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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是人间疾苦,做什么事情都是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在浪费这一方面,程风瑾也曾经无数次地说要帮她把这个坏习惯改正过来,不过照阮之之看来,他们两个在一起之后,顾念浪费的习惯倒是越来越严重了。
李司晨以前经常说顾念被程风瑾宠坏了,的确如此。
相比较而言,李司晨对阮之之,残忍了何止一百倍。
因为这个点儿客人很少,所以食物上得很快。肠粉、虾饺、凤爪、萝卜糕,还有艇仔粥,在餐桌上摆了一圈,香气扑鼻,瞬间就勾起了阮之之的食欲。
顾念一边毫无形象的狼吞虎咽,一边跟阮之之碎碎念:“之之,我下个礼拜就要跟程风瑾举行婚礼了。你知道吗,我这几天晚上天天失眠,掉头发,黑眼圈都快比上熊猫了。”
“怎么?你别告诉我你现在又不想跟程风瑾结婚了。”
“……哎呀不是啦,我就是、就是觉得吧,一辈子这么长,万一结婚之后他对我不好怎么办?万一我们熬不过七年之痒又离婚了怎么办?万一,他发现我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好怎么办?”
阮之之无奈,细心劝说道:“你这是典型的婚前恐惧症,一方面渴望结婚,一方面又害怕婚姻的束缚。”她拿起勺子喝了一口粥,细嚼慢咽道,“照我说啊,你能遇见程风瑾就知足吧。在这个世界上,多得是求之不得,像你们这种终成眷属的,只占极少数。”
顾念沉默,眉头紧紧皱在一起,半晌才叹了口气:“其实我知道程风瑾已经对我很好很好了,我觉得,比起担心自己被束缚,我更怕他以后会觉得我是他的包袱。”
扑哧一声笑出来,阮之之弯弯唇安抚:“你这个包袱,他会很乐意背一辈子的。”
曾经的大学四年,最让阮之之羡慕的,不过是程风瑾对顾念的这一份全心全意,那是她从李司晨身上永远都不可能得到的东西。
因为知道得不到,所以才更加渴望。
阮之之从小到大,从来都是自己一个人。李司晨曾经给过她短暂的温暖与陪伴,却从来都没有给过她一星半点的安全感。她陪在他身边的时候,幸福,却也不安。因为她知道,他随时随地都会走。
说起来,给过她一丝安全感的,竟然是萍水相逢的时砚。
如果不是因为那五天四夜的云南之旅,她也许一辈子都不会与这个人有丝毫交集。她知道他对自己有些不同,可是是为什么呢?
难道……是因为自己长得和他喜欢的女孩有些相像?又或者,他对自己的种种照顾,纯粹只是他一时兴起,举手之劳?
那个时候,阮之之设想了一千种可能性,独独没有想过,她就是时砚放在心尖上,辗转多年求而不得的那个人。
“之之,你想什么呢?半天都不理我。”
阮之之游离天外的思绪被顾念的声音重新拉回来,想也没想就下意识地回答:“我在想一个人。”
本身她只是这么随口一说,没想到顾念却瞬间来了兴趣,连自己的婚前恐惧症都扔到了一边:“什么人啊?之之,是不是有人在追求你?还是……你对哪个人动心了?”
瞬间窘迫起来,怕顾念这个大嘴巴误会,阮之之赶紧解释:“你想多了,就是一个很普通很普通的,最多可以称之为朋友的人。”
“谁啊谁啊?哎呀,好之之,你就告诉我嘛,不然我今天晚上又要失眠了。”
禁不住顾念的软磨硬泡,阮之之想了想,尽量简洁明了的回答:“他叫时砚,是你们学校心理系的一个教授,上次去云南旅行他也在。”
听到“时砚”这个名字,顾念愣了半晌才回过神来:“时砚……我一直都觉得他是整个a大里最聪明的教授,比我智商还高,人长得又超级帅。不过他这个人啊,总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谁都不爱搭理,特别高冷。”
阮之之立刻赞同的点点头。
“对了。”顾念放下手中的筷子,口中含着一块萝卜糕口齿不清道,“之之,你知道吗,时砚以前跟我们是大学校友呢。”
“什么?!”
阮之之的大脑好像在这一秒死机了,半天都转不过来。
时砚,跟她,是大学校友?也就是说,他曾经也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
怎么可能……这个世界也实在是太小了一点吧。
热爱谈论八卦的顾念却一下子来了精神:“你竟然不知道?他以前在学校里是个风云人物啊,iq其高,而且本硕连读加起来四年就毕业了,总之在当时的留学生圈里是个传奇人物。”
好不容易消化完脑海里巨大的信息量,阮之之开口,语气里还是有点疑惑:“是吗?那我为什么对他一点印象都没有啊。”
顾念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怒其不争道:“你当时整颗心都在李司晨身上,哪儿还有时间去关心别的异性啊。大学四年的你,眼睛里就只容得下李司晨一个人。其他人都是布景,还是黑白的那种。”
阮之之:“……”
眯起眼睛,顾念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遥远的事情,继续碎碎念:“我记得当时我们几个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曾经好几次看到过时砚。他经常坐在我们后面的餐桌上,一个人吃饭,中途有好多人过来搭讪要拼桌什么的,都被他拒绝了。”顾念说到这里,忍不住叹了口气,“我当时就在想,他是不是在等着什么人。”
阮之之却丝毫不为所动的撇撇嘴:“是你的内心戏太丰富了吧?说不定人家就是吃饭的时候不喜欢被人打扰,喜欢清静。”
“怎么可能,这个世界上哪会有人喜欢一个人吃饭,这样未免也太孤独了吧。”
孤独。
的确,这是她在时砚身上,看到最多的东西。
浓烈沉重的孤独感,即便走在人群里,也显得格格不入。
他的眼神总是阴郁又尖锐,总是让人觉得游离于尘世之外,隐隐的,还有些危险。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阮之之总是觉得,自己跟他,好像越走越近了。
☆、13。C6·黑色雨伞
阮之之最近有些苦恼,因为她花了两个通宵赶出来的新闻稿被boss批评了,理由是文稿里对于案件嫌疑人的心理疾病描写不够准确。
阮之之收到boss反馈的时候简直是无语凝噎,从小到大她所涉及过的专业领域跟心理系基本上毫无联系。从她的个人角度而言,这篇新闻稿的重点是陈述事实,对于这些辅助性的信息实在没有必要过于精准。不过,在她那个向来追求完美的boss眼里,仅仅做到陈述事实是远远不够的。
由于自己现在只是刚刚转正,阮之之也不敢在这个关头出岔子,所以只能把稿子拿回来,勤勤恳恳地上网翻阅资料,自行修改。
如今已经是一月底,熬过这个月,到了二月就到开春了。
最近几天天气极冷,室外简直就是天寒地冻,如果不是在家里找不到感觉,阮之之根本不会在这样的鬼天气里出门。
此时,她正坐在那家熟悉的咖啡馆里,由于天气寒冷,向来生意火爆的咖啡店此刻顾客也是寥寥无几,分外冷清。
不过这样也好,乐得清静。
阮之之点了杯美式咖啡和一盒马卡龙,然后习惯性地走到那个左边靠窗的座位,舒舒服服地坐下来,打开了笔记本电脑。
这篇新闻稿的主要内容是说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由于未婚先孕,迫于家庭压力只能奉子成婚。结果婚后,丈夫脾气不好,经常对她又打又骂,而公公婆婆更对她更加漠视,不仅没有给予她作为孕妇应有的照顾,甚至连一日三餐都不保证。后来可想而知,她肚子里的孩子自然流产,女孩终于承受不了刺激,在一个老公出差的夜晚,趁公婆熟睡之际将两人杀死,随后独自去警察局自首。
可是到了录笔录的时候,女孩却又表现的非常不正常,一会儿说是自己杀害了公公婆婆,一会儿却又将自己的证词全盘否定,并且疯疯癫癫地告诉警察,自己曾偶然间听到婆婆私下里跟老公说,自己呆着这个家里毫无意义,想要让儿子跟她离婚,或者直接想个办法让她消失。
后来经过法医鉴定,认为她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所以此案至今仍在受理中。
阮之之对着笔记本电脑止不住的叹气,她已经在网上查阅了很多有关于精神分裂的症状信息等资料,可是无奈那一长串的术语外行人实在是看不懂。
正当她对着手中被退回的新闻稿愁眉苦脸之际,突然听到咖啡馆门口的风铃叮叮当当清脆地响起。
阮之之没怎么在意,觉得自己有点头晕,就顺手从背包里拿出来一颗桃子味的水果糖,剥开糖纸塞到嘴里。
“您好先生,今天有什么需要吗?”
“一盒马卡龙,打包。”
“好的,请您稍等。”
……
这个声音是……
阮之之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下意识地转过头去,果然看到那个穿着黑色大衣的削瘦男人静静站在前台旁边,两只手都插在大衣口袋里,背影看上去挺拔又高挑,很随意的样子。
由于外面现在下起了雨,他的发梢有些淋湿了,水滴顺着额头流下来,模样看起来却不狼狈,仍然是不可思议的优雅。
阮之之看着他,更加验证了自己之前的猜测。
看吧,这个男人果然也对这家店的马卡龙情有独钟。
似乎是注意到了她望过去的视线,他漫不经心地转过头来,恰好对上阮之之审视的目光。
他看到她的时候,眼神一下子就变得柔软了。
如果之前阮之之还可以告诉自己是错觉的话,现在两个人见面的次数越来越多,她完全无法再继续说服自己。因为每一次只要当时砚看到她的时候,面对别人时冷漠阴郁的眼神总是会变得温柔下来。
她不知道为什么,可是确确实实每一次都是这样。
阮之之今天穿的羽绒服是之前跟时砚和陈嘉言他们去丽江酒吧时的那一件,她看着时砚接过服务生手里的马卡龙,手指无意识地伸进羽绒服口袋里,下一秒,果然摸到了那朵纸玫瑰。
那朵很久之前他送给她的纸玫瑰,她虽然没有妥帖保管,却也没有随手丢弃。
这代表了什么?
阮之之不敢想,也没有时间想,因为她看到,那个身上有着奇怪魅力的男人,再一次向她走过来。
几乎让她无处可逃。
“在工作?”
时砚手里提着一盒马卡龙,步履优雅地走过来,一边轻描淡写地跟她打招呼,一边很自然的就在她对面坐下来。
自然到让她甚至连开口拒绝的余地都没有,于是也只好跟着寒暄:“对啊,你今天没课吗?”
“早课,刚结束。”
他说话的时候,眼角余光无意间瞥到阮之之随手摊在桌面上的新闻稿。
阮之之注意到他的视线,瞬间灵光一动,语气一下子变得讨好起来:“对了,时砚,我问你啊,你们心理学上对于精神分裂症,关于症状病因什么的,有没有什么详细一点的解释啊?”
时砚随手接过她的新闻稿,漫不经心地瞥了几眼,然后得出了结论:“的确不太专业。”
“……”
需要说的这么直白吗?
“明天和后天下午五点,我的课上会讲到关于精神分裂的一些症状和形成原因,如果你有兴趣的话,可以过来旁听。”
旁听?
阮之之立刻在大脑中开始了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她想来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