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观题,没有任何一丝一毫的价值判断,所以相信答案对错天下自有公论:
我告诉你,今天的辩题是‘信用卡消费的利弊大小’!对方辩友迟迟不敢说这句话,可见他已经承认了,在世界其他金融信用发展相对良好的地区,信用卡消费制度明显是利大于弊。除非你敢说我国就是全世界、全人类的‘大部分’,而且我国现在不需要、将来也不会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征信制度,否则你刚才的话对于证明今天的辩题就毫无意义。”
节奏很快就崩盘了,抵抗也渐渐散乱。
自由辩论,卒。
夏大的四个队员,已然彻底放弃了抵抗。
这就是商业资讯界资深老阴哔和纸上谈兵大学生的差距么。
上一届的世界冠军,果然是吊打大学生的节奏。
不过冯见雄知道,他今天要面对的主要挑衅,恐怕才刚刚开始。
因为他看到那个求出名的中央广播电台评论员,已经露出一副跃跃欲试踩人上位求出名的表情了。
“正方时间到。”主持人宣布了双方时间都已耗尽,然后比赛进入了评委交叉提问环节。
“首先请陈老师代表反方向正方提问,时间是3分钟——你可以任选正方的任意一名队友回答你的问题。”
“我选冯见雄。”那寸板头油腻中年男立刻点了冯见雄。
第97章 猖狂
冯见雄早就看出来了,今天这场比赛,本来就只该是一个过场的秒杀局。
所以,其实最难缠的对手“本体”,说不定就是那个指着踩他求名的评委了。
至于那四个夏大的辩手,只是送经验的,还没资格当BOSS的本体,充其量也就是个变身前的一阶段。
“请问正方二辩,我首先有一个问题:你们觉得所谓的信用卡制度的利大于弊,利主要是哪一部分人在享受?弊又是谁在承担?是对全社会都利大于弊?还是对消费者也利大于弊?还是仅仅对金融机构利大于弊?”
油腻中年男评委陈杰的第一句话,就显得很得意。
冯见雄也是人老精鬼老灵的存在,当然可以体会出:似乎对方说完这句话之后,就觉得自己已经是为穷人请命的公知良心、站上了道德制高点。
他甚至看到陈杰不经意向央视摄制组的镜头微微瞥了一眼。
冯见雄稍稍吸了一口气,一点都不废话:“当然,毫无疑问是对社会、消费者和金融机构都利大于弊。”
陈杰听了这个答案,兴奋得眼神都冒光了,立刻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斗士姿态:“很好,你认为都有利,谢谢你的回答。但是在我看来,恐怕最大的得利者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吧!
现在银行之所以如此泛滥地疯狂兜售信用卡,连没工作没收入的人都能拿十张八张,这背后难道不是跑马圈地的利益驱动?这种不择手段的扩张背后,真正容易被伤害的难道不是那些不理性、没有足够社会阅历锻炼的普通贫民?
你又怎么看待这种银行的‘获利’与那些因为银行的勾引诱惑而受害的消费者的‘受弊’之间的权重?是不是银行获得的利大于消费者受到的弊,就叫利大于弊了?!”
冯见雄微不可查地冷笑了一下。
他的猜测,果然全部中了,这个评委就是打的那种刷名声的想法。
“陈评委,我觉得你的逻辑很混乱,所以有一句话我不得不奉送给你——在讨论社会问题时,任何不问有没有,直接问为什么的句式,都是耍流氓。
你刚才问我觉得是不是觉得信用卡消费对全社会各阶层都利大于弊,我已经告诉你我的看法了,是;而你,觉得不是——可是你居然都不对这个分歧展开辩论,就直接假设一个你认为‘对银行是利大于弊,对消费者是弊大于利’的观点,然后问我为什么、怎么看——这还是辩论赛吗?你给我针对第一问提出看法的机会了么?”
陈杰的提问,其实很阴险。
事实上,历史上那所站正方立场的队伍,正是因为经验不足,在这个地方踩下了坑,最后导致局面的大崩盘,被反方狂打苦情牌输掉了比赛。
因为只要正方一个不慎,不正面点破陈杰的“不问是不是,直接问为什么”的阴谋,那么后面就只能聊“我方承认弊确实存在,但那只是极少数人的问题,在一个很低的比例,因此主流而言利大于弊”。
但是,只要这种话说出口,立刻就会遭到政治正确的攻击。
就像青华大学秦辉秦教授惯用的话术:这不是多数人的暴政了么?要是今天能够为地球上69亿9千万人的利益牺牲1千万人的利益,那这个高压红线的阈值又在哪里?是不是明天就能变成为了69亿人牺牲1亿人?最后变成为了36亿人牺牲34亿人?那根始终“联合大多数打击一小撮”,然后不断分化拉拢的统一战线兽行又有什么区别?
冯见雄几乎可以肯定,这一念不慎,对方绝对会这样层层递进死缠烂打,最后攀咬到那一步的。
幸亏他是老江湖,那些稍有阅历的逼乎狗懂的喷子基本法,他好歹都懂,所以一开始就踩了急刹车。
陈杰见一计不成,也只能灰溜溜地先收敛了一些,把冯见雄拒绝承认的点搁置在一边——因为他也没把握立刻跟冯见雄正面用数据论证“受弊的是消费者,受惠的也是消费者,究竟利弊的量哪个大”这个问题,不如先放一放。
然而冯见雄却不放过他,仅仅两句话后,就顺势反扑:
“而且,我不知道‘尊敬的’评委为什么非要把节奏往银行得利上带。难道银行的得利和消费者的受弊之间是直接因果关系么?为什么你一开口就排除了‘双赢、共赢’这种可能性,而把语境强拉到‘强者PO害弱者’这个氛围里呢?难道你觉得银行得利本身就有原罪,所以谁穷谁有理,谁惨谁正确?”
三言两语,就把陈杰的带节奏险恶用心剖析得淋漓尽致。
……
事实上,今天这个陈杰陈评委,也正是出自青华。只是因为他没什么名气,冯见雄身在赛场又没法百度,所以并不知道。
那家伙是个70初,80年代末的时候考上湘中的某个大学,然后在当地当公务员,熬了些年头之后,研究生才考去的青华,读的法律系,后来在各路媒体当评论员,所以口才肯定是有点儿的。
几年前,这个陈杰为了博出位,捏造哗众取宠新闻——当时他随机调查了几个个案后,狂言“武昌10%的女大学生都卖YIN、如果陪侍都算估计有四分之一”——然后就被以“捏造不实新闻”的理由开除并吊销记者证。
偏偏这家伙还恬不知耻地打苦情牌,把自己营造成“为了新闻自由而被PO害的斗士”。后来不知怎么反而名气更大了、混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招简直和后世的咪蒙案异曲同工——十几年后,咪蒙也是凭一篇“经过采访,身边五分之一的男大学生都女票女昌”被微信封号。
真是一时双臭,相得益彰。
要是知道这一切,冯见雄今天肯定是宁可输掉比赛,都不会跟这个陈评委多说一句话的。
这种心态,或许就跟B站上某些人常用的那张戟指怒斥的表情图差不多吧:“世上就是因为有你这种恶劣的妹控!妹控们才被大家误会!”
冯见雄也能说:“世上就是有你们这种炒作下三路然后被404的疯狗,所以被和谐的大V们才被人误会!哥是因为涉某些高大上的东西才被和谐的!跟你们这些小黄文贱狗不一样!”
不过,虽然冯见雄不知道陈杰的这些案底,但是在场上两人唇枪舌剑交锋了一会儿之后,冯见雄仅仅凭经验都能推算出陈杰是个什么样的人。
所以他很快就堤防了对方可能的恶心手段。
陈杰看冯见雄根本不中招,反击还这么犀利,他也只能再次立刻调整战术,布置了第二轮的进攻,把他原先没把握的论点继续拿出来挣扎一番:
“好,就算我们承认银行的得利和消费者的受弊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得利这件事本身也没有原罪——那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好了,就谈消费者这个群体内部的利弊。
众所周知,你们刚才也提了,消费者在信用卡制度中的主要得利,是很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人——还必须是理性的人——靠着信用卡得到了资金链压力的缓解,是不是?请回答是或者不是。”
“是,但是不全面——消费者得到的利主要是这一方面,但还有很多补充。”冯见雄回答得既干脆又谨慎。
“反正总归是经济方面得到的利。”陈杰语速飞快地再次越俎代庖,耍流氓地帮冯见雄曲解总结了一下,然后也不给冯见雄开口的机会,直接一个转折,“但是我要说的是,消费者因为信用卡消费泛滥受到的弊,可远远不是钱可以衡量的——
众所周知,根据去年的数据,目前我国每年的刑事司法领域,信用卡诈骗犯罪有数万起,已经是国内进入刑事审判最多的犯罪类别了;在民事司法领域,目前全国法院每年判处案件800多万件,也有半数以上是信用卡纠纷案。
一个信用卡,导致一国国民的经济犯罪、乃至需要上升到动用司法审判资源解决的民事纠纷数量,居然占到这个国家的一半以上,这个制度对社会秩序、国家司法的伤害难道还不够大吗?是不是可以认为,冯同学你认为只有金钱可以衡量的弊才是弊,那些不能算钱的弊就不是弊了?
这些案子花掉的司法资源,是不是只要算所占用的相关法律行业从业者劳动时间薪酬就能等同了?是不是只要这部分钱比信用卡消费给国民经济带来的正面拉动少,你就认为是利大于弊了?
这是拜金主义!而我认为有些东西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只要一个行为模式,导致一个国家的刑事、民事司法纠纷暴涨,甚至占到了该国违法行为的最主流,那么哪怕这种模式带来再多的金钱利益,也是弊大于利!”
幸亏比赛不需要给提问评委设时间限制,而只需要限辩手的回答时间。不然陈杰这番话还真不一定有机会说完。
他刚刚说完,就忍不住傲然看了一下央视的镜头,似乎觉得自己浑身都在发光。
“哼,老子又为民请命了一番。这种话要是播出去,还是打的最近风头正劲的冯见雄的脸,咱还不又得被人当成一次‘公知良心’,那些跟任大炮唱反调唱衰房价的评论员,说不定都不如我涨粉涨得快了。”
第98章 我从未见过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社会秩序价值当然不能完全用金钱衡量,请陈评委不要妄自揣测我的价值观。不过具体到你提到的问题,我觉得首先是我国司法系统的滞后性导致的——任何学过法的人都知道,法律是僵硬的,即使它最终会与时俱进不断修改,也免不了一定的滞后性。
信用卡犯罪如今之所以泛滥,只是因为我国立法的落后、对罪与非罪的界定尺度过严导致的——如果是一个小偷,用物理手段偷了2000块钱,被定罪是没有问题的。但如果欠了信用卡恶意不还,也是这么几千块钱就入罪,这才导致了如今犯罪数量的激增。
所以这不全是信用卡的问题,也是司法体制的问题——事实上现行《刑法》自97年颁布至今,还没有调整过贪WU受HUI罪的起刑标准呢,那上面至今还明明白白写着贪WU受HUI的‘数额较大’起刑点是5000元呢。
司法实践中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