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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上出现过,偏偏味道又那么好,如果我们能够知道这是什么,怎么种植出来的,我敢确定大有市场,那是钱途啊!”
安妮“哦”了一声。
其实她对这些是并不太重视的。
不过既然欢喜哥喜欢,那怎么样都行吧。
等了一整天,那个怪人并没有出现。
一无所获。
可是欢喜哥却并没有失望,第二天又带着安妮来了。
抛下公司里事情的欢喜哥,和安妮两个人一口气在栗坤市逗留了整整6天的时间,弄的那家咖啡室里的服务员都认识他们了。
“哎,那两个人又来了。”
“还是老样子?”
“恩,还是老样子。”
“哎,你说他们是做什么的啊?”
“你看他们这几天一直都在盯着对面商场那方向,别是便衣警察吧?”
好吧,好吧,我们的欢喜哥和安妮在咖啡室服务员的眼睛里成为了两个便衣警察。
“来了,就是他!”安妮忽然一指玻璃外面喊道。
一个穿着很朴素的中年人出现了,拿着一只筐子,什么话也不说的蹲在了商场的门口。
欢喜哥立刻扔下了钱,和安妮一起冲了出去。
于是,那些服务员的声音又在身后响起:
“看,我说的没错吧,他们就是便衣警察。”
“就是,就是,我也猜到了呀。”
……
怪人看到了安妮,一句话也没有说,掏出了450块钱就放到了面前的地上。
指了指钱,又指了指安妮,那意思是说你上次的钱给太多了。
安妮这可就尴尬了,欢喜哥和莫胖子果然猜的没有错,这一筐水果才50块钱。
不过这个怪人也真让人佩服,居然一直都把450块钱带在身上,随时随地都在准备着还给自己。
虽然古怪了点,但要做到这点可真不容易。
“你好,我想问下这是什么水果。”欢喜哥问道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
怪人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别是个哑巴吧?
欢喜哥不死心:“这些水果我全要了,麻烦你告诉我好不好?”
他说着从安妮手里拿过了50块钱递给了那个怪人。
怪人接过了钱,拿出一个袋子,把水果都倒进了袋子里,然后站起来拎着筐子就走。
啊?这就走了啊?
欢喜哥赶紧拉着安妮紧紧跟在了怪人的身后!
第1322章 欢喜哥发现了一个大天才
欢喜哥和安妮紧紧的跟在了那个怪人的身后!
怪人发现了这点,有些慌乱,脚步也加快了。
欢喜哥倒没有什么,这可苦了安妮了。
我们的安妮大小姐素来都是高跟鞋狂魔,出门一般都是穿的高跟鞋,现在那个怪人走的那么快,怎么跟的上啊。
大小姐脾气再度爆发,安妮叫了出来:
“喂,哑巴,你有没有公德心啊,就这么对待一个女孩子啊。”
怪人听到了安妮的声音,迟疑了一下,脚步居然慢了下来。
“安妮,你去开车跟上,我跟着他。跟丢了,我发定位给你。”欢喜哥赶紧趁机说道。
安妮求之不得。
怪人回了下头,看到那个漂亮的女孩子走了,脚步一下又加快起来。
可是欢喜哥是谁啊?你走得再快又怎么可能把他给甩了?
好家伙,这怪人到底住在哪里啊?走了都差不多有一个小时了。
两边变得越来越荒凉起来,一座座的小山丘出现了。
怪人住在山里?
要真是这样的话,他去城里靠的就是两条腿?
已经看不到人家了,而且真的进了山里。
欢喜哥一边跟着一边拿出手机给安妮发了一条短消息:
“别来了,车子开不了了,你去宾馆等我。”
山里崎岖的路又走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几间破败的草屋出现了。
现在要看到这样的草屋可真的不容易了。
草屋门口种着一些辣椒和别的植物。
可欢喜哥最关心的那种水果又是种在哪里的?
怪人一下停住了脚步,猛的转过头来,面孔涨得通红。
欢喜哥被吓了一跳,正想解释一下自己没有任何恶意可是始终没有说过话的怪人却率先开口了:
“你、你、你想、想、想做、做什么!”
欢喜哥终于明白怪人为什么不说话了,他有结巴的生理缺陷。而他一直不说话肯定是因为自卑的原因。
(PS,怪人的角色设定就是有结巴缺陷的,但在以后会用正常的文字描述,方便诸位读者大大阅读,诸位读者大大知道这一设定就可以了。)
“我没想做什么,真的没想做什么。”欢喜哥赶紧说道:“我从云东市祝南镇仙桃村来的,我叫雷欢喜,我那个女同伴叫朱安妮,我们吃到了你的水果,觉得特别好吃,所以我们就找到这里了。”
怪人的脸色这才放松了一些。
“大福,谁啊?”
这时候从草屋里走出了一个老妇人。
怪人急忙走过去搀扶住了老妇人:“妈,没谁,一个来买水果的客人。”
“哦,客人啊,那快请人家到家里去坐啊。”
现在欢喜哥知道怪人的名字了,大福。
大福看起来是并不愿意请欢喜哥进去的,可是妈妈的话又让他有些无奈,看了一眼雷欢喜:“进来吧。”
草屋虽然破旧,但收拾的却干干净净的。
“大福,去烧点水,给客人倒茶,多放点糖啊。”老妇人特别的热情:“客人,快坐,快坐,我们这里都很久没有来过客人了。”
“我叫雷欢喜。”欢喜哥做了一个自我介绍。
“我,雷欢喜,雷欢喜,这个名字好。”老妇人陪着雷欢喜坐了下来:“我叫任钱春花,那是我儿子任大福。”
“阿婆,你们怎么会住在这里?”欢喜哥有些好奇地问道。
任钱春花的话匣子一拉开可就止不住了。
她和她丈夫一共有一个亲生儿子一个亲生女儿,任大福还不是他们亲生的,而是任钱春花的丈夫在路边捡到的弃儿。
他们夫妻心肠好,就把任大福当亲儿子养了起来。
只是任大福长大后,夫妻俩发现他有结巴的生理缺陷,怎么纠正都纠正不好。
为此任大福一直都遭到同伴们的嘲笑,这也让他从小就养成了自卑的心理,能不说话就尽量不说话,把自己当成了一个哑巴来看待。
后来任钱春花的丈夫去世了,任钱春花的儿子女儿,居然联合起来把自己的亲生母亲和任大福一起赶了出去。
我操你姥姥的,这还是人吗?一般不骂脏话的欢喜哥这时再也忍不住在心里大骂起来。
任大福虽然只是领养的,但心肠好,也不求别人,带着老母亲就离开了村子。
他们也没有去处,后来来到了这里,任大福建了这几间茅草屋,和自己的养母一起住了下来,一住就是十年。
家里穷成这样,又处在山里,任大福自然也就从来没有成过家了。
佩服。
欢喜哥心里大叫佩服。
亲生的儿女是猪狗不如的畜生,可是领养的儿子却是如此的重情重义。
任大福别的本事没有,但会种水果,而且特别聪明。
他发现种出来的普通水果在市场上的竞争太激烈了,所以就刻意研究别人没有的品种。
按照任钱春花的说法,自己儿子总是把西瓜、橘子、苹果这些水果的种子胡乱摆弄,说想要种出和别人完全不一样的水果来。
那种好像石榴一样的水果就是任大福最新种植出来的。而母子俩这些年也都靠着任大福种植出的水果拿到城里去卖了维持生计。
我靠!
这哪里是聪明啊,这根本就是天才啊!
这玩的是嫁接不?不,不,比嫁接还要NB啊!
欢喜哥差一点就叫出来了。
按照任钱春花的说法,任大福上到小学三年级就因为无法忍受同学们的嘲笑不上了,文化程度完全可以无视。
他没有受过任何专家的培训,没有接受过任何专家的指点。可他却发明出——
对,发明,欢喜哥觉得这就是发明——发明出了一种新的水果!
这不是特么的天才是什么啊?
欢喜哥读过一些文章,说是有些有生理缺陷的人,比如自闭症或者是什么别的问题,在某些方面却总能够表现出天才的一面。
看样子任大福也是这样的人啊!
宝贝,自己绝对是捡到宝贝了。
最最让自己感到幸运的是,十年了,居然没有人发现这么个大天才啊!
十年?
欢喜哥又想到了另一件事,很多专家一辈子都无法成功嫁接出一种新的品种,可是任大福却凭借着一个人的力量,以及在没有任何专业设备的情况下发明出了新的水果品种!
这是何等的了不起啊。
这是何等的惊人啊。
这样的天才要是自己放跑了那自己就是个棒槌了!
第1323章 欢喜哥简直想要膜拜了
任大福端着一碗糖水进来了,里面还放了一个鸡蛋。
欢喜哥看着他的眼神,就好像看着一颗无价之宝的夜明珠。
任大福被他看得浑身发毛,这家伙别是心理有问题吧?
“大福哥。”这个时候的欢喜哥嘴巴要多甜有多甜:“我听说你种出了和别人完全不一样的水果,你带我去看看呗。”
“哦。”任大福闷声闷气的“哦”了一声,可眼睛却一直盯在那碗糖水上。
明白了,明白了。
欢喜哥立刻端起碗来连鸡蛋带水吃的一滴不剩。
任大福的眼睛里这时才露出了一丝笑意。
“大福,客人要看你种的,赶紧带他去看看啊。”任钱春花倒先催促起来。
任大福一句话也不说,扭头就走了出去。
欢喜哥立刻跟在了他的身后。
任大福去的方向是屋子后,又朝山里走了几分钟的样子,一块种植着十几株水果的地就出现了。
欢喜哥的眼睛亮了。
这些都是什么啊?
那个,那个,就是好像石榴一样的怪水果。还有那个,那个,外形看起来像苹果又像鸭梨。
“大福哥,我尝尝行不行?”
在得到了任大福的同意后,欢喜哥立刻摘下了一个水果。
放到嘴里一咬,既有水果的甘甜又和鸭梨一样那么水分充足。
这特么的哪里是天才啊!
这根本就是天才里的战斗机啊!
“大福哥,为什么不多种一些啊?”
欢喜哥这问题刚一问出,自己也觉得荒唐的笑了出来。
任大福就是一个人,能够培养出那么多新型水果出来已经很不容易了,还想大规模种植吗?
“我就是种了能够养活我和我妈的,其它的我没有多想过。”任大福憨厚地说道。
“你这些研究了多少年啊?”欢喜哥满是期待的问道。
“啥研究啊,在那瞎鼓捣。”任大福搓着手拘谨地说道:“像那个,就是苹果梨,我自己给取的名字,用了一年多才成功。那个,山石榴,也是我自己取的名字,用的时间长了点,快两年了才能成功。”
欢喜哥再一次的无语了。
一年?两年?
请接受你家欢喜哥深深的膜拜吧。
欢喜哥忽然有了一种跪下来膜拜的冲动。
这是什么样的天才啊。
自己依靠小胖的力量,也同样能够做到这一点,而且培育的时间更短,但那毕竟靠的是一条神龙的力量啊。
可任大福呢?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
恩,普通人中的天才。
一个普通人能够做到这一点简直就是不可思议了。
“走,大福哥,我们回你那去说点事。”
欢喜哥眼珠子不断转着想着主意。
一回到任大福的草屋里,欢喜哥很快把路上想好的话说了出来:“大福哥,我是方寸公司的总经理,我那里也种水果,也有新的品种,叫仙女果。我是这么想的,我想请你到我那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