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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俏娇娘-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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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娘子,不是要吃荠菜饺子吗?”

    见到盘子里装的是小根菜,萧锦裔满脸抗拒,真的很辣啊。

    “先把早饭吃了,我们下午在包饺子,快来尝尝我做的新菜。”宋轻歌希望这道菜萧锦裔先品尝。

    可见到盘子里的小根菜,萧锦裔真的一点都不想吃。

    “哈哈……大宝放心,它熟了以后就不辣了,我不骗你。”

    其实就算辣,她要求萧锦裔也会吃,夹了一口放在嘴里,真的没有先前吃的辛辣味。

    “没骗你吧,一会出去多挖一些,就是我们这两天的主菜。”宋轻歌也跟着吃了一口,味道还真不错。

    一顿饭吃完,还没到中午,两个人继续道外面寻找野菜。

    山上的杏花都开了,还有很多迎春花,也不单纯急着挖野菜,一边欣赏着美丽的景色,一边找些能吃的东西。

    “大宝,下个月我们再来山上玩吧,到时候就有很多可以吃的山菜,你肯定喜欢。”宋轻歌坐在一片草地上,从山顶往下望,天在暖和一些,会有更多野菜。

    她记得小的时候特别喜欢春天,每天都会拿着小筐上山。

    最早长出来是刺嫩芽,看上去和香椿有些像,味道却完全不同。

    刺嫩芽的树上有很多尖刺,要戴着手套拿着刀,然后把上面最嫩的新芽掰下来,用水煮一下沾着酱吃,叶子部分微微有些苦,根部却特别甜。

    若是能忍受住初入口的苦,很快就是甜。

    除此之外,辣椒秧、猫爪子随后长出来,一般辣椒秧会煮了晒干冬天吃,刚采回来煮的时候有些辣。

    猫爪子同样有些苦,很多人吃不好,却也有很多人大爱。

    天气在暖和暖和,贯众和蕨菜就长出来了,蕨菜比较广为熟知,吃的人很多,但宋轻歌最喜欢贯众。

    贯众炒肉很美味,可宋轻歌觉得青苗贯众炒土豆最好吃,比肉还要好吃。

    当然,还有山芹菜、小叶芹、大叶芹、叶子菜、灯笼花等……春天的美食不亚于秋天。

    这里小根菜和荠菜都有,相信那些山菜也能找到一些。

    “……对了,大叶芹蒸包子最好吃,还可以多采一些用冰保存,冬天都能吃到。”宋轻歌喜欢和萧锦裔分享这些记忆。

    常人听到后一定充满疑问和困解,询问她怎么知道这么多。

    萧锦裔却不会,不论她说什么他都相信。

    正因如此,和他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

正文 第621章 明天该怎么办呢?

    “娘子,你说的我都要流口水了。”萧锦裔一直静静的听着,待到她讲完后,笑道。

    萧锦裔说这句话是玩笑话,可……

    宋轻歌觉得自己真的流口水了,急忙伸手擦去,她好多年没有吃到过这些野菜,今年一定要补回来。

    “走,我们回去包饺子!”

    荠菜已经洗好了,宋轻歌揉面,萧锦裔帮她把肉剁碎,两个人分工极为明确。

    面和肉准备好后,烧一锅热水,把荠菜放进去烫一下,切碎了和肉拌在一起,瘦肉的部分早上吃了,剩下的是肥肉稍微多一些的部分,做饺子馅最好,野菜比较干,油大一些才好吃。

    “大宝,明天我们在多挖一些荠菜吧,把它和豆腐、粉条一起拌馅也特别好吃。”

    宋轻歌以前有个朋友来自南方,她家里都吃豆腐粉条馅的,不是包饺子,而是摊煎饼。

    调好的馅料抱在煎饼中,放在平底锅里煎一下,煎饼变得酥酥脆脆,配着里面淡淡馨香的野菜馅,别提多好吃。

    “娘子要是喜欢吃,以后我们每天都来挖野菜吧。”见到她开心,他也跟着开心。

    “嗯,接下来铺子中不会那么忙,我们就每天下午山上来挖野菜怎么样?”她要从春天一直吃到这些野菜长到不能吃为止。

    或者,可以开一家酒楼,专门吃这些。

    两个人在山上开心的包着饺子,山下则有人焦急的寻找她们。

    “沈二小姐,五小姐还没回来吗?”余管家已经第三次来找沈念恩询问了。

    “她让人传消息回来说,后天一早才会回来。”

    宋轻歌让郭掌柜给沈念恩带了消息,但沈念恩依旧担心,她怕宋轻歌就这么走了不再回来。

    余管家同样担心这事,虽然拿到了宋轻歌手中做点心的方子,可在见到她让一间棺材铺赚那么多银子后,沈家怎么会轻易放她离开?

    “五小姐有说过去什么地方吗?老夫人有急事找五小姐。”

    “没说,不知道她和大宝去了什么地方,娘说有什么急事找她吗?”

    听到余管家说沈老夫人有事找,更加焦急。

    “是关于五小姐上次写的那些方子的事,如今城里开了好几家卖点心的铺子,和五小姐给的三道方子一样。”

    这些铺子早就出现了,沈家也不是刚得到消息,此刻拿来说,也是寻找宋轻歌的一个理由。

    “要不管家派人往祥盛县的方向找一找?”沈念恩最怕宋轻歌偷偷跑回去。

    “已经派人去了,暂时没有发现,若是五小姐回来,希望沈二小姐马上带她去见老夫人。”

    县城里找遍了没有,附近镇子和村子也没发现,回祥盛县的方向昨天晚上就有人去追,她到底去哪了?

    宋轻歌和萧锦裔把煮好的饺子捞出来,一人一盘子,相对而坐开心的吃着,她要是知道山下有人急着找她,肯定会多在山上住一段时间。

    “大宝,好吃吗?”

    “好吃。”

    闻言,宋轻歌又吃了一个饺子,抬头看着他,“可带来的肉都吃完了,明天该怎么办呢?”

正文 第622章 是不是更喜欢那个我? 万

    野菜吃到了,还对山上的野味念念不忘,两样都吃到才算圆满。

    “那我明天早上去给娘子抓野兔吧。”萧锦裔皱了皱眉头后道。

    “哦?大宝真的愿意去帮我抓野兔?”宋轻歌本来没报什么希望,一听这话开心起来,他答应她的事情都能办到。

    “嗯。”

    “太好了,大宝再多吃点饺子,不用给明天留,我和你说,上次你烤的野兔真的是——”宋轻歌一开心,下意思说道上次的事情,话说道一半时才反应过来,急忙停住。

    萧锦裔瞪着大大的眼睛看着她,见她不说了,开口道:“娘子,你还没说完,野兔怎么了?”

    “大宝,你有想到一些事情吗?”

    宋轻歌皱着眉头看着萧锦裔,难道他记起来了?可看着又不像。

    “没有,但我知道,好像我晕倒以后,还是跟在娘子身边,只不过醒来以后怎么都想不到和娘子做了什么。”萧锦裔懊恼道。

    他的记忆力很好,看过的书都能记住,却想不到晕倒以后的事情。

    两次,一次那些人欺负娘子,还有一次掉到山崖下。

    “想不到就不用想了,要是想知道,我就讲给你听。”看着拧着眉头的萧锦裔,宋轻歌十分心疼。

    “娘子,你给我讲讲吧,从山崖掉下去后,发生了什么事?”

    他以前有疑惑,却没有问过,这是第一次询问。

    两个人吃过饭了,宋轻歌走到他身边,抱住他的胳膊,轻声道:“从山崖掉下去后,是大宝先醒过来的,把我带到一个山洞中,因为我的脚受了伤,所以……”

    “大宝特别厉害,要不是有你在,一定没办法救下那些采药人,更没办法离开。”

    宋轻歌简单讲了一遍,当然,隐去了那些尴尬的事情。

    听完宋轻歌的话后,萧锦裔坐在原地思索着,原来是这样吗?

    “娘子,我真的像你说的那么厉害吗?”

    “当然。”

    宋轻歌毫不犹豫给出答案,但说完之后,有了一些迟疑,却很快隐藏下去。

    可——

    萧锦裔一直盯着她,没错过她脸上任何一个表情,他知道自己根本没有那么厉害,要不也不会从山崖上掉下去,所以……那个人真的是他吗?

    “大宝,在我心里你是最厉害的。”

    宋轻歌坚定到,虽然恢复原本记忆后的萧锦裔也很厉害,但依旧不及她的大宝。

    萧锦裔没有说话,低着头思索着,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昨天晚上宋轻歌就已经察觉到他有一些变化,虽然今天他表面的很开心,却还是和以往有些不同。

    平日里萧锦裔是很听她的话,偶尔却也有些调皮,今天却太过顺从,哪怕她让他去抓野兔,他都答应下来。

    “大宝,你是不是有心事,能和我说说吗?”

    自从见到他以来,除了上次被山下那些闲话刺激到外,他从来都没有烦恼。

    闻言,萧锦裔转头看着宋轻歌,眼中满是挣扎,犹豫好半天后才缓缓开口:“娘子,你是不是更喜欢晕倒之后的那个我?”

正文 第623章 喜欢你

    “娘子,你是不是更喜欢晕倒之后的那个我?”

    萧锦裔脑海中不断涌出牛头村萧大山成亲那天的记忆,他们都说他是傻子,没有女人会喜欢一个傻子,肯定会离开他。

    所以娘子才不想让他帮着洗澡,见到他脱衣服还会那么害怕。

    宋轻歌愣愣看着萧锦裔,不知道他怎么会问出这样一句话来。

    “娘子,你是不是不喜欢我?”萧锦裔低着头道,这才是他最想问的话。

    “若是你不喜欢我,我……我——”

    “我喜欢,大宝,不要胡思乱想,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宋轻歌一把将萧锦裔抱住,抱得很用力,生怕他会离开一样。

    原本的萧锦裔,和现在的萧锦裔,她根本不用犹豫,马上就能给出答案。

    “大宝,我一直没和你说,其实你是被人下了毒,忘记了之前所有的事情,所以才会变成现在的样子,但你晕倒之后,不知道什么原因,暂时会恢复记忆,却忘记你遇到我之后发生了什么。”

    “虽然原来的你很厉害,可我更喜欢现在的大宝,因为只有现在的你,会让我想要依靠。”

    “大宝,不准你胡思乱想,更不准你离开或者想要昏迷,难道你忘记自己说过的话,要一直保护我吗?”

    宋轻歌知道有一天他肯定会完全醒过来,就会忘记自己,她要珍惜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天。

    若是他醒来后真的永远忘记她,她也要永远记着他。

    “娘子。”萧锦裔缓缓抬起两只手,最终反手抱住她,“娘子,你真的喜欢我吗?”

    “嗯,喜欢。”

    “那……你亲我一下吧。”萧锦裔低头看着宋轻歌笑道。

    闻言,宋轻歌抬头看着他,毫不犹豫的亲吻他……

    这是她第一次主动亲他,不是亲他的额头,而是亲吻他的唇,她一直不肯承认自己会喜欢上他,直到今天她才猛然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他。

    不是亲人般的喜欢,而是……将他当成一个男人!

    或许,在很多人眼中,萧锦裔是个傻子,或者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原本她也是如此,将他当成弟弟看待,从来没有把他当成是自己的夫君。

    可现在,她想通了,她喜欢他,想要真的和他在一起。

    宋轻歌第一次接吻,他更是第一次,两个人的唇贴在一起,却再也不知道怎么进行下一步,可就这么紧紧贴着,已经足够。

    似感受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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