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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胡乱的说着话,句句不离一个叫“高行止”的名字。他听得蹙起眉头,高行止此人,他略有耳闻。事实上,哪怕他远在京城,关于她这好得同穿一条裤子的朋友他也有所耳闻。只是,他未曾想到,原来在她心里,这个人竟然如此重要。重要到,她会为了这个人夜夜买醉,重要到,她亲口承认,她是如此喜欢高行止——她哪怕总对外人做出一副很看重自己的模样,外人也说她心悦自己,包括朱信之自己都险些信了,却在这一刻,他忽然明白。
她心里有个人。
这个人,不是自己。
他抬手摸摸自己的胸口,那里,突然空得很厉害。
后来,她喝得意识不清,抓着他的衣领撒娇耍赖:“你送我回去。”
“好,我让孤鹜备车。”他苦着脸说。
裴谢堂摇头:“我不要坐马车,马车晃悠悠的,我会吐的。”
“那就骑马。”他说。
她还是摇头:“骑马也不好,颠得厉害,我更要吐。”
“那就走路。”他无奈。
她更是不依了:“我喝多了酒,我腿软,我走不了路的。”
“你到底想怎样?”他是真的一点脾气都没有,面对这样一个喝醉了又讨巧卖乖的人,他实在是硬不下心肠来,反而忍不住想依着她。他暗暗告诉自己,裴谢堂这样伤心,他就当做好事算了。
她终于高兴起来,猛地跳上他的后背,双手环住他的脖子,她笑着说:“我走不动,你背我回去。”他胸前的柔软紧紧的贴着他的后背,他也喝了一些酒,并不多,此刻便觉得浑身发热,他整个人愣在了当场,托着她的腿,他深吸了一口气,当真背着她出门。
他入了魔一样。
街头的冷风吹过,她很高兴的在他背上手舞足蹈。
“呀~风来了,风是红色的!”
“要下雨了,不能下雨,我不准下雨!”
“定!我法力无边,妖魔退散!”
她说着不着边际的话,惹得他连连发笑,她有些沉,可他背着她,一点都没觉得累。
甚至,甘之如醴。
她发了一阵子的疯,便累了一般的环住他的脖子,她笑着说:“我好高兴。老高,你背着我回家好不好,回你家,我不回我家。我今晚想睡你,你不许拒绝。”她迷迷糊糊的环顾四周,不高兴起来:“这是回泰安王府的路,我不回去,我不回去!”
朱信之顿住脚步,那一瞬间,脸就绿了。
他下意识的解释:“我不是高行止,我是凤秋,朱凤秋。”
她似乎也听懂了。
她笑:“凤秋,哦,信之,我超喜欢的凤秋。凤秋,你背我回家,我不要回王府。”
超喜欢吗?
他托着她大腿的手缓缓收紧,终于还是依着她,调转了方向回淮安王府。孤鹜一路欲言又止,他却陷入了神思里,脚下越走越快。到了王府,孤鹜问他要将人安置在哪里,他想了想,便说:“安置在一池春水吧。”离清风居近一些,她要是闹腾起来,他也能很快知道。
然而,终于是没安置成功。
一放下她,他转身要走,她就不高兴的拽着他的衣服不撒手。
于是,只能带回清风居。
而且,带了回去,他还是不能走。
一开始,她要看着他,后来,她要牵着他,再后来,她要搂着他,最后,她要他亲她。
闹到如此地步,再让外人看着,明天该如何收场才能保全她的名誉?于是,朱信之呵退左右,连暗卫都不让跟着,他亲自打了热水替她洗脸,擦掉一身黏糊糊的汗水,替她换上了干净的亵衣。她一直笑盈盈的看着他忙碌,眼里有光,她有时能认出他来,她喊他的名字:“凤秋,我以前怎么不知道你是这样一个细心的人?我都有点喜欢你了。”
他微微一顿,只是有点而已,她大部分的感情都给了那个叫高行止的人吧。
他忙碌完,便灭了屋子里的烛火,只留了一盏以防她不舒服起夜。她缠着他上床,非要窝在他怀里睡觉,他好不容易制住了她乱动的手脚,却挨不过她紧紧凑过来的唇。
偏偏她还说着荤话:“乖乖,你真好看,我想跟你共赴云雨。”
第413章 错认
更新时间:2019…02…01 14:57:29字数:2942
朱信之觉得心口有一团火,烧得他难以平静。
他扒拉着裴谢堂的手,这双手并不柔软,甚至还有京中千金小姐们从不会有的薄茧,皮肉之下,能感觉到骨头的坚硬。这双手,他曾经见过无数次,她捏着镫亮的银枪,挑起万千风情,是京中那些小姐们比不上的绝美。
他呼吸困难起来。
她凑过来吻他的唇的时候,他便没有推开。
他从没吻过哪一个姑娘,动作自然说不上多娴熟。她却轻车熟路。
朱信之心里难过起来,他忍不住的想,过去,她是否也这样吻过高行止?
月光银白。他憋屈了一阵子,翻身抱住了她。他甚至愤怒的想,那小厮她都能啃得下去,难道他朱信之还混得不如一个小倌儿吗?她的滋味,别人能尝,他自然也可以!
他毫不客气的褪去了她的衣衫。
她很美,非常匀称,常年习武,一点赘肉都没有。当然,也并非完美无缺,战场上刀剑无眼,她受过不少的伤,那雪白的皮肉上留着刀伤剑伤,在他眼里并不觉得狰狞。只是,他抚摸着那些痕迹,觉得心里很疼惜。保家卫国,原本应该是他们这些东陆的男儿去做的事情,可他们无能,才让这样一个绝美的女孩儿上了战场,用双肩挑起东陆的荣辱与共。
愧对啊!
他将唇落在她身上的伤痕,迷迷糊糊的裴谢堂有些许愣怔。
散落的头发交叠,一室生香。
他自幼时在宫里就有包衣嬷嬷教过这些,但他一次都没用过。年少时候也并非真的完全不懂事,曾经也有奴才奉着贵妃的旨意,悄悄塞给他不少春宫的孤本。可朱信之素来不爱好这一口,那些东西看过后也只是看过,还真正不曾用过。
今儿是破天荒的头一遭。
他心里憋着一口气,动作发狠,一点都不温柔。
“啊——”她却惨叫了一声,整个人都蜷缩成一团。
这一声叫得他整个人都愣住了。低下头时,便瞧见殷红的液体缓缓落在床榻上。
落红了。
他浑身都僵硬了,拥着裴谢堂,一时间竟作声不得。隔了半晌,他发疯了一般,紧紧的抱着她,将她拥入了怀里。他激动得无以言说,直到现在他才知道,他是真的误会了她。她看似放荡不羁,其实心中很有伦理道德,嘴巴上喊得多好听,行动上却一直没跟上。他懊恼的扇自己的耳光,他太蠢了,其实单看自己,他就该猜到这些,她日日见到自己都说喜欢,可真喜欢了吗?他竟然信了这个口是心非的笨蛋。
太疼,裴谢堂迷糊的神智有一瞬间的清醒,但今夜她喝的酒并非寻常的酒,这酒是那细作特意加了料的,她意识早已陷入恍惚。
朱信之从未这般庆幸,今夜是他将人带了回来。
他有些后怕的想,若是旁人将她带走,她醉成了这样,还不成了旁人入口的羔羊?
朱信之听见她清晰的喊了一句:“老高。”
朱信之整个人都僵了,他已稳不住自己的身子,撑着双臂看着她,她脸上的笑容是满足的,她的瞳孔里映着自己的模样。
要多嘲讽有多嘲讽。
原来,她认错了人。
朱信之踉跄着下了床,身上还带着余韵,他浑身冰冷的跪在床头,懊恼无比的抱着自己的脑袋,看着她渐渐涌入睡意。
一时间,朱信之不知,明天醒来后他要如何面对裴谢堂。
他是很愿意负责的,可她……会愿意嫁自己吗?
他的声音都在抖,摇晃她:“我不是高行止,我是朱凤秋,朱信之,你睁开眼睛。”
她睁开眼睛看了一眼,不耐烦的嘟囔:“好困,想睡觉。”
“嫁我。”他将她的手拉到唇边,亲吻她:“阿谢,忘记他,嫁给我。”
“忘了谁呀?”裴谢堂回眸看过来。
朱信之回:“忘了高行止。”
“不可能。”她翻了个身:“我才不会忘记老高。我答应过你的,等我将来入了土,我就忘了你。”
她说得斩钉截铁,虽说还没将朱信之认分明,可话里话外的意思,分明是还将自己当成了高行止,又仿佛不是高行止。说到底,她连睡了谁都分不清,却总记得不能忘记了那个人。朱信之脸上的笑仿佛在哭,他也不知道这一场好,他得到了什么。他打了自己的脸,也算清楚,这一夜恐怕对裴谢堂来说什么都不是,对她而言,怕是一场春梦而已。
他跌坐在床头,枯坐了很久。
他看着她闭目熟睡,看着他在她身上添了很多痕迹,他看着床单上的红点,一时间,满心都是痛楚。这痛很尖锐,如同燎原之火,将他对她那些旖旎的心思烧得支离破碎。
夜色很重,许久,朱信之跌跌撞撞的起身,在暗格里拿出了伤药。他吩咐人送来热水,清理了她之后,亲自换了床单被褥,又在她抹了一层药,替她穿衣后,他又坐了许久。天色快亮时,他理了理被子,放下帘子开门出去。
回头合拢房门时,那双清润的眸子满是水汽。
朱信之的心伤很重。
他在书房坐到她起来,让人带了话过去,本以为她会对昨夜之事有些话要说,他故意让她回去,怕她一开口,就说一些诸如“昨天都是我醉酒糊涂,我们一笔勾销”“都是无意,做不得数”这一类的狠话,他不敢去见她。
可万万也没想到,她起来之后,当真毫不流连的就回去了。
然后,一点音讯都没,仿佛,昨夜一场连半点痕迹都没留下。
朱信之满腔都是狐疑。
忍了几天,终于还是忍不住亲自去泰安王府打探消息。
裴拥俊接待他,两人兜兜转转说了些军务上的事后,朱信之绕着弯问起裴谢堂:“阿谢这些时日都在忙什么,整日里不见人影?”
“这几日倒是安分,没再去那红楼楚馆给我惹笑话。”裴拥俊很欣慰的捋着胡须:“这也是多亏了王爷你,上次在你府中住了一夜,她定然也是知道给你添了麻烦,心中不好意思。我这个女儿啊,都怪我平日里将她宠得无法无天了些,我真是担心她以后不知礼数,待我百年归去,她还不知道要吃多少亏,一想起这个,我就操碎了心。”
原来那日也并非全无痕迹。
朱信之总算觉得心内稍稍舒服了一些,笑道:“阿谢有阿谢的好。再说,她是您的女儿,谁又能给她亏吃?”
裴拥俊爽朗的笑了起来。
他很受用朱信之的恭维。
只是笑着笑着又摇头:“总不能仗着我狐假虎威。她再要强也是女孩儿,将来要嫁人的,就是这性子不打磨一下,我担心将来她嫁不好。信之,京中你熟悉,有哪家才俊适婚,你帮裴叔叔留意一二。”
因裴拥俊是宣庆帝的结拜兄弟,私下里,几个皇子从前都是喊的叔叔。只是后来碍于皇家威仪,这个称谓已经很多年没提起了。
朱信之放下茶盏,抬起眼:“裴叔叔,我也不曾婚嫁。”
他的本意是说,裴拥俊也可以考虑考虑他,结果,裴拥俊却会错了意,他笑着点头:“你小子,让你帮我女儿相看一二,你还跟我讲条件。行吧行吧,你帮我家阿谢相看合适的夫君,我也帮你留意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