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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嫁非人-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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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忍不住,闭了眼睛。

    我没有企图救她们的冲动,因为我知道,我什么都做不了,在这个叫天天不应的地方。说不定还会让我自己的身陷险境。

    再绕过一个后院,那里的女子则轻松的多,面容带笑,跟着嬷嬷学着跳起来能让我这个女人看的都面红耳赤的舞蹈,只是那眼中所带着的绝望没有生气。

    后来又进来几个男人,然后开始了不堪入目的画面,但我知道。这是在调教。

    让大头带着我离开,到了院子后面的荒土堆上。

    有些高,有些矮,有的新有的旧,我在想这些人不会那么好心,人死了还给埋吧。

    大头放下我,我才在沙土旁,走进一看才发现这些坟不是没有立碑,而是这些弱女子仅仅是写了一张薄纸,写了名字,用石头压在了坟头上,她们用自己的方式纪念着这些和自己一样被拐来的人,然后用这样的方式铸碑。

    这些坟头大大小小也不知多少年。

    “离非,这里有戾气。”大头的鼻子耸了耸。

    我知道,这里有冤魂,有厉鬼。

    一到晚上,院外再无一人,活人都进了院内。

    而院外出现了许多红衣女子,她们皆对着院内龇牙咧嘴。

    见我出现,想上前,却因为我身后的大头不敢近前。

    倒是其中一个大胆向前,一张惨白却又绝色的脸,我很好奇她们为什么不报仇,转头才发现这些墙院上都贴着红黄色的符纸。

    想了想,我还是开口道:“你们谁告诉我三十七年前,五十七年前,七十七年前所死的赵春初,刘莺莺,江兰,我就帮你们毁了这些符纸。”

    此话一出,所有女鬼接是跃跃欲试,一直到那些女鬼互相询问,还真的将三人的坟墓问了出来。

    说到做到,我围着偌大的墙院走了一圈,将墙外的符纸全都撕毁下来后,那些女鬼前仆后继的进了院内,身后传来惨叫。

    不再管他们,而我这次学聪明了,没有一口气立完三个人的碑,而是一个一个立的。

    赵春初,死的时候年十七。

    她本来快嫁人了,聘礼都下定好了,订的人家是青梅竹马,两人从小两小无猜,成亲的两个月前,她和丫鬟亲自上街选绣喜被的绸缎,结果都被人掳走送到了这里,不想接受这里的调教,在某个晚上,被人捂嘴破身,她企图拽下头上的簪子扎死那人,没想到却被人一口气掐死。

    原因不是别的,这里有男人,面对这么多好看的女人哪儿有不动心的,再说了这些女人迟早也是要送出去被人玩弄的,早玩弄和晚玩弄又有什么区别。

    刘莺莺,她是嫁了人,并且生了个儿子,但是天生丽质,生了儿子以后没多久,得意的抱着儿子,身后跟着丫鬟上街逛逛,然后遭掳,估计儿子也凶多吉少。醒来后发现自己到了这里。

    江兰,才情甚高,心气也同样高傲,都城除了名的才女,本以为能凭借才气嫁入高门,却还是被掳到了这里,最后不堪重辱。

    天亮的时候女鬼们都不见了,长长的血迹从院内拖到院外至湖边,我没有去看这岛上的黑衣女子与院卫会成为什么模样,因为毫无意义。

    不少无辜女子因此而获救,她们看见我出现的时候明显一愣。

    “院外有竹筏,如果你们要逃,拿上这院内的干粮就走吧,你们都是互相经历过苦难的人,出了这个美丽的湖心小岛,一直往南边走,会有村庄。”宏农妖弟。

    说完之后,我就让大头带着我走了,没有再回头,这里不是我能决定的,那些女鬼不过一时报复。

    这些女子能不能逃出去,也不是我能决定的。

    也许她们还没有逃出去,就遇见了将她们送到这里的人。

    或者她们逃出去了,却遇见了其他匪人。

    运气好的找到家,运气不好的说不定还是要流落风尘。

    大头摇摇晃晃,又长高了不少,因为昨晚的厉鬼,它吸食了不少戾气,这一次从湖心小岛出来只是没了脚面。

    我发现我越来越能面对这些心平气和的事情,不是接受,而是无能为力。

    死的人一定不是主事人,就算毁了这个湖心小岛,也还会出现别的湖心小岛,也会继续有女子遭掳受辱,这个世界每时每刻都有人在新生,也有人在消失,有的转生,有的成了厉鬼冤魂满怀怨恨无处可去。

    黄纸上又少了三个人的名字,这一细数之下所剩不多。

    “离非,下一个你去哪儿。”

    从怀里掏出干粮啃了一口,“回苏州城吧,这下要换个地方了。”顺便回去补补口粮,还有十几个,算下来很快就能去冤域找千君了。

    回苏州的时候找了个客栈,好好的泡了个澡,然后买了个小毯子才出门去找大头。

    “大头,跟我一起有没有觉得很无趣。”

    “没有,跟你一起都不会无趣。”

    心头一震,虽然大头没有知觉,但是它就是说了一句很了不起的话。

    “大头,穿过西边的护城林。”

    刘云,死在四十九年前,尸身不全,少了两颗牙。

    上面有补充一句,她有个儿子,还有个儿媳妇儿。

    我一想,死于四十九年前,就算有儿子有媳妇儿,现在也该有曾孙子了吧。

    如果她儿子儿媳妇儿还活着,那也是六七十了。

    不过特地提到她儿子儿媳妇儿的是为了找那两颗牙,那牙什么做的,不好好给人老人家放进去,拿出来嘚瑟啥,难道是,金子做的?

    穿过护城林,就是步至山,因为山路极易登,缓坡平路,所以叫步至山。

    山下有个富庶小村儿,我跟大头到的时候所看到的至少有百来户人家,本以为四十九年前稍微有点久了,许多人都记不得了,但是我提起刘云的时候却还是很多人朝我指着一个小院。

    在院口叫了声,一个老大娘双手擦了擦腰间的围帕。

    “姑娘,找谁。”

    “请问你是刘云的儿媳妇儿吗?”

    老大娘身子僵硬了一僵,点点头,让我随她进屋。

    这个小屋被收拾的很干净,也不像是一个人住,想来还有人,但是出去了,难道是刘云的儿子?

    桌前的小屋有个案几,上面插着香烛,还有一个小盒子。

    “大娘,大爷在吗?”随口一问,朝着里屋探去。

    这话说出来我怎么觉得有些怪异,一来就问人大爷。

    大娘颤颤巍巍的为我斟茶,我连忙接过。

    “大娘不用这么客气。”

    “他早就不在了。”

    谁?刘云的儿子?

    七老八十了,不在也是正常的。

    “姑娘,不知你来找我何事。”大娘一开口我才想起来我是有正经事要做的人。

    “那个大娘,我想找找刘云当年丢失的两颗牙。”这样是不是太不礼貌了,直接问人牙。

    大娘手一抖,拿着水壶的手差点掉到地上。

    “姑娘找它们干什么?”语气有些急喘,我倒好奇了,关于这两颗牙还有什么故事了不成。

    我解释一翻,大娘却是眉头一皱,干瘪瘪的嘴一张一合,本就小的眼睛竟然泪满盈眶,伸手指了指案几上的小盒子,“大勇他,作孽啊。”

    将盒子拿到手心,打开,两个金灿灿的牙。

    哎哟,难道这两颗牙还真是金的,真的假的。



第一百零五章 百恶不孝为先

    这个地方虽不在城内,但是离苏州城真的不远。

    可要是能镶金牙,那说明刘云以前也有点厚资,还可能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大娘,你一个人住这里啊。”我就随口问问。

    “是啊,我儿子女儿都去了城里。孙子偶尔过来陪陪我。”

    大娘随手拿起扫帚扫扫院落,我就纳闷儿了,人家都去城里过好日子,城里要什么有什么怎么这大娘就不去呢。

    将两颗牙拿好,估计晚上还要让大头帮忙开坟葬牙。

    “大娘,你怎么不去呢。”我就随口问问。

    大娘倒是认真的摇摇头,“我得给大勇赎罪呢。”

    难道,刘云的死跟她儿子有关系。

    这么说我也不好意思再问,支吾了一声过去,指不定有什么伤心事儿呢,还是别旧事重提又给人家伤口上撒盐。

    晚上的时候我唤了大头。一同将刘云的牙葬了进去。

    刘云是个大家闺秀,家道挺好,头上有个哥哥,也很照顾她,总的来说,她的上半生过的真的很不错。

    刘云的父亲是个夫子,父亲负责教书,母亲掌家,家里还是有几间铺子,做的不错。

    刘云的父亲有个最好的学生,就是大勇的父亲。

    寒门子弟。但是刘云的父亲不嫌弃。

    于是将自己的掌上明珠许给了自己的得意门生,刘云的丈夫年纪轻轻考取了秀才,有才华,让刘云的父亲都连连称赞。

    刘云的丈夫是寒门子弟,头上有个娘,就是刘云的婆婆。

    刘云出出嫁没几年,怀孕了,是个女儿,被刘云的婆婆嫌弃的不得了也就算了,没过多久,又怀孕了,再生,还是个女儿。

    刘云的婆婆觉得女儿家就是个赔钱货。后来一直到刘云年近三十。终于生了个儿子,就是大勇。

    刘云的丈夫虽年纪轻轻考了秀才,但是一直怀才不遇,除了秀才之名一生竟再无渐进。

    刘云家一直靠着刘云的嫁妆过日子,后来刘云的丈夫郁郁而终竟是比她的婆婆还早一步走,丈夫走后,婆婆与刘云更是吧大勇宠在了手心里。

    刘云读书少。女子无才便是德,大勇没有了父亲的教导,一贯被溺宠,简直就是想要什么家里就给什么。

    而刘云的女儿简直就是被忽略的对象,一到及?便早早嫁了远方,换来的彩礼,刘云都打算留给大勇,因为大勇是她唯一的儿子,大勇也是她丈夫的根。

    刘云的丈夫死的时候大勇八岁。

    那时候他们还在城里住,刘云的父母亲也死了。

    而刘云悲惨的生活就是这个大勇带来的。

    一个孤寡的母亲怎样带孩子,打了会心疼,犯错也就骂骂,人都说人之初性本善,但大勇生下来就是个混蛋崽子,父亲死了他也没成熟一点儿,三天两头揍别人家小孩。

    刘云本就靠着嫁妆养着大勇,三天两头给别人家付药费,道歉,因为大勇卑躬屈膝到了极点。

    后来大勇该上学堂了,但是附近的夫子都不愿意教大勇,因为大勇太过调皮。

    刘云一个一个的去拜托夫子,有个夫子看她可怜,同意教大勇。

    但是大勇可调皮了,在学堂里闹翻了天,回去还理直气壮的嚷嚷,刘云的女儿都嫁出去了,还嫁的远,刘云没办法找人,有个哥哥,可是刘云自己都一大把年纪了,哪里好意思去劳烦哥哥。

    到大勇十七八的时候,别人家的孩子都出去找活干了,他自己在家躺着。

    大勇脾气不好,人还会打老娘,没有人家愿意把女儿嫁给他,刘云花了银子给他娶了个孤女,大勇刚成亲哪儿会儿知道了男女之间的好,孤女逐渐不再满足他。

    他就开始喝花酒,花的当然是刘云的嫁妆。

    刘云的嫁妆那也不是放着就能涨的,这样日渐花销下去,钱没了多少,大勇才发觉自己越来越穷,娘能拿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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