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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絮其外,金玉其中-第2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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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办好了?”沈昕娘问道。
  金香连忙点头,面上很有些自豪神色,“办好了,都谈妥了,每日留出两匹布来,他说他们一行要在进城逗留半个月左右,我答应留给他三十匹布。他也同意了,还请他们到悦来食肆用了饭,那胡商高兴的跟什么似的。”
  沈昕娘点头,“金香倒是叫人刮目相看啊!颇有大掌柜风范!甚好!甚好!”
  “娘子就别取笑婢子了!”金香笑嘻嘻的说道,“若不是被丹心姐姐话赶话给逼到这儿,婢子才不揽这差事,那胡人真是没规矩的紧。说话一点礼数都没有,眼神还大胆放肆!婢子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硬抗过来的!”
  沈昕娘笑看她,“差事办的不错,当初你不是羡慕丹心有秦氏典当行一成的红利么?如今将云香布行的红利予你一成,如何?”
  金香闻言骤然愣住,原来娘子叫她去办这差事,不是为了惩罚她同丹心说话没大没小么?不是故意为难她?而是好寻了由头,奖赏与她?其实她心里头清楚,自己是王府里的丫鬟,跟着娘子的时间,不如丹心长,一开始到娘子身边的时候。多少还有些帮王爷盯着娘子的意思在。虽然后来自己已经证明了,自己是忠心与娘子的。可总觉得,自己在娘子面前。不如丹心亲厚。
  平日里没少和丹心打嘴仗,似乎隐隐约约的也有这个缘故在。娘子从来不说什么,可娘子也许是将一切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呢。
  “娘子……婢子,婢子不要!”金香连连摇头。
  “给你的,不要,是嫌不好?”沈昕娘认真问道。
  金香连忙摇头,“婢子伺候娘子身边,这辈子都伺候娘子,婢子要这没有用。”
  沈昕娘闻言轻笑起来,“说得什么傻话?我看你跟丹心整日斗嘴,也斗傻了,我岂能总把你们留在身边,耽误你们一辈子?”
  “娘子……”
  “好了,长者赐不敢辞。当初给丹心的时候,不容她推拒,如今给你也是一样,安心受着就是。也是你差事完成得好,你若没这本事,我也不能给你。”沈昕娘说道。
  金香叩首谢恩,心里头恍如大冬日的揣了个暖炉一般,热烘烘的。
  “哦,对了,娘子,还有一件事儿,婢子只顾着显摆自己差事完成了,竟差点忘了说!”金香抹了抹眼睛,正色道。土沟有扛。
  沈昕娘抬眼,“什么事?”
  “那胡商,婢子瞧着,很是不简单。叶娘子阅人多,眼睛也是毒辣的,她说那胡商来头不小,一点没虚言!”金香一脸严肃的将那胡商的举动都细说了,“他身边那些随从,我瞧着是有功夫在身的,应当都在婢子之上,拿不准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所以婢子不敢轻举妄动。”
  沈昕娘微微点头,“如今西北大战,胡商本就不多,又是这般作态的胡商,果然十分可疑。”
  金香躬身听吩咐。
  沈昕娘道:“你说他们会在京城逗留半个月左右?”
  金香连忙点头,“是,婢子专门试探了他的。”
  “着人去盯着他们,看看他们究竟是什么来历,切莫打草惊蛇,挑王府里的好手,离得远一些,看看他们来京城,是打算做什么。若真是来历不凡,那定然不是为了小买卖。”沈昕娘缓缓说道。
  金香领命而去。
  这胡商自然不是做小买卖的,他们乃是要做一笔大买卖。
  王府派出的暗卫不敢离得太近,所以难以探知胡商主仆之间,都有什么言语往来。且他们如果说的不是官话,听了也是白听。只探知那胡商身边随从,的确个个都是好手,功夫一流,比之王府高手也不差了。
  金香在派出王府好手去盯着那胡商之时,却是发现王府里的守卫,好似突然间少了许多,多人都不在府上,不知被派往何处。
  金香将这一情况告诉沈昕娘知道。沈昕娘略作思量点点头道:“我知晓了,想来是王爷给他们指派了事务,不必太过紧张。”
  金香颔首,心中却仍旧有疑虑,“王爷差遣,若是公事,便用不着王府里的侍卫,直接调遣金吾卫就是,若是私事,没道理不叫娘子知晓啊?”
  沈昕娘轻笑,“或是不便说,也并不一定是要隐瞒,回头我问问王爷就好。”
  金香连连点头,见娘子在意了这事儿,便颔首退下。
  金香一向都是同丹心一样忠心耿耿,可沈昕娘给了她云香布行的一成红利之后,她好似自动将自己归为沈昕娘的人,而非王爷的人,万事先为沈昕娘做考虑打算,而后才想王爷。同以前似有些不同了。
  沈昕娘听完金香的回禀,侧脸看着儿子的时候仍旧是满面笑意,心里头有事儿没事儿,完全看不出来,一直到方琰从宫中返回,夫妻二人独处之时,她才轻缓问道:“我调遣王府侍卫之时,发现王府里的人手被你派出去了不少?是公事还是私事?可方便说?”
  她并未直接质问,这般开口到叫人更容易接受,方琰并没有十分排斥她这问题,缓缓点头,眉头却是微微蹙起。
  “是我派出去了,算是公事还是私事呢?这个……不好说。”
  沈昕娘连忙摇头,“若是不便说,那还是不要开口了,我可不想打听朝堂之事。”
  “难道我会跟昕儿计较这些么?”方琰无奈叹道,“只是不知该归为私事还是公事罢了。你还记得虞将军的来信么?”
  “虞将军不是与你一直有书信往来么?你指的哪一封?”沈昕娘挑眉问道。
  “便是他说,寻到了公孙娘子,替公孙娘子报平安的那一封。”方琰轻缓且声音低微的说道,“他信中还提及了另外一件事。”
  沈昕娘好奇抬眼,方琰的手探入怀中摩挲着。
  “虞将军的信,你不是向来给圣上看过之后就不留底了么?怎么这信还在你身上?”沈昕娘略有些诧异。
  方琰将书信从怀中摸出,递给她,“你看过就明白了。”
  沈昕娘狐疑的接过信来,快速打开,略略浏览一遍。黛眉也微微蹙起,“他怀疑掳走公孙娘子的突厥人,在京城滞留两个月的时间,并非是为了摸清楚公孙娘子的底细,而是为了探知,突厥的皇子是否和大梁的重臣有所勾结?”
  方琰点头,“他分析的很有道理,绑架一个小娘子,就算是公孙府上的小娘子,也绝对用不了两个月时间那么久。更何况,公孙兰那般大大咧咧的性格,想要下手,机会一定有很多,为什么拖延了那么长久的时间?”
  沈昕娘黑白分明的眼眸之中,是方琰眉头轻锁的倒影。
  “且我也相信虞将军的眼光。”方琰笃定说道。
  沈昕娘点了点头,“所以,你将王府里的侍卫派出去,是想要探知京城里是否有重臣高官在和突厥的大皇子暗中联络?”
  方琰缓缓点头,宛如暗夜星辰的眼眸深深看着沈昕娘,“王府的侍卫可以信得过,金吾卫中,我却担心会有不忠之人混入。尚且不知究竟是何人通敌,此事不好泄露。”
  沈昕娘点了点头,“那你将人派往何处了?打算如何探知?”
  “从西北到京城这么远,即便要联络,定然要有书信上的往来,我派遣他们去往京城各个方向所来的官驿,拦截检查所有入京书信。”方琰垂眸说道。
  “可有什么收获?”沈昕娘紧接着问道。
  方琰失落摇了摇头,“还没有。”
  沈昕娘垂眸想了片刻,却忽而拉起方琰就向外走去。
  她脚步急匆匆的,十分快,且她道法恢复,力气又很大,方琰不防备,险些被她拖了个踉跄。

  ☆、第375章 通敌密信

  “这么急急忙忙做什么?”方琰问道。
  沈昕娘却没有解释,踢上高头屐便往外走。连在耳房中的儿子一时都顾不上了。
  方琰被她拖着手,快步跟在她的身后,“不是急于一时的事儿,昕儿别着急,你想到什么了?若是想到什么。可先同我说说?”
  沈昕娘却仍旧没有开口,一直拖着他来到书房。
  见她竟急匆匆的往书房里来,方琰更为诧异了,“这里藏了什么?”
  沈昕娘看都没看他,“你的书房里藏了什么,你问我啊?”
  方琰不解蹙眉,“什么都没有藏啊?”
  沈昕娘却已经在他偌大的书架上翻找起来。
  方琰一脸不解,不明白她究竟在找什么,想要帮忙都伸不上手。只好长叹一声,“昕儿,这是我的书房,你要找什么,不妨跟我说一声,我来帮你找?”
  沈昕娘点点头,“一本诗集和杂记,前朝的崔都护所写。似乎是个孤本,我看你收的很好,没有什么折痕。”
  方琰一听,了无印象。孤本,很有可能是旁人所赠,没有折痕,说明他很有可能根本没有翻看过,崔都护?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你这时候突然寻它做什么?”方琰背着手问道。
  沈昕娘在他的书架上一通翻找,好在他的书架一向都被整理的很整齐,她看过的书。放在哪个位置,他一般都不会再动。以免她想要再看的时候,寻找不到。
  没等方琰的眉头越蹙越深,沈昕娘惊喜的声音终于传来,“找到了!就是这本!”
  沈昕娘将手中的书递到方琰面前,脸上的笑意颇有些邀功的意味。
  方琰还有些不明所以,但低头看到书册上的书名之时,他似乎有些明白了。《塞外杂诗》几个草体,行云流水,颇有风骨。
  “塞外?”方琰接过诗集,狐疑念道。
  “西北边塞,崔都护曾在西域都护府呆过十几年的时间,这诗册就是那个时候所成。”沈昕娘说道,“我记得书中提及,西北塞外的牧马民族,会驯养一种鸟。用来传递讯息,但具体是什么鸟,又是什么部落,我倒是记不清楚了!所以急急忙忙来寻找这本书。”
  方琰闻言十分又惊又急。倘若真的如同沈昕娘所说,如今的突厥人也会驯养这种鸟来传信,他的寻找的方向不是全然错了么?他只顾得拦住地上的书信往来,却将天上给遗漏了!
  他立时将书房的灯烛都挑亮,跪坐下来,迅速翻着诗册。翻到杂记部分,才看到杂记中只是简短提及此事。
  说西北游牧民族崇尚自然同人的关系,以狼为图腾,以鹰隼为勇士的象征。对狼和鹰会有一种十分特殊的感情。也会驯养猎隼。游隼以配合他们游牧打猎。游隼能够勘察地形,告诉他们那里有绿洲,有适合放牧的地方。猎隼能够侦查猎物。相当于让马背上的人视线提高至高空中,决胜于未见。
  只有一句话提到,也会有人试图驯养游隼来送信。如同信鸽一般,但是游隼的速度力量都远胜于信鸽,可以飞行更远的地方,更准确的判断方位,更快速的到达。只是这游隼却是有野性的东西,非常不易驯服,鲜少有成功的。
  “游隼?”方琰紧皱着眉头,抬眼看着立在一旁的沈昕娘,“昕儿真是心思敏锐之人,这么不起眼的一本诗集,这么简短的一句话,昕儿都能想到!实在难得,以往听掌门人偶有提及,说昕儿读书,总是抓不住重点,在细枝末节上,反倒浪费功夫。这哪里是浪费功夫!我看昕儿这习惯甚有用处。”
  沈昕娘倒被他夸的有些不好意思了,想到师父,心中又有些酸酸的,“师父教我读书的时候,我总静不下心来,又不能不读,总爱旁门左道,如今仍改不了这毛病。因为觉得这些话有意思,才留下印象。书中也提到,用游隼送信,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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