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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必然要证明身份的。
如果只是一味的抄书,那么将来被人揭穿的那一刻,岂不是尴尬的要死?
能写出优美的句子,能写出动人的故事,却一口一个老纸,一口一个俺的,岂不是太过出戏?
第10章 《演员的自我修养》
硬着头皮,也只能继续下去。
不过好在他有着梦境这种神奇的东西存在。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梦境中,时间的流速是十分不同的。
而在以上帝视角去看待一个个故事的时候,方思逸一边观看着梦境,一边又在进行着之前知识的沉淀。
中国有一句古话。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
事实上,很多所谓的文艺青年,都是先从无尽的背书走过来的。
有目的、有动力、也有着不得不继续下去的耐心,这多方面的条件之下,方思逸完成前期的知识积累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
虽然如今还是做不出和梦境中故事一般有趣、大火的书籍,但是最起码不像是以前一问三不知了。
而之所以去看《演员》,实际上还是受到了星爷的启发。
星爷在《喜剧之王》里,饰演的是一个龙套,在经过一系列的困难之后,和坐台女柳飘飘事业爱情双丰收的励志故事。
在剧中,星爷最终成功取得事业的成功,就是从《演员》这本书受到的启发。
而据经过这几年对于娱乐圈的了解,方思逸也渐渐明白,在业内,有着两种成为知名导演的方式。
一种,就是积累。
打熬上几十年,然后凭借着人脉,又或者是一点点的运气,得到投资商的青睐,然后才能够得到一个导演的机会,至于能否红起来,就要靠导演自己本身的水平了。
而显然,这种并不适合方思逸。
而第二种,也就是方思逸选择的这一种,就是在圈内摸爬滚打一阵时间之后,然后利用自己的积累,去拍摄或者是投拍影视剧。
后者见效快,但是需要一定的天分,而且运气也要占了很大一部分。
前者见效慢,但胜在稳妥。
不过因为脑海中梦境的存在,所以方思逸的选择,也就只能选第二条。
他现在倒不是缺钱,但是却缺少积累。
想到这里,方思逸有了一个决定。
他打算找个剧组去跟一段时间,然后在积累足够的经验之后,再考虑其他。
回过神之后,看着包子一脸纠结地看着荧幕,方思逸反倒是有些好笑。
说起来,他在梦境中见到过许许多多的女演员,欧美的,日韩的,甚至是华夏的。
不过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却一直没有见到包子的。
难道包子在将来没有红起来么?
虽然惊讶,但是方思逸并不意外。
说到底,虽然情人眼里出西施,但是包子的颜值,的确不高。
最少,相对于《天龙八部》中的刘天仙,相差的不知道哪里去了。
不,别说刘天仙,就连木婉清的饰演者蒋老爷,也无法相比。
嗯,他说的是如今的蒋老爷,而不是日后那个自侃“微胖界一姐”的蒋老爷。
大体上的颜值,估计也就一个钟灵的范畴吧。
好吧,虽然这样说包子不太好,不过在方思逸看来,包子童鞋本身也不是靠颜值吃饭的。
所以也就无所谓了。
放思逸笑着问道:“怎么样?有什么发现?”
“好……好厉害!”此时此刻的包子,脸上已经完全只剩下了震撼。
口中喃喃自语地只是反复重复着这样一句话。
“哈,被吓到了?”
方思逸笑着问道。
“没有!不过……迅哥好厉害!”包子由衷地称赞道。
“呵呵,单纯论演技而言的话,那么迅哥应该算是历年来出演黄蓉这个角色的女演员之中,演技最高的一位了。”
“真哒?”包子有些惊讶,好奇地问道:“可是……我怎么感觉83版的阿翁演的也不差呢?”
“如果说演技最强的话,那么迅哥是最高的。”方思逸笑着解释道:“但是如果说本身对于角色的契合度的话,那么阿翁的契合度是最高的!这一点,不是演技所能够比拟的,其实迅哥唯一让人诟病的就是嗓音,如果忽略她的嗓音,她是一名十分优秀的女演员,当然,其实在某些剧里,她的嗓音反而也许是一个十分有意思的亮点。”
“契合度?”包子若有所思。
“具体来说,就是一名演员,对于某个角色的磨合程度,比如,你看过94版的《倚天》么?”
“当然看过啦,那可是经典啊!”包子肯定地说道。
“那整部剧之中,你对谁的印象最深刻呢?”方思逸反问。
“杨逍?不不不,是周芷若!也不是……那是……呃——对了,许大夫的赵敏!”
“呵呵,这就是先入为主的印象了。”方思逸笑了笑,轻声解释道:“其实说实话,叶瞳的演技可以说是纵观所有金镛剧之中,最高的一位女主角了,不过可惜的是,因为之前先出演了许大夫这个角色,以至于观众们在看到她的第一印象,就是许大夫,实际上人家论演技,简直堪称超神!不过对于你而言,现在别说是这位94版的赵敏,就算是迅哥的黄蓉,对你而言,都有些难度太大了,所以你现在要做的,需要观看的演技,就是那些和你的水平相差不多的女演员。”
“诶?”包子奇怪地问道:“难道学演技不是应该找一位名师去偷学么?”
“哈,名师偷学?先且不说你能不能学会,就算是让你学,你知道从哪里学么?”方思逸笑着打趣道。
“这……”包子有些郁闷。
“逗你的,你之前不是在看《天龙八部》么?”
“嗯。”
“03版的《天龙八部》中,最为顶尖的就是那些夫人和几位男主角,你要做的,就是去看看女主角,这样,介于你一点基础都没有,那你就单独去看刘天仙的戏,等你看完,回头告诉我有什么心得,我去做饭。”笑着捏了捏包子肉肉的脸蛋,在后者不依的娇嗔声中,哈哈大笑着走向厨房。
因为是锅包肉,所以食材需要处理一下。
而且家里的食材有些不够了,方思逸准备去镇上的菜市场买点菜。
不理会包子一脸郁闷和纠结的去看刘天仙此刻的尬演,方思逸拿着钱包,就出门了。
第11章 不谋而合
正好路上遇到李家二狗子出门,一问才知道,原来今天有集市,大家都去看个热闹。
一听有集市,方思逸的眼睛就开始放光。
因为这是郎坊市附近几个村镇一起的大集市,平常可不多见。
既然要去集市,方思逸十分自然的发现自己身上的钱不够。
怎么办?
话说,如今的他,倒是有银行卡,但是那张卡……
嘿,那种小说中的情节怎么会出现在他身上?
他又没有作奸犯科,赚来的钱,为什么不能花?
心中这样想着,方思逸就干脆拿着钱包去了银行。
想了想,倒是没有取多少,一千块应该够了。
因为是集市,物资自然是丰富的,他这人又懒,干脆一起买好了。
反正吃不完就放在菜窖里搁着好了。
要不怎么说平房也有平房的好处,这食材可以随吃随用,而且还不担心坏掉。
只要保持的好,根本不用担心。
嗯,要不要弄个冰窖?
莫名想到了冰窖的方思逸,在想了想之后,又摇头取消了这样一个诱人的打算。
他倒不是没有钱。
冰窖是个技术活,郎坊倒不是没有人会做,但问题是,弄一间冰窖的声势太大了。
老爷子又不喜欢离开老宅,而且这都是从有记忆起,就一直住的房子,万一磕着碰着,方思逸可要心疼死。
诶?
脚步一顿,方思逸突然间想起了什么。
他家是郎坊的一处小镇子,虽然也归郎坊管,但是因为附近没有什么就业岗位,这几年镇子里的年轻力壮们大多都出门打工去了。
镇子里虽然算不上鬼镇,但是人也不多。
而他家的两家邻居,一家是包子家,这个是不能动的,但是另外一家呢?
另外一家邻居的哥哥据说在京城上航空航天大学,毕业之后也定居在京城了,前两年邻居一家,也全去了京城。
这样一算的话,这房子也没有留着的必要了,反正都是住人,为什么不用邻居家的房子呢?
反正镇里的房子也不贵,如今才04年,多说十来万就能够买下来了,将两家打通也行,或者干脆就搬到隔壁去住,也省得有的时候自己起来的晚而被老爷子吵醒。
这样一想,似乎也可以。
而且自己也可以种点小菜,不用多,够两三个人吃就可以了。
反正最多也就是加上包子一家,偶尔串个门什么的,也不用多少东西,再说,这年头食物的安全问题也是一个大麻烦,他有点信不过那些大棚蔬菜。
嗯,就这样办!
不过……
如果种菜的话,岂不是会很累?
挠了挠头,方思逸又开始打退堂鼓了。
正迟疑着,就听到手机响了。
拿起手机一看,方思逸有些一愣。
竟然是包子。
包子的手机和方思逸的手机是同一款型号,不过方思逸是蓝的,包子是粉红色的。
当然,虽然并不是情侣款,但是司马昭之心嘛,路人皆知。
包子一开始是拒绝的,不过后来架不住方思逸软磨硬泡,再加上赵家老爷子的一句话,就迫不得已的收下了。
“怎么了?”方思逸奇怪地问道。
“那个……”包子有些迟疑,直到方思逸催促的急了,才支支吾吾的说了出来。
原来今年刚刚通过试用期,成为公司正式员工的包子,因为时常加班的缘故,就想搬出去住,可是镇子里的房源紧张,她又刚工作,手里也没有什么钱,所以在赵家老爷子的催促之下,迫不得已地打起了这个电话。
原来赵家老爷子看着自家孙女这样纠结,就有些看不下去了,以包子童鞋是方思逸未婚妻为由,直接让包子来找方思逸。
当然,这都是方思逸脑补出来的画面,很显然,以包子的脸皮,还真的说不出那个词。
嗯,其实现在两人虽然还没有订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并不是未婚夫妻,不过有点小小大男子主义的方思逸,自然是乐得装傻了。
其实包子很可爱,而且这丫头虽然经历事业的磨砺,但是现在为止,还没有任何黑化的苗头,赵家家教又严,这样的媳妇,已经算是不错了。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如果不是因为从小已经习惯了自己有一个小小未婚妻的原因,方思逸表示自己是不会帮忙的。
不过既然是自己的小小未婚妻,自然是要帮的。
不过再一想,方思逸一拍额头,突然间哭笑不得起来。
这算不算是天意?
自己正想将邻居家的房子买下来,结果包子就要租房子住?
“包子啊。”方思逸想了想,试探着问道:“咱们镇子距离你上班的路很远么?”
“呃……还可以吧,要是坐公车,大概二十分钟的路。”想了想,包子如是说道。
“那用不用我在你们公司附近给你找一个?五分钟到十分钟路程的?”
“不要啦。”包子童鞋否决道:“太贵啦,再说我一个女孩子,也没有必要。”
突然间那边响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