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喜书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安王妃-第50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是云王的小孙子,所以很得云王喜爱。不过现在就不是了,前不久,云王的某个儿子在外头有搞大了一姑娘的肚子,孩子刚生出来不久,还不满半个月,所以萧昙这小孙子的位子也得让出来给这最小的孙子让路了。
    不过,他虽得宠,但终不是云王眼中该继承云王府甚至是将来大统的人物。云王最喜欢的,是他的大孙子萧遇,萧遇和萧昙都是出自他最喜欢的嫡次子所生的孩子。一开始便尽力教导,大孙子出生时,云王甚至亲自手把手的教他,可见他对萧遇的喜爱。
    云王心里也清楚,他父皇已经年近过百,身体还硬朗着,他也都七老八十了,虽然学着武功,倒不显得有多老迈,看起来也就四五十岁的模样,但年纪在那里摆着,他也不好骗自己。
    大周的皇位传承向来奇特,因为皇室的功法好,历来的皇帝年纪都不小。特别是父皇都百岁高龄了,但看起来依旧健壮。也因为如此,大周的太子之位几十年了都没有定下,虽然依着现在来看,太子之位十有*会在他和蒙王二者其一身上尘埃落定,可是他却丝毫不敢大意。
    父皇要是再活个几十年,孙子辈儿重孙子辈儿都要长起来了,到时候会不会多出一些有力的竞争对手谁也不知道,他需早做打算。所以,他一直很看重培养儿子和孙子,特别是孙子辈儿的孩子,除了他最喜欢的萧遇,对其他孙子他也是从没有缺少过关注。
    儿子的年纪也都大了,可能将来就要步了他的后尘了。等到父皇再活个几十年,就算他上位了,也快百岁了,能在皇位上坐多久?特别是父皇身体健壮,可是一点儿要让位的趋势都没有,等到真的要定太子那天,恐怕就能直接定到他儿子孙子的身上,没准儿他一当就得弄个太上皇当当。甚至是他会不会活的比父皇更长他都没有把握。
    说实在的虽已习惯了却也心里急迫。他与蒙王争了半辈子,还不就是为了那张龙椅?可父皇这老不死的偏霸着权利不肯松手,他不知道几次诅咒这老东西赶紧驾鹤西去,可惜老东西不为所动,依旧活蹦乱跳的,到现在还能夜御几女,还能源源不断的生出孩子来!
    他们皇族萧家,可能是一代代都是这么传下来的,于血脉亲情并不怎么看重。父皇虽然相对倚重他和蒙王,但无非是利用他们帮他治理江山,可他有几分将他们当做是儿子,他心里自己有数。
    他对儿孙虽然也喜爱,但这喜爱是建立在儿孙优秀更够继承他衣钵,帮他争取到那张龙椅的前提之下。
    若是萧遇不是个能干的孩子,而是个废柴,他分分钟任他自生自灭。而谁都不觉得这是什么错误,就是萧遇自己也认为是理所当然。
    所以,为了不被抛弃放弃,他一直都很努力的压榨自己。好在天赋够了,稍一努力便有所成就。
    萧遇是全能型的人才,文治武功样样不差,也难怪会被云王捧在手心里。
    而云王的意思,是希望萧昙能够在马上建立功勋,如此,将来便可辅佐他的哥哥,巩固大周江山不朽。
    他早晚也是会死的,这他早有觉悟,所以他必定要将子孙后代培养出来,否则将来蒙王做了皇帝,他这一脉还能有好日子过?
    争了几十年,斗了几十年,早就打出火气来了,不赶尽杀绝已是仁慈,还能留着他们一家在他眼皮子底下蹦跶?
    设身处地去想,他要是做了皇帝,同样不会放过蒙王那一脉。
    可惜这小孙子偏不喜武功,那天赋之差能气死一群的武教先生。他心里头也不爽得紧,寻思着虽喜爱这嫡次子,连带着也喜爱嫡次子生下的儿子,可若是这个小孙子是个废物,他也没心思再在他身上下功夫。
    不过好在小孙子也没叫他太失望,武功上没什么成就,可在文学上的造诣却是颇深。
    别看似乎也就是吟个诗作个对,写写文章画画书画,似乎没什么大用,可是事儿不是这么算的,他这小孙子算是入了那些文臣的眼,一个个的看他都亲切的跟他们亲孙子似的,也算是意外之喜。
    说到底,朝堂上还是由文臣掌握的,武将虽能定国安邦,但因为人数不多,所以在朝堂上并不占优。
    萧昙那小子能得到文官集团的喜爱,这比他原本打算让他亲近武官的计划并不差在何处,所以他也就任由他自个儿爱干啥干啥去了。
    于是,云王的放任,让萧昙欣喜不已,从那往后,萧昙参加各种诗会更是频繁。天都城里的喜好文学的就没一个不认得他的,从另一种层面上讲,他的名声比之他的哥哥萧遇都还要高上半筹,这也导致了萧昙与萧遇的关系有些微妙。
    虽是一母所生,可也正因如此,竞争的就越发激烈。萧昙暂时还没有露出争夺皇位的野心,但萧遇的野心却已经写在了脸上了。
    说起竞争,他们的父亲也是一样。他们的父亲时祖父的嫡次子,上头还有个嫡长子。可惜,嫡长子平日里看起来憨厚,却取了个不可小觑的夫人,愣是将一个憨人培养的异常强悍,即便嫡次子聪慧灵敏,却也没甩开了他,反形成了竞争趋势。
    云王曾不止一次感叹,若是叫聪慧机敏的嫡次子娶了嫡长子那个不可小觑的夫人,他们生出的儿子,怕是要聪明顶天了。好在嫡次子的夫人倒也不是个省油的灯,所以云王倒也算是满意这门亲事的。
    叶西辞拿到了云王府的一些调查资料后就一直在研究着,所以他决定先从云王府这里入手。而他所寻到的人,自然就是这个喜爱诗词文学的萧昙。
    他经常出门,容易遇到。且那里有诗会文会,一点也不愁找不着他。
    叶西辞选择了离着云王府较近的客栈,也是为了监视萧昙的行踪。
    萧昙最喜欢去的除了诗会文会之外,便是离着云王府不远的一家叫做翡翠馆的酒楼。那里的翡翠鱼做的可谓是一绝,虽然价格昂贵,味道却是一点也不叫你觉得钱花多了亏的慌。
    叶西辞选择的接触萧昙的地点就在这翡翠馆里。
    这翡翠馆的馆主是个女子,曲艺大家莫风华的弟子。长的虽不算多美丽,却也是别有一番风味。因为,这女子来自异域,长的就像是方笑语从前见过的那些外国人。眉眼与大周人有着明显的不同,他们的轮廓更深,显得更加立体。这样的人在大周也很少能见到。所以喜欢来翡翠馆的人,除了是想要吃美味的翡翠鱼之外,更多的也是想来见见这位异域美女的馆主。
    而这馆主很早前便跟了曲艺大家莫风华学习,原本的名字有些长有些古怪,所以便取了个能融入大周的名字,叫绫清。她最擅长的就是古琴。而她手中有一把几百年前的名亲龙啸,所以弹出的琴声比起那些潺潺细语来,更多了几分杀伐。
    但是,这种杀伐配上她独特的相貌,反倒显得异常合适。
    绫清馆主每隔十日便会在翡翠馆里待上一天,这一天,前往翡翠馆里消费的客人便可听到绫清馆主或美妙或大气杀伐的琴音。
    客人不可随意打扰馆主的演奏,但是,演奏完毕的空当里,若是有客人能够为那些曲子配上好词,或是有那擅长作曲的客人能够为绫清提供让她看得上眼的调子,绫清不仅会当场为他演奏,一日的消费还可全免。
    要知道,翡翠馆里的一条鱼,能值黄金。这鱼都是产自异域的鱼,有的比人还长,若不是绫清在异域还有些势力,寻常人可弄不到这样的好东西,还能公开贩售。
    叶西辞得到这个信息之后,立刻就想起了方笑语曾给他抄了不少的诗词曲赋。虽他自己也能作上几首诗,但比起方笑语给他的那些,却实在是上不得什么台面了。
    那也是理所当然。方笑语给他的,那可都是近百世轮回之中,那些有名的诗词大家的成名之作,随便拿出一个,都能震上人一震。若不是她觉得随意抄袭人的诗词不太好,她大可自己拿了散播出去,保准能叫那些所谓的文学大家们瞠目结舌。
    能作出一首两首的名诗名词不算什么,可随便拿出一首都能震人,那可就不一般了。
    翡翠馆的存在倒是正如叶西辞的意,他临去前整理了一些曲谱,这都是临走时方笑语给他的。为了应付这个翡翠馆的馆主,方笑语也没少下功夫,她将一些名曲的曲谱写好,挑选了几首与这位绫清馆主相合的曲子,将它交给了叶西辞,让他带着,就是为了能让他真的拔了头筹,先让这位异域美女刮目相看。
    临走前,方笑语还玩笑似的说,叫他回来的时候可千万别带着这位异域美人回来叫她姐姐,她向来对长的比她好看的女人不喜欢,叶西辞哭笑不得摸摸她的头,笑着说了句‘别闹’,倒是将两人都逗乐了。
    叶西辞没打算从诗词那里下手。诗词这东西,你得留着让萧昙出风头。
    别看萧昙已经二十有一了,可家里头连个通房丫头都没有,一问起来,大家这才知道,这位萧昙公子,对人家绫清馆主可是觊觎多时了。
    他喜欢去翡翠馆不是因为喜欢那里的吃食,也不是因为想要听曲子,他这是看中了人家美人儿,去看这位绫清馆主的。
    ………………………………………………………………………………………………………………………………(未完待续。)

  ☆、第四百八十九章 不惯着她

翡翠馆里不多时已经坐满了人,大多都是些贵人家的小姐公子,彼此多都相识,人多的时候就拼个桌子的情况都是常有的。
    叶西辞很早便来占了座位,馆主绫清还未现身,他就坐在那里,点上一壶酒,自斟自饮起来。
    今天的人异常的多,因为绫清对外放出了消息,若是有哪位公子或是小姐能够为她谱出一首曲子,能入了她的眼,便能有请这位才子或才女入内间一叙,往后便能成为这翡翠馆的坐上之宾,不仅吃用费用全免,还可随时见到馆主绫清,邀请绫清去各种诗文会友的场合,作为他的女伴。
    这样的条件可是叫不少人都心动不已。不仅仅是男子,即便是女子都动心不已。
    男子看中的多是绫清的异域之美,且这种美在大周几乎不怎么重复。本就腹有诗书,再兼之琴曲相合,这样的美人多有自己的气质,能够吸引附庸风雅之辈争相抢夺。
    而女子看中的,大多是绫清的身份。她虽是异域之人,可也是曲艺大家莫风华的弟子。
    莫风华向来收徒严谨,若非是当真天赋卓绝,即便是高门贵户,她也是不假辞色。
    多少贵族小姐挤破了脑袋想成为她的弟子,可惜,一直以来,莫风华只收了两个徒弟,大弟子是个男子,再寻常不过的一个农家小子,可是对曲艺有着异常的天赋。哪怕是生活中的小物件儿,他也能用此奏出美妙的乐音。
    莫风华遇到他时,正听他用路边的野草吹奏她所谱写的曲子。
    作为曲艺大家,已经有不少名曲传世。她的曲子,可谓是家喻户晓。哪怕是农家子弟,也多是听过几首的,哪怕不是她亲自演奏,可街头巷尾茶楼酒肆里卖曲儿的手艺人那里,也偶尔听得到。
    而这农家小子便对曲艺有着狂热的爱好,可惜不过是普通的农家人,也没有进学的本钱,只得自娱自乐。那****随手拔下路边一颗野草的叶子,放在嘴边吹起了他只偶尔听过一次便记下了的曲子,偏巧也幸运的就遇上了写这首曲子的人,于是,曲子的作者爱才心起,便收了他做弟子。哪想到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