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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个妇人,说话做事多有不便,若你大舅在就好了,大可叫他去七王府找那陆泓琛算账!”常氏说着,愤愤补充了一句。
牧家如今是常氏在当家做主,牧伯宏前阵子去外地收货物了,牧仲奕则是个木讷性子,老实巴交,只知读书,指望他替秦雨缨出气简直难如登天。
自古以来,女子地位卑贱,常氏心知自己再怎么去七王府大闹,那陆泓琛也必定不会露面。
思来想去,不由脱口问道:“对了,森儿呢,他如今在何处?”
秦雨缨也不知秦瀚森这个弟弟的下落,出了这等事,他十有八九已不在七王府居住了,倒是有可能会在那医馆中……
常氏在医馆找到秦瀚森时,秦瀚森那叫一个大喜过望:“你说什么,我长姐她没事?”
“是啊。”常氏点头。
听了秦瀚森一说,常氏才知秦雨缨在骊山遇了难,十有八九已葬身野兽之腹。
若真是如此,那这些日子一直陪在她与老太太身边的又是谁?
难不成……是个鬼?
可那“鬼”分明看得见、摸得着,被日头一照还有影子……
常氏不由悱恻自己真是年纪大了,脑子不清醒,就算缨儿真化作了鬼魂,那也不可能来害她和老太太啊?
最该对付的,不是陆泓琛那个负心汉才对吗?
她没敢告诉秦雨缨,方才那“丫鬟”穿着十分精致,只怕不止是个丫鬟这么简单,否则何来那么大胆子冲她冷嘲热讽?
十有八九,是得了陆泓琛的宠幸,所以才会这般有恃无恐。
常氏小声朝秦瀚森道出自己的猜测,秦瀚森听了,脸上无半点诧异之色:“您说的那人叫孔钰珂,是个秀才之女,长姐失踪没几日,陆泓琛就让她进了七王府,据说打算娶她当侧妃。”
语气看似平静,一双手却早已捏紧了拳。
长姐若得知此事,该有多难过?
他只恨自己无权无势,不能将那陆泓琛狠狠教训一番,替长姐出这口恶气!
什么?
常氏听得一愣。
缨儿失踪没几日,陆泓琛就寻思起了娶侧妃之事?
王八犊子,混账东西……
“不能这么放过他!”她火冒三丈,“森儿,你不是精于医术,擅长用药吗?有没有那种能让人拉肚子拉上整整一年的药?我去叫人下在陆泓琛饭里!”
秦瀚森听得汗颜:“大舅母,别说一年,就是腹泻个十天半个月,寻常人都会耐受不住,虚脱而亡。”
“那不行,不能让他这么轻易死了……”常氏眯眼一想,马上又有了一个主意,“他不是要娶侧妃吗?不如在那喜酒里下点猛料,让他从今往后不能人道……”
秦瀚森脸皮薄,听得脸上一红:“倒……倒也不是不行,只是他成婚那日,七王府定是戒备森严,如何能叫人在喜酒中动手脚?”
“你大舅名下有整整十座酒坊,座座远近闻名,别说他一个小小的王爷成婚,就是皇上、皇后娘娘当年的喜宴,用的那也是我们牧家的酒!何必等到他成婚那日再动手脚,只要他卖牧家的酒,立刻就可将事情办妥当……”常氏说得很是硬气。
帝王将相成婚很是讲究,交杯酒是额外的一罐,不会与宾客所饮的弄混。
说完,她问:“森儿,我说的这种药,你铺子里可有?”
秦瀚森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虽……虽没有,但我……我或许能调制出来。”
“还有那个姓孔的小贱人,也不能让她好过。”常氏兴致勃勃,哪里还有心思顾及自己长辈的风范。
秦瀚森愈发汗颜:“那……那药对她该是无效的。”
“我当然知道,”常氏点头,“不过,总该有药能令她头发掉光,或是……长出满脸的麻子来。”
医者仁心,若是平时,秦瀚森断然不会做出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可如今,受委屈的是他一母同胞的长姐……
他略一思忖:“掉头发也不是不可,可头发掉了总归还是会长的,麻子也不是不能消退,倒不如……”
“倒不如什么?”常氏好奇。
难不成还有更好的法子?
“我先前曾研制过一味药,可令人浑身发臭。”秦瀚森道。
“你为何要研制能令人发臭的药?”常氏疑惑。
秦瀚森额角微僵,他原本是想像长姐那般调配香粉的,只不过……出了一点小小的差错。
“这……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那药水只需小小一滴,便能使臭味持续数月不散。”他道。
七王府里那只大黄,一次不小心在他房中撞翻了药水,臭了一月有余,险些没将下人全给熏晕。
小依劳神费力给大黄洗了好几次澡,然而那气味就好似深入皮肉,洗来洗去总无甚效果,就连撒上花露也没用,气味浓烈得根本无法掩盖……
常氏闻言一连说了三个好字,连忙叫下人替秦瀚森准备起了药材。
此事就这么被提上了议程,秦瀚森去见秦雨缨之前,早已被常氏叮嘱过,故而半点风声也没透露。
骊山一事,已过去了半月。
这半月以来,秦瀚森可谓度日如年,如今再次见到长姐好端端站在眼前,高高大大的一个人立刻红了眼圈。
“长姐,你……你近来可好?”他问。
分明有许多话可以说,却莫名地全哽在了喉咙里,一句也说不出口。
“我好端端的,这不是连一根头发都没少吗?”秦雨缨答。
她看出秦瀚森这个仲弟有心事,不由问道:“怎么吞吞吐吐的?是不是有人欺负你了?”
秦瀚森怔了一下,很想说不是有人欺负了自己,是有混账欺负了长姐你……
“森儿又不是小孩子了,哪能被人欺负?”常氏见他脸色不对,连忙插嘴。
“长姐,我们一家久未团聚,不如……你先在这边住上几日,我有好些药方要向你讨教。”秦瀚森提议。
牧家如今的住处,是一栋颇为阔绰的大宅。
宅子是牧氏从一个本地商人手里盘下的,虽比辽城的府邸小一些,但装饰得美轮美奂,院落的格局布置得很是精巧。
不管前院还是后院,都风景极好,没有一处显得僻静冷落。
“是啊,新宅子就得多些人住,人气多才吉利呢。”常氏闻言一个劲地点头。
之所以如此说,是为了不让秦雨缨回七王府见陆泓琛。
用这种法子,虽只拦得住一时,但一时也是好的。
人啊,想得开是一时,想不开也是一时,这万一要是做出什么决绝的事,她这个当大舅母的岂会不心疼难过?
不如趁此机会在缨儿耳边多开解开解,说不定开解好了,缨儿得知真相后,就能尽早绕出这个弯……
事情就这么被蒙混了过去,秦雨缨并未察觉什么端倪。天色渐暗,她洗漱一番,躺在了偌大的绣床上。
与此同时,七王府里,陆泓琛也更衣睡下了。
不多时,那伺候他更衣的小厮就出来了,穿过院子,进了下人居住的耳房。
耳房紧挨着院墙,“小厮”轻巧地翻墙而过,身手了得。
落地之后,一路脚步不停,匆匆来到了牧家新宅。
牧氏还没来得及买丫鬟、婆子,这宅子里,只有少数从辽城带来的下人。
路途遥远,风尘仆仆,下人们早已困极,此时皆睡得鼾声如雷……
大门无人看守,那“小厮”抬手轻叩了两声。
门嘎吱一声开了,开门的是个黑衣人,恭恭敬敬朝“小厮”行礼:“王妃娘娘住的,是东厢那间……”
夜已有些深了,外头传来隐约的打更声。
秦雨缨睡意全无,索性坐起了身。
不知从何时起,她变得十分浅眠,夜里一有动静就容易睡不踏实。
先前在陆泓琛怀中时,倒总是睡得格外安稳。
可陆泓琛此时不在跟前,加之近来接连发生的事,着实令她辗转难眠。
若承受劫难的是自己一人该多好,至少,他不必经受这么多艰难苦楚。
可她多多少少又有些庆幸——如今事情终于有了转机,那生死册,头一次因她而有了改变,多给了陆泓琛一年寿命……
短短的三百多个昼夜,自然不足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她须得尽快找到那书灵,否则,即便有上下两册也是徒劳,不足以将这一切逆转。
那下册中,并未记载她为何没能替陆泓琛改命。
分明一切皆依照步骤而行,一点也没出差错,真不知为何到头来却成了这般模样……
正思忖,窗外忽然传来细微的响动。
侧耳细听,竟是有人在挑窗上的栓子。
栓子很快就被挑开,一道高大的人影从外头一跃而入,秦雨缨将身形隐在暗处,蹙眉看着这一幕。
那人从袖中取出火石,轻轻擦亮了。
第一百三十四章 本王是大醋坛子
一瞬的光亮过后,房间立即又泯入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里。
随即,那人点上了一盏蜡烛。
昏黄光线中,他的背影如此眼熟……
秦雨缨诧然,捏紧银针的手不觉一松。
指间银针轻轻落地,发出极细微的声响。
“小厮”似有察觉,转过了身。
四目相对,“小厮”眸光深深,一如泯灭星辰的黑夜:“雨缨……”
他仔仔细细打量秦雨缨,视线从她烟云般的眉眼,落到她削瘦单薄的双肩,仿佛在用目光将她整个揉入怀中。
果然是她,果然是她……
一掐手臂,是疼的。
这一次,不是梦!
他梦到过无数次她回来的情形,醒来时看到的却只有一片空荡。
哪怕并非在梦里,也时常瞥见她的身影。
见到她走在王府的回廊中,抱着雪狐揉它毛茸茸的耳朵;见到她捉弄冬儿与雨瑞两个丫鬟,将她们调侃得满脸通红;见到她坐在蒲团上,边看书边打瞌睡,头一下下地点着,活像小鸡啄米……
可每每细看,那画面便又会消失不见。
好似一阵带着花香的风迎面而来,却找不出那花究竟开在了哪里。
他很担心漫天的冰雪会冻伤她,担心刺骨的寒风会吹落她……每每夜深人静,思念与担忧更甚,仿佛心中有一根看不见的线,一举一动皆被她所牵扯。
甚至那只是眉眼与她有几分相似的孔钰珂,他都狠不下心来苛责……
陆泓琛觉得,自己一定是中了毒。
毒药是她,解药也是她,若不能与她朝夕相对,捕获她的一颦一笑……则此毒无解。
秦雨缨本想问问陆泓琛,这半个月来与那孔家小姐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日子是否过得美如画。
可面对这样一双眸子,那些挖苦嘲讽的话,竟一个字也说不出口。
她咬唇片刻:“你……你是如何知道我在这儿的?”
看着那被贝齿咬得有些泛白的唇,陆泓琛有些心疼:“暗卫说,马车中有一人,身形很像你,我便想看看……你是否已回来了。”
秦雨缨“哦”了一声:“那现在,你看到了?”
“为何不回府见我,你是在怪我?”陆泓琛接而问。
“为何不能怪你?”秦雨缨翻了个白眼,“你都要娶侧妃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