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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之花开锦绣-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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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对你的嘲笑。真正自私的不是我而是你,你即不想做小又离不开他,所以你一边装着可怜大度,一边卖弄娇媚,勾的章盛呈一步一步按着你的路数逼他离婚。我或许没有新思想新文化,但我至少做事光明磊落。不像你,穿着时尚的服饰,顶着漂亮的脸蛋,却做着阴险下作,勾引别人丈夫的不要脸的龌龊事。”
  “呈,呈,我没有,我没有。”路宛眉连声狂呼,身子往后一倒,章盛呈一反手抱住了她。
  章盛呈看康聿容的眼睛里,冒起了烈火,他大叫:“康聿容你给我闭嘴!宛眉玉洁冰清……”
  康聿容毫不留情的打断了章盛呈,讥诮的怪叫:“呵!她玉洁冰清?她真要玉洁冰清就不会在别人的妻子面前抱着别人的丈夫不顾羞耻的又抱又亲。新思潮?新作风?一见男人扑上去就亲,这难道就是你们向往的新思潮新作风?要是这样的话,我这个传统守旧的人还真学不来,因为我要脸。”
  “康聿容!你给我闭嘴。”章盛呈放开路宛眉,双手捉住康聿容的肩膀:“你说这些不仅侮辱了宛眉,也侮辱了我。”
  康聿容已经闭不了嘴了,她早已被他们刺激的头晕脑胀理智全无,别人说什么她已经无法辨别,只是顺着心里的怒气不停的反抗着:“侮辱?做了这等没脸的事儿,还想听好听话,你们这是,即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天下有这样的便宜事儿?”
  “啪”的一声,章盛呈一掌抽在了康聿容的脸上,她踉跄着后退了几步,站稳不可置信的抚摸着火烫火烫的脸颊。
  第一次打女人的章盛呈也怔了,可一想到康聿容说的话,本就冷冰的心又硬了几分,他狠狠说道:“你怎么说我都可以,但是你怎么可以那样说宛眉?你说那样的话,无疑是在毁宛眉的清白。”
  “清白?她清不清白你怎么知道?你们上/床……”
  “住口!住口!”暴怒的章盛呈疾步向前,一把抓住康聿容的一只胳膊,三两下就扯到门口,把门一开:“泼妇!你给我滚!”把康聿容一推,“嘭”的把门关上。
  站在一旁的路宛眉,在章盛呈松开她,愤怒的握住康聿容肩膀的时候,她的脸上就显现出了一层淡淡的笑。
  康聿容,你狂吠吧!你谩骂吧!你把我骂的越狠,章盛呈对你的报复就越凶狠,因为你低估了他对我的爱。
  于是,她含笑的看着章盛呈对康聿容动粗,对康聿容甩耳光;欣慰的看着章盛呈把康聿容推出了门外。
  路宛眉见章盛呈转过身,脸色一换,奔到他的面前,满面泪痕,呜咽着、啜泣着:“呈,我不知道会弄成这样,我错了,我不该来的。可是,可是,我只是不甘心,想看看什么样的女人有那样好的福气能嫁给你。呈,我真的只是想看一眼,然后与你做最后的告别就各奔东西。我真没想到会弄成这样,我错了,我错了。”
  章盛呈看路宛眉泪痕满面,心又一次的痛了,他伸出手去,一把把她揽进怀里,安抚着:“别自责,不怪你。”
  其实,有一点康聿容真的说错了,章盛呈和路宛眉之间,真的是清白的。
  老实说,章盛呈每次和路宛眉在一起都是痛苦的忍耐。
  路宛眉活跃热情,他们每次独处的时候,她总是忘情的扑在他的怀里,又抱又搂,那红红的唇瓣也时常的有意无意的在他的脸上擦拭,擦的他心里乱七八糟。
  他已娶妻生子,已经品尝了男女的味道。在这火气方刚的年纪,哪经得起这样的撩。每一次他都如同饿狼一般,可每到最后一步路宛眉都会有这样那样的理由推开他。
  一次两次他觉得是凑巧,每次都这样,他感觉她是故意的。
  路宛眉就是故意的。
  说起来,路宛眉绝对是个有头脑的。得知章盛呈结婚后,她非常的愤怒,认为他欺骗了她,尽管如此她也没打算放手,因为那时的她已经把章盛呈爱进了骨子里,放不了手了。
  不过,听说章盛呈一直在闹离婚,她好受了些。于是,她一边等着章盛呈离婚,一边吊着让他干看吃不到,一边又勾/着他让他离不了自己。
  她爱章盛呈这是毋庸置疑的,尽管她爱他爱的不能自拔,但她依然保持着一份清晰,给自己留着一条后路。
  她坚持保持着自己的清白之身,就是想着,万一章盛呈的婚真的离不了,她迫不得已与她的未婚夫结婚时,婚后她还能挺直了腰板做人。
  被推出门外的康聿容直冲下楼,她跑的那么急,几乎是连滚带跌,仿佛身后有着无数的妖魔鬼怪在撵着她。
  康聿容冲出了公寓,眼泪控制不住的迸流在她的脸上。外面狂风暴雨,漆黑的夜空划过一道又一道明亮的闪电,片刻跟随的便是隆隆的雷声。
  从小怕黑怕打雷的她,此刻不怕了,什么都不怕了,她唯一的思想就是“逃”,逃避那屋子里的耻辱,逃避心里的愤激,逃避自己人生的悲凉……
  她单薄的身子在大雨里发疯一般的跑着,毫无目的只是不停地狂奔着。
  夜已经很深了,又是这样的雷雨夜,街道上几乎看不到一个行人,只有载客的马车,偶尔经过一辆两辆的。
  不知道跑了多久。
  当康聿容再也跑不动的时候,娇小的身体在大雨里缓缓地停了下来。全身湿透的她矗在路的中央,弯着腰,两手撑在两膝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就在这时,两束强烈而刺目的灯光射了过来,直直的打在她的身上,那雪白的强光越来越近越来越近,刺的康聿容几乎睁不开眼。她条件反射的抬手挡在眼睛的前方。
  等头脑混沌,意识涣散的她,终于明白这两束亮光是汽车车灯时,在雨里疾驰的汽车已经近在眼前,她想都没想,连滚带爬的往路边躲闪,汽车响着十分刺耳的喇叭声从她的脚边疾驰而过。
  可惜,康聿容只顾着躲避汽车,却没注意到后面奔腾而至的马车。
  雨雾迷蒙,一心躲让汽车的马车夫,突然看到前面有人,大惊,急忙勒马。但是,已经闪躲不及,车门勾住了康聿容的衣服。
  马儿受惊,一声狂嘶,扯着康聿容在雨地里狂驰。
  马车夫一边用力拉着缰绳,一边大喊着:“stop!stop!”停下!停下!
  马儿奔到一个路口,斜窜出来的另一辆汽车,迫使受惊的马儿停了下来,挂在车门上的康聿容被甩出去的同时,马儿又是一声嘶叫,一个回转,双蹄一扬,把摔倒在地的康聿容踢出了几米远,在雨水里滚了几滚,最后“咚”的一声,撞到了路牙石上停了下来,闭着眼,一动不动。


第27章 游魂归何处
  早上。
  阳光从窗帘的缝隙里透了进来,深秋的晨光没什么热力,照在低阖的睫毛上,也不觉得刺眼,反而有种轻柔的温煦的舒服感。
  柯木蓝早就醒了,就是赖在床/上不起来,薄被被他踢到了一边儿,两手枕着头,轻抿的唇角向上弯出一个好看的弧度,心里和往常一样默默地念着倒计时,两条大长腿交叠着翘成了二郎腿,一只脚合着心里的数字一下一下的打着节拍。
  “……八、七、六、五、四、三、二、一。”
  “笃笃笃”敲门声准时响起,这声音不重却很密集,还透着几分期待与欢愉。
  柯木蓝眼睛倏然睁开,从床/上一跃而起,两脚往拖鞋里一塞,走了出去。
  一出房门的柯木蓝,没有任何悬念的对上了,正吃着早餐的宋兆培对他无奈耸肩的动作。四目相视,柯木蓝没说一字,只是挑了挑眉毛,径直走到门口把门打开。
  门外,一个六、七岁的外国小妞,胖嘟嘟的小脸如同白瓷一般细腻光滑,一对水汪汪的的大眼睛,正高高的仰着,笑眯眯的盯在柯木蓝的脸上。
  柯木蓝蹲下来,与小妞平视。
  小美妞往前一步,抱住柯木蓝的脖子,毫不犹豫的在他的脸颊上“吧唧”“吧唧”一边印了一个湿漉漉的吻,然后用童声童气的,生硬的汉语说:“柯,我要去上学了,晚上见吆,再见。”
  柯木蓝笑说:“好的,晚上见。凯茜,记得在学校一定要乖哦。”
  凯茜点点头,转身牵住了站在身后的妈妈的手。
  柯木蓝站起来,和凯茜的父母艾伦夫妇,打着招呼。
  艾伦先生说:“Ke;goodmorning。”柯,早上好。
  柯木蓝回着:“Goodmorning;Mr。Alan。”早上好,艾伦先生。转眸又对艾伦太太说道:“Goodmorning;Mrs。Alan。”早上好,艾伦太太。
  艾伦太太笑答:“Goodmorning,Ke。”打完招呼,艾伦太太低头看了看女儿,然后歉意的又对柯木蓝说:“I'msorry;Ke;it'satroubletoyouagain。”对不起,柯,又给你添麻烦了。
  柯木蓝低头揉了揉凯茜柔柔的小脑袋,笑说:“Notrouble。Ilikeherverymuch。”不麻烦,我很喜欢她。
  柯木蓝看着一家三口没了踪影,才转身回去。
  艾伦夫妇住在柯木蓝的对面,也是他的房东。凯茜是他们的女儿,一直跟着奶奶生活在镇上,直到一年前才回到艾伦夫妇身边。
  柯木蓝是小凯茜认识的第一个中国人,从此对汉语有了浓厚的兴趣,一有时间就缠着他学。他这人有点闷,除了上班,回来就是看书,生活上不是一般的枯燥乏味。
  自从有了小凯茜这个“活跃分子”,他没觉得烦,相反的感觉周身的空气都被她带动的活泼起来,所以他也就任由她在身边跑来跑去。
  早上打招呼这一习惯是两个月前形成的,怪只怪宋兆培多的那句话。
  凯茜学中文很积极,一天写汉字好几张,宋兆培见她这么认真,就在一旁出谋划策说:“小凯茜,学中文和学英文是一样的,不仅要会写还要会说,您的小手要努力,小嘴同样要勤奋吆。”
  小凯茜皱眉问:“Howhardisit?”怎么勤奋?
  宋兆培沉吟少许,指着柯木蓝笑嘻嘻的说:“InChinese;askhimtogetupontimeeveryday。”用中文;每天准时叫他起床。
  宋兆培本来也是开玩笑的,谁料外国小妞当了真,自此她就成了柯木蓝不用定时的小闹钟。
  柯木蓝折回来把门关好,就听正在门口换鞋的宋兆培笑问:“怎么样?经过这两个月准时准点的起床,你是不是浑身都有种朝气蓬勃精神焕发的感觉?”
  柯木蓝白了好友一眼,说:“你是充了好人,却甩给我个大/麻烦,不知反省也就算了还站在一旁说风凉话。得了便宜还卖乖,说的就是你这种人。要不这样,我把这个能使人‘朝气蓬勃精神焕发’的机会让给你,让你也亲身感受感受?”
  宋兆培连忙摇头:“不用。我每天比‘小闹钟’起的还早呢,所以这种机会你还是留着独自享用吧。再说了,你想让,‘小闹钟’还未必同意呢?”
  这话让柯木蓝好奇了,问:“为什么?”
  宋兆培把眉一挑,贼兮兮的笑说:“因为我不够帅啊,小丫头也是有审美观的,喜欢缠着帅哥。”
  又被这家伙调侃了,柯木蓝没好气的说了句粗话:“滚边儿去,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早餐给你留在了桌上,我先去上班了。”说完,宋兆培推门而出。
  柯木蓝看看餐桌上的西式早餐,吹着口哨进了卫生间洗漱。
  宋兆培和他同一年进的阿伯丁大学学西医,两人脾气相投,又都来自浙江,所以关系自然也就比其他人亲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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