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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开心,她的不开心通通被他看在眼里。
百里冬儿没有说话,这大宋的开国帝王便静静站在一旁,等着她缓过劲来。
晓是这老天也在痛惜前朝帝王的逝去,淅沥的雨从天而降。
百里冬儿却还是抱着李煜没有动,任凭雨水滴落在她脸上。
曾经,与李煜相处的画面一幅幅在她脑海中浮现。
过去的李煜是她最好的朋友,可她……
突然间,百里冬儿发现砸落在她头顶上的雨水转而消失不见。
不是雨停了,而是有人默默为她撑起伞。
百里冬儿没有哭,声音却沙哑无比。
百里冬儿:“我从不知他对我的真实感情。”
此刻看到百里冬儿为李煜难过,一张笑脸上写满痛苦,身着一袭龙袍的元朗紧握着伞,默了默道:“若是没有我出现在你的世界,也许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百里冬儿抱着李煜尸体的手一顿。
元郎说的没错。
这也是她之前所想,然而现在……
这些已经不重要了。
“元郎。”
百里冬儿这才抬头看向元朗。
“我想将他埋在锦书苑可好。”
她说认识的李煜并非一个快乐的人,她希望来世他能够只是晋墨。
但凡是百里冬儿的要求,他都会答应。
元朗:“好。”
就在李煜换衣入棺椁时,整理李煜尸体的公公从李煜怀中发现一把绸扇。
“皇上,这是从李煜身上发现的。”
公公将那白色绸扇呈到元朗跟前。
元朗目光深了几分,这绸扇乃是他为百里冬儿所做,又怎会不认识。
元朗从漆盘中拿起绸扇,他看了看又将那被李煜写上词的白色绸扇放回到棋盘中。
“随他一起去。”
“是!”
白色绸扇随着李煜的尸首埋葬在了锦书苑中。
多年之后,有盗墓贼挖开李煜的墓穴,在盗走陪葬宝物的同时,带走了白色绸扇。
“咦?那把白色绸扇呢?”
分赃时,另一盗墓贼发出疑问。
“是不是你藏起了?”
“放屁!我藏那把不值钱的绸扇做什么?”
“不值钱的绸扇?放你的狗屁!那绸扇上可是写有李煜的真迹!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人不堪回首明月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哟,你还背起词来!”
“那是!也不看看哥哥我在成为盗墓贼之前,可是在书院中打杂的!”
“呵!你难道不知李煜的《虞美人》乃是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这……是故国吗?我看那绸扇写的乃是故人。”
“所以一把赝品绸扇,不要也罢!”
“放屁!定是你把绸扇藏了起来。给老子交出来!”
就在两人扭打起来时,凉风袭来,突然一道白影从他们跟前闪过。
“刚刚……那是什么?”
两人扭打的动作一停,头皮发麻。
“该不会是……”
扇灵因主人遗愿而生。
李豫凑到两个扭打成一团的盗墓贼跟前:“没错,我就是鬼。”
看到李豫凑到他们跟前白皙的脸,盗墓贼异口同声发出惨叫,而后两眼一翻,齐齐倒在了地上。
李豫见状抽了抽嘴角:“还真是不经吓啊!”
李豫收回目光,转而看向天上的明月。
他温润笑道:“终于到这地上来了。”
第812章:何为快乐?
作为扇灵,乃是完成主人心中的遗愿。
然而他的使命,却只是写出开心的诗来。
不是词,而是写诗……
呃……
这算是什么扇愿?
算是让他在这世上自由自在的活吗?
难道这样就能写出开心的诗?
他没有开心,反而因此陷入迷茫之中。
这样的状态距离他能写出快乐的诗来太远。
不过……
既然是主人的扇愿,他自然要完成,并且是努力完成。
要如何才能开心?
寺庙中的方丈告诉他,开心便是放下心中执念,一呼一吸之间。
放下心中执念?
李煜:“……”
这简直便是让生而为魔之人放弃魔性。
简直是天方夜谭。
他乃是扇灵,便是因执念而生,若是放弃执念的话,他在这世上哪还有存活的意义。
寺庙方丈的话对他而言乃是废话。
他转而去问每日在集市中笑着面对客人,甚至被的客人的打骂还笑脸相迎的店小二。
为何他会如此快乐?
店小二却是告诉他,并不是笑便代表快乐。
那他要如何寻找到真正的快乐。
后来,他看到因为吃到一串糖葫芦而变得开心的小孩儿。
“小孩,你为什么开心。”他好奇地问。
小孩一边开心地嚼着糖葫芦,一边告诉他:“因为糖葫芦很甜。他只要吃到甜的东西便会开心。”
糖葫芦很甜?
吃到甜的东西,便会开心?
趁卖糖葫芦的小贩不备,他顺了一串糖葫芦,满眼期待地塞入口中。
“好酸!”
他紧皱着眉,险些便将糖葫芦给吐了出来。
“这东西哪里甜了?”
小孩眨了眨眼,想了想说:“就算它有些酸,但是特别甜。”
小孩的关注点在糖葫芦的甜上,就算它酸也不重要。
李豫的眉头没有松开,反而皱得更紧。
随之他将自己吃了一口,便不愿再次的糖葫芦扔到了地上。
“喂!大哥哥,你干嘛扔掉糖葫芦!”
正在吃糖葫芦的小孩连忙将李豫扔在地上的糖葫芦捡了起来。
李豫默了默道:“没有开心的味道,扔了也罢。”
小孩一怔。
“大哥哥,你不喜欢吃糖葫芦吗?”
不等李豫回答,小孩想了想又道:“大哥哥可有喜欢的吃的?”
小孩用力点头如捣蒜:“没错。只要大哥哥吃到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便会开心。”
李豫陷入沉思之中。
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对他而言,他乃是扇灵。
扇灵的诞生靠的乃是主人生前的愿望,更确切来说便是主人的执念。
扇灵自诞生起便能化行为人。
他们可以像人一样生活,吃食物。
但吃食物对他们而言并不是必须。
他并没有任何想吃的,喜欢吃的东西。
见他面色一沉,似乎猜到他在想什么,小男孩瞪大眼睛。
“大哥哥,你……你该不会是不知道自己喜欢吃什么?”
这大哥哥没有回答他,便是代表默认。
呃……
小孩一边拿着糖葫芦,一边牵着他的手:“大哥哥,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也许便能找到你喜欢吃什么!”
在这世上,他极是茫然,小孩想要带他去,李豫并没有拒绝。
“大哥哥,到了!”
李豫:“这里是……”
小孩抢在李豫之前说:“没错。这里便是扬州城最好吃的酒楼后厨。这里能够闻到厨房的味道。你躲在这柴火中,闻上一天的菜味,一定能够找到你喜欢吃的菜。大哥哥,天色不早,我要回家了,等明日我来找你。”
小孩说完一溜烟又从酒楼后的狗洞钻了出去,就如同他们之前钻进来时一样。
看向小孩消失的背影,李豫揉了揉额头。
这些味道对他而言并没有任何吸引力,与他而言和寺庙内香火的味道并没有差异。
“大哥哥,你找到自己喜欢吃的菜了吗?”
翌日,小孩从狗洞钻入一脸期待地闻道。
“呃……”
见李豫陷入沉思之中,小孩叹了声气。
“竟然没找到啊。”
下一瞬,小男孩摊了摊手,笃定地说道:“看来大哥哥的喜好并不在吃上面。我还以为每一个乞丐都会喜欢吃东西!”
乞丐?!
李豫怔了怔。
是了。
从他诞生以来,他便一直在这世间寻找能够让他开心的事物。
唯有让他体会过开心,他才能写出开心的诗词来。
时间流逝,朝代更迭。
他一直在寻找,并没有注意过,作为人,他应该需要体面。
“大哥哥,既然你的爱好不在吃上面。也许……你可以去找一个喜欢的人。”
他闻言诧然:“一个喜欢的人?”
小孩点了点头:“没错。我娘亲说了,等我长大之后,我一定会遇到我喜欢的人。但她却告诫我,不管我喜欢的人是谁,那个人在我心中的地位都不会超过她。”
李豫:“……”
小孩:“所以大哥哥,要不你去找找人?”
喜欢的人……
他生而为扇灵,为的便是完成主子的遗愿,并且也继承了主人的记忆。
在主子的记忆中,喜欢百里冬儿并未给他带来快乐。
相反。
给他带来的是痛苦。
若非如此,主子也不会傻到放弃自己的一切,包括是自己的命。
“大哥哥??”
见李豫低着头,长眉紧皱,不说话,小孩踮起脚,试图将拉回李煜的注意力。
李煜回过神来,脸上的悲伤却还在。
他的悲伤来源于他的主子,李煜。
喜欢是痛。
这一认知与小孩的认知是相反。
李豫揉了揉额头,说出令小孩听不懂的话来。
“错了。”
他找错了方向。
不应该是喜欢让他快乐。
所以……
到底如何才是快乐。
“大哥哥……”
李豫没有再去看小孩,转身离开。
小孩望着李豫离开的背影砸吧着嘴,朝着李豫的背影大喊道:“大哥,你可要试试我娘亲的办法。昨日我娘亲说了,若是你觉得不快乐的话,不如让人挠挠你的咯吱窝。你便会知晓快乐是什么!”
然而再次回顾李煜一生的他沉浸在主人的悲伤之中,并没有听到小孩的话。
时光流逝对有着足够长生命的扇灵而言并不算什么。
他依旧在寻找快乐的路上,直到这日……
遇到了她。
丝绸之路上,狂风骤雨,闪电雷鸣。
没办法前行,他便寻了一处山洞避雨。
“阿嚏!”
尚未走进山洞,他便听到有女子打喷嚏的声音。
他走入山洞的脚步声一顿。
风雨声极大,以为女子并未听到他的脚步声。
男女独处一处,实为不妥。
岂料,对方竟然听到他的脚步声。
“喂!你打算出去被雷劈死吗?”
他正准备转身离去的脚步又是一顿。
“阿嚏!”
山洞里又传来一道喷嚏声。
犹豫之下,李豫又再次迈开脚步走进山洞之中。
对方乃是女子,她不介意。那便没有什么可介意的。
走进山洞,借着因为狂风灌入而变的微弱的火光,李豫看到一个浑身湿透,蜷缩在角落里,埋着头,凑到微弱的火堆前不断搓手取暖的黄衣女子。
因为女子低着头,他看不清女子的容貌。
女子没有抬头,却是道:“你能从我头顶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