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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你能别笑了吗?有点吓人。”扫帚忍不住提醒。
“咳咳,晚上你想吃什么来着?只要有食材,我都做给你吃。”宋轻歌将匣子重新收起来,就算请不到人下山,这趟也没白来。
“真的?太好了,你看,鸡、鱼、肉都有,姐姐会做什么就做什么。”
晚上终于不用吃大师父做的可怕饭菜,吃什么都好。
宋轻歌一瞧,食材备的还真齐全,全都用冰冰着,比山下的大户人家还讲究。
距离晚饭时间还很久,扫帚将她带到了后面的房子中,与沈家老太太在山上的房子不同,这里的房子用的是山里找来的木材,尽可能与周围景色相融。
宋轻歌很喜欢这样的小木屋,若不是饰品铺子快开业了,真想多住几天。
“有什么好事,笑得这么开心?”她刚进来没一会,萧锦裔也走了进来,对着她打趣道。
正文 第750章 不生儿子
宋轻歌看了一眼萧锦裔,没理他,继续坐在窗边笑着,真开心。
萧锦裔走过去在她身边坐下,顺手将她揽在怀中,“拿出来看看,我娘给你留了什么?”
“你娘留给我的,你看什么?”宋轻歌双手抱住匣子,生怕被他抢走一样。
听到这话,萧锦裔觉得好笑,打趣道:“你不是说,嫁的人是大宝,和我没关系吗?”
“你娘就是大宝的娘,说不定娘更喜欢大宝,对,就这样,所以东西留给我和大宝,与你没关系。”宋轻歌觉得自己特别机智。
“哦?”萧锦裔挑了挑眉,“你确定没有我,单凭你的智商能找到这里?”
“……”
说话就说话,凭什么侮辱她的智商?
“就算没有你,我也一样能找到。”反正她已经到了。
“那将你送出去你在找进来?”
“呵呵!不想和你说话,我要睡觉,别打扰我。”人还没请到,她现在不能离开。
萧锦裔可不会让她逃跑,伸手把她拉了回来,“再者,你确定你的大宝见到高叔叔后会认得?”
“……”
的确认不得,大宝没有任何之前的记忆。
就像是一个人被分成了两半,一个继承了过去,一个拥有未来。
“嗯?怎么不说话了?”萧锦裔挑眉。
“给你看看,哪那么多废话。”宋轻歌找不到话反驳,将装着首饰的匣子放到萧锦裔面前,嘿嘿一笑,“你去过京城,帮我看看这些东西值多少银子?”
一听这话,萧锦裔双眸眯了起来,“你想把我娘留给你的东西卖了?”
都没给他留下任何东西,他已经很吃味,这小女人还打算拿出去卖,岂有此理!
“咳咳,我只是好奇价格,放心,绝对不会卖。”
她虽然鉴赏水平不高,却也知道什么叫做有价无货,匣子里装的这点“小玩意”,外面根本买不到。
得到解释后,萧锦裔脸色总算好了一些,打开匣子一看,不由有些震撼。
“啧啧,娘还真舍得。”
匣子里有五样物品,一根通透洁白的玉簪子、一枚玉扳指、一对玉耳坠、一个玉吊坠,除此之外,还有一颗牛眼珠子大小的夜明珠。
别说成套出现,每一样拿出去都价值连城。
这么好的东西不留给儿子反倒给儿媳妇,真是偏心。
“你说,皇帝头上戴的夜明珠有没有这颗大?”宋轻歌凑过去笑着。
见到这几样东西的时候,她就一直在笑。
萧锦裔打量一眼,将玉簪子拿出来帮她戴在头上,接着摇了摇头拿下来重新装进匣子中。
“皇帝头上不戴夜明珠,没办法比较,你戴也不适合,还是好好收着,将来传给你儿媳妇。”话落,将东西重新塞回她的手里。
“你见过皇帝?”宋轻歌挑眉。
故事里每次提到夜明珠,不都会和皇帝头上的比吗?
“见过,的确不戴。”萧锦裔觉得好笑。
宋轻歌本来以为她这颗最大,不过无所谓,这些已经是宝贝。
然后——
“嘿嘿,为了不传给别的女人,我决定不生儿子!”
正文 第751章 真丢人
宋轻歌将宝贝重新抱在怀中,得意洋洋道。
哪怕生了儿子,她也不传给未来儿媳妇,谁知道会不会找回来骗子或者坏女人,这种宝贝必须陪葬才对,跟着她一起埋坟头里。
“……”
萧锦裔无语的看着宋轻歌,就这么点出息,真丢人。
“你打算就这么拿回沈家,不怕被抢走?”某个男人好心提醒,
“不怕,到时候让大宝帮我藏起来,我试过找一次,真的完全找不到,相信别人也找不到。”
宋轻歌到现在都不知道大宝把东西藏在那里,总之他藏的东西谁都找不到,这就足够。
萧锦裔想想藏东西的地方,点了点头,的确保险。
“不是困了?睡吧。”
“嗯,一个时辰后别忘记叫我起来做饭。”她始终记得晚上做饭的事情。
木屋中铺好了被褥,都是新洗晒过的,特别舒服,抱着她的宝贝一起,睡着了都在笑着。
晚饭宋轻歌炒了六道菜,还炖了一锅野菜鸡汤,十分丰盛。
“早知道你做饭这么厉害,应该给你最强考核,就不用浪费那么多时间了。”扫帚一边大口吃饭,一边称赞道。
“难不成最强考核是做饭?”宋轻歌嘴角抽了抽,天知道回答对三道问题有多难。
“没错,只要做出我和师父都喜欢的饭菜就算过关。”
扫帚瞥了自家师父一眼,好久没吃过这么多饭了,他终于有些明白,为什么如此英俊的大哥哥,会喜欢“相貌平平”的大姐姐。
宋轻歌要是知道他心中所想,肯定没有他的饭吃。
她明明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好吧?
吃过晚饭后,高成直接告诉她会跟着去帮忙,不过要稍微等几天,他把山中的事情安排一下。
得知要下山,最高兴的莫过于扫帚,他对山下的美食渴望好久了。
沈家大宅中,沈福生正跪在山上老太太面前。
“娘,只有一个傻子见到过东西运了出去,整个九弘城的傻子都一个一个审过,没有任何人见过,一定是宋轻歌带回来的那个傻子。”
啪!
沈福生的话刚说完,一个水杯砸在他的身边。
“你还真相信是傻子透漏出去的?一个傻子有本事让二十几个人无声无息消失?”沈老太太大声责骂,没用的东西。
听到这话,沈福生低下头不知怎么反驳。
这段时间他一直命人调查宋轻歌和萧锦裔在牛头村的关系,萧家现在没剩下什么人,就算原本也只是普通的农户,根本不可能。
但不是萧锦裔的话,又会是谁?
难不成是上面下来的人,被发现后装成了傻子?
“娘放心,东西已经全部转移好,绝对不会再被人发现。”
沈老太太看了他一眼,摆了摆手,叹气道:“若是被人发现,别说是你,就算整个沈家都会跟着陪葬,一定要安顿好,在坚持三天,就会有人来接应,到时候就和我们沈家没有任何关系。”
三天,最关键的时刻,不容许出任何问题!
“是,这三天一定不会让任何人发现。”若真发现,他也会……
正文 第752章 做饭的男人最英俊
在扫帚恋恋不舍的目光中,宋轻歌和萧锦裔离开山中,告别了热情的老婆婆,坐上马车回九弘城。
来时用了两天的时间,山中住了一夜,回去的路上再有两天时间,连来带去就是五天,还差两天首饰铺子开张,怎么都来得及。
“要不要在山里多住一天?”
快要入城的时候,萧锦裔提议道。
他这次醒来的时间最长,前后已经十几天,这两天一直有种另外一个自己快要醒来的感觉。
所以想要趁着最后清醒的时间,多和她经历一些美好的时光。
“过两天再来,这两天太累了。”
宋轻歌觉得,车真是人类的伟大发明,坐马车逛来逛去太累。
萧锦裔心中苦笑,过几天他怕没有机会,将她抱在怀中引诱道着:“难道你不想吃烤野兔?”
听到有兔子吃,宋轻歌总算来了一些精神,“晚饭都要你做。”
“好。”话落,直接抱着她从马车中离开,向着山上而去,上次住过的山洞,真是个不错的地方。
宋轻歌坐在草地上,笑着看某个男人忙来忙去,清理山洞入口,把被子拿出来晾晒,碗筷洗干净,在到山上去抓野兔。
她一直很好奇怎么在山上找野兔,他的回答永远简单,山上那么多野兔,随便就能抓一只。
山上的野菜正是最多的时候,上次她教他认识一些,抓野兔的时候顺带采回来一些,烧水,烫煮,准备和野兔一起炖。
大宝会做饭,她还是第一次看萧锦裔做这些。
不得不说,男人做饭的时候真是特别英俊。
“萧锦裔,以后每天都你做饭吧。”宋轻歌觉得,这样被侍候的感觉真好。
每天吗?
萧锦裔唇角扬了扬,他也希望每天都在。
“别做梦。”他嫌弃道。
宋轻歌就知道他会有类似的回答,绝对不会敷衍她几句,不懂浪漫的男人,活该二十一岁了都没有女人。
“别看着我,赶快做饭。”她同样嫌弃的表情。
山上没有其他食材,只有野兔炖野菜,兔腿则单独烤给她吃,他觉得自己学会烤野兔唯一的用处就是满足她的口腹。
在吃饭这件事上,宋轻歌的胃口越来越好,大口的吃着肉,别提多快乐。
与她相比,萧锦裔倒像是个大家淑女,一口一口细细品着,更多的时候都在看她。
两个人的简单晚餐,吃过饭以后她在草地上来回走着消化,他则收拾桌子洗碗,贤惠的很。
宋轻歌还记得他刚醒的时候,如大爷一般躺在院子中什么都不干,这才多久,变得如此听话,所以男人还是要多干活,习惯就好。
“我们到山上走走吧,那边有一片野花开的不错。”
收拾好以后,萧锦裔笑着提议。
不管是他还是大宝,都能发现山上的美好。
太阳已经落山,只剩下淡淡余晖,两个人肩并肩在山中走着,吹着温暖的风,舒服又惬意。
渐渐的,发现了远处的花海,她的步子轻快起来,他的脚步则越来越沉重。
“宋轻歌,如果我再也不能醒来,你会记得我吗?”
正文 第753章 你还会记得我吗?
萧锦裔看着她的背影,心中喃喃自语,“宋轻歌,如果我再也不能醒来,你会记得我吗?”
“快点过来,我喜欢这些花,做成干花收起来。”
宋轻歌已经跑到花田中,地上有一片紫色的小花,转身朝着萧锦裔喊道。
平日里就算她不说,大宝见到好看的野花也都会帮她收集好,脱水烘干后收着给她洗澡用。
看着她在花中的笑脸,萧锦裔似感受到她的快乐,唇角上扬,快步走到她的身边。
“花开的这么好,摘下来不觉得可惜?”看着某个小女人辣手摧花,萧锦裔忍不住道。
“……”
一听这话,让宋轻歌不禁想到大宝常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