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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连卿一走,司镜便走到床边,林琅躺在上面,脸上残余的绯色未消,气色比起方才好多了。
果然见到沈连卿,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喜欢一个人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吗?
司镜诧异,心中也有疑惑,突然感到手腕处微痒,是被高殷咬的伤口在愈合。
她坐到林琅身边,目光淡冷的低头看着肿胀的林琅,她的皮肤发涨,像是一个装满白面的口袋,可在沈连卿嘴里就变成了蚕宝宝。
“林琅。”
司镜喊她,林琅眼珠移动,刚才司镜和沈连卿说了一会儿话,林琅以为是查出自己体内的病因了,难不成自己真活不久了?
心脏提到嗓子眼,她紧张的看着司镜。
司镜:“记得我之前和你说过,沈连卿他并非良配吗。”
林琅一时没反过来,不明白她突然提起这个,随后动作小小的点了一下脑袋,感觉脖子都疼了,但起码比之前毫无感觉要强。
她自然记得,当时她还对司镜说,世人所想,并非我意。
只要她愿意,别人怎么认为都无关。
司镜沉默了下,“也许是我错了。”
这次是沈连卿叫她过来的。若是她知道林琅的情况自然也会毫不犹豫的过来,可她不知道。
如果自己知道林琅不明不白的这么死了,她一定会抱憾愧疚。
可沈连卿得到消息,第一时间来找自己,是他知道已有御医去了林琅家却一无所获,此事并不是一个大夫就能解决的,二来也是为了保全林琅的名声,若是他亲自造访,就算之后他们在一起,林琅的声名也会有损,那些污言秽语会强加到她身上,没有强大家室的女子被造谣诟病,没有几人能全然不在乎,而结果就是令两人的关系越加疏远。
就连她都能看出沈连卿对林琅的重视,他对林琅,真是用了心。
自己当初的断定,的确草率。
林琅不知司镜心中所想,疑惑的眨了眨眼。
什么错了?
这么突如其来的问话和结论太让人迷糊了,司姐姐,你倒是说啊,我不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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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两声,又有人进来,是杏儿。
她端着一碗水,看到床上的林琅,惊喜的喊道:“小姐,你能睁开眼啦!”
她来的真是时候。
林琅心想,回应杏儿的,是林琅眨了两下眼睛。
杏儿放下水,盯着林琅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生怕她又给闭上了,这下她对司镜更加佩服了,什么大夫御医都赶不上国师大人的一颗药丸啊,虽然药性猛了点,但真管用啊!
她心中澎湃的崇拜之情被强压了下去,因为她想起一件事。
杏儿转头面向司镜,咳了一声:“国师大人,刚刚你问我的话我又想了一遍,其实在小姐病发之前,的确发生一件和平时不同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司镜略低头,冷声道:“算了,现在眼前还有急事,以后再说吧。”
林琅心里着急死了,又说不出话问。
天神:我懂!
这种情况就像群里热火朝天的讨论你的男神,你却被群主禁言了。
(我似乎暴漏了什么)
即使她的脸现在是个发面馒头,如今也被涂上了一层胭脂。
我差点写成:即使她的脸现在是个发面馒头,如今也被涂上一层腮红~
哈哈哈哈~
2天没见你们话痨一下,朋友大婚去帮忙了,很累,2天几乎只睡了不到三个小时,昨天也因为一些事挺晚才睡,其实今天也没休息好,然而为了不让你们多等,还是努力来更新了!我也和你们一样想我WULI端王呀~
男女主这段戏也是我很萌很想写的~~感觉还行吧哈哈!
接下来虐渣渣!
想的我人不要矜持,来评论!
第109章 病因
郑老爷子哈哈大笑三声,脸上的皱纹都震三震:“胆子这么大的人,老夫近年很少看到了,这笔生意,老朽做了!”
林琅喜上心头,面上依旧云淡风轻的淡笑,可左脸颊的小小酒窝已显露出她喜悦的心情。
郑老爷子道:“老李进来。”
之前的中年老汉进来,郑老爷子吩咐道:“我记得你侄子的独子是被王家儿子打死的。”
老李眼底多了几分恨意:“就是他。”
“现在派你办个事,叫上你小舅子一起,新帐旧账一起算。”
老李脸上一喜,马上跪谢。
“你该谢林家姑娘。”郑老爷子一双小眼全张开了,活络的滴溜溜转,“小丫头,我给你这个数买你的回绣书如何,外加高头大马,草料管够。”郑老爷子比了个手势。
林琅心头一喜,站起微微福身,“多谢郑老爷子。”
于是林琅从郑家拿到了足够的盘缠,坐着马车回了林家,又通过牛家的牵线跟着商队,至今已走了快半个月了。
平叔听说后幸灾乐祸的笑了声,一张苦脸乐开了花:“小姐的脑子和少爷一样好使,竟然能想到让人放出王家愿意白给别人绣品的传言,地里的那些没钱的汉子听了可不得像蝗虫见了草似得,把王家啃个精光。”
林琅自是不知她离开渝镇后郑家是如何顺水推舟痛下狠手,令王家彻底落败。
她之所以找上郑家是因为深谙王家铺子与郑家的花间铺是竞争对手,但其实郑家对屡屡挑衅的王家早已视为眼中钉,王家截了李家的那笔生意是真正的冒犯与威胁,林琅献上的计策颇为上佳,自然不能放过这大好时机。
郑家大族势力庞大,打点了官府的人,又暗中煽动群众,一举将王家彻底碾倒,这单生意,郑家是真的稳赢。
不过王家败落之快,结局之惨是林琅没有预想到的。
说到底,她虽是学她哥哥林怀瑾睚眦必报,但为人并不狠绝,会赶尽杀绝,相对于更崇尚万事留一线,毕竟逼的狠了,对方豁出命来再生事端更为麻烦。
可事情一旦发生,便不会轻易受人控制,便如传言一般。
当初林琅想到利用传言,也是因为王氏派人传出关于她家的那些龌蹉闲话,足足的给她上了一课,谣言这东西,利用起来,着实有趣。
说起来,想到这些还多亏了杏儿的提醒,林琅转头,看见杏儿像个鹌鹑似得闷头坐在马车角落,自从离开渝镇,她变得越发沉默寡言,林琅觉得杏儿似乎没有表面上那么简单,她能再短时间内将王氏之事分析的头头是道,可平时她却一直以沉默木讷的形象示人,她说自己从前是小富人家的洗衣丫鬟,可上次抓杏儿的手看时,虽有些粗糙,但绝不是从小就干粗活的人,而且去郑家时,对其富贵景色毫无惊奇,又似乎非常不想去京城,可最后还是跟着一起来了,种种谜团如雾,让林琅看不清楚。
长路漫漫,实在枯燥,林琅只得对平叔继续找话:“平叔也有我想不到的呀,你还会驾马车呢。”
平叔突然被夸,得意笑了:“那是,以前还是我架马车带着夫人和少爷从京城一路到渝镇的,就是后来那马车被夫人卖了给少爷请先生了。”
说到这里,林琅的心被敲了一下,“平叔,不是说我娘和哥哥是被赶出来的吗,当初哪来的钱买马车?”
还有渝镇的屋子,也是不算小的,地里的田也是,应该都是一起买的,之后哥哥念书请先生,更是花销巨大,当时娘已经不拿针了,这么多钱是谁出的?
平叔卡了几下嗓子:“这个啊,等见了夫人你问她吧。”
林琅微微敛目,看来平叔仍旧有所隐瞒,当初娘和哥哥被驱逐离府,如今又被强硬接回,这其中一定有什么不便告人的隐情,可她想想蕙娘的软性子觉得也做不出什么惊天的事。
马车晃了一下,突然停住,平叔的声音传来:“天快黑了,整队休息,前面商队的人说旁边有小溪,我去接点水啊!”
因有女眷,林琅的马车是跟在商队最后头的,还隔了一段距离,这些日子晚上林琅与杏儿睡在车里,平叔和前面跟商队的人吃喝都在一起,反正都是男人,没啥顾忌,就是辛苦平叔,平时打水干活都要他一个人做。
平叔离开后,过了片刻,林琅按捺不住,偷偷下了马车,她没打算走远,目标近在眼前。
她清丽娇艳的脸上一双眼睛明媚如光,微冷的风吹过来,拂起她根根黑亮的发丝,她打了个冷战,扔是兴奋的抓了把豆子,笑吟吟地绕到黑色大马的前面。
马儿骨架高大,比起前面商队的马都要大上一圈,只是瘦的骨头突出,背上灰色的鬃毛也软趴趴的,这是林琅第一次与它这么亲近,凡是女孩儿,都对动物有一种天生的好奇之心,而且因为某种缘故,林琅家中并不似其他农家饲养鸡犬,所以她对动物更有想亲近的欲望。
何况还是这样的高头大马,就是太瘦了些。
林琅身量还小,得仰头看马,正巧黑马无精打采的低着脑袋,于是立马,一双黑大的眼睛映入林琅视线,四目相投,林琅欣喜一笑,马儿却是脑袋一转,不搭理她。
平叔说过,马儿是最通人性的了。
也许是饿了呢。
身为“植物杀手”的她熟练的抓了一大把青草,颤巍巍的伸到黑马嘴边,她的手背能感受到它呼吸的气息,这种兴奋又紧张的感觉令她的心脏怦怦直跳!
可黑马脑袋一昂,对她手里的草儿不理不睬。
果然不吃。
郑老爷子还说什么草料管够,全是忽悠人的,这马根本就不爱吃草!
林琅张开另一只手心,露出里面的豆子,就见黑马立刻鼻头一动,一颗大脑袋迅速的直往林琅手里钻,她被吓得猛然跳开,抬头对上黑马一双大眼,满是热情激动,前蹄乱踏,再没有刚才的高冷样子,瞬间明白了。
原来是吃货,不肯吃草,只吃豆子,严重挑食,难怪这么瘦。
她说郑家怎么会这么大方给她一匹如此高大的马,原来是养的太费钱,直接做人情给她,马车是旧的不说,马也是次品,这郑家真是不做赔钱买卖。
妥妥的奸商!
林琅在黑马渴望的眼神中举着一手豆子,想给又不敢给。
它、它舌头都出来了,要是直接喂会不会舔我一手口水啊,牙又那么大,要是把我手指咬掉……
可是它又好想吃的样子。
林琅正天人交战,在爱洁与喂食中难以抉择之时——
“噗嗤!”
林琅还保持着一手举着豆子的动作,瞪大了眼睛与黑马对视,它、它竟然喷了她满头满脸的口水!
“啊啊啊啊啊!”
在僵硬片霎后,她放声尖叫着急速往溪边跑。
终于看到前方的小溪,林琅蹲在一个土坡下面,这里正好形成一个避风死角,她双手捧水反复冲洗,终于将脸和手洗干净了,可她嗅了嗅,还是觉得头上有味道。
啊啊啊,她再也不喂马了!
“真、真的要动手吗?”
林琅头顶乍然传来陌生男人的声音。
“废话,我都想好了,你到时候去把那个老货引开,趁人单着的时候下手。”
另外一个声音似是有点退却,“要是被发现了怎么办?”
“怕什么啊你,反正他们是顺带的,谁会管闲事!而且我们这是帮她,不然她最后还不是一辈子当寡妇,咱俩先让她尝尝男人的滋味,也是不枉此生了,”这声音很是狂妄,欲望满满,“到时候我先上!嘿嘿,那小娘皮看起来就细皮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