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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
君绮萝倒是差点忘记自己在东陵那些人眼中,早就是个死人了。不过为毛听说未婚夫要大婚,新娘不是自己,她一点伤心难过的感觉都没有?
“他要成亲就成亲吧,难道还想让我给他送份大礼?”
叶欢丝毫不意外君绮萝的反应,想来接下来的话她应该不会淡定了。于是甩出一句:“新娘是鄱阳王府大小姐沈宛心!”
果然,君绮萝微微蹙了蹙眉。
虽然只是浅浅的一个表情,不过了解君绮萝的人都知道,除了笑,这世间能让她有多余表情的事太少了,她蹙眉,表示她在意了。
“是她……”
听闻那龙肃云丰神俊朗,武艺超群,是东陵无数女儿家的梦中情郎。不但如此,他还深得皇帝龙澈喜爱。东陵虽然立有储君,但据说他才是将来最有可能问鼎皇位的人。
那对贱/人的女儿,她怎么会容许她嫁得那么风光呢?!
君绮萝低喃着望向远方,幽黑的眸子渐渐变得迷离。
她因为被仇人买通渣男友,被男友偷袭,心脏中枪来到这个世界附身在君绮萝身上。
要说这君绮萝真是可怜,本是鄱阳王府唯一的嫡孙小姐,却不想娘亲生她时血崩至死,相依为命的祖父缠/绵病榻多年,终是抛下她撒手人寰。
鄱阳王府从此变了天,入赘王府的沈锦城在老鄱阳王离世三个月后,承袭了鄱阳王之位,没多久晋了以堂嫂之名寄宿在鄱阳王府的周玉兰为妃。
周氏晋妃后的第一件事,便是与沈锦城的母亲邵氏商议,以为亡母和病逝的老鄱阳王祈福为名,将君绮萝送到沈锦城老家祁州的一座尼姑庵。
这样便也罢了,没想到他们买通姑子,大冷天将她灌了剧毒丢弃在后山。
若非是遇到鬼医邪月尊,只怕她早已经死两回了!
往事历历在目,似乎就在眼前,可是却已经九年了呢。
九年,从最初的药人,到邪月尊看出她的天赋开始学医研毒,到接手毒医谷,再到名扬天下的扶苏公子……
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再不是往日那般任人宰割的小丫头了!
“他们悠哉了九年,”君绮萝收回思绪,阳光将她的眼瞳破碎成点点璀璨星辰:“该是我回京的时候了。”
有的帐,也是时候清算了不是?!
☆、004。相遇茶寮
夏日炎炎,骄阳似火。
前往京城的官道上,四匹矫健的骏马撒蹄奔驰,扬起一路烟尘滚滚。
路边行人本已被晒得汗流浃背,现又被扑了满脸的尘土,黏答答脏兮兮的更是难受了,不由纷纷怒目而视。
有人正欲张口唾骂,却是认出四骑中那匹白马上,身着宝蓝袍子的男子乃是鄱阳王府的世子沈宛华,赶忙闭上了嘴巴,生怕一个不注意,冒出不该说的话来,小命堪虞。
“这鬼天气,真是热得够呛!”沈宛华絮絮的抱怨道。
“呵呵,你倒是怨上了。”沈宛华左侧的青衣男子打趣道:“子洛要不是担心时间太过仓促,耽误了迎娶你妹妹的好日子,咱们何须紧赶慢赶的?”
“嘿嘿。”
沈宛华望向自己前面黑色骏马上的银色背影,得意之情溢满心头。那可是当东陵皇帝最得意的儿子,整个东陵少女最想嫁的男子,可是不足一个月,这个男子就将是自己的妹夫了。父王曾说,他最有可能是东陵的下一任君王!如果是那样,妹妹就是皇后了。到时候谁敢说父亲靠着女人上位?
“还有三十里路就到京城,咱们也不必太赶了。”银袍男子许是听了沈宛华的抱怨,忽地放慢马速,他身后三人也跟着慢下来。
“爷,前面有座茶寮,不如您与世子、文公子进去歇个脚吧。”走在最后面作侍卫装扮的黑衣男子说。
银衣男子望了望前方不远处简单的茶寮,点点头:“也好。”
几人拍马上前,停在茶寮门口,将手中缰绳丢给黑衣男子便走进茶寮。
说是茶寮,其实就是一个草棚子,里头摆了五张八仙桌。
然而就是这样简陋的场所,五张桌子几乎坐满人。
沈宛华桃花眼扫了一圈,眸中的厌恶毫不掩饰。径直走到靠里唯一只坐了两个人的桌前,掏出一锭银子重重往桌上一砸,道:“你们速速起来,这张桌我们要了,这锭银子当是对你们的补偿。”
这是两位姑娘,一蓝衣一白衫。
蓝衣那位容貌娇俏,圆圆的脸蛋红扑扑的煞是可爱;至于白衫那位,带着帷帽,模样隐隐约约的看不清楚,但是她气质不俗,吸引着人想要一窥全貌。
这二人不是别人,正是从毒医谷回京的君绮萝与丫头乐笙。
君绮萝没想到这样一个简陋的位置还有人抢。因为经常在外奔走,她知道出门在外诸多不便,如果他客客气气的,她不在乎让出一半的位置给他们,可是这人的态度实在让她很讨厌。
悠哉的抿了一口茶水,并未打算理他。
“小姐,他是沈宛华,沈锦城的大儿子。”乐笙传音道。
原来是沈锦城与周玉兰的儿子,难怪这副德行!不过有那样的父母,她又怎能期望他们教出一个礼貌谦逊的儿子来?
“他身后那一身书生气的青衣男子乃是太傅文渊的长孙文殊,文妃的侄儿,龙肃云的表哥;至于那银衣男子……”乐笙声音稍顿,望了眼自家小姐才道:“便是安王龙肃云了。”
君绮萝帷帽下的眉挑了挑,这才透过帷帽的白纱看向龙肃云。
☆、005。你们竟敢无视本世子?
相貌英俊,长身玉立,倒是人模人样,与传闻相差无几。只是他一脸清冷倨傲,好似全天下唯他独尊的样子,真是让君绮萝喜欢不起来。
沈宛华见两个小小女子居然无视自己的存在,他活到十八岁还没人敢这样不给他面子,脸上堪堪有些挂不住:“你们竟敢无视本世子?!”
歇脚的人见沈宛华几人打扮非富即贵,知道得罪不起,甚至有人认出几人身份,纷纷在心里暗暗为她们捏了把冷汗。茶寮老板想上前为君绮萝二人解围,又怕担上不必要的麻烦,轻轻跺了跺脚便缩到一边。
“公子,凡事都讲求个先来后到,就算你是世子也不应该如此不讲道理!”乐笙这才正视沈宛华,言辞铿锵。因为清楚自家小姐与沈宛华的关系,所以对他的态度极为冷淡:“再说我家小姐心地良善,你若客气些,咱们倒是不在意与你们挤一挤……”
说着睨了眼桌上的银子,圆溜溜的眼中甚是不屑,好似在说:咱家小姐随便给人诊个病就会赚个盆满钵满,你拿一锭银子来寒碜谁啊?
而帷帽下,君绮萝险些被茶水噎着。她从来都不知道,在自家丫头心目中,自己还是个心地良善的主。
“本世子……”
“宛华。”
乐笙的态度让沈宛华气噎,正待发作,文殊唤住他,上前一步对君绮萝拱手道:“烦请姑娘见谅,实在是这天气太热,我们又赶了大半天的路,脾气燥了些。不知姑娘可否行个方便?”
对于文殊的谦恭,君绮萝稍稍有些好感,斜了沈宛华一眼,才淡淡对文殊道:“公子请便。”
她的声音婉转清透,不疾不徐,泠泠似珠落玉盘般美妙,即便只有短短几个字,莫不是让茶寮内众人心神一震,纷纷失神,就连一直神色冷肃的龙肃云亦是不例外,无不猜想着帷帽下会是怎样一副绝色的面孔。
“咳咳。”乐笙轻咳两声唤醒众人。得意的睃了眼还有些恍惚的龙肃云,撇了撇嘴,心道:你们只听见小姐声音便把持不住了,若是见了她的容颜,还不得失了心去?
“多谢姑娘。”文殊收起尴尬,道了声谢,便错开身子让龙肃云先入坐,然后自己才和沈宛华一起坐下。
一张八仙桌,君绮萝与乐笙各占一方,龙肃云占了一方正好与君绮萝面对面,沈宛华只得与文殊挤在一起,与乐笙大眼瞪小眼。
“掌柜的,来两壶上好的凉茶。”沈宛华大声喝着,瞪视着君绮萝二人,眼中的阴鸷毫不掩饰。
这茶寮离京不过三十里,多数应该是往京城去的,若你二人是往京城里去,爷寻了机会定会让你们好看!
掌柜的瑟缩着为龙肃云几人送了一壶茶便遁走了。
文殊涮了茶碗,为龙肃云倒了茶,又递了一碗给沈宛华:“宛华,来喝碗凉茶解解暑。”
沈宛华端了茶碗猛灌一口,又马上吐回碗中,把碗往桌上一撂,怒道:“呸!这什么茶,也是人喝的?殿……子洛,文殊兄,你们也喝得下去!”
☆、006。这傻缺为毛抽风
沈宛华飙高的声音吓得茶寮里的人缩着脖子不敢再发出一丁点的声响,有的甚至偷偷放下茶钱离开。
君绮萝实在觉得好笑,莫非他沈宛华把这路边茶寮当作京城的茶楼一品居不成?这本就不是他们这些所谓的高门子弟来的地方好不好?何况他本是区区一个外室生养的种,母子几人被沈锦城跟他老娘邵氏以堂侄媳堂侄孙之名偷偷养在鄱阳王府七年,因为外公离世,沈锦城才敢将他母亲周氏扶正。
不过冠了九年世子的名衔,还真把自个儿当爷了!
倒是龙肃云与文殊优雅的喝着茶,颇让君绮萝高看了两分。
“出门在外,宛华就别那么讲究了。”文殊偷偷瞄了君绮萝一眼对掌柜的吩咐道:“掌柜的,再给我们送只茶碗来。”
掌柜的战战兢兢的送了碗,再次飞快的遁到一旁了。
“那什么扶苏公子,往后若是被本世子遇到,定要狠狠的杀杀他的锐气!”沈宛华看也不看新添的茶水,将所有怨气发泄到扶苏公子身上。
呃!
两个今天之前都不曾见过面,他沈宛华也能恨上?!此刻她很想说,走南闯北这么多年见过无数奇葩,但是像他这么奇葩的还不曾见过。
君绮萝真的很想大呼:真是躺着也能中枪!
看向乐笙,乐笙眸露迷茫,表示自己也不知道这个傻缺为毛又抽风了。
“听闻他在南疆都城,咱们便赶去南疆。”沈宛华继续说着,絮絮叨叨的,像个妇道人家:“刚到南疆都城,被告知他去了西越,为西越皇帝治病去了。结果到了西越,他又刚离开。来来回回四个多月,全花在路上了。”
“咱们一早就了解到扶苏公子行踪漂浮不定,又怎能怨怪他呢?”文殊辩驳:“何况他又不知道咱们在寻他。”
“我看啦,他大约是因为得了咱们正在寻他的消息,不愿意出诊躲着咱们呢!”沈宛华深以为然的点头:“嗯,一个凭心情看诊的人,根本就枉为医者!”
“但凡有真本事的人都或多或少有些傲气。何况他就一双手,若逢人就医,岂不是要累死?”
沈宛华嗤之以鼻,不服气的道:“咱们又不曾见过他,谁知道他是不是浪得虚名?”
“他是不是浪得虚名暂且不谈。”文殊略微沉声道:“咱们跑一趟,无非是对姑姑尽份孝道,也让扶苏公子知道咱们请他看诊的诚意。若非姑姑头疾严重,京中大夫无能,我们又怎需千里迢迢去寻扶苏公子?几番错过,只能说咱们运气实在不好。
君绮萝无声听着。
诚如文殊所说,他们的运气也太不好了,自己四个月前的确是在南疆呆了半个多月,然后又改道去了西越,末了才回了毒医谷。
睃了眼进茶寮后没有说一句话,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