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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天子一朝凰-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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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们动身回到那间坐落在长安城郊荒山野岭间的茅草屋。
    我坐在马背上闲来无事摆弄一颗狗尾草,好奇道:“玉缘坊是长安城最大的青楼,笙歌又是玉缘坊里最有名的姑娘。想必身价贵得很吧?你说会是谁那么大的手笔,替她赎了身又不把她娶回家当小妾?”
    墨白对我这个问题并不感兴趣,纵马悠悠前行,敷衍道:“这是你作出的画境,你问我?”
    我百无聊赖地把狗尾草在自己手指上绕来绕去。回头抬眼看他:“你不是一向什么都知道么?”
    “既然你这么夸我,那我就告诉你。”墨白嘴角扬起一丝弧度,一看他这个表情我就知道他正酝酿一肚子的坏水。
    我倒想听听他能说些什么。
    “温少卿。”他说道。
    我把头摇的像个拨浪鼓:“你骗人。”
    他仍旧一脸坏笑:“你不信?那我们打个赌。”
    我想着,温家早就中落了,少卿入朝没几年才攒多少家底,何况他与笙歌非亲非故,平白无故地为什么要替她赎身?对自己这番推断自信满满,我回答道:“赌就赌。”
    马儿恰巧扬蹄驻足,我身子一晃,目光瞥见路旁那座茅草屋。此时的茅草屋虽然简陋。但远远干净许多。我看着从茅草屋里走出的人影,以为自己眼花了,揉了揉,再看仔细看,远远地,门内是一袭雪白衣裙,而门外走出的,正是一席翠衫的温少卿。
    墨白笑的厉害,我气得脸红:“这不算,你作弊!你是看到温少卿了!”
    茅草屋后还有一条路。少卿并没有看到我们,而是牵了马,从另外一条路上朝着相反方向去了。
    即便眼见为实,我仍旧一脸不可思议:“怎么会是少卿。他为什么要替笙歌赎身?”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他哪来的那么多钱?!”
    我真是不明白,我认识的人为什么都那么有钱,偏偏就我自己一清二白,虽说有一身听起来很玄乎其玄的秘术,但那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
    墨白看着我脸上的表情明显不是不可思议。而是羡慕嫉妒恨,笑道:“你忘了,这时候的少卿是李温的太傅,打着皇族的名号,就算一个子都不给,玉缘坊也不敢不交人。”
    这个理由勉强可以让我心里平衡一些。
    为了防止再一次把笙歌跟丢,这一次我本来决定一直蹲在茅草屋外边等笙歌离开老方士,但考虑到我们整天在茅草屋外边溜达会被认为成不怀好意的贼人,这样一来老方士很有可能会去告官,更要紧的是我算了算日子,笙歌被老道士收养之后并没有立刻清凉院,意味着我们要在荒郊野岭蹲上好几个月,实在有点恐怖,只好作罢。
    按照墨白的意思,既然我们知道笙歌何时进入清凉院,何时与李温反目成仇,不如就以逸待劳,等到那个时候再来一探究竟。
    我被他说服,心安理得地跟着他游山玩水去了。
    我们青山绿水玩了一圈,掐着笙歌进清凉院的日子,早早回到茅草屋外。
    破旧的房舍,窗子上大大小小的洞,我们躲在窗外,里头传来稀里哗啦的碎瓷声可以听的特别清楚,笙歌纤弱的手指握着一片碎瓷,把老头儿逼到角落。
    老头挡着脸,退无可退,硬着头皮叫嚷:“是我好心收留你,你可不要恩将仇报!”
    笙歌声音虽笑,却是不可辨驳的怒意:“你好心收留我,却狠心害李温性命?”想来是老头儿调制蛊毒加害李温的事情败露,被笙歌发现了。
    老头自视理亏,却不肯承认:“反正这跟你又没有关系,你关心他的死活干什么?”
    笙歌不理会,锋利的碎瓷逼近老头的脖子,冷冰冰道:“冰蛊的解药。”
    老头不说话,笙歌蹙起长眉:“解药!”
    碎瓷抵进老头儿的肉里,老头终于慌了,遮遮掩掩道:“这种蛊没有解药……一旦中蛊,神仙也救不了他……”
    话音刚落。笙歌的手颓然失去力气,头脑中一阵嗡鸣。她瘫软地倒在地上,瓷片扎进她白若纤葱的手指,瞬间血肉模糊。
    救过她一命的那个温柔的少年。却被自己的亲人用蛊毒所害,她没了力气,说话声音断断续续:“你做这种丧尽天良的事……迟早要遭报应的……”
    “你可不要怨我,要怨就怨太子!”老头慌忙把责任推开:“是太子让我干的,太子是谁。未来的皇帝啊,我一个小老百姓,除了听命,还能怎么办?”
    笙歌没有一丝血色,摇摇头:“不必说了,你造的罪,我替你还。”
    她摇摇晃晃站起身。
    老头良心未泯,终于有了一丝歉疚,阻拦道:“世人都说他是异病缠身的怪物,你要去一个怪物身边?”
    “不必多言。”笙歌没有看他。径直踏出房门。
    怪不得我们去找老头儿的时候,他下跪磕头请笙歌原谅他,下辈子做牛做马也要报答笙歌。
    怪不得笙歌要担下下蛊的罪名。
    我对墨白说:“她是为了替老头赎罪才去了清凉院?”
    墨白不置可否:“或许老头的所作所为只是给了她一个让她去找他的理由。”
    事实证明,墨白是对的。
    她将刻着“温”字的玉佩揣进怀里,在清凉院的大门外驻足许久。
    自玉缘坊角楼上那一曲千秋岁,她与他匆匆相见,到如今,已是时隔多年。
    当年豆蔻年纪的少女已经褪掉了青涩和稚嫩,重新出现在人们面前的这个女人,梨花似的脸上比当年更美了几分。雪白罗纱疑似九宫飞天。
    我终于能够再次清晰地捕捉到她的意识,从她跨入清凉院大门的那一刻起,她不仅是为赎罪而来,更是为报恩而来。为她认定的一段感情而来。
    她幻想着那个多年不见的少年长大之后变成了如何模样,随之而来的,还有翻涌在心底的记忆。
    我读到了她的这些回忆,那段我们没有亲眼见证的过往,是她还是玉缘坊头牌的时候。
    青楼里各色人物鱼龙混杂,自然而然成为小道消息和宫廷秘闻的传播和发源地。她是在一次为客人斟酒时无意间听说身为次子的李温主动放弃了皇宫。移居长安城郊休养。
    她原本并未放在心上,她想,当年那个弹得一手好琴的少年,虽生在皇家,但禀性淡泊,不愿卷入皇室纷争也是正常的。
    尽管皇宫将李温身患蛊毒的消息里三层外三层封锁,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不久流言便传进玉缘坊。李温避世的原因和天性淡泊没有丝毫关系,恰恰相反,他正是因为有东宫易主之心,才遭到靖怀暗算,身患异病。
    世人添油加醋把身患异病后的李温描绘成杀人嗜血的怪物,说他的心被蛊虫吃了,他如今是个冷血无情的魔。
    听到这些话的时候,正在奉酒的手不由自主颤抖,热酒哗的洒在客人身上。
    客人的数落和谩骂风一样从耳畔吹过,她愣在原地,意识游离着,他怎么会没有心呢,在被太子太傅欺负的时候,唯独小小年纪的他愿意站出来,在她觉得人世冷漠,一心以死求得解脱的时候,唯独他温暖了她。这样的人,分明比世人皆要仁义,为何却被世人唾之以无情?
    她不甘心,替李温感到不甘心,她心中生起一个疯狂的念头,于是,她辗转找到了少卿。
    “温某为姑娘赎身自然可以,但姑娘何必作如此荒唐之事。”
    玉缘坊的角楼上,少卿手中端着茶杯,红纱漫飞,月色澄亮,笙歌微微抬头仰视他,眸子如同圆月狡黠流光。
    “朝尧先生当年不也为心中所爱做过荒唐的事么?”她嘴角噙笑。
    少卿迟疑地低头看她,不知她此话何意。
    她摇起鹅绒团扇,指尖沾了茶,提袖在木几上描下几个字,轻笑说:“朝尧先生可曾听说过太和七年,那个为一女子不惜与文宗皇帝为敌,发动甘露之变,带三百死士私闯大明宫,后被文宗皇帝一杯毒酒赐死的温家大公子,温少卿?”
    少卿皱起眉,看到她手指停在木几上,木几上出现八个水写的大字:晓日为朝,去日为尧。“听说那女子名叫晓晓?”她抬起眸子明媚一笑,笑中藏了千言万语。
    水写的八个字瞬间就在夜风中风干,在世人认知中,温少卿已经是个死人,在江湖隐姓埋名二十多年,从没有人认出他,今夜却被一个萍水相逢的女子认出来。他是被皇帝亲谕赐死的罪人,若被发现尚在人世,怕又是一场风雨,好在笙歌只写在桌上,并未声张,看来她并没有将此事公诸于世的意思。
    想到这,少卿的眉头舒展开:“没想到青楼女子竟能知道这些宫闱禁事。”
    “正因奴身在青楼,这天底下才没有奴不知道的事。”
    “这倒是。”少卿低眸浅笑。
    笙歌把团扇放到桌上,跪在少卿面前行了大礼:“我和先生一样,不过是想为心中之人做点什么,还请先生务必助我。”
    少卿一把搀住她,眉宇凝重:“这不一样,姑娘,你这是在逼温儿弑兄夺位。”
    她跪在地上不肯起来,坚毅地望着少卿:“他早有雄心称帝,先生也知道,只有他才有资格坐上那个高位。可现在他是什么样子,先生恐怕比我更清楚,我想做的,只不过是推他一把。”
    少卿被她决绝的目光摄住,半晌:“这是条不归路,非但会留下一个细作的骂名,还很有可能有去无回,你当真想清楚了?”
    “我原本就是个风尘女子,担上亘古骂名又能如何?”她坚毅的眸子一笑,笑的有些恍惚:“至于生死,先生当年决意与天子为敌,难道不知往前迈一步就可能万劫不复?”
    “看来,不管我怎么说,你都心意已决。”少卿站起身,太然长叹:“我最后再问姑娘一次,这样做真的值得?”
    笙歌模糊浅笑,俯身再施大礼:“请先生助我。”(未完待续。)

第一百二十一章 一吻长绝
 回忆停在这里,炎炎烈日下,院中却飘来一阵阴森凉意。笙歌将玉佩紧紧贴近胸口,毅然走进清凉院。

    冰玉堆砌的殿堂中,当年那个小小的人儿孤坐在王座之上,已长成令倾城女子也自愧不如的模样。银白长发,瑰红衣袍,尖瘦的下巴,邪魅的凤眼,和那时八岁的样子完全不同。她久久仰望着他,这样仰视的角度,仿佛遥不可及,这张美丽的脸,额头生长着恐怖的封印,超越了世人美的极限,步入邪与魔。

    世人害怕这样的他,将他视为怪物,可她在他的邪魅中看到了死亡,看到他消瘦不堪的手和惨白的面庞,她想象不到戾火是如何折磨他,将他折磨成这副模样。

    她抬起头久久望着他,压抑着心中所有的情绪,轻轻说:“从今往后便由奴照顾王爷起居。奴,奴叫笙歌。”

    正如墨白所言,李温早已不记得她。

    对于身为皇族的李温,他的眼睛仰望的是那个站在天下人之上的权力巅峰,所谓成大事者怎可流连儿女情长,李温在这一点上天生继承了李怡的思想。笙歌固然是个天下难得一见的美人,而他当年纵马救下她一命时,绝对没有任何非分之想,毕竟那时候他还只是个八岁的小孩子。

    对李温而言,他只是随手做了件仁义之事,就像随手施舍乞丐几个铜子,他从未放在心上,转身就抛之脑后。甚至不记得她的模样。

    他低头看着脚下的白衣女子,生的真美,他心想,却不知这美好的人早已在多年前就将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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