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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来是用来救欢喜哥的,但现在也顾不得许多了。
也不知用了什么办法,小胖将血珠和金灵花的叶子融合在了一起。
光靠自己一个的力量还不够,必须要拉上欢喜哥。
小胖什么也不说,只是领着欢喜哥向仙女山的方向快速走去。
一进入仙女山,爬到了山顶,小胖便开始示意欢喜哥做些什么。
做什么啊?
啊,对了,这里就是上次小胖和自己一起联手召唤出春雪的地方。
难道小胖还要再召唤出一次春雪?
小胖有些着急,那神态似乎在不断的催促着他。
欢喜哥心一横,反正已经这样了,管不了许多了。
被冻死还是被害虫肆虐而死,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
小胖的两只犄角出现了。
一股奇妙的声波开始传射,而更加奇妙的是:
欢喜哥竟然感受到了!
身体一颤,一股奇妙的力量开始在体内奔腾。
这股力量迅速和小胖形成了连通。
好像在二者之间搭建了一座桥梁,两股力量不断的在流转着。
然后传向天际。
一朵朵厚厚的乌云出现,逐渐的开始遮挡住了月亮。
大地开始变得一片漆黑。
欢喜哥发现自己根本无法控制自己体内的这股力量,必须要依赖小胖的引导。
小胖肥肥的身子一扭,一道紫色的光芒冲出,笼罩住了原本放置在地上的那枚血珠。
血珠开始腾空。
越飞越高!
欢喜哥忍不住抬起头来。
这枚古怪的血珠要飞向哪里?
“轰——轰——轰——”
一阵阵沉闷的闷雷声开始隐隐传来。
难道小胖不是在召唤春雪,而且在召唤暴风雨?
欢喜哥这一次没有猜错。
凭借小胖目前的力量,无法单独召唤风云雷电,必须要借助欢喜哥体力强大的力量才行。
也就是被欢喜哥误打误撞吃下去的龙灵!
既然一人一龙能够联手召唤来暴雪,也同样有办法召唤来风雨!
此时,乌云聚集了一大片,闪电不断的在云层中出现!
力量充斥着欢喜哥的全身。
爆炸了,身体好像有种要爆炸的感觉。
他是第一次正经的使用这力量,很难轻易的控制住。
更加重要的是,他是完全被动的!
有几次他都忍不住要大喊大叫,然后放弃。
但每一次这样的念头一出现,迅速就会被他打消。
坚持住,一定要坚持住!
要不然仙桃村就完了。
小胖两只小小的犄角抖动得非常厉害,身体上泛出的紫光也完全笼罩住了它原本雪白的身体。
小胖同样也在竭力苦撑。它还不是真正的神龙!
那枚血珠终于飞到了云层之中。
两只犄角骤然光芒大盛。
而欢喜哥一瞬间也觉得身体里无穷无尽的力量开始向着天际直冲而去!
“轰——咔啦啦”!
惊天动地的雷声和闪电划过天际,刹那天空变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
暴雨倾盆落下。
那枚血珠在也眨眼间破裂,混合着金灵花的血水融合到了雨水里,纷纷洒向大地!
这些雨水里有小胖培养出的金灵花力量,有欢喜哥强大的骇人的鲜血。
老母虫军团的灾难来到了!
暴雨尽情的洗刷着大地。
这一场雨,不光是仙桃村,就连周边被雨水光临的村庄也会纷纷受益:
起码今年春天不再用担心那些纷纷苏醒的害虫了!
今年以仙桃村为中心附近的几个村子,肯定是一个大丰收年!
我们可怜又可怜的欢喜哥却到现在还不清楚:
小胖啊,我是让你来帮我灭害虫的,你给我弄一场大雨来做什么?
忽然脑子一昏,一头栽倒在了地上,就此昏迷过去。
小胖却一点也不担心。
欢喜哥第一次在自己的引导下引来暴风雨,身体里的力量流动的太过猛烈,就算连欢喜哥这样强悍的身躯也都承受不住。
这要是真换个普通人的话,早就被撕裂身体而死了。
看这个样子欢喜哥顶多昏迷上几个小时也就能醒过来了!
第271章 未来的好处才最重要
雷欢喜醒来的时候天都亮了。
雨还在不停的下着。
小胖目前的能力,有办法和雷欢喜联手召唤来风雨,但却没有办法让其立刻风停雨收。
这条小胖龙早就不见了。
让欢喜哥无语的是:
你特么的让我在这淋了一夜的雨?
还好身体强健,也没有什么事,只是全身都是湿漉漉的。
被淋成落汤鸡的欢喜哥走出仙女山,回到仙桃村的时候,村里的人早就出来了。
这虫灾一日不除,就一天不安心啊。
“欢喜哥,欢喜哥,你到哪去了啊。”
等欢喜哥来到面前,安妮她们看着他狼狈的样子大是疑惑:“欢喜哥,你淋了一夜的雨啊?”
“我在赏雨。”心里早把小胖的龙爷爷龙奶奶龙祖宗骂了个遍,偏偏欢喜哥死鸭子嘴硬:“你们一点都不懂得夜晚赏雨时候的那种心情。”
可没有人会疯到大半夜的和他一样去淋雨。
“欢喜,欢喜,虫,虫。”徐大格兴奋异常:“虫,虫全死了!”
那么快?那么神奇?
虽然知道小胖和自己联手下的那场雨肯定有作用,但实在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就起效。
徐大格也不多说,蹲下身子在土里刨了一会:“你来看。”
老母虫果然死了,成片成片的死亡。
欢喜哥差点欢呼出来。
“欢喜,这老母虫死了,不但解除了虫害,而且还成了肥料。”
“别啊,别成为肥料啊。”欢喜哥赶紧叫了起来:“徐叔、桂花嫂、水哥,你们把村里人组织起来,把老母虫都给我挖出来,等天晴了,晒干,这是药材,可以卖出去不少钱啊!”
徐大格一怔,一拍脑子:“啊呀,我怎么没有想到这茬?欢喜,要说还是你们年轻人的脑子好使。就是太奇怪了,老母虫怎么莫名其妙就死了呢?”
是啊,老母虫怎么莫名其妙就死了呢?不光是徐大格,所有的村民都觉得奇怪。
欢喜哥可不能告诉他们为什么。
混合着金灵花和自己血液的那场雨,的确神奇到了几点,不但杀死了害虫,而且对农作物一点副作用也都没有。
这是自己就任仙桃村村长后经历的第一次危机,幸运的是他平稳的渡过了。
“欢喜,去你种你那个……果子的地方看看。”桂花嫂这时忽然说道。
什么那个的果子?
啊,处男果!
这名字要多难听有多难听,也只有欢喜哥这样无聊的家伙才能想得出来。
难道处男果又出问题了?
不用吧!别玩我了。
雷欢喜赶紧奔到了种植处男果的地方,一看,一颗心立刻放了下来。
处男果一旦一个没有死,而且居然已经成熟了。
难道是这场雨催化的?
到底是小胖的作用,还是那枚血珠的作用?
答案恐怕只有小胖才知道了。
摘下一枚处男果,放到嘴里一吃……
还是那熟悉的味道……
成了,可以上市了。
这可是今年自己第一批对外出售的水果。
几个村民也都围拢过来尝了一下,赞不绝口。
这味道,他们和土地打了大半辈子的交道,可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爽口的东西。
而且即便吃下去了,嘴里也依旧芬芳爽口,回味无穷。
“欢喜,这就是那个什么你说的处男果啊?”徐大格又摘下了几枚,一边吃着一边说道:“你准备卖多少钱啊?”
雷欢喜心里也没有底。
圣女果什么价?最贵的是紫色的圣女果,最便宜的是黄色的。最普遍的红色的一般价格在每斤2。5…3。5之间。
之间的处男果呢?
卖多少钱合适?
这次种植的处男果并不是很多,满打满算也只有300斤左右。
倒不是指望着它能给自己赚多少钱,而是想当个探路石,试试市场的反响度如何。
只是拿到哪里去卖?
祝南镇?市场太小了。
“欢喜哥,欢喜哥,我爸来了。”安妮的声音打断了雷欢喜的思路。
朱国旭从车上下来,雷欢喜把他迎到了方寸饭店,顺手把几枚处男果朝桌子上一放,拿出了那株早就准备好的人参:“朱总,你要的人参。”
“看起来比我那株还要好啊。”朱国旭虽然不懂人参,但有之前雷欢喜给朱晋岩的那株,一对比也就比出高下了:“欢喜啊,你这次可是帮了我大忙了。”
把一株人参翻来覆去看着,夸赞不已。
哎,哎,朱总,那个钱的问题你倒是说一下啊,总不能白送是吧?欢喜哥在心里不断的嘀咕着。
可是朱国旭丝毫没有提到钱的意思。
欢喜哥急得不行,总算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安妮派上用场了:“爸,你不能白拿走啊,你得给钱啊。”
朱国旭一怔,随即笑道:“果然是女生外向,欢喜啊,你准备卖多少钱?”
和第一次差不多的话,而同样的又让雷欢喜为难了。
是啊,卖多少钱?自己对人参市场也一窍不通啊。
看着雷欢喜一脸为难的样子,朱国旭笑着说道:“我看呢,这样吧。上次我没有给你钱,送了你一幢别墅,这次呢,我还是不给你钱……”
我圈圈你个叉叉啊!
老大,难道你还是准备再给我一幢别墅?我要那么多的别墅做什么啊?
朱国旭不慌不忙说道:“我呢,以你的名义给新加坡人送去,你说怎么样啊?”
怎么样?你要拍新加坡人的马屁,我又不用拍。
恩,不对?
难道有什么好处?
朱国旭绝对不是那种小气的人,他这么说肯定是有目的的。
“欢喜,我现在就可以给你100万,甚至200万。”果然,朱国旭开口说道:“可是现在我这么做,好处虽然目前看不出,我保证你要不了多少时候就会眉开眼笑。”
雷欢喜点了点头。
自己猜测的没有错,朱国旭肯定是以这株人参在为自己搭线牵桥,将来自己得到的,要远远超过了100万200万。
想通了这一点,心中也变得坦然起来。
“安妮,给爸爸倒杯茶来。”朱国旭忽然说道。
安妮非常聪明,一听这话就知道爸爸有话单独要和欢喜哥说:“哎,我去找茶叶啊,这饭店里,连茶叶都没有。”
等到安妮一走,朱国旭收起了笑容:“欢喜,你说的那个瑞祥公司我去调查过了,是晋岩和几个朋友一起开的。我不问你是怎么知道的,你也别问我是如何处理的,好不好?”
这完全就是商量的口气了,雷欢喜无所谓:“这是你的家事,和我没有关系。就是,晋岩好像一直和一个叫陈佳豪的人纠缠不清……”
他说的已经很婉转了。
朱国旭是什么人?一听便听懂了。
可他没有正面回答:“欢喜,你救过晋岩的命,又两次救了安妮的命,我欠你的这辈子都还不了了。不过老实说,撇开这些感情不谈,我在生意上给予你的帮助大不大?”
“大,很大。”雷欢喜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我一向是以利益为重的,还从来没有这么帮过一个人。”朱国旭苦笑了一下:“可有什么办法,谁让我女儿看中了你?谁让我觉得你这个人特别厉害?我朱家欠你三条命,可是你雷欢喜欠我朱国旭不少的情,对不对?”
这笔账可是糊涂账了。
朱国旭叹息一声:“我的儿子女儿是什么样的人,我心里最清楚。我的儿子做过一些什么事情,我也非常清楚。可不管怎么样他到底是我儿子啊。如果有一天我把君诚交给了晋岩,君诚被你给击垮了,还是我之前求过你的,放他一条生路,给他一口饭吃。不要大鱼大肉,只要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