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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农场是天庭种植基地-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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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幼蜂最好的食物,还是授粉蜂群本身提供的,最为全面,质量最优。

    在这凡间,自然不可能找到这样的食物。

    叶晓晨只能自己配制了。

    仙泉之水是必须的。

    幼蜂只吃蜂蜜,所以蜂蜜也是必须的。

    只是凡间的蜂蜜,营养上肯定是比不上仙界的,而且也没有仙灵之气。

    所以,还必须添加一些其他成分。

    “这蜂蜜必须是纯粹的蜂蜜,不能掺假的,否则的话,就很难配制出来,现在市场上购买的蜂蜜,都是掺和了糖水。”

    叶晓晨有些为难。

    虽说有些蜂场,都说现场取蜂蜜,实际上,这些蜂蜜都是提前将糖水调制成蜂蜜状,然后用蜜脾搅拌过后,再放入蜂箱中。

    只要有人来购买,就会拿出来摇蜜。

    所以,去蜂场购买蜂蜜,这行不通。

    “看来,只能亲自去寻找几窝蜂蜜了。”

    叶晓晨心中有了主意。

    虽然立秋了,早已经过了收蜂群的最好季节,真要是找的话,还是能够找到蜂群的。

    这个季节,大多数草木开花的季节早就过去了。

    蜂群早已经准备好了过冬的蜂蜜,所以,现在的蜂群,蜂蜜应该很充足的。

    。。。。

    ps:看来今天很难达到两万推荐票,火皇暗暗松了一口气,一张存稿算是保住了!

 第七十一章 寻蜂

    陈浩回到了家。

    他今天心情很不错,终于解决了一个大难题。

    原来,他所开超市的门面楼层就是李甲仁的房产。

    今年刚好到期了。

    李甲仁前段时间提前通知他,让他做好搬走的准备。

    这可把他愁怀了。

    现在超市的位置很不错,生意也很好,一旦搬走,就必须重新找地方。

    先不说麻烦,还严重影响生意,要知道经过这么多年的经营,早已经形成了一大批老顾客,一旦搬走,距离远了的话,就相当于从头开始了。

    地段位置还不一定会好呢。

    当初为了租到这地方,可是花了很大的关系,甚至还动用了老丈人的人脉。

    可这一次,李甲仁硬是不同意再租了,坚持让他把超市搬走。

    就算是老丈人的关系也没用了。

    其实他知道,之所以这样,主要是老丈人就在不久前已经病退了。

    俗话说的好,官场是人走茶凉。

    人在位子上,巴结讨好的人多的是,一旦没在为了,谁还会鸟你,除非你级别高到一定程度。

    他老丈人不过是卫生局的副局长,一个科级干部而已。

    “事情怎么样了?李甲仁答应了没?”

    李艳看到丈夫回来,当即连忙上前问道。

    虽然父亲那边有些人脉关系,可是已经病退了的人,也就那样。

    从李甲仁忽然变卦,不在续签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来了。

    “搞定了。”

    陈浩露出了轻松的微笑,“老婆,你根本不知道我今天遇到了谁?”

    “真的,太好了,我就说嘛,虽然我爸爸病退了,也总归有些面子的。”

    李艳惊喜不已,不由得笑了。

    她还以为这事是她父亲的功劳。

    陈浩脸色一僵,连忙摇头说道:“老婆,今天这事情能够成功,全靠了晨子。”

    “什么?那个晨子?”

    李艳没有反应过来。

    “我表弟啊,我今天在物流中心遇到了他,他竟然跟李甲仁认识了,而且看样子,关系很好,李甲仁见到我跟晨子是表兄弟,他立马就同意了。”

    陈浩笑道:“现在晨子变化真是很大,我都快不认识了,看来,他现在应该是混出头了。”

    “你是说叶晓晨?不可能,他怎么帮上你的忙,李甲仁是什么人,他能够认识?”

    李艳失声叫了一声,露出难以置信之色。

    在她的眼里,叶晓晨就是一穷小子,根本瞧不上眼。

    这样一个瞧不起的穷亲戚,怎么可能帮她家这么大的忙?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的,这次李甲仁之所以答应,肯定是父亲的缘故。

    对,肯定是这样。

    作为一个骄傲得女人,李艳有着难以想象的固执,她认定了的事情,就很难扭转过来。

    想让她相信是那个她瞧不起的穷亲戚叶晓晨帮了自家的忙,简直是不可能。

    陈浩心中叹了口气,他知道老婆的性格,也不想再说什么了。

    他想得更远。

    他曾经看过了一本小说,里面的主角面对瞧不起他的那些人,说过一句铿锵有力得话: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或许,现在的叶晓晨,就是那个主角的写照吧。

    。。。。

    叶晓晨不知道因为自己跟李甲仁的一次偶遇,无意中帮了陈浩这么大的忙,估计会很无语的。

    此刻,他正在准备寻找蜂群的工具。

    他到附近的一片竹林里,用柴刀砍了一棵今年长的竹子。

    老嫩适中,从上面接下来了截下一段,剖开之后,就从竹筒内部撕下了一大片的白色薄膜。

    弄好之后,叶晓晨就骑上摩托车出发了。

    摩托车上面还绑带了一个蜂箱,一个斗笠。

    现在这个季节,很少有草木开花了,所以想要找到蜂群,难度比春夏两季要难得多。

    这难不倒叶晓晨。

    他来到了一片山脚下,有着颇为广阔的田野,现在这个时候,稻穗熟了,一片金黄,煞是好看。

    远处可以看到一大片山,甚至有着裸露出的岩石,那里原来是一处开过的石场。

    在另一边,则是一个小煤矿的旧址。

    在山脚下的有着一排的房屋人家。

    叶晓晨知道这里有人家种了桂花树,现在正是开花的季节。

    他将摩托车停了下来,果然就闻到了桂花的香味。

    一株株的桂花,开着白色,黄色的小花,夹杂在绿色的叶子中,犹如繁星点缀。

    桂花的花也许不是最好看的,这种花香,却最为芳馥醇厚,闻之让人心旷神怡。

    不少蜜蜂就在上面活动着。

    叶晓晨来到了一颗只有一人多高的小桂花树前,上面有着几只蜜蜂。

    他将一片撕了一下长方形的竹膜,用一根很细的丝线系着,结成了一个圆环。

    等了片刻,一只蜜蜂飞到了他不远处。

    叶晓晨伸手轻轻抚摸着桂花树,通灵天赋运用出来,沟通桂花意识。

    这一刻,他好像整个人跟桂花树化为一体。

    他就是树,树就是他。

    那只蜜蜂飞到了他的面前,触手可及的地方,似乎都没有察觉到。

    忽然,这种小蜜蜂竟然飞到了他的手臂上。

    “额?”

    叶晓晨微微一愣,不过通灵天赋依旧在运用着,他甚至感应到了小蜜蜂的意识。

    比起桂花树的意识来,这小蜜蜂的意识无疑要活泼许多。

    从小蜜蜂的意识中,叶晓晨感应到了一些简单的信息,跟植物意识不一样,小蜜蜂的意识要清晰许多。

    比如说,现在小蜜蜂的意识中,似乎充满了一种喜悦,一种丰收的希望。

    它找到了这片有着花儿的桂花树,可以采集到花粉,能够带回蜂巢去。

    叶晓晨心中感叹,可惜他的通灵天赋不够强,不然的话,许多能够直接跟小蜜蜂意识进行交流,直接询问它蜂巢所在。

    随着意识的沟通,小蜜蜂对他更加没有危险感,反而对他产生了一种亲近感。

    叶晓晨趁机将结成的线环套在了小蜜蜂的纤细的腰部,轻轻扎紧了。

    弄完这一切之后,叶晓晨又给小蜜蜂传递了一个意识,让它返回蜂巢。

    这种信息传递方式,就好像是进行催眠一般,这小蜜蜂还真的接收了,直接飞了起来,朝着一个方向飞了过去。

    叶晓晨心中一喜,连忙拿上工具跟了上去。

    这小蜜蜂并不是飞得很快,每飞一段距离,还会飞到叶晓晨身边,环绕着他飞行,然后再飞出去。

    这样一来,叶晓晨跟上蜜蜂非常轻松。

    他心中很是感叹,这通灵天赋真是强悍啊!

    如果这天赋更强一点,只怕能够直接控制蜜蜂意识了。

    。。。。。

    ps:我晕,昨天火皇定时了一章,十二点更新的,竟然失效了,现在赶紧补上,哎呀,实在不好意思!!!

 第七十二章 提纯

    叶晓晨运用通灵天赋,一路追随着小蜜蜂的飞行方向,朝着山上走去。

    幸好小蜜蜂时不时返回,否则想追踪到小蜜蜂的踪迹,还真不太容易的。

    这也是寻蜂的难度。

    就算是经验最为丰富的寻蜂老手,也通常会空手而归。

    寻蜂者们通常会在某些位置放置诱蜂桶,引诱分群的蜂群前来定居。

    叶晓晨有了通灵天赋,却没有这方面的麻烦,寻蜂反而变得轻松了起来。

    一路看着周边的风景,跟着小蜜蜂前进,大概十几分钟之后,在距离那片采石矿不远的地方,那小蜜蜂忽然在空中盘旋了起来。

    叶晓晨知道,蜂巢就在附近。

    飞了几圈之后,小蜜蜂猛然朝着右侧石头堆旁的一棵大树下飞去。

    叶晓晨连忙跟上去,顿时就看到小蜜蜂落到了一根枯枝上,然后沿着枯枝爬进了裸露出的树根跟石头缝隙的位置。

    “我晕,怎么在这种位置?”

    叶晓晨有些懊恼了。

    这种地方的蜂群,想要弄出来,很麻烦的。

    石头,树根,都是障碍啊!

    真要挖开,工程很大的。

    “对了,我不是有仙锄啊,有仙锄在,这石头树根算什么。”

    叶晓晨忽然想到自己有神器在手。

    当即,他从储物空间中拿出了仙锄,开始挖了起来。

    为了不伤到蜂巢,他挖得很小心翼翼,从旁边开始清理。

    再坚硬的石头,在仙锄面前,比豆腐也硬不了多少,树根就更不是问题了。

    一块块石头被挖出,一根根树根被清理掉。

    足足忙活了大半个小时。

    终于,蜂巢渐渐呈现在了叶晓晨的视野中。

    如果不是仙锄太重,他根本用不了这么久。

    叶晓晨将准备好的斗笠挂在蜂巢的正上方,再用一把干枯的狗尾巴草,轻轻从下方轻轻驱赶蜂群。

    嗡嗡嗡。。。

    许多的蜜蜂飞了起来,集结于斗笠之中。

    斗笠内的蜂团越来越大,蜂巢内的蜜蜂越来越少。

    忽然,叶晓晨眼睛敏锐得看到蜂巢中,一只比正常蜜蜂大许多的蜜蜂。

    蜂王!

    叶晓晨眼睛一亮,当即轻轻将手伸了过去。

    同时,他的通灵天赋也发挥了出来。

    一般徒手捉蜂王,这可是一个技术活,很容易遭到蜂群攻击的。

    他拥有通灵天赋,可以大大降低蜂群的敌意。

    当他的手轻轻触及到蜂王的时候,顿时就感应到了蜂王意识的存在。

    当他轻轻将蜂王捉住,放在手掌心的时候,蜂王没怎么挣扎动弹。

    当蜂王被放入准备好的蜂箱中后,叶晓晨松一口气,他知道这群蜂是跑不掉了。

    他拿起了斗笠,将里面的蜂团抖入蜂箱中。

    叶晓晨将盖子盖上,打开了巢门,将原来蜂巢中的剩余蜂团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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