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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说得如泣如诉,像在说,‘娘子,你怎么可以抛弃我’一样。
他抱得很紧,刚说完一句话,眼前刀光一闪,他脑子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就已经条件反射的先行躲开,等看清楚是谁下的刀,顿时嚎得跟死了爹妈一样,“姑娘!你怎能下如此重的手?”
张曼兰左手收回匕首,说,“离我远点。”
她不习惯有人跟她如此亲密,还是一个尚算陌生的男人。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把土匪们惹怒了。
“他奶奶个腿!还打情骂俏?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啊!”
“老大,弄死这个飞贼!上次连老子的裤衩都偷走了!”
唐勋两眼一瞪,大声喊冤:“少冤枉我,我没事儿偷你裤衩做什么?我又不是变态!”
说唐勋偷了他裤衩的那劫匪脖子一梗,说,“小爷的裤衩就是那时候不见的,不是你就是你的那个同伙,你俩反正跑不掉!”
唐勋默默看了一眼手里捧的骨灰,心里一颤。
不会真是小师叔偷的吧……
张曼兰简直受不了这个傻货,把他往前一推,对土匪头子说,“他偷了你们的东西,你们找他。”
唐旭毫不设防的被推出去,吓得不轻,站都没站稳,连滚带爬的往她身边滚回来,听语气都快要哭出来了,“姑娘,人在江湖飘,要守望相助啊!”
张曼兰转身就走。
身后传来撕心裂肺的嘶吼,“姑娘~”
本来就是唐勋偷了土匪窝,现在被人抓住,好下场肯定是没有的,不过这不关张曼兰的事,她以为她能顺利走掉,没想到走了两步就被人拦住了,土匪给的理由是——但凡是飞贼的同伙,一个都不放过!
刚才唐勋说这里的土匪个个身高足九尺,虽然略有夸张的成分在里面,但总体来说,出入还是不大的,他们个个人高马大,满脸横肉,把瘦弱的张曼兰和只能算有一点小壮实的唐勋围住,像一群大象包围了两只老鼠似的。
张曼兰不想动手,耐着性子和他们说,“让我走,你们自己捡一条命。”
她本来是说的实话,可她这个小身板没有什么说服力。
一般高手看高手,只要一眼就知道对方武功如何,但菜鸟看高手,眼睛看烂了都看不出来。
这些土匪虽然块头大,但徒长了一身腱子肉,只觉得张曼兰这么一个瘦瘦小小的女人,他们随便一个人就能吊打她,对她的话并不相信,甚至还有人哈哈大笑着说,“我好真的怕怕啊!你来打我试试?”
他一脸不屑,甚至有点儿微微往前伸脸,颇有一种,‘你来打我呀,你打不着!’的意思。
众人都没看清楚是怎么回事,只见一道寒光向前疾飞,只眨了个眼的功夫,眼前就有血花四溅,伴随一声哀嚎‘嗷~’,刚刚还在张曼兰手里的匕首,已经直直的插在刚才那叫嚣的土匪的脸上。
匕首从脸皮栽进口腔,血流了那土匪慢脸满嘴,因为脸上疼痛,惨叫过一声过后,连哀嚎都不敢了。
土匪们瞬间爆炸,提了大刀砍过来,那头子还在大喊,“要活的!老子要让他们好好瞧瞧厉害!”
唐勋提脚一闪,满脸土色,嘴里嚷嚷着,“完了!完了!姑娘,我们要一起殉情了!”
第一卷 不抖m
唐勋碍手碍脚的,张曼兰抬脚一踹,直接把他踢开,又从袖口里摸出一把匕首,寒光四溅,大杀四方,渐渐的,土匪们都开始有点儿怵了,围上来的速度慢了很多。
大家都想不到,这么个小小的女人,下手如此狠辣,并且功夫这样高,全都被震慑住了。
土匪头子很识时务,见不敌,立马挥手叫撤退,避免徒增伤亡。
连唐勋都被吓地一愣一愣的,土匪都已经撤退完了,他才反应过来,望着张曼兰一愣一愣的,“姑娘……好身手啊!”
他知道张曼兰肯定很厉害,但没想到这么厉害,这一场架他基本上……不,他就是个废人。
全靠张曼兰一个人撑起一个队伍,土匪居然这么迅速的就撤了!
唐勋陷入沉思,然后猛然扑上去,“姑娘,你收我做徒弟吧!”
从他随随便便就自黄山转战太一这件事就能看出来,这人对师门这两个字的概念很单薄,多半就是属于那种见谁厉害跟谁走的墙头草,张曼兰的身手让他折服,他也没什么廉耻心,开口就要做人家的徒弟。
天已经亮了,张曼兰自被霍清囚禁过一场后,身体机能迅速被摧毁,精力大不如前,以前为了任务,潜伏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也不睡,现在一夜不睡,就感觉浑身都在叫嚣着想要睡觉,眼皮子沉重得像灌了铅。
她拖着唐氏狗皮膏药,从荒郊回了蜀都,已经是下午了,找了家客栈,开口要了一间房,也没管店家在后面嚷着叫她付钱,直接上了二楼,推开房门,倒下去就睡了。
店家噔噔噔跟着她上楼,就想把她赶出去。
钱都不给,还想白睡?!
唐勋在门口拦住店家,从怀里掏了块银锭子递过去,说,“出去。”
有奶就是娘,店家得了银子,立刻眉开眼笑,笑眯眯的走了。
唐勋进了张曼兰的房间,还没等关上门,一把匕首‘噌’的飞过来,从他脸颊旁边擦过,鬓发都削掉了好几根,他立马就怂了,缩着脖子闭着眼睛大喊,“姑娘!你讲不讲理啊!我身上拢共就这么点儿银子,给你付了房钱,你不让我睡这儿,我睡哪儿?我昨晚也没睡觉啊!”
他闭着眼睛作防守状了很久,偷偷掀开一条眼缝儿,见床上的人翻了个身,没再有动作,知道这算是默许了,才长舒一口气,跑到小榻上躺下。
他人高,有点儿小壮,蜷缩在小小的矮榻上,看起来憋屈极了,张曼兰困意上头,强撑着眼睛往那边看了一眼,看见背影委委屈屈的他,竟然莫名的勾了勾嘴角。
等反应过来,又立刻严肃起来,板着脸,翻了个身,不知不觉睡了过去。
常年在生死边缘游走的人,一般都不会睡太死,这次她大概是困得狠了,一闭眼就没了知觉,等醒来的时候,不知道过了过久,反正窗外已经是一片漆黑,她敏感的发现屋内的气氛不对。
不,与其说是气氛不对,不如说是气场不对。
——甄临风来了!
张曼兰仅仅意识清醒,还没睁眼,就感觉到,甄临风来了!
甄临风和唐勋身上的气场是不一样的,但凡只要是甄临风在,张曼兰都会感觉到压迫,喘息都很费力。
现在她就有呼吸困难感。
她从床上坐起来,耸耸鼻尖闻了闻,没闻到血腥味,甄临风看起来也很平静,她想,唐勋大概是提前溜走了。
甄临风就坐在不远处,跟后脑勺长了眼睛一样,问,“在找什么?”
张曼兰过去跪在他面前,说,“回主上,没找什么。”
他神色淡淡的,像是随口一问,“从幽州回蜀都,你走了挺久的啊。”
张曼兰立刻背后一凉,低头解释,“属下伤未痊愈,路上耽搁了,请主上恕罪!”
她的伤其实已经好得七七八八了,随意大动都没有问题,只是拿这个借口敷衍甄临风而已,也不知道他是信了还是不想计较,没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对她说,“走吧,回去吧。”
张曼兰站起来,说,“是。”
而窗外,唐勋双手攀着房檐,屏住呼吸听里面的对话,等关门的声音传来,房中半晌再没有动静,他才从翻进房间里面,坐在桌子前灌了一大口凉茶。
甄临风,主……上?
甄临风带着张曼兰往太子府去,一路没有停下来的迹象,张曼兰脚下踟蹰了,她停住,“主上,我们这是去哪儿?”
甄临风说‘回去’,她以为是回梵音宫,但对方一路往太子府去,她就有点犹豫了。
要是从前,她只需要对他绝对服从,可现在,心里有了鬼,很多事情就难免多想。
由于甄临风太子的身份重,最怕和密谋造反这四个字扯上关系,梵音宫的势力他经营这么多年,一直藏得很严实,张曼兰身为傀儡宫主,跟他的关系已经算是很近,可从来没有去过太子府。
因为就算是蜀皇帝默许了梵音宫的存在,一旦被人抓住把柄,用来做文章,蜀皇帝不可能承认自己暗中经营江湖势力,就只能把甄临风推出去顶罪。
这世上所有人扣的锅,甄临风都可以有理有据的反驳回去,可如果是蜀皇帝要往他头上栽帽子,他只能乖乖的做背锅侠。
突然将她喊进太子府,张曼兰总觉得事情有诈。
甄临风凉凉的看了她一眼,似乎是在责备她明知故问。
他仍然是那个不容属下说半个‘不’字的主上,这一眼包含了太多警告,张曼兰立刻知道自己逾越了,低着头不再说话。
甄临风把她交给了管家,管家给她安排了一处院子,看着架势,竟然是要让她在这里住下来!
张曼兰暗自不安,脸上没有表现半点出来,甄临风如果吩咐什么下来,她就去做什么,俨然还是从前的那个乖属下。
三天后,府里似乎是有什么喜事,开始张灯结彩,到处贴大红色的‘囍’字,连她的院子,都在隆重的布置,她看在眼里,想着应该是甄临风要纳妾了。
直到当天下午,甄临风亲自来了她院子里,一来就直接对她说,“准备一下,日子定在了半个月后。”
张曼兰愣了,“什么半个月后?”
甄临风忽然凑近,跟她鼻尖对鼻尖,手按着她的后脑勺,在她唇瓣上舔了一口,说,“半个月后,我要娶你。”
“轰!”
像是惊雷炸在了耳边,张曼兰满脑子都是那句,‘半个月后,我要娶你。’
她膝盖一弯,迅速想跪,被甄临风一脚踹在膝盖骨,将她弯了一半的腿踹直,没能跪下去。
他一把揽过她的腰,与她紧紧相贴,手臂像铁钳一样,几乎要箍断她的腰,他附在她耳边,灼热的气息都吐在她耳畔,迅速烫红了她的耳朵和脖颈,“你觉得,我是在跟你商量吗?”
张曼兰沉默。
他是在通知她。
“我娶了你,你应该觉得……高兴。笑!”
最后一个字,甄临风说得面容扭曲,张曼兰甚至觉得他在歇斯底里的咆哮。
可是她笑不出来,嘴角努力的牵了牵,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他却像看不出美丑一样,满意了。
他的拇指抚摸过她的眉,她的眼,“我早就该娶了你。”
他脸上的表情可以称得上动情,张曼兰却觉得浑身都是鸡皮疙瘩。
她了解甄临风,他有十分变态的癖好,从她那天差点被咬烂的嘴就可以看出,十分变态都是形容轻了。
这样的一个人,先不说他不喜不喜欢,光说她一个正常不抖m的黄花大闺女,怎么能嫁他?!
第一卷 当爹的人?
面前的人眼中有恐惧,甄临风知道她在恐惧什么。
这么多年了,他手段雷霆,张曼兰没少挨他的打骂,惩罚也没少,动辄扇两个耳光,那都是很轻的了,他喜欢看她对自己低眉顺眼的样子。
喜欢看她垂着头,恭敬说‘属下知错’的样子。
很多时候,她压根儿就没有错,她自己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