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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铮此时也正坐在台下:他今天从军营直接过来,所以带的是主管军部事物的侍卫毕大同,他偷眼溜着宁铮的脸色,宁铮则一直很专注地看着舞台之上,弄得身后简直压不住兴奋之情的女学生们以为宁铮对所有的节目都很有兴趣,但只有毕大同明白,只有那个在冰场见过的唐奉九上台时,他的眼睛和注意力才是真的合二为一,一刻也不肯离开。
贫穷?不美?唐家六小姐?毕大同要翻白眼儿了。
奉九一鞠躬下台,又赶着和鸿司几个同学一起,演出了英文版的《出走的娜拉》,其实奉九并没有很喜欢这部出名的戏剧,奉九只是想着,娜拉是离开了家,然后呢?她拿什么养活自己呢?作为一只被豢养了太久的金丝鸟,她没有一技之长,如何独立?不过同学们不在乎,他们觉得被圈养的娜拉有勇气出走已经值得歌颂和鼓励。
奉九没有演娜拉,她只是把小说最高潮的一段改编成了英文剧本,作为编剧和里面女仆的扮演者,参演了戏剧,娜拉则由媚兰扮演,而鸿司则扮演了一个小说里没有的角色,娜拉的年轻崇拜者,在他的鼓励下,娜拉勇敢地走出了家门。
奉九是促狭的,只有鸿司看出了奉九的想法,他一拿到剧本读完,就抬头看了看奉九。
这个机灵的姑娘,已经用她的才华,隐晦地表达了对娜拉鲁莽行为的不赞成和对同学们的妥协与淘气。
他好笑地看着奉九,奉九看着他的笑容,急忙竖起食指,鸿司微微点头,很自然地给她保守秘密。
同学们的表演都很精彩,毕竟有的小组足足排练了两个月,有的甚至准备了一学期。
除了传统戏曲比如京韵大鼓、奉天落子、京剧、黄梅戏……。其他的节目大多都是西洋戏剧,莎士比亚、托尔斯泰的舞台剧,雪莱、泰戈尔、徐志摩、冰心的诗朗诵,甚至还有安徒生的童话剧……林林总总,不一而足。
两个小时的表演一晃而过,等到全部表演结束,由八位评委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商议一会儿后,很快给出了评选结果,《出走的娜拉》得了一等奖。
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听得出来是实至名归,但也有一些嗡嗡的议论声,毕竟奉九的西洋评书平静却充满张力,不是传统的大家耳熟能详的东西方戏剧形式,但胜在新颖,内容抓人,没得一等奖有点可惜。
正在这时,有个老师匆匆忙忙跑上台,又递给校长一张折叠的纸,校长接过打开,也是一愣,接着笑着宣布,“‘西洋评书”《简·爱》’,并列一等奖。”
掌声又一次响起,比上一次的更加热烈,看来在场的人也都认同奉九的表现力,正在后台的媚兰兴奋地一把抱住了奉九,比刚才听到自己担当女主角的娜拉得奖还要高兴。宁鸿司在一旁微笑地看着,没一会儿也上去对奉九表示祝贺,整个后台充满了放松又兴奋的情绪。
接着就是颁奖,一等奖自然由今天光临的教育委员会副委员长——宁少帅颁出。
宁铮手里拿着奖状和装着奖金的信封,走上台,双手递给获奖者,奉九被鸿司和媚兰一推,只好上前接过,两个人的手不免微微碰到,宁铮的手部皮肤很热,奉九则迅速地把手缩了回去。
他的眼睛磊磊落落地与奉九对视着,奉九的表现也让人不解,好像一直知道宁瑞卿就是宁铮似的,完全没表现出惊讶、惊喜或者什么其他的情绪来,宁铮的眼睛紧了紧。
奉九鸿司和媚兰三个人向台下连鞠了好几个躬,笑得很是灿烂,宁铮的眼睛在奉九和鸿司之间来回扫了扫,又略微凝神看了一下即使打扮成朴素的女佣仍然很美丽的奉九,象征性地说了几句场面话,就离开了。
台下同泽女中的女学生们都快压不住了,她们亢奋的尖叫声快把礼堂盖儿掀翻了,老校长揉了揉耳朵,不禁大皱眉头,但又不得不表示理解,教育工作者嘛,对孩子们必须无条件地——爱。
女学生们可顾不得平时最爱戴的老校长的耳朵了:这是她们头一次有机会这么近地看到名满全国的少帅,果真是一等一的俊秀,穿着军装更显得英挺不凡,骑上白马就是王子。
其实奉九并没有宁铮认为的那么冷静:她和媚兰从戏剧节表演一开始,就一面串词儿,一面时不时在舞台侧面探头探脑看热闹,很快,奉九就注意到了坐在第一排的“宁瑞卿”,不禁大为惊诧,待听到旁边女同学兴奋地压低声音告诉她,这就是宁军少帅宁铮后,奉九表面不显,心里却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了。
这不就是未来的大姐夫么?那么前几天上门拜访的也就是他了?不叫宁瑞卿而是宁铮?就是那个著名的花花公子?原来如此。
有点可惜了,明明言谈举止都很出色的一个人。。。。。。
算了不想了,毕竟这是“大人们的事儿”,与自己无关;而早已订婚多年的大姐好象也对此未发表过什么意见,大概,也不是不满意的吧?。
对了,得赶紧让大哥帮着挑件礼物给宁先生送过去,冰场救命之恩和上次欠的那顿饭还没还呢。
奉九很快将这个念头抛诸脑后,全身心地沉浸在热闹精彩的戏剧节的气氛里,只有同样看到了宁铮,而且深谙三叔为人的宁鸿司若有所思。
宁铮很快与校长道别,临走前,状似无意地又看了还在舞台上的奉九和鸿司一眼。鸿司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回视自己的三叔;奉九则逮着机会顽皮地冲他一笑,表示自己都知道了,也理解。
宁铮不由得也笑了一下,这才离开。
曲终人散,同学们三三两两走出了校门。
参与“娜拉”这个节目的同学们都很兴奋,其中淘气得全校出名的小瘦子郑如峰跳着高地提议把奖金花掉,众人轰然附议,于是大家决定去学校外的“龙门馆”大吃一顿。
五六个同学兴奋地交谈着,议论着,慢慢地,鸿司和奉九落在大家的后面。
媚兰走在奉九前面一点,偷偷地往后看了一眼谈得正热络的两人,捂嘴一笑,赶紧赶上前面的同学。
鸿司认真地说:“唐奉九同学,你真的很有艺术天赋,千万不要埋没了。大学想读什么专业?”
奉九一笑:“我喜欢文学、语言和历史,大方向应该就是这样。”
“那,你是不是要出国?”
“嗯,我想去美国,哈佛。”
“哈佛的中国史研究开展得的确很好,很多古代文献保存得确比国内强,而且研究的课题内容也很广泛;如果想读西方文学,也是那儿更好;但如果是中国古典文学,当然还是国内好,北大、南开,都不错。”
奉九说:“其实,我想去美国读书,主要还是一直想走出去看一看,看看那个我没见过的新世界,”忽然又变得腼腆起来:“当然,还得看我能不能申请得下来。”
鸿司笑着摇摇头,:“你这么强大的英语能力要是还会申请不过,那国内就没人能过了。”
奉九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挠挠耳朵,“谢谢宁同学这么看好我,那我更应该努力了,可不能让这么多对我有信心的同学们失望。”
鸿司本以为奉九会说让“你”失望,没想到却变成了“同学们”,虽然并不稀奇,但心里还是涌上了淡淡的失落感。
“唐奉九,”他犹豫着开口了,他觉得现在是个很好的契机,他总得给自己一个机会,尤其今天意外地在学校看到了三叔,看到了他看着奉九的眼神……“明年我也中学毕业了,我也想去美国读大学,到时,我去找你啊?你会不会嫌我烦?”
奉九渐渐停下脚步,转头看着他,眼里有研判,有犹豫,终于还是疏朗一笑:“怎么会?如果我能去上的话。自然会是热烈欢迎老同学。”
说话间已经到了饭店,这是一家外表看起来非常普通,但厨子很靠谱的饭店,价格也适中,很适合学生们来吃饭。
跑堂的把他们让到唯一的一个包间儿,正当间儿摆着好大一张圆桌,同学们依次落座,因为是学生,也没有点酒水,只是上了茶水。
同学们都热热闹闹地点菜,一人点了一个,又加了两个汤和两盘甜品,郑如峰是鸿司的同班同学,为人最是会来事儿、有眼色,笑嘻嘻地说:“我要给女士们点锅包肉,虽说这的大师傅的手艺可能是比不上鹿鸣春的,当然鹿鸣春什么滋味儿我也没尝过,”大家一阵笑,郑如峰接着说:“但也是相当不错了,这的老板以前可是鹿鸣春的二厨。”
在奉天,只要有女人与小孩儿在,锅包肉就是必点的菜,还有一样就是雪绵豆沙。其他人也都点了普遍受欢迎的菜,一顿饭下来,大家说着同学的趣闻,互相打趣在舞台上的表现,其乐融融。
等最后结账时,这才后知后觉地发现发的那点奖金不够了,奉九豪气地说:“我来。”
戏剧社的同学们马上鼓掌。这几个同学里,家境不算富裕的至少占了一半,而奉九的父亲号称“奉天财神爷”,唐家最多的东西,只怕就是钱了,不能说富可敌国,但绝对称得上富贾一方,所以只要是跟同学们出来聚餐,奉九总是很自觉地抢着付帐,反正自己的零用钱也多;但奉九刚要起身,左边的袖子就被拽住了,她低头一看,一直坐在她身边的鸿司站起身来,“让女同学结账,我们男同学可不答应。”
话说到这个分上,奉九当然不可能跟他争,这也是奉九头一次跟鸿司一起吃饭:虽然平日里不能说是太熟,但看他平时的穿着和作派,尤其是他还有一辆漆黑发亮的自行车,那就是说家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所以她爽快地从善如流了。
热热闹闹吃过了饭,饭桌上慢慢安静下来,眼看着到了中学毕业、各奔东西的时候,大家也都有点伤感,不过,今日聚餐的几人,绝大多数都会继续升学,极个别不升学的,也有一份小小家业可以继承,前程并不能说太差。
所以,虽说因为要离开熟悉的同学、熟悉的环境而不舍,但想到又会结交新的同学,又有大学这个最吸引人的目标在,于是刚才的伤感很快就一扫而空,气氛重新变得热络起来,这就是青春年少吧?
——以为自己有大把的时光可以挥霍,以为世界是自己的,等着自己去征服去改变,。
等吃过饭,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男同学都嚷嚷着要送女同学回家:于是大家七嘴八舌地报了地址,本着就近原则,很快就分配好了。忽然鸿司微笑着说:“我也和唐奉九是一个方向,还是我送她吧。”
其他人愣了愣,几个男生开始起哄,只有郑如峰坏笑着说:“行,这个机会让给你,你可得把唐大小姐好好送回家。”因为刚刚报了地址,明明郑如峰离奉九家的胭脂胡同更近些。
奉九赶忙说:“那怎么好意思?我还是叫辆黄包车回去好了。”
一贯最能插科打诨的郑如峰一摆手,“就让他送,我看他刚才暗搓搓地盘算着自己把亏空补上,又生怕吃亏,所以这顿可没少吃,现下正好消化消化。再说了我还要去姥姥家取给我家包的饺子呢。”大家都吃吃笑了起来,谁不知道胃口最大却又干吃不胖的是他郑如峰才对。
媚兰则由着她的邻居王兴直护送着回去,奉九放了心,跟偷偷冲她打手势的媚兰和其他人道了别,鸿司慢悠悠地骑了自行车到她面前,故意慢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