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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要翻天:腹黑相公,来种田-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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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忍受着权贵。

    忍受着月经不调。

    心好累。

    “小麦,刚才发生啥事了?”乔长顺询问。

    他刚才和乔大米待在后院,只听到了前面的骚乱,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出现了个女神经病,闹事呢。”乔小麦极为敷衍的回了一句,暗自吸了口气,她道,“去极味居吧。”

    吃。

    身为一个吃货,碰到眼前这种憋屈事,自然要大吃一顿。

    于是一家三口去了极味居,乔小麦要了个二楼的包厢,把招牌菜全点了摆了满满一桌,三人吃了个痛快。

    快吃饱的时候,乔小麦喝着甜甜的柰子银耳汤,心口憋着的郁闷慢慢散去。

    她开始思索刚才的事和三日后的比试。

    刚才白芷把她从二楼推下来,还指责她勾引杨晔,句句不离村姑两字。

    很好。

    这事她记住了。

    四菜一汤一点心。

    极味居和醉仙楼代表了这里厨艺的最高水平,这两家的招牌菜她都品尝过,论刀工和精细程度她比不上,但若是论新鲜论美味,那她绝对会赢。

    心中有了计划,她慢悠悠的将小碗中的甜汤喝完,叫来一个小二,将剩下的菜打包。

    这一桌子饭菜几十两银子呢。

    结果结账的时候贺掌柜却是乐呵呵的告诉她,看在以往的合作上,这饭菜可以打五折。

    乔小麦挑了挑眉,想起了童三郎刚才救她的情形。

    从二楼摔下来,因为不太高,所以时间其实很短。

    那一瞬她也没想其他的,担忧自己会摔残废,那会儿她心里连怨恨都顾不上,全是惊惧。

    只有惊惧。

    正当绝望的时候,她落入了一个怀抱。

    乔大米曾问过她童三郎的怀抱是什么感觉,上次她是真没感觉。

    即使那时候童三郎真的在她非常需要的时候给了她援助,但那时更多的是尴尬和难堪。

    尴尬和难堪,这两种情绪在惊惧跟前,还是太微弱了些。

    因此这一次,在惊惧笼罩着她让她身心都是绝望的时候,这个怀抱,出现的太及时。

    也太深刻。

    当时吓懵了,这会儿回想起来,倒是每一个细节都记得。

    包括那怀抱的感觉。

    似乎……

    真的如乔大米所言,舒服,结实。

    好似当初她突然拥有力大无穷这异能暴打前男友和小混混时的感觉。

    舒爽,厚实。

    啧。

    她微微晃了晃脑袋,把这种想法抛出脑外,“不了,按照原价吧。”

    什么看在合作的情分上,八成是承的童三郎的情。

    一边嚷嚷着要和人保持距离一边又舍不得这点儿银子,这事她可做不出。

 第224章 准备

    从极味居出来,一家三口上了马车。

    乔长顺一脸肉疼,一顿饭吃了四十多两银子,天呐天呐天呐!

    即使刚卖了豆干方子也不能如此挥霍吧!

    刚才点菜的时候是乔小麦点的,他对那些饭菜的价钱没啥概念,而且看乔小麦脸色不太好,所以他就没多问。

    早知道这么贵,他一定会劝阻的!

    心中正滴着血,他又听乔小麦道,“去女儿阁。”

    “啊?”乔长顺一愣,怀疑自己听错了。

    “去女儿阁。”乔小麦又说了一次。

    “啊,哦哦,好。”乔长顺回过神来,赶紧一挥鞭子,赶着驴车往女儿阁走去。

    女儿阁,是白鹿镇一家专门卖胭脂水粉和首饰的店铺,庄绿荷和乔小麦以前几乎从不用这些,所以他刚以为自己听错了。

    “多买点儿,你也是大姑娘了。”乔长顺很快忘记刚才的肉疼了,开始鼓励乔小麦多花银子。

    他在心里依旧在打着童三郎这颗村草的主意,乔小麦长的不差,若是再打扮一下,肯定会更吸引人的!

    乔小麦闻言,敷衍的嗯嗯了两声。

    待到了女儿阁,她随意买了一盒胭脂,而后开始选首饰。

    认真看了一会儿,她买了一支木簪。

    簪子样式很普通,通体乌黑,簪头是云朵形状,上面镶嵌了一朵红色的绢花,绢花下面坠着一颗红色的珍珠。

    红与黑,经典搭配。

    但这并非是乔小麦选择它的最终理由,乔小麦之所以选它,两字:便宜。

    她其实更相中一个白玉做成的步摇,上面的流苏很漂亮,可是一个步摇竟然要十两银子,她舍不得。

    没办法,她只能退而求其次选这个木簪:八百文。

    这个价格昭示了那颗红色的珍珠也是假的,不过没关系,好看就成。

    付了钱,从女儿阁出来,乔小麦又去了祥记布庄。

    她选了块料子,对着布庄的绣娘这样那样交代了一番,等出来时,十两银子没了。

    乔长顺看得欲言又止。一下子花十两银子买一件衣服,这真不如多买一些胭脂水粉和便宜些的料子。

    “行了,回去吧。”乔小麦正事忙完,准备回家。

    “小麦啊,你这样……”乔长顺忍了又忍还是没忍住,打算给乔小麦好好说一说这其中的道理。

    乔小麦打断他,“三日后,我得参加个厨艺比试,到时候那么多人看着,我得穿的好看些。”

    “厨艺比试?和谁?”乔长顺愣了一下,忙询问。

    “和另外一个厨艺不错的姑娘,赢了有银子拿。”乔小麦言简意赅,简化细节。

    真把实情说出来,乔长顺这几天别想睡安稳觉了。

    “有银子拿啊?那你好好做。”乔长顺立马转了态度。

    能让乔小麦花这么多银子买衣服,那获胜所得的银子一定更多!

    想到此,他很是关切的问道,“要不要先买点东西回去练练手?”

    “不急,先回去吧。”

    她自然是要准备东西的,不过不用买,她空间里有。

    呵,白芷趾高气扬恨不能用鼻孔瞧她。

    她会用事实,把白芷那盛气凌人的脸蛋抽得肿成馒头。

    呵。

 第225章 你与我同去好不好

    三日时间转瞬即逝,这三天,乔小麦过的很平静。

    第一天,发现空间里的水口感更好了,这让她信心更足。

    第二天,杨晔派了个人过来给她送银子,让她置办比试需要用到的食材。

    这不是什么专业的比试,杨晔只提供场地和厨具,食材得自己准备。

    杨晔出手很大方,一次性的给了五百两,不过乔小麦拒绝了,一两也没收。

    拿人手短,她真不想和杨晔扯上太多关系。

    而且,她准备的都是很普通的东西,花费不了几个银子。

    她不收,来人也没勉强,只说三日后会派马车过来接她,让她无需担忧其他。

    马车,这倒是很合她的心意,她愉快的道谢。

    第三日,她去了祥记布庄,把那件花费了十两银子的衣服取了回来。

    一切准备就绪,就等明日的比试了。

    傍晚的时候,她上山捡柴,竟又偶遇到了童三郎。

    两人站在山间的小道上,四目相对,皆有些无言。

    “谢谢童三哥。”还是乔小麦先开了口。

    即使过去了三天,回想那一刻的惊惧,她依然后怕。

    “客气了,我恰好路过。”童三郎一手拎着野鸡,神色淡淡的。

    他仍然记得三天前的尴尬和难堪,避无可避,此时面对着心爱的姑娘,他在心里仔细斟酌了一下,最终摆出了这个神情。

    让乔小麦舒服,他也能云淡风轻。

    乔小麦望着他的英俊的脸庞,抿了抿唇,口里道,“明日,我希望……童三哥与我同去。”

    那日周掌柜说有杨晔在,她的人身安全有保证。

    事实证明,这句话纯属放屁。

    想起白芷明天可能会有的反应,她真觉得得找一保镖。

    保镖,她能找的,只有童三郎。

    童三郎自己也说了,到时候会悄悄的跟过去。

    可她拒绝了童三郎,以一种很不友好的态度拒绝,并且还明确的表示出了要和童三郎划清界限的想法。

    结果现在有事用得上他了,她又巴巴的找过去,这种做法。

    略婊啊。

    所以这三天她一直处在犹豫当中。

    不过现在竟在山上偶遇了童三郎,望着他那双沉静的黑眸,她略一犹豫,把话说出来了。

    婊就婊吧。

    在小命受到威胁的时候,不能再纠结这些细节了。

    “自是要去的,姑娘放心。”童三郎闻言,先是一怔,随后点头道。

    “不,我是说,明日坐马车和我一同前去。”

    都开口请人了,自然是要光明正大的去,让童三郎利用轻功躲起来悄悄的藏在一边,这婊得有些过分了。

    “不必了吧……”童三郎眸底闪过迟疑和惊讶。

    “很有必要,还请童三哥明早过来,拜托了。”乔小麦抿着唇,小脸之上神情诚恳。

    童三郎和她清澈的桃花眸对视片刻,也抿紧了唇,“好。”

    乔小麦让他去做的,他自然听从。

    第四日清晨,早饭过后,乔小麦家门口出现了一辆马车。

    赶车的车夫从马车上跳下来,敲响了乔家的院门。

    院门打开,一个红衣姑娘走了出来。

 第226章 她的美

    姑娘的乌发如云,随意的披散在肩膀之上,不过上面却生着一朵红色的绢花,绢花下坠着一颗红珍珠。

    乌黑的簪子和乌黑的秀发完全融合在一起,只剩下那抹鲜艳的红。

    乌发之下,是张白皙秀美的脸蛋。

    五官精致,其中最引人瞩目的是那双桃花眸子。

    水润润的,里面的瞳孔又黑又亮,点缀着细碎的光,宛如两颗漂亮的宝石。

    这是一双澄澈纯粹的眸子,令人见之惊叹。

    可她眼尾微微上挑,配上眼部四周那若有若无的粉红色胭脂,硬是让这份澄澈纯粹多了几分艳丽。

    两种互斥的东西完美的结合在一起,很是勾人。

    除去她这张招人的小脸,她身上的衣物也令人惊艳。

    这是一件大红色的齐胸襦裙,料子是上好的绸缎,光滑,亮丽,上面除了两个袖口各绣了一棵麦子之外,并没有任何装饰。

    这件衣服像是一团浓烈的火焰,包裹着她的躯体,随着她的走动,衣摆随意的摇晃,恍若流动的火焰。

    这样一件艳丽的衣服,配上她雪白的肌肤,精致的五官,乌黑的秀发,竟是意外的和谐。

    衣服和人,相得益彰。

    车夫望着眼前的乔小麦,呆住了。

    她身后的童三郎见此,笑着开了口,“这位大哥,该走了吧?”

    车夫闻言,从惊艳之中回神,忙应是,“上车,上车。”

    乔小麦对着车夫露出一个浅笑,而后看向了身后的乔长顺和乔大米,“爹,我和童三哥走了。”

    “去吧去吧。”

    乔长顺满是皱纹的脸上满是笑意,乔小麦打扮的这么漂亮,刚才童三郎来的时候,可是看呆了。

    有这一呆在,乔小麦即使输了比试也没事。

    乔大米也挥着手,“童哥哥,照顾好姐姐哦!”

    童三郎闻言,笑着点了点头。

    于是乔小麦和童三郎上车,乔小麦手中什么都没拿,童三郎一手拎着一个背篓,一手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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