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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聘-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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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能进入太学院的女孩子,就不必担心吃穿用度了。她们只要好好地在太学院待满一年,多结些朋友,给家族添添光,一年后,就可以回家了。
  甚至回家之前,宫里的贵妃娘娘还可以在征求本人同意下,为她们介绍高门子弟,求皇帝赐婚。
  “姑娘,这皇宫没想到这么好看。奴婢去过这么多地方,没见过比皇宫更好看的。”红樱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刚才进太学院的路上红樱就想说了,可水仙不让她说话,她可是硬是憋了很久。如今到了周筝筝房间里,就变成了话痨子。
  水仙把周筝筝的被褥铺好,白了红樱一眼,“当然没有比皇宫更好看的地方了!要是有,那皇宫还叫皇宫吗?”
  周筝筝轻轻捏了下红樱的胳膊,红樱大叫,“哎呀,姑娘,好疼啊。”
  “知道疼还不去做事?你看看水仙多勤快。”
  红樱说,“知道了,姑娘,不过,奴婢有更重要的事帮姑娘呢!”
  “瞧瞧,又偷懒了吧!什么重要的事?”周筝筝没好气地说。
  “奴婢去看看,来太学院的都有谁。”红樱说完,对周筝筝眨眨眼,一溜烟跑出去了。
  周筝筝的房间离学堂最近,也最方便。这里虽然不讲究门第高低,可还是有尊卑之分的。就比如分房间,因为吴国公德高望重,所以周筝筝就能分到最好的房间。
  很快,红樱就回来了。
  “姑娘,可奇怪了,奴婢竟然在这里,看到了周云萝!”红樱说,吃惊得眼睛张得老大,“她竟然就住在我们隔壁房间!”
  周筝筝正仰卧于塌闭眼小憩,水仙把床铺的这样好,她都不想下床了,可听红樱说到周云萝也进了太学院,还是吃惊得坐了起来。
  “红樱,你是不是看错了!周云萝不是已经死了吗?就算她没死,依她的身份,是连考试的资格都没有的,又怎么可能来我们这里呢?”水仙说。
  “水仙姐姐,我真没看错。就周云萝长的那个德性,可不是一般女孩子能模仿的来的,我又如何会看错呢?”红樱拍着胸脯说。
  水仙说,“可那怎么可能呢?”
  “个中原因我哪里知道,那要问周云萝了。”
  周筝筝说,“你们都别争了。红樱虽然看起来迷糊,其实她精明的很,并且她眼力很好,根本不会出现看错这类事情。我出去看看,你们继续收拾房间吧!”
  “姑娘,奴婢跟你去。”水仙担心地说。
  周筝筝点点头,“只是你和红樱自己的床还没铺好吧!”
  水仙和红樱只是奴婢,不会另外给她们房间,为了更方便照顾主子,她们就睡在外间的小床上。离周筝筝的大床就几步之遥。
  “自然是让红樱负责了!”水仙笑着拍了拍红樱的肩膀,“这回,总轮到你收拾了吧!小懒虫。”
  “你们就欺负我好了。”红樱嘴一扁,装作要哭的样子。
  周筝筝和水仙笑着走出去。
  院子里,山茶花红红火火地开放着,花间站了一个少女,身形纤细,发泽亮丽,一件金粉色薄衫披身,下罩大红色罗裙,裙面上,绣着金线勾纹的牡丹花。


第128章 对峙
  这就是周云萝最喜欢的穿法,颜色不是粉色就是大红的,每条裙子必配牡丹,因为周云萝说过,大红色才是最正宗的颜色,而她要做就做最正宗的花中之王!
  周筝筝瞪大了眼睛,下意识的,手伸进了衣袖里,握紧了那把匕首!
  可以肯定,她就是周云萝!因为就算她化成了灰,周筝筝也能认出来!
  为了防身,周筝筝只要出门,都必带上匕首,此时也不例外。
  既然前世的仇人此时离自己只有数步之遥,她何不结果了周云萝的性命!让周云萝,血债血还!
  只是,眼角看到几个宫女在花园洒扫。
  如果杀了周云萝,就算得手,也会让这些宫女看到。
  除非她把这些宫女也杀了!
  或者,暂时不杀宫女,回头用吴国公的威望,给裁决者压力,让裁决者帮她杀人灭口!
  可是,如果她这样做了,那么,她和周宾周云萝有何区别?
  如果为了报仇,可以随便杀掉无辜的人,那她和周仪则类的有何区别?
  想到这里,周筝筝的手松了。
  总有机会杀周云萝的,不急于一时。
  此时,休息用的房间,如海棠花瓣一样紧凑,一个过道上,常常可以听到三个人的声音。
  屋前院后,竹子随处可见,这也是“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的真实写照,除了竹子,各式花朵也是点缀其中,红的,黄的,知名的,不知名的,相映成趣。
  周筝筝正要转身,忽然看到,周云萝竟然钻过了身子!
  那张脸,果然就是周云萝!
  只是和过去不同到的是,周云萝看到周筝筝,没有喊她大姐姐,而是很有礼貌地走过来,对着周筝筝鞠躬说道,“你一定是吴国公府的周大姑娘吧!果然是久闻不如一见,我是住你隔壁的王佐芸。”
  什么?王左芸?周筝筝觉得这是全天下最愚蠢的谎话了。
  明明是周云萝,偏说是王左芸。
  看着周云萝伸过来的手,周筝筝没有握。
  一言不发,周筝筝走了。
  周云萝甚至看不清周筝筝的表情。
  房间内,床榻东首位。在床榻的南面,是一张梳妆台,巴掌大的铜镜蹭亮蹭亮的。胭脂盒内,简单的还是有几种的。房间西侧,临窗的位置摆着一张三尺余宽的方桌,这是夜读的地方。
  此时周筝筝就坐在这里,桌子上谈着一本书,可她没有看。
  水仙在周筝筝身边低声说道,“姑娘,已经查清楚了,周云萝如今摇身一变,成为禁军头子王佐文的妹妹王佐芸,也考进了太学院,成为这里的一个学生,让人奇怪的是,她跟着王佐芸时常出现在各个同僚家中,也来回见过很多考官!硬是没有人发现她是假冒的王佐芸。”
  “这么说,如果我要揭穿她,只怕是只要她不认,就没办法了!”周筝筝骤起了眉毛。
  “是的,姑娘,若我们这样做,只会得罪王家。听说,王家刚刚被皇上升为侯爷,是皇上身边的红人。”水仙分许说,
  周筝筝说,“红人?得罪了王家,就等于得罪了皇上?看来周云萝这下可如愿成为有家小角了,
  “你休要血口喷人……我什么都不知道。”周宾气得直咬牙,看向周瑾轩,“大哥,阿筝这个样子,你可不能一直站着看啊。”
  可是周瑾轩根本没有制止周筝筝的意思。
  他就这样站着不说话,周宾急也没用。
  老国公夫人黑了脸,“阿筝,真金不怕火炼,吴国公府断然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周筝筝说:“祖母错了,吴国公府自然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但这是发生在吴国公府和二房之间的事。”一句话就把二房排除在吴国公府以外,直打周宾夫妇的脸。
  在场的宾客谁不知道周宾是寄居于吴国公府上的。
  在众人的目光里,水莲说:“二夫人让奴婢把毒药染在香炉上面,但凡有香料在里面燃烧,这上面的毒药就会散发出来,和香气混合,被人吸进去。”说着还指出香炉上尖嘴处,“就是这里。”
  “啊,竟然会想到在这个地方藏毒。”众人喧哗起来。
  周筝筝忽然走向人群中的温老太医,“我知道温太医深喑药理,一定可以验出这上面的毒药来。”
  温老太医没想到周筝筝会认识他,可当众他也不好拒绝,便过来看了看,说:“这上面的确是抹了一种无色无味的香粉,平时没有气味,若是遇热就会散发毒药,人若是吸入,轻则倦怠乏力,重则终年不育。”
  终年不育!
  周筝筝终于明白,前世周云萝送给她这个毒香炉,为的就是不想她生孩子!还真是狠毒啊!
  “多谢温太医。”周筝筝看着老国公夫人说,“祖母,现在,总是证据确凿了吧!”
  这温太医都被周筝筝搬过来用了,孙氏急了,扑通一声跪在老国公夫人面前,“母亲明查,这香炉虽是妾身所赠予大房,可用意只是为了大伯晚上安眠,一片好心,妾身断无在上面做手脚啊!”
  老国公夫人阴沉着脸,虽然她包庇二房,可孙氏想加害她大儿子,她又是不喜的,“不是你,难道还是大房自己毒自己不是?”
  孙氏说:“谁知道这是不是他们设的计,要栽赃于我。”
  周筝筝说:“二婶婶,你错了。我爹娘已经中毒月余,若是我们设计,为何要让自己中毒呢?还有,奴婢水莲就是人证。人证物证俱在,若不是二婶婶下的毒,就是二叔父无疑了。”
  老国公夫人急了,“胡说!不可能是宾儿!”
  周筝筝说:“是,二叔父平时要忙于仕途,哪里有这些心思,所以,一定是二婶婶了。”
  “不,不是我!”孙氏知道如果她认了,就算是西平侯府也救不了她,绝对绝对不能认,“一个奴婢怎么能做人证!分明就是污蔑!污蔑!”
  孙氏硬是不认。
  林莜跪下说:“母亲,平日里,媳妇素来没有亏待过二弟妹,想不到二弟妹如此加害媳妇,加害媳妇也就罢了,连带着夫君也被算计。还请母亲给媳妇儿一个公道!”


第129章 鸳鸯
  林仲超垂下下颌,凝视着酒的琥珀色,淡然说道:“就当我上辈子欠他的,这辈子来还债吧!”
  有风吹过,桃花落下,有几朵停驻于他白色衣衫上,他伸手轻轻拂过。
  阿明的眼中,主人总是清贵淡雅,眉目如画。
  “主人,你要我做什么,我就会做什么,我这一生,没有什么知己,以后,我这样的身体也断然不会有,只有主人。”
  阿明不会忘记,很多年前,他还那么小的时候,被老太监棒打,打的头破血流,奄奄一息,就是林仲超过来,把他的手伸给他。
  “此次以后,你就跟着我吧!我不能肯定一定会给你带去荣华富贵,可我能肯定,从此你再不会被打骂。”林仲超说。
  阿明看到了美的好像神仙一样的主人。
  从此,阿明就成了林仲超的手下,他总是叫他主人,因为,林仲超是世子也好,是囚犯也好,主人永远都是他的主人。
  “阿明,既然真正的王佐芸失踪了,咱们就替他找出来,到时候,假的还能存在几时呢?凭着康泰阁的力量,想找一个人,可不难。“林仲超说。
  阿明行了个礼,“是,我这就去康泰阁一趟。“
  皇宫。
  一大早,周筝筝还没起床,半打的阳光透过棱窗照在脸上暖暖的,就听到喊声,“周筝筝,总算是等到你来啦!“
  周筝筝睁开眼睛,一个长相可爱秀美的姑娘,正坐在床前,歪着脑袋看着她。通身富贵的打扮,光是头上的金步摇就亮瞎她的眼。
  “你是谁?“周筝筝大惊,连忙起身,却见水仙和红樱两个人,都跪在那姑娘面前。
  “我是静安公主啊!“那姑娘笑起来,露出两个兔牙,好不可爱,“你忘了么,三年前,我们约好,要一起进来读书的。“
  原来是静安公主,周筝筝要下床行礼,被静安公主拦住了,“你可不要行什么礼,成天一有人见了我,就跪个不停的,烦都烦死了!我可是真心和你交朋友的,你可不能那么无趣。“
  周筝筝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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