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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静对卫子夫笑着点点头,把地上阿娇扶了起来。阿娇拍了拍膝盖,脸上越发激动。
公主真的很和蔼,不爱为难人,比来店里买首饰的贵族夫人好相处多了。她跟在大叔身边好多天了,见识了很多贵族夫人的面孔。有些夫人抬着下巴,最爱吹毛求疵,眼睛都瞪得要上天了。
阿娇引着卫子夫和嬴静走近了柜台,从腰上取下一把小钥匙,打开了最底层的抽屉。她捧出一个红色的匣子,讨好地笑着,向卫子夫躬身。
“公主殿下,这个匣子里的款式是最好的。您仔细瞧瞧,这些首饰,都是别人还未挑过的好花样呢。”
一对镶金绿松石耳坠混着其他首饰,静静地躺在红漆匣子中。嬴静看一眼,就喜欢上它,这比她前世买的假货耳坠好太多了。耳坠的宝石上带着一条水波纹,看起来十分灵动。
卫子夫和嬴静相处了那么久,又会察言观色,嬴静眼神落在那里,她瞬间就看出来公主的心思。卫子夫丹唇微启,温柔地说,“这对耳坠很好看,我想认真看看,可以吗?”
“可以,当然可以。”阿娇猛地点头,公主喜欢店里的东西,真是太好啦。
一旁的嬴静见这年轻的售货姑娘答应得那么痛快,想要逗她一逗。她拍了拍阿娇的肩膀。
“这么贵的东西,你私自拿出来给我们看,郎三爷会不会怪你呀?”
阿娇以为公主的小跟班怀疑她的忠心,表情一肃,立刻认真起来。“我的性命是大叔救的,为大叔做什么都行,大叔不会怪我的。”
虽然相处的日子不长,但在她的生命中,大叔是最重要的人。
她娘为了十斤肉,想要把她卖给死了三任老婆的张屠户。这怎么行?那张张屠户就是打老婆的,把三个老婆都打死了!
她听到这个消息后,就把自己的户籍文书收起来,偷偷从村里逃了出来。天大地大,听说国都咸阳最是繁华,她就往咸阳来,想要投奔表哥刘小猪。
一路上,她抹黑了脸,把身材束起来,好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少年男孩。她天天都恭头哈腰,替行商的老板们跑腿做饭,好不容易才混进了队伍里,来到了咸阳。
谁知,进入咸阳没多久,她的文书连同几枚铜钱被可恶的小偷摸走了。咸阳的夏天好热啊,阿娇被太阳晒得晕乎乎的,躲到一条巷口乘凉。一位眼尖的老婆婆看出了她的女儿身,对着穷困潦倒的她招手。
“姑娘,你是一个人吧?来我这儿喝口水吧,这天多热啊。”
“谢谢,谢谢婆婆,您真是好人。”
阿娇以为在他乡遇到了好心人,她又饿又渴,大口地喝着碗里的清水,却没有留意到身后有一道影子离她越来越近。
“嘭!”
一道闷棍敲在了她的头上,阿娇再次醒来时,就被人关进去一个柴房……
“阿娇,来客人啦?你怎么不去提醒我?”
郎三爷富有磁性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阿娇回过神来,羞涩地笑了笑。大叔除了开店,好像每天都有什么事情要忙。看店这种事情,由她来负责就好,不必打搅大叔。
“公主看上了我们店里的一对耳坠,我正托着给公主看呢。”
阿娇把拿着耳坠的手伸向郎三爷,郎三爷定神一瞧。啊,是这对!
以前戴过这对耳坠的人,已经不在了。他很宠爱那个女人,曾命令工匠选用最好的绿松石,给她打了一整套华美的首饰。出征前,女人希望他平安,就把小巧的耳坠脱下,连带着祝福的彩带,一并装进他身上的锦囊。
呵呵,他真的如女人祈祷的那样,平安了。只是女人连带着他的孩子们,都死了。
没想到,阿娇会从匣子里把这对耳坠拿了出来。
卫子夫把绿松石耳坠衬到自己的耳旁,举手间露出了手腕上的绿松石手镯。巧合的是,手镯上蓝色的水波纹好像漫到了耳坠上,相互映照之下,浑然一体。
“郎三爷,好看不?您要是说好看,公主就买下来这对耳坠了。”
嬴静没想那么多,只觉得耳坠真好看。这家珠宝店的确名不虚传,卖的东西也挺不错的。
郎三爷盯着卫子夫的手镯瞧了许久,眼神一暗,磁性的声线好像变得有点沙哑。
“好看,真好看呐。”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双更自救的瘦瘦子……大概是瘦瘦子飘了,还拿不动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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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会吃人的礼物
“公主若是买下这对耳坠,真是再恰当不过了。这对绿松石耳坠,衬得公主肤白胜雪,全咸阳也找不出这么美的女子了。”
郎三爷看着这原本是一套的镯子和耳坠,脸上笑嘻嘻,说着恭维的话。但他心中却痛如刀割,昔日的时光好像还在他眼前。
那时候,他的父亲是全匈奴最尊贵的军臣单于,而他也还是那个骄傲的太子於单。记忆中的女人还坐在他身边,用小刀割下烤得最鲜嫩的羊羔,喂给三岁的小儿子吃。
小儿子最是调皮,伸出肥肥的小手,一晃一晃,总想要抓她耳边的绿松石耳坠。女人没有办法,只好把头抬高一点,躲过那双小爪子,也露出天鹅一样美丽白皙的脖颈。
越想,郎三爷越难压抑住自己的情绪。他对着对着嬴静和卫子夫深深地俯身行礼,动作极慢,礼仪无可挑剔。在无人看见的地板上,他落下了一颗极小的泪珠。
深吸了一口气,起身后,他又是那个风趣幽默的郎三爷。他给了阿娇一个“你办事,我放心”的信任表情,用不带一丝感情的声线,笑着对阿娇说:
“阿娇,你这傻丫头,还不快去给公主泡盏茶。你可得好好招待公主,不能出一点差池!”
他的一双鹰目笑得弯了起来,看起来眼型细长,好像带着商人的狡猾和讨好。他站在离卫子夫还有两臂的地方,却没有直视卫子夫的眼睛。
“公主,请稍等,小人取了宝物这就回来,望公主给小人一个献宝的机会。”
献宝?有好东西!
嬴静听到郎三爷的话,眼睛里的兴致更加浓厚了。今日这偶然一行,没想到还能长长见识,她还真想看看有什么宝物呢。
扮作公主的卫子夫以扇遮面,瞄了嬴静一眼,矜持地对郎三爷点了点头,“好的,三爷速速取了便是。”
“好的嘞。”
郎三爷掀开通往后屋的布帘,独自一人回到了书房中。他慢慢从脖子上解下来一把钥匙,手上微微发抖,将楠木大柜上的一把铜锁打开。
“哐当。”
大锁应声而落,郎三爷拉开柜门,里面正是一块半人高的老虎下山绿松石摆件。他吹了吹上面并不存在的尘埃,摸了摸雄虎的眼睛。
雄虎作咆哮状,嘴巴张开有男子的拳头那么大,看起来十分威猛。它的眼睛是用血红色的玛瑙石镶嵌而成,不知道当年的师傅用的是何种工艺,雄虎眼眶中的玛瑙石竟然可以自由转动。
此时郎三爷的双眼,也如同雄虎的眼睛一样发红。他站在雄虎身后,屏住了呼吸,用长着厚茧的拇指,一手按在雄虎的左眼珠上,一手把雄虎的尾巴的尾巴使劲往下压。
“咻!咻!咻!”
三道薄如柳叶却锋利无比的小刀,从虎嘴中射出,深深地插到门框的木头上。郎三爷把刀片拔了出来,看着门框上好像疤痕一样丑陋的凹陷,阴森森地笑了。
店铺中
三个女人能顶一千只鸭子那么吵,等待着郎三爷回来的嬴静和卫子夫,看遍了店里的首饰后,觉得有点无聊,便拉着阿娇一起谈天说地。
嬴静察觉到,这个年轻售货员姑娘,每逢讲到郎三爷时,都会仿佛初恋的少女一样。她的眼睛中泛有光,整个人都变得温柔起来。
啧啧啧,有情况啊。
在没有微博资讯的年代,嬴静对所有的感情绯闻类消息都很感兴趣。她一脸八卦地凑近了阿娇,想要探出些什么。
“阿娇,你来了咸阳那么久,有想要干的事情吗?有喜欢的人吗?”
“我……我没有,我看店就好。”
阿娇见公主和她的小跟班都盯着她,羞得把头深深地埋下了,一张陌生又熟悉的面孔浮现在她的脑海中。
喜欢的人?
小时候玩过家家的时候,表哥刘小猪扮新郎,她也总是扮新娘子。在旁边拍着手装作婚宴宾客的小伙伴们都说,他俩以后肯定会在一起的。她看了看表哥的侧脸,笑得和真正的新娘子一样开心,年幼的她,对伙伴们的话深信不疑。
再后来,她逃婚来找表哥,不料陷入了狼窟。
在她被人关着的日子里,在她逃命的脚步中,她心心念念的表哥一直没有出现。她跑啊跑啊,多么希望在转角就能撞进表哥的怀里,可惜,她依旧没有找到她的表哥。
“难道我要被人控制住那种见不得人的地方吗?这就是对我逃婚的报应吗?”
阿娇在心里都哭出来了,嘴上却闭得紧紧的,不敢发出一丝声响,就怕引来追逐她的混混。这家在雨中开门的店铺,于她而言,比神仙居住的天宫还要美丽。
是这个已经不再年轻的男人,用有力的双手赶走了一群小混混,并且收留了身无分文的她。他待她很好,喜欢她骄傲地笑着。他说,她这样昂起头笑着的时候,有点像他的女儿。
他会给她买新衣服,还会割下很大块的肥嫩羊腩肉,笑着递给她。她隐隐察觉到他是不爱笑的,但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要挤出虚假的笑容。
他总会夜里对着北边坐着,一边吃着烤肉,一边在回忆些什么。他那么好的人,应该是在回忆他故乡的妻子吧?
万一,万一他不回去呢?阿娇想要在他身边陪着,看着他就好了。
嬴静瞅见阿娇的表情千回百转,时而憧憬,时而害怕,时而欣喜,便也明白了几分少女的心思。虽然她前世到如今都没有谈过恋爱,但是以前她看了那么多疼痛青春神剧,恋爱理论也是相当丰富的。
如今眼前这姑娘,准是看上了郎三爷这帅大叔了。以前网上不是流行大叔控嘛,大叔有三好,成熟,隐忍,好推倒。
嬴静越看,越觉得是这个味儿。她鼓励地握了握阿娇的手,露出了慈祥的姨母笑。
加油,少女,我看好你哦!
卫子夫这会儿也跟不上嬴静的脑电波了,她看了看笑得怪怪的公主,又看了看阿娇,心里莫名其妙。正当她疑惑时,一个成年男人的身影倒映在地上。
右侧的阿娇也留意到地上的倒影,她惊喜地回头,从蒲团上站了起来。“大叔,你回来啦!哇,这摆件我也没看过啊,太好看了!”
阿娇利索地在柜台上抽出一块羊皮,半蹲下来,垫在了猛虎摆件的下方,生怕把这珍贵的宝物磕到了。郎三爷抱着约摸近百斤的摆件,脸上十分轻松,显然他觉得毫不费力。
他轻轻地把摆件放下,有点不好意思地对着卫子夫拱了拱手。
“公主,这是郎诞在西边淘换来的猛虎摆件,用的是顶级的绿松石石料,深蓝色的摆件无一点瑕疵,恍若美玉一样光滑。听闻陛下生辰将至,小人愿为吾皇献上此物,只求亲眼见一见陛下。小人,小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