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歪瓜裂枣!叶长歌额头的青筋跳动了几下,要知道他家庄主可是楚国美男子。
“其实,庄主他长得很好,他不见你,是因为他忙!”叶长歌吞吞吐吐地撒了个谎,他不想让她难过,这样的笑脸他们该是有多久没有见过,他算是有点理解凤歌为何会违背庄主的命令。
陶菀望着他的样子,大笑起来。
“你不会撒谎耶!”陶菀笑着说道,“你的脸可我手的这些花儿要红艳哦!”
“……”
陶菀低眸看了眼手的大捧鲜花,伸出手指轻弹残留在花瓣的露珠,而后仰起头对叶长歌的视线,轻言:“我理解。很多事情不能强求,我也不会强求,只要别人不伤害我,我这样是最好的。活着是最好!不是吗?”
清澈的眸光让叶长歌恍然一怔,稍即又恢复正常。
“嗯!”他只能这么应答。
“大概还需要多久才能到陶庄?”陶菀觉得她的两条腿甚是酸。
“还有1个时辰!”
两个小时,还有走两个小时,陶菀懊恼地抱怨着,“哎,我后悔了,我要轿子啊!帝,赐我一顶轿子吧!”
叶长歌朝四周看了眼,如实地说道:“夫人,这儿没有轿子可租,约莫还需要走一刻钟,也许能够看到过往的轿子。”
失望啊,陶菀愁眉不展地蹂躏着手的鲜花,喃喃自语:“都是你,都是你,让你采野花,让你采,现在累了吧……”
起初还以为她是在责怪自己,他正想说些什么,却听明白她竟然在自责。
“夫人,花不好看了。”
“嗯!”陶菀边走边点头,忽然停住,转过身,将花扔给叶长歌,“给你!”
越走越懊恼,陶菀索性一屁股坐在地,直嚷嚷:“我不去了,不去了,累死我了!”
叶长歌见状,顿时一个头两个大,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干坐在这儿总不像话。
希望庄主他们会途径这儿。
果然,祈祷是很有用的。他听到了车轮的声音。
陶菀显然也听到,搅在一块的双眉立刻舒展开来,嗖地起身,眺望着远方。
是马车,而且还是一辆豪华的马车。
“这里,这里!”陶菀蹦达地欢呼着,“救命啊!救命啊!”
听闻,叶长歌彻底僵在一边。
马车越行越近,是凤栖的马车,想来是庄主,他正欲行礼,却被驾马车的古离给制止。
“可搭乘不?”在马车停下来之时,陶菀凑了去,“行行好哦,你们也应该不忍心一个小姑娘在这荒山野岭呆坐着,是吧?”
古离还未见过夫人,正想拒绝,轿子的人却开口说道:“让她来。”声音很是飘渺,好似从远方传来一般。
“好人啊,好人有好报!”陶菀边说边自己爬了马车,手脚并用是怎样的效果,他们算是开眼了。
陶菀很自觉的撩开帘子坐了进去,车内的人正低着头看,使得她无法看清他的容颜,只能看到那一缕缕柔顺地发丝。
她不好意思打扰,独自靠在边玩着手指,偶尔掀开帘子看一下自己在哪儿了。
困意袭来,她在无聊的路途之渐渐地阖双眼。
梦,她闻到一股淡淡地清香,无论她走到哪儿,那股香味始终缭绕在她的周围,挥散不去。
好舒服的感觉,她的嘴角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
第二十七章 羡慕嫉妒
陶菀醒来时,正是陶欢轿之时,她下了马车,站在一边如同路人观看着,十里红妆,他们可真是下了血本,若是真正的陶菀看到这样的情形,会不会觉得特不公平。当然这也怪不了谁,怨不得谁,唯一要怨那怨她娘亲的不争,她的不恼,才会落得这样的地步。
陶菀静驻一边,她不恼她不怒,因为这些和她无关,与她没有交集,他们嫁女,隆重的嫁女情有可原,若是自己出嫁,哥哥在,那也会是这样的场面。
“哟,陶家的另一个女儿在那儿喏!”不知道是谁嚷了一句,所有人的目光都搜寻着陶菀的身影,最终目光定格在她的身。
这时,正待入轿的陶欢停住了脚步,愣了会儿。
陶菀笑笑,借着人群自动让出的道路优雅地走到陶欢的面前:“祝你幸福,此生不要为自己的选择后悔!”
“我不会!”陶欢郑重其事地说道,只是谁也没有看到红袖那紧握着的拳头,“绝不会!”
“这样最好!”陶菀轻拥住她,在她耳畔轻语,“我不是你姐,所以我不会怪你,以后的路你自己走好,想要的自己去争取,那个位置不好坐。你不要再像家里一样,只会甩点小心眼,你连我放出来的流言蜚语都应付不了,更何况是她们!”她对陶欢没多大厌恶,她不过是仗着父母的疼爱而已,失了父母,她若不成长,那将会一场悲剧,自己能说的只有这些,“保重。”
红帕内的容颜充满惊讶:“你……”
“不要惊讶!”陶菀轻拍着她的背,一切在外人眼里好似姐妹情深,“你说了也没人信,因为我本身和她长得一模一样,你们不伤害我,我也不会伤害你们,反之……”陶菀加重语气,“不要怪我。”
话毕,陶欢只觉得自己浑身僵硬,好似有一把锋利的剑悬在自己的脖子,知道的越多越靠近死亡,这个道理她从小知。
“为什么要和我说?”陶欢强迫自己镇定,眼前的女子不再是以前那个柔弱的女孩,而是有着柔情似水的容颜刀子般的心,前几天见她好似个幼稚的疯人,而现在是一个阴冷的狠人,透过红帕依稀看到她笑意盈盈,可附在耳边说的话却如同地狱传来一样。
陶菀莞尔一笑:“因为你是我妹妹!”
“夫人。”喜娘前唤道,“吉时不能误了。”
陶菀松开陶欢的身子之时,轻声说道:“莫要忘了。”
“新娘轿!”喜娘一边唱喏着,一边将陶欢扶进轿,“起轿!”
轿内的人儿此时却是两种心情,交织在一起甚是难受,喜悦之带着焦虑,陶菀的话如雷灌击,她该不该说,她该和谁说,她还想好好的活着。
陶菀注视着那远去的红鸾轿子,脆生生地笑了出来,笑着笑着却又落泪。
这在周遭人的眼里,成了另一番风味,有人说是姐妹情深,有人说是心痛,她爱的也是齐王,也有人说是羡慕,羡慕妹妹嫁了个好人家……是,她羡慕。
她羡慕陶欢,她嫉妒陶欢,她有娘亲的爱,可是她呢,爱她的人一个都不在这儿。
第二十八章 暴利营销
一夜风雨,满地散落花瓣,道是绿肥红瘦。 …
陶菀卷帘而出,不见故人。
“秀英,秀英!”疾呼几声,终不见人来,她苦笑一声,走了也好,只是不告而别……
终归是要一个人的,这样也好,至少不会让自己有牵挂。
嫁到凤栖一个月,她要的桃花源地,竹屋睡亭也已立在那片池塘之,只是她再也没有见过秀英,凤歌。
她缓缓踱步走出屋子,小步踏木桥,走向竹屋,当初以为他们会栽些小桃苗,哪料他们会是移植了一整片桃树,她曾问,这些桃树是从哪儿来,那些人闭口不答。
她是不是可以以为庄主宠着她?可转而又苦笑一番,怕是庄主把她当孙女疼,当然真是这样,她全然不介意,被人宠着总是很开心的一件事。
只是,她明白一切都不会那么简单,不会有人让她这么如意地过一辈子,在秀英不见之时,她明白。
竹屋散发着幽幽地清香,推门而入,整一个屋子都是一股青草香,是她喜欢的味道。伸手拂过竹桌,凉意袭来直击心脏,让她打了个冷颤,看来到这儿住居还不是时候。
正当她准备离去之时,叶长歌忽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夫人,齐王府来信,邀你去参加家宴!时间是明日。”
家宴?他们的家宴与自己何关!
“不去!”陶菀果断地拒绝道,没准是场鸿门宴,况乎她暂时还不想惹事,静观其变。
“庄主希望夫人能够去!”果然被庄主猜着了,她会拒绝。
“不去!”陶菀再度拒绝,去哪儿绝没好事。
叶长歌嘴角抽,庄主再次猜:“庄主说若是夫人去了,他便送1千两黄金!”
陶菀的眼倏然亮了,黄金,还是1千两,不要白不要,况乎她是去参加家宴,是去齐王府,她大摇大摆的去,应该出不了什么大事,只要不丢小命其它皆可。
“好,我去!”陶菀兴高采烈地答应着,“不过我要和你家庄主立字据!”
庄主真当料事如神,他从袖掏出两张纸:“庄主让属下交于夫人。”
原来他们早猜着自己会不答应,后边的事都准备好了啊,陶菀的笑容又消逝一些,任谁都不喜欢被人看穿,但一想到有钱赚,眉梢又多了份喜色,她拽过那纸张,揣着它兴冲冲地奔回屋子,拿起笔签了她的大名。
“喏,这张交给你们庄主!”陶菀拿起一张交到叶长歌的手。
蓝色字迹苍劲有力,只是略微细了些,是什么毛笔可以写出这样的字?
“夫人,你用的是哪类毛笔?”叶长歌好地问道。
陶菀小心翼翼地折着字据,随口道:“我不会用毛笔,我习惯用圆珠笔和性笔!”
一头雾水,叶长歌从未听说过这类笔,他疑惑地望着字迹,两个字,不懂!
陶菀抬头看出他的疑惑,大方地从箱子翻出一堆性笔:“喏,送你一只!这个你们毛笔好写多了!”
叶长歌接过笔,依旧还是满脸疑惑,真能写出字?
陶菀抢过他手的笔,抓过他的手,摊开,执笔:“陶菀!”
神,叶长歌只能用这两个字来形容这笔。
“喏,这给凤歌,这给庄主吧!”陶菀又捞出两支笔,“你拿回去,他们肯定会好,也肯定会追究,不如让他们慢慢研究去。”
“谢夫人!”
陶菀摆摆手,笑着说道:“又不是值钱的东西,要不是哥哥……”意识到说漏嘴,她立刻改口,“要不是够多,我也不会这么大方!”幸亏哥哥每次会在她箱子里扔一堆笔,便签,她这回都不能套近乎了,“若是用完了还要,嘿嘿!那可是要高价来购的哦!”说完,她狡黠地一笑。
“属下明白!属下告退!”
陶菀挥挥手,笑容满脸:“记得多多购买哦!”
直到叶长歌的身影消失在尽头处,她才想起一件事。
第二十九章 误入闺阁
陶菀倏然想起至今都没见过庄主——的老公,这是耻辱!好歹要来露个面,让她知道自家老公长的是人是鬼!万一以后在外面见着了,她叫错了,那岂不是丢脸丢到家了。
s,她决定亲自去找庄主,会会她的老公,不对,应该说是夫君。
她撩拨了下额前的发丝,扬起一个笑容,整装出发。
凤栖山庄,不愧是天下第一庄,地广,景色怡然,建筑富丽,太有钱了,她哥哥有钱多了,只是为何人那么少呢,她缓步踱着,并没有看到几个人,太怪!
当然这些和她无关,此时她只对那个老头庄主有兴趣,她不敢随便走路,有了新婚那次的经历,她只走有廊坊的路,沿着廊坊走或者沿着屋子走,绝不朝景色优美的地方走,美丽的地方往往有陷阱!
每个院落溜达溜达,每间屋子闯一闯,终会见到。
这不,她立刻拐进一个景色幽然的院落,她四处张望着,这儿更适合一个女孩子居住,花香满楼,亭台水榭,若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