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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李潇玉关心的东西让慕云昭无法去说下去。
“怎么,我关心点不对?”
“潇潇,你难道不好奇这龙魂之血的妙用吗?”
“难不成还能延年益寿?”
“难道不至于。”
“那有什么好处?”
“人活一辈子,若是能在短短百年内保持着青春的身体和容貌呢?”
“会有这样的事情存在?”
“唯方大陆的天子,是最后一个容颜保持六十年不变,维持在三十岁容貌和体魄的八十老人,可惜苍龙召出之后,发生了不可预知的事情,导致整个江山毁于一旦,至今四分五裂。”
“昭,你这些解释,是想告诉我,我的血脉因为是巫医祭祀的后裔,所以有这样的力量?百毒不侵,延年益寿,还能保持青春永驻?”
“是的。”
“那还真是令人趋之若鹜。”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试验血脉
萧史走到茶几前,对着侍卫淮水说道:“去把我的试药石拿来,所有的。”
“是,殿下。”
李潇玉好奇的睁大眼睛,看着萧史在茶几之上摆了几十个瓶瓶罐罐,每一个罐子之前都有一个带着荧光的石头。
“潇潇,我需要你此刻全神贯注的去想一些你为之骄傲或者激动的事情,记得,要激动的满脸通红。”
“激动的事情?”
“是的。”
“为什么一定要我激动才能试得出来?平常却没有办法?”
“因为血脉的力量必须靠着主人强大的意念和情绪才能激发,而你不知道怎么运用意念,只能靠情绪了。”
“原来如此,怪不得那晚上的青丘冢帮主非要通过银针将刺激血液加速的药刺入我的体内。”
“李崇焕还做了这样的事情?”
此刻不高兴的不只是慕云昭,更有萧史,这简直是过分至极!
“李崇焕?”李潇玉后知后觉的才发现萧史一直再说一个人的名字。
“那帮主不会就是李崇卿的孪生兄弟吧?”
“据我的属下告知,上个月才新任成为青丘冢的帮主。”
“上个月?昭,你不是在雍州城刚接回婆婆和宋安城主吗?还有萧史你的父亲萧伦城国君。”
“时间是很寸,正好赶上李潇融离开东岳国,途经雍州城的时间。”
“所以这雍州城和青丘冢其实一直被李潇融所掌控,所以李崇焕才能成为下一任的帮主?”
“暂时可以这样理解。”
“啧,那婆婆到底是被下令毒杀的呢?”
“这个只怕是李潇融自己知道了。”
李潇玉将心思收回,不再问萧史,反而转过脸对着慕云昭说道:“既然知道那个帮主就是李崇焕,我建议让凌雪裳跟李崇卿发生比较好。毕竟那个心高气傲的凌家大小姐,更希望与她有瓜葛的人是震慑一方的青丘冢帮主,而不是毫无实权的太子,尤其是一个出了名的花心浪荡子。”
“好。”
萧史笑了起来,“玉丫头,你想拉李崇卿下水,让凌雪裳赖上李崇卿?”
“不,我想让李崇卿恨上凌雪裳,恨她的自视甚高。”
“玉丫头你这心思,真是刁毒。”
“你会连同我的夫君帮我的,对吗?”
“你怎么知道?”
“若是你不想这么做,不会再听到昭和我的主意的时候,只有幸灾乐祸的模样,压根没有奇怪和镇静的表情。”
“你倒是观察细微。”
“你说的,我要激动一下,既然我要酝酿情绪,自然想一些我气愤或者痛快的事情来说。”
“这倒是的,那你继续。”萧史继续摆弄着他的瓶瓶罐罐。
慕云昭则是无奈的看着李潇玉,这喋喋不休的小嘴,不知道多吃一些米粥吗?
“潇潇,你先吃一点,再继续说。”
“不行,我要想好怎么让凌雪裳彻底的被激怒,还要想清楚怎么让她恨得牙根痒痒。”
“那你不能只是开心的想着,却什么饭都不吃吧?”
“好吧,那我吃一口。”
“乖,张嘴。”
萧史垂下眼,他们真好。
“萧史,你可有让李崇卿不自觉跟凌雪裳独处,还能动情的药物?”
“有。”
“能让李崇焕不发现吗?”
“能。”
“你说李崇卿懂不懂药理,会不会跟李崇焕一样是个用毒高手?”
“以我对他的了结和情报,似乎他什么也不会。”慕云昭笃定的说道。
“真的什么也不会?当心李崇卿是个扮猪吃老虎的货色。”
“那倒不会。毕竟在天子之家,双生子只能存活一个来执掌朝政。显然李崇焕成为了影子,只剩下李崇卿一人。李崇卿要学很多帝王之术,实在没有本事和精力去学其他。”
慕云昭的解释,极其具有说服的效果,让她不自觉的认可。
“那几日之后的寿宴,我就看昭你和萧史的安排了。”
“定然不会让潇潇失望。”
“我真的很想知道凌雪裳歇斯底里是个什么样子。”
“应该不会多么的让你满意吧,她一向自视甚高,更是很容易掌控自己的情绪。”
“但越是这样的女人,越有野心和强大的欲望,会激发她心理扭曲和腹黑,不过这样的对手,我喜欢。”
“潇潇你自己给自己树敌,还喜欢?”
“那是自然,不然我的人生岂不是平淡无味。”
“真没看见你这样的女子,竟然喜欢自找麻烦。”
“不怕麻烦的女人才是强者。”
“好好,你是强者,那你可否再吃一口?”
“我吃饱了。”
“多吃一口是一口。”
“我吃的成了猪,怎么办?”
“没事,我不嫌弃你胖,我养你。”
“你当自己是猪倌啊?”
“你承认自己是猪了?”
“慕云昭,你找打?”
萧史虽然心里很酸,但是他只能等待潇潇激动,他看着李潇玉此时激动的脸颊通红,走了过来,二话不说,抓起她的手,划破手指,滴出几滴血来。
“玉丫头,让我看看,你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血脉。竟然让李崇焕给你上了生血大穴的压制以及眠醉散。”
血滴在石头上,所有的石头都是黯淡无光的,唯独一个石头发出了淡淡的红光。
慕云昭顺着萧史的视线看去,愣住了,这是……
李潇玉狐疑的看着慕云昭和萧史,这俩人怎么了,怎么会这么一个表情?
“潇潇……”
“怎么了?”
“你有龙魂之血?”
“啊?是吗?”
“你让朽木石发光并冒出了绿芽,这是生机,是大祭司才有的血统。”萧史的这句话让李潇玉皱起眉。
“不会有人喝我的血来永葆青春吧?”
“那李崇焕可有对你说什么奇怪的话?”
“说我是什么血皿之类的。”
“血皿?”慕云昭皱起眉,竟然是血皿!
“那李崇焕真的说你是血皿吗?”
“是的啊,这血皿难道还有什么其它的意思吗?”
“潇潇,你可知道血皿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祭祀之器皿,用血祭祀苍龙。”萧史轻轻说着,他的语气越是轻,代表事情越严重。
“所以呢?”
“这青丘冢就是个炼血的地方,可以根据潇潇你的血统,制作出各种丹药。你除了将要成为药人以外,还要成为饲养苍龙的粮食。”
“感情我就是狗粮和自来水了?”
“潇潇,你说什么意思?”
“我在自嘲。”
“哦。”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心中之狼
“潇潇,你绝对不可以成为药人,更不能成为血皿!”
“那我该怎么办?”
“必须要铲除青丘冢!”
“婆婆和宋安城主都着了道,怎么铲除?”
“潇潇,莫非你忘记了蒋楠?”
李潇玉愣住了,又是御兽术吗?
“玉丫头,我记得坊间传闻,你第一次进入商州城皇宫的时候,与上千头雪狼对峙,可是真的?”
“没错,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你是不是对狼有什么特别大的好感,或是认知?”
李潇玉怎么说?说她上一辈子认识了一个人,教会她知道狼和狗的一些习性和语言?可是她不能这么说,否则他们俩非得给她招魂不可。
“我自幼便对狼有一些感情,这狼是一种骄傲的动物。他们认定一头母狼,便是一公一母一辈子。公狼和母狼共同养育小狼,组成一个狼的家庭。”
李潇玉顿了顿,讲述她心目中的狼。
“狼又是一种群居的动物,它们每一个狼的家庭组成一个狼群。头狼带领着狼群狩猎,维护着并保护着狼群的治安。狼这种动物,孤傲而又负责。它们不离不弃,它们忠肝义胆,为了自己的伙伴,可以付出生命。”
“所以你喜欢狼?”萧史似乎懂了李潇玉的心声。
“我喜欢狼,喜欢它的杀伤力,喜欢它的聪明劲儿,喜欢它的镇静和孤傲,也喜欢它的自知之明。而且我研究了很久的狼,懂得它们的一些习性和语言。”
“潇潇,你懂狼语?”
“没错,我懂一些狼语。”
“既然如此,那你倒是跟我多说说这些狼的事情。”
萧史情不自禁的开口,他想听到她激情飞扬的演说,更想跟她多多交流,哪怕是谈些别的事情。
“我小的时候看过一部关于狼图腾的不落的书籍,已经消失很久了,在咱们唯方大陆早就成了孤本,因为战乱更是消失不见了。”
“那本书上写了些什么?”
“一群狼如何狩猎。”
“是吗?有些意思,玉丫头不妨跟我们说说。”
李潇玉越说越上瘾,说的越来越快,表情越来越丰富:“这草原上的狼,冬天捕获黄羊的时候,并不是随意捕猎。他们静卧在草丛里,等待黄羊吃饱喝足,把膀胱憋得足足的,促使这些黄羊不得不从温暖的草堆起来撒尿的时候,奋起捕猎。”
“而这些狼是三面包抄,将惊慌失措的黄羊逼着跳下冰湖,被冰湖封冻,成为它们过冬的存量才罢休。当它们狩猎的时候,这些狼是专门咬破黄羊的肚皮,让黄羊的肠子坠落,让黄羊自己踩死自己的肠子,疼痛至死。这样,狼就有两个收获。这第一就是让黄羊自己跳湖自杀,这第二就是让黄羊活活踩死自己。而狼没有费多少力道,只是谋略性的威胁的恐吓。”
这很精彩,精彩的萧史和慕云昭都忘了去接话。
“这是狼王的聪明之处,更是狼群的睿智之处,它们聪明的犹如人一般。而狼更是讲究义气的一种动物。它们会营救自己的同伴。草原上的牧民铸造了两米高的高台来圈养绵羊,可是狼可以跳进羊圈吃羊,还能救出自己的同伴。”
“怎么救的?狼会飞不成?”萧史不得不出言询问,在他的概念里,狼不过是畜生,怎么会比人类还聪明?
“狼会飞啊。它们跟玩跳山山一样,一头狼站在高台之下,另外一头狼快速奔跑,借着下面那头狼的身高,踮起自己的高度,嗖一下飞入羊圈,大肆吃羊。”
“这样会陆陆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