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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暗夜不解,“既然那主帅是萧贵妃的人,林枫为何要让周宾杀了他呢?还有,周宾如此明目张胆杀人,没有人抓住他吗?”
林仲超说:“林枫表面和萧贵妃关系很好,其实,他们两个是各取所需,并没有那么好的交情。那主帅已死,南大营还有别的萧贵妃的人,可是都不能作主,周宾在那边官职算是最大的,等于是暂时控制着整个兵权了。如今朝廷缺少武将,而满朝仅有的几员武将几乎都是林枫的人,不论皇上还派不派主将过去,南大营都会是林枫的人说了算了……这林枫的人和萧贵妃的人,表面看是一样的,其实,是两回事。”
“也就是说,林枫让周宾除去了萧贵妃的事,让南大营成为他自己的人,皇上还拿他没办法,对不对?”林暗夜说。
“正是林枫打的好主意,如果周宾行刺失手,林枫也不会有事,这便是他选择周宾去行刺的主要原因。”林仲超说着,再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所以,皇上觉得林枫开始有兵权了,就开始忌讳林枫,所以,就会同意让你领兵,牵制住林枫,对吗?”
林仲超点点头,“咱们的这位皇上,可是最不喜欢有兵权的人,之前对林枫那么好,都是因为林枫从不要兵权,乖乖地呆在皇上身边。如今林枫不再是过去的林枫,那么,皇上也不再会是过去的皇上。”
林暗夜不像林仲超喝茶,他喜欢喝酒,听了这些话,很是高兴,“来,那我们提前庆祝一下,最好林枫和萧贵妃斗个你死我活!”
“这个我可不敢高兴得太早啊,不过,能和你痛快喝酒,也是好的!”林仲超放下茶杯,拿起了酒杯。
周筝筝如约次日午时,到了豫王府。
这次,门卫似乎早得到通知,一见到周筝筝过来,就领她进来。
依旧,周筝筝看到那片桃花,开得灿烂,好像春天来到一样。
“豫王就在里面,您在这儿坐一会。”奴婢领周筝筝在一架喜鹊**图玉屏风前面停下,屏风下有一桌一椅,都是红木制作,上面刻着连云纹。
周筝筝听到里面有人说话,就坐下来。
透过屏风,她看到林仲超正和温慈说话。
温慈说:“这次,我是想拉你一起去吴国公府。东园的梅花开了,周大姑娘一定喜欢看,可是,我每次约她,她都说没时间,如果是你帮我约,她一定会出来的。”
第113章 恨我最好
林仲超面无表情地说:“你约不动她,如何我就能约到她了?”
温慈拍拍林仲超的肩膀,笑道:“总之,这个忙你一定要帮我,我可是非常喜欢周大姑娘的。”
林仲超睨了温慈一眼,说:“你温大公子可是喜欢很多女孩子的。”
温慈说:“这次可不一样,这次是认真的。”
林仲超坐了下来,端起白玉茶盏,喝了一口,“你真的会对她好?”
温慈认真地说:“我可是会一辈子都会对她好,你让我发誓都成,总之,等她再大些,我可是要上门提亲的。”
林仲超细长的手指,顺着茶杯纹路摸了摸,说:“你可是要记住你的话,要一辈子对她好。”
温慈看了林仲超一眼,“当然,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了,不过,豫王,你好像对周大姑娘的事,非常上心啊。”
林仲超心虚地低下了头,“我怎么会?不过是看你喜欢她,就对她多看了一眼而已。”
温慈笑着问,“真的?你不喜欢她?”
“不,我怎么可能喜欢她。”林仲超斩钉截铁地说。
“那就好,可没有人跟我抢了。”温慈笑得一脸孩子气。
屏风外,周筝筝听到了一切。
原来如此。
“姑娘你要去哪里?你不等豫王了吗?”豫王府的奴婢追上了,可是周筝筝还是生气地跑出去了。
“你不要追了,就当我从来没有来过。”周筝筝坐上马车就走。
原来,林仲超是这样的意思。
他不但不喜欢她,还帮着别人追求她。
“我不是一个东西,我是一个人,你怎么可以随意推给别人呢?”周筝筝望着车窗外,喃喃自语。
一团白烟从街角的摊铺上冒起,顿时,一股香气扑鼻。
道路的两侧,各式各样的摊位鳞次栉比,有卖瓜果的,有卖首饰的,也有卖柴火卖煤炭的。
前来采购的人儿或三五成群慢慢逛,或直接了当买完就走。熙熙攘攘,好不热闹。
周筝筝看到了,就在各个摊位前停了车,隔着车窗挑了几样好东西,然后朝清香庄而去。
好容易才出府一趟,自然要凑着时间去清香庄了。
而此时,豫王府上,温慈先回去了。
林仲超听说周筝筝气呼呼地走了,垂下眼睛看着手里的茶杯。
“这样也好。”他说,“既然是注定不可能在一起的,早点让她恨我最好。”
窗外,一抹冬日投射出淡淡的,暖煦的光来。
周筝筝来到清香庄。
如今清香庄已经是被张良晨安排得井然有序了。每日,张良晨除了算总账和管理,就是喝茶读书。
张良晨尤其喜欢看兵法书。
周筝筝一直鼓励他看书,甚至边做生意边看,她都没意见。
“听说,南边蛮子开始蠢蠢欲动了呢。朝廷可能会有新一轮的征兵。”周筝筝说。
张良晨说:“哦。”
“你就不想去参军?”周筝筝说,“凭你的本事,只要抓住机会,一定是个好的将才。”
张良晨说:“不行啊,我去参军了,清香庄怎么办?”
“这个你放心,清香庄已经跟张家合伙了,以后不会缺少人手的。”周筝筝说,“再说了,难道你还想一辈子守着清香庄不成?”
“我是想一辈子守在这里。”张良晨看了周筝筝一眼,脸红了,“其实我现在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啊,有吃有穿,还能拿拿分成,这日子比过去好很多了,参军,那多危险啊,时不时就会丧命的。”
曾几何时,他也向往出人头地,衣锦还乡,可如今,他只是想守在这里,默默地守住她的产业,经常能看到她就满足了。
周筝筝说:“你怎么能这么想呢?男子汉大丈夫,理应去创造一番事业才对。怎么能受着这么几家店铺呢?其实我这次来,也是要把这个,交还给你。”
张良晨一看,竟然是他的那张卖身契!
曾经,张良晨是多么不得已才去卖身的,如今,他庆幸自己能卖身。如果不是卖身,他就遇不上周筝筝。
“姑娘,是你把我从贫穷中解救出来的。你就是我的恩人。这辈子,你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绝无怨言。”张良晨没有接。
周筝筝说:“既然你说,我要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那你就听话,拿了这卖身契,你就去参军。你是个将才,绝对不能被我埋没在这小小的店铺里。”
“姑娘……”张良晨还是不情愿。
周筝筝把卖身契交到张良晨手中,“相信我,你以后会觉得,参军是你这辈子所做的,最正确的决定。”
朝廷。
南面蛮子作乱,南大营又刚刚死了主帅,庆丰帝决定派军南征。
可是派谁去呢?
林仲超和林枫都上了奏折,说要带兵出征。
周宾这次杀了主帅,虽然一般的人不知是他杀的,可庆丰帝并不傻,周宾一过去,主帅就死了,不是他杀的,还能有谁?
林枫的心思,非常可疑。
庆丰帝开始不相信林枫了。
他很想派林仲超过去,可又怕林仲超一人带兵,权力太大。
林仲超可是太子的孩子,太子活着的时候,在百姓中的威望,可是远远大于他庆丰帝的。
甚至百姓只听说有太子,不知道有庆丰帝。
如果林仲超凭着太子的威望闹事,他可就麻烦了。
当年,他自己也是有了兵权后,对先帝逼宫,才得到这个皇位的。
虽然他登基后,已经将兵权分散掉,可如果是百姓拥护的人,他也没把握一定能控制得住。
想了想,他决定,让林仲超和林枫,各自带兵,兵权分散给二人,出征南伐。
齐王府。
一盏豆油灯前,是一个鬓发皆白的老者。
林枫说:“亚父,我们要出征了。等了这么久,终于拿到兵权了。”
“还不是时机。”那老者淡淡说道,桌子上是半碗豌豆尖,“皇上打的好主意,让你和林仲超分别带兵。你既然和林仲超是仇敌,如果你逼宫,自然有林仲超会发兵攻击你,反之,他逼宫也一样。所以,我说,还不到时机。”
第114章 追求幸福
林枫一双剑眉皱了起来,“就算如此,我也不会让林仲超打胜仗。毕竟,南大营如今都是我的人,怕什么?”
老者点点头。
窗外,是一披星子,好像谁撒了一打瓜子皮在深蓝色的夜空上。
张良晨打算参军了。
因为听说吴国公府和太子关系更好,再加上周筝筝提醒他,小心林枫,张良晨果断地选择了报名林仲超的阵营,而不是林枫。
然后张良晨尽快地和张家进行交接。
如今墨香的父母亲都已经病故,墨香一个人,念着周筝筝对她的好,主动给周筝筝提交了卖身契,希望一辈子服侍周筝筝。
周筝筝说:“墨香,你如今是清香庄的二掌柜,有钱足够花,已经不需要卖身为奴了。”
前世,墨香是在没钱救治父母疾病的时候,才卖身到齐王府的,今生,周筝筝帮墨香改变了命运,墨香再也不需要为钱卖身了。
“不,姑娘,墨香不是为钱卖身,而是为情义卖身。”墨香认真地说,“希望姑娘成全。”
周筝筝盛情难却,还是答应了。
墨香这一世,还是改变不了成为奴婢的命运。只不过,那是她心甘情愿的。
吴国公府。
寒风凛冽,万物似乎都要静止了。池子里,水面上一层薄冰如镜子般将假山倒映其上,乍一看,似乎假山也被冻掉了。
水池四周,红色点点,梅花开的正好。
水仙拿了件新做的大红色滚边棉袄,给周筝筝看,“姑娘,这棉袄你觉得穿奴婢身上好看吗?”
周筝筝放下笔,细细看了几眼,说:“好看,你可真会挑衣服。”
水仙听了周筝筝的夸奖,神情却是郁郁的。
“怎么了?”周筝筝问。
水仙说:“没什么,奴婢去做事了。”
周筝筝笑道:“可是因为张良晨要走了,心里不高兴?”
水仙脸红了,可这次,她没有再急着否认,而是说:“姑娘,奴婢求一天假。”
“当然可以,府上最近也不忙,不过,你可是为什么事而请假呢?”
水仙低下了头,羞羞答答地道:“奴婢想去清香庄帮忙。”
周筝筝明白了,水仙想必是要对张良晨表白吧!
张良晨日后可是大将军呢,水仙如果能嫁给他,必然会得到张良晨一心一意对待。
前世,水仙在齐王府被害死,张良晨是被林枫赐死,两个人都没有善终,甚至死前都没有成家。
如果他们二人能结合在一起,固然是美事一桩,不过,水仙对张良晨有心,那么,张良晨对水仙可有意吗?
周筝筝生怕水仙失望,于是写了封信,交给书信,让水仙带给张良晨。
这封信,自然是对水仙大大夸奖了一番。
水仙虽是奴婢,可去的是国公府上最聪慧的奴婢,会认字弹琴,还会医术,人长得也好看。并且,水仙跟国公府签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