说他夺冠的经历,吹嘘也要看人,显摆过几次后,他已经完全对这个过敏,看到狂热的女粉丝就觉得恐怖。
把帐篷支起,在四角打下钢钉固定住,将睡袋铺好,背包搁在一旁,在附近捡了一些石块垒成简易的灶台,架起携带的炉具,往锅子里面倒了些矿泉水,准备把带来的药膳加热。
嘎,嘎。
树林里传来难听的鸟叫声,天色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