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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要翻天:腹黑相公,来种田-第4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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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家大大小小的陶罐有十多个,用来装这些肉菜正好。

    “爷爷,爹,你们尝尝这手艺。”他径直把放肘子和红烧肉的两个陶罐先搬下来放到了童铁虎和童兴达跟前。

    又转身把另外两个小陶罐抱了下来,里面装着猪蹄汤和混到一起的肥肠猪耳朵,

    搬来一张桌子,他把陶罐全放到桌子上,把盖子掀开,一股浓郁香味飘出来。

    童铁虎立马换上了和蔼的神色,“小麦丫头这手艺又精进了。”

    童兴达脸上的神色僵住了。

    他自然也是见识过大世面的人,可瞧着这肉的色泽,闻着这肉的香味,竟是见所未见,闻所未闻。

    他原本以为乔小麦就是个有几分姿色的村姑,可现在来看,他想错了。

    就凭着这手艺,她完全可以担任京城极味居的大厨。

    原本脸上满是不耐烦的童二郎下意识的深吸几口气,这味香的有些过分了吧!

    “我去厨房拿筷子,二哥,去抱一坛酒来。”观察在场三个人的脸色,童三郎不动声色的开口道。

    童二郎闻言,瞪了他一眼,不过还是进房间搬酒坛子了。

    童三郎笑了笑,抬步去了厨房。

    厨房里,老中少三个女人正在忙活饭菜,灶台上摆放着四个已经做好的菜,童三郎让她们别忙活了,光是他带回来的那些菜就够他们一家吃了。

    “三郎,你和那个乔小麦到底是怎么回事?”张氏在围裙上擦了擦手,皱着眉开口道。

    “娘,我和她没什么,等吃过饭我给你细说。”童三郎回了一句。

    他对乔小麦真没什么心思。

    没发现她的秘密之前,他把她当一个可怜的小丫头看。

    发现她的秘密之后,他一直担心她会搞事,会打乱他的计划,所以一直提防着她,把她当危险分子看。

    可今天,他的自信心受挫,就凭着这手艺,可以肯定她见过的世面肯定比他所见过的要大。

    还有那大力气和凭空变出东西的神奇能力。

    这位姑娘……

    如果真想搞事,他八成拦不住。

 第140章 又起争执

    所以若是问他现在对乔小麦到底什么感觉,他的回答只有一个:带着些许好奇继续观察监视。

    至于孙氏乔长富朱红云这些人所想的什么男女私情,这点儿真没有。

    张氏闻言,皱着的眉头并没有松开,不过她也没有多追问,端着饭菜出了厨房。

    一家人围坐在饭桌旁边,等把这香喷喷的肉吃入口中,一时间,童二郎朱红云童兴达张氏钱氏全沉默了。

    童家并不缺肉吃,顿顿都有,可对比之前吃的那些,在场三个女人都觉得自己过去不是在做饭,而是在糟蹋东西。

    童兴达和童二郎也觉得过去不是在吃饭,而是在吃猪食。

    童铁虎才不管这些人的想法,一口肉一口酒,吃的很是愉悦,眼睛半眯着,脸上再无平日里的半点威严。

    “爷爷,乔姑娘这手艺还行吧?”童三郎面前也放着一碗酒,不过他并没有喝,只是品尝乔小麦做的饭菜。

    “行,非常行,有她当大厨,到时候肯定热闹。”童铁虎脸上显出些许笑意,似乎已经瞧见了寿宴当日的情形。

    童兴达沉默了一瞬,而后看向了童三郎,“我听你二哥说,镇上极味居卖的凉粉粉条豆腐豆花都是乔小麦捣鼓出来的?”

    “是。”童三郎应声,“她已经把豆腐豆花的方子卖给醉仙楼和极味居了,她没要银子,要的是田地,这会儿她家的田地比咱家的还多。”

    童家一直没分家,目前有五个授田的男人,童铁虎童兴达童大、二、三郎,这五人加一块所得的田地有一百五十亩,再加上买的地,加起来将近有两百亩,是安平村田地最多的人家。

    可现在乔小麦因为有了豆腐豆花的方子,家里的田地一下子压过他们,成了安平村田地最多的人家。

    首富这个名头,被夺走了。

    在场几人不自在了起来。

    童兴达道,“挺会赚钱。”

    朱红云闻言,撇了撇嘴巴,心里酸的直冒泡。

    她身为童家的儿媳,原本只把乔小麦当路边的野草,结果现在乔小麦抬抬手赚来了这么多东西,麻雀一下子要飞上枝头把安平村所有的大姑娘小媳妇全压下去了,这种感觉真是太令人暴躁了。

    张氏刚松开的眉头又紧皱了起来,“咱家又不缺钱。”

    名声重要,乖顺也重要,就乔小麦干出来的那些事:跑镇上书院大闹准备让孙俊彦读不了书,使坏让朱翠英挨打,让孙氏和乔美盼差点儿被绑上县城,还当着众人的面把孙俊彦这个小叔的脸面扔到地上狠狠的踩。

    一点亏也不吃,稍微对不住就恨不得闹翻天。

    这样的儿媳,她万万不敢要。

    “不缺钱?你当咱家银子挺多?”童兴达瞥了她一眼。

    张氏反驳,“反正是吃喝不愁。”

    就算是将来三个儿子要分家,那家底也比村子里的人强。

    童兴达闻言,哼了一声,“妇人之见。”

    张氏闻言,顿时不满了,“你什么意思?就因为这点东西,你就想要让她嫁给三郎?”

    “这点东西?”童兴达呵了一声,“那是她脑子不灵光,就她整治出来的那方子,若是咱们来卖,铁定换回来一座金山。”

 第141章 再提就滚

    “你还真打算让她嫁给三郎?!”看童兴达不像是说笑,张氏不由自主提高了声音,“就她那名声和性子,我不同意!”

    童兴达哼了一声,夹起一块肘子肉丢入嘴中,大口大口的嚼了起来。

    “爹,这些乔小麦都卖掉了,她以前会挣钱,不代表以后也会挣钱。”朱红云慢吞吞开了口。

    虽然乔小麦在田地上压了童家一头,但若是说综合财力,那肯定是童家占上风。

    以童三郎的条件,完全可以娶镇上的姑娘,不一定非要挑乔小麦。

    童兴达闻言,又呵了一声,不过到底是自己儿媳,他拿出了几分耐心,指了指桌子上放着的肉菜,口里道,“就凭这手艺,京城极味居的大厨都得甘拜下风。”

    朱红云愣了下,童铁虎有几年便去京城转悠一次的习惯,童兴达自然也去过好几次。

    在京城见过大世面,所以可以做这样的比较。

    只是,这话听得她心里酸水冒的更厉害了,小声道,“可说到底,就是一个厨子……”

    童兴达听到这话,那几分耐心顿时消失了,他冷哼一声,拿起筷子又夹了块红烧肉。

    这味道可真是好,他连着吃了十几块肥肉,竟然一点儿都不腻。

    就这几道菜的水平,若是在大齐推广开来,他能挣回来一座金山。

    听说乔小麦又捣鼓出什么豆芽,这新鲜吃食别人一辈子都想不出一样,结果这丫头一个月内拿出这么多,她本身就是一座金山。

    啧。

    一群蠢货。

    名声算什么,先把这座金山娶回来再说。

    “吵什么吵,吃饭。”童铁虎抿了口酒,脸上的愉悦之色消失,威严重新回到了脸上。

    钱氏和张氏、朱红云都很嫌弃乔小麦,一副唯恐乔小麦贴上来的模样,呵,真是笑话。

    乔小麦还不一定看得上童三郎呢。

    “我再说一次,以后不准再提三郎和小麦丫头的事,谁要是再提,就给我滚出童家去。”童铁虎说道这里,语气已经严厉了起来,“正巧,咱家也该分家了。”

    此言一出,饭桌上顿时安静了下来。

    几个人都停止了咀嚼,这话,略狠。

    因为这事就要分家?

    也太夸张了吧……

    童三郎略一思忖,低头继续吃东西,童兴达皱了皱眉,不过并未说话,端起碗中的酒一饮而尽。

    剩余几人皱眉都拧成了疙瘩,入口的食物滋味减了不少。

    乔小麦不知道童家因为她闹的要分家了,童三郎走后,她和乔长顺乔大米坐在桌边开始吃午饭。

    童三郎留下来一盘红烧肉和一个肘子,猪蹄汤留了三碗,再加上肥肠和猪耳朵凑出来的一盘,这些菜足够她一家三口吃了。

    乔长顺和乔大米吃的连头都不抬,太好吃太好吃了,原来肉能美味到这种程度!

    “小麦,你这手艺不开店真是太亏了。”乔长顺用馒头将盘子里擦了擦,打着饱嗝说道。

    开店?

    乔小麦挑了挑眉,“爹,等收了麦子再说吧。”

    三百亩麦子呢。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财富也要一点一点的聚嘛。

 第142章 完美的计划

    乔小麦第一次拥有这么多土地,目前对当小地主比较感兴趣。

    而且她空间里还有辣椒玉米这些东西。

    辣椒只能算蔬菜,可有可无。

    但玉米不一样,玉米是主食。

    在红薯没有传入大齐之前,大齐普通百姓日子过的很苦,尽管圣上轻徭薄赋,但土地贫瘠,没有肥料,而且一切劳动都需要人力亲自动手,效率低下。

    再加上各地灾祸不断,东边刚完了水灾,西边又出现了蝗灾。

    总之,红薯没传入之前,普通百姓也就是挣扎在温饱线上。

    这几天她饭食奢侈了点,乔长顺时不时的在她耳边念叨过去的苦日子,什么一年大半时间都吃野菜呀,把树皮磨碎了和面粉混在一起蒸饼子啊,总之,苦的很。

    不过红薯传入之后,这种情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最起码没人再饿死了。

    不过,红薯到底抵不上小麦大米,吃多了也不好。

    所以,这玉米对大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玉米和红薯一样好种易活产量高,而且和红薯一样美味,若是能大范围的推广,那大齐百姓的生活质量又可以再提高一下。

    乔小麦已经规划好了最近几年的发展:把辣椒种出来,赚钱。

    把玉米种出来,献给永安帝。

    古代皇权至上,所以在皇帝跟前刷一刷好感度很有必要。

    靠上皇帝这张大旗,她就可以安心的种田赚钱吃美食了。

    这个计划,完美。

    至于成亲,到时候乔家由她当家,她找不找男人,谁能勉强她?

    呵。

    把计划在心里又过了一遍,乔小麦把洗了一批黄豆,准备生豆芽。

    这事忙完,这一天差不多就过去了。

    晚上吃点清淡的,熬了小米粥,一家三口吃过饭随意聊了几句,便各自回房睡去。

    翌日,吃过早饭,乔长顺套上驴车,拉上乔小麦和乔大米,一家三口往镇上走去。

    今天该去收鸡爪了,而且乔长顺真的想买头牛或者是羊。

    到了镇上,他们先去了醉仙楼。

    醉仙楼的周掌柜一见着他们,便笑呵呵的应了上来,“哎呀你们可来了!”

    鸡爪卖的可好了!

    乔小麦送来的当天就卖完了,光是他自己就啃了十多个!

    “乔姑娘,这几天我给你准备了五百多个,你快带回家去,做好了明天送过来,好几个客人一直在问呢。”

    乔小麦对此一点儿都不意外。

    像她这样爱啃鸡爪鸭脖之类的人,绝对有很多,光看后世那些鸭脖店就知晓了。

    将鸡爪搬上驴车,周掌柜欲言又止的看着她,“乔姑娘,你当真不把这方子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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